泰州市公推公选市管领导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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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共泰州市委决定,公推公选26名市管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一)面向江苏省(2名)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1名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1名 (二)面向泰州市(18名)

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副书记 1名 市文明办副主任 1名 市编委办副主任 1名 市监察局副局长 1名 市民政局副局长 1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1名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1名 市环保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1名 市统计局副局长 1名 市旅游局副局长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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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副局长 1名 团市委副书记 1名 市妇联副主席 1名 市史志档案办副主任 1名 市委党校副校长 1名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1名 市地方海事局党总支书记 1名 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主任 1名 (三)面向泰州市公安系统(6名) 市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1名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1名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 1名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1名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1名 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政委 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公推公选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职位条件一览表》(见下表)中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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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职位条件一览表

公选职位 (人数) 市规划局 总规划师 (1名) 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驻苏单位)47周岁以下 大学及(1963年1月以上1日以后出生) 面向范围 资 格 条 件 年龄 学历 职级 年限 担任正科职1年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到2010年10月31日,下同),或企业中层副职以上 职位具体要求 熟悉党和国家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市审计局 总审计师 (1名) 熟悉党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审计师及以上职称。 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副书记 (1名) 市文明办 副主任 (1名) 市编委办 副主任 (1名) 市监察局 副局长 (1名)

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47周岁以下 大学及(1963年1月以上 1日以后出生) 担任正科职1年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 熟悉中央关于党建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全市党建和组织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熟悉中央关于宣传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熟悉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为丰富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3

市民政局 副局长 (1名)市财政局 副局长 (1名)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1名) 担任正科职1年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 担任正科级1年或副科职4年以上担任正科职1年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 熟悉党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党和国家财税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财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财政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熟悉党和国家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市环保局 副局长 全市党政机关、人(非中共党员, 民团体、事业单位1名) 市统计局 副局长 (1名) 市旅游局 副局长 (1名) 市信访局 副局长 (1名) 团市委 副书记 (1名) 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47周岁以下 大学及(1963年1月以上 1日以后出生) 熟悉党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 熟悉党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统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统计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或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党和国家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担任正大学以上32周岁以下 科级1熟悉共青团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全市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情况,学历以及(1978年1月年或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学士以上1日以后出生) 科职4的青少年工作经验。 学位 年以上 4

市妇联 副主席 (女,1名) 市史志档案办副主任 (1名) 市委党校 副校长 (1名)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1名) 市地方海事局党总支书记 (1名) 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主任 (1名) 市维稳办 专职副主任 (1名)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1名) 市公安局 交巡警支队 政委 (1名) 市公安局 刑警支队

47周岁以下 大学及(1963年1月以上1日以后出生) 担任正科职1年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年以上 熟悉妇女儿童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熟悉党和国家史志档案工作政策法规,了解全市史志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 熟悉中央关于党校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党校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具有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教育、研究、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熟悉党和国家市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了解市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中央关于党建工作方针政策,了解全市交通工作的基本情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熟悉党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水利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工作经历。 50周岁以下 全市公安系统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担任 熟悉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全市公安正科职 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为丰富的管2年以上 理工作经验。 5

支队长 (1名) 市公安局 刑警支队 政委 (1名) 市公安局 水警支队 政委 (1名) 6

三、选拔程序与步骤

公推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第一轮民主推荐、素质能力测试、第二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差额票决、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和简章,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

(二)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

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属于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不开考。被取消竞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另行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适岗评价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专业背景、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

(三)笔试、第一轮民主推荐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结合职位要求,测试报考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中旬。

适岗评价得分与笔试成绩以3︰7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15名进入第一轮民主推荐环节(不足15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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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以满票为100分的比例折算成第一轮民主推荐得分。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与第一轮民主推荐得分以7∶3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6名进入素质能力测试,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

(四)素质能力测试、第二轮民主推荐

面向江苏省、泰州市公选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质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按5∶5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面向泰州市公安系统公选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素质能力测试后,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以满票为100分的比例折算成第二轮民主推荐得分。

素质能力测试、第二轮民主推荐以7∶3的权重计分,根据得分确定每个职位前3名进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每个职位确定3名考察人选,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对确定的考察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差额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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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每个职位研究确定2名任用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个职位产生1名拟任用人选。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在媒体进行公示,时间7天。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或提名手续。

被任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1月1日至11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从泰州党建网、泰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职称、2005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本市各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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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单位报名人员,可到所在市(区)委组织部和所在部门(单位)报名,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各市(区)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驻泰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送至泰州市公选报名点进行确认。

市外报名人员可先下载填写《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连同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泰州市地方海事局附楼一楼(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咨询电话:0523-86899838 (泰州市公选报名点) 0523-86886265 (泰州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23-86886380 (泰州市纪委)

0523-12380 (泰州市委组织部)

信息发布网站:泰州党建网:http://www.tzdjw.gov.cn

泰http://www.tzrsks.com

本简章由泰州市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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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事考试网:

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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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1r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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