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经济法期末题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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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提纲

第一章 民法基础知识

一、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

公民权利能力与法人权利能力的比较 公民的行为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受年龄与智力发育状况的限制

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民事义务的表现形式:

必须依据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

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二、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主体合格——具有行为能力 主体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内容不违法或不违反公共利益

形式完备——口头、书面、视听、行为等形式 民事行为有效的效力表现: 约束当事人

不得擅自变更或撤消

纠纷产生时,是解决的依据 民事行为无效的后果:

从效力方面看:该行为无论何时被认定无效,均自始不发生效力,应当撤消。 从财产方面看:返还、赔偿、追缴 三、代理

代理人必须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独立意思表示 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 无效代理:

无权代理: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 四、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法定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分两种:一般与特殊。

《民法通则》直接规定的特殊时效期间为1年,适用以下情况:

身体受到损害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寄存的物品被丢失或毁损的。

第二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 民事法律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

(一)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又称“单独行为”,是指基于一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只要一个当事人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

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中必须包含两个以上一致的意思表示 2

(一)有偿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向他方付出相应的代价的法律行为。 (二)无偿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单纯获得某种利益而无须支付任何代价。 3(一)诺成性法律行为

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亦即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民事法律行为即可成立并发生效力,至于交付实物,是履行义务的问题,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二)实践性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后,必须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双方达成协议时,民事法律行为尚未成立,对双方不能产生约束力。一旦交付实物,民事法律行为即告成立。无偿法律行为一般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

三 民事法律行为 - 形式

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视听资料形式。4、默示形式。

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对于这种民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也有权请求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类别:

(1)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五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法律行为内容要合法

3、意思表示真实

4、形式要合法

第四章物权法

1物权法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概念】: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的发生和消灭:

物权消灭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物权与其主体分离,即权利人的物权丧失。物权的消灭与物权的转让不同,前者系物权的绝对丧失,后者系物权的相对丧失,比如权利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同方式出卖或赠与他人,此时一方当事人的物权消灭,而他方当丰人的物权却相对发生了。 3所有权 1概念

所有权是对特定物进行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古老的物权。甚至可以说是最古老的私权。 2所有权的特征 (一)全面支配性

(二)整体性所有权是整体性的物权,表现在:

首先,从内容上看,其整体性是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简单的量的集合,而是表现为对标的物的浑然一体的权利。

其次,从性质上看,其整体性决定了所有权本身不得在时间或空间上加以分离。 (三)弹力性

所有权是具有弹力性的物权,此即所有权的伸缩性、回归性或扩张性。所谓弹力性是指,于所有权人设定他物权之际,其行使受到限制,而于他物权消灭时,所有权恢复其圆满支配状态而言的。 (四)永久性

所有权是永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4保护所有权的方法

(一)请求确认所有权 确认所有权是民法保护所有权的一种独立的方法,并且是其他保护方法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 院审理侵犯所有权的案件,首先应该明确所有权的归属,然后才能根据所有权受侵犯的情况 ,采取其他的保护方法。

(二)请求返还原物 请求返还原物,是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 还 原物,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

(三)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排除妨害,是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遭受损害和其所有权的行使遭受妨害时,可依法 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害。

(四)请求停止侵害 请求停止侵害,是指所有人在其财产直接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 正在进行的侵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并没有直接造成对所 有人的财产的损害,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害,但是侵害行为已经终止,则所有人不能请求停止 侵害,而只能提出其他请求。

(五)请求恢复原状 请求恢复原状,是指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能够修理,则所有 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来的状态。加害人不修理时,所有人有权请求法院责 令加害人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一般是通过修理的办法,使遭受损坏的财产在价值和使用价值 上与原来的状态大体相等,而不是使财产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以前的状况完全一致。恢复原状 不仅要在实际上可能,而且要在经济上合理,否则就不应该采取这种方式。

(六) 请求赔偿损失,是指所有人的财产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致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或者 原物已经灭失,不能返还的,所有人可以请求不法行为人赔偿财产损失,亦可要求人民法院 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通过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方

第五章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特征

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规定可以看出,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一) 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是代理区别于行纪或信托、居间等行为的重要特征。 (二) 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三) 代理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三.代理的产生和终止

1.代理关系的产生 (1)委托代理

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

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一种代理关系。与意定代理的区别在于,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非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而是直接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

2.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 (4)监护关系消灭

第七章 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原则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合同还应当符合公序良俗,尊重社会公德。

三、合同的订立 1.订立程序 1.要约

遵循\到达主义\的原则,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效力:主要是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指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要约人不得随意改变要约的内容,更不得撤销要约。

2.承诺

是指受要约人在有效期间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进行承诺。 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合同的内容(条款):格式条款 四、合同的效力

已经成立的合同要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缔约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生效要件后,即开始生效。其效力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法律行为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2)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随意变更或撤消; (3)当发生纠纷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内容是处理纠纷的依据。 2、民 事行为只要有一个生效条件不符,即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民事行为无效的不同法律后果看,可以将无效的民事行为分为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和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消或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对于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的;正在履行的,行为人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3、当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1)返还财产。一方当事人因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对方; (2)赔偿损失。过错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缴财产。当事人违反法律或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应收缴双方取得或可能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者。

5、诉讼时效制度有什么法律意义?

答案要点: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行使自己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时效制度。当权利人得知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定期限以后再提出请求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即权利人的胜诉权归于消灭,义务人可以不再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制度得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稳定和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复习资料4

上海海洋大学试卷

一、填空题 (每题1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分为:---------民事行 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 2、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包括着---------、-----------、和---------等三个要素。 3、根据不同情况,代理可分为---------代理、-----------代理和----------代理等三种。 4、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 6、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抗辩权、---------抗辩权和--------抗辩权三 种。 7、公司必须是----------的经济组织。 8、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9、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或者----------的方式。 10、按保险标的划分,保险主要可分为-----------保险与---------保险。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作为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 ----------和-----------三个条件。 12、能够成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具备---------、----------- 和------------三个条件。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项权利。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年。 15、消费者的权利,一

般认为是----------最早提出的。

一 填空题 (每空1分,共30分) 1、完全 限制 无 2、主体 客体 内容 3、委托 法定 指定 4、 1 5、要约 承诺 6、同时履行 后履行 不安 7、营利性 8、 30% 9、发起 募集 10、财产 人身 11、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12、秘密性 实用性 保密性,13 没有答案 14 没有答案 15没有答案

二、是非题 (每题1分,共20分,请在题后括号内填写“对”或“错”。 ) 1 A和B是老朋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 ) 2 权利能力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现实性。 ( ) 3 民事法律行为一定是合法行为。 ( ) 4 期限是指将来不确定发生与否的事实。 ( ) 5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没有法律效力。 ( ) 6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 ) 7 承诺可以撒销。 ( )

8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就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

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只有发起设立。 ( ) 10我国专利审查制采用实质审查制。 ( ) 11 伪造的票据,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 ) 12 背书的连续可以证明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权利是正当的。 ( ) 13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 14 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 内享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

15 权利要求书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 ) 16 未注册商标可以依法使用。 ( ) 17 保密性是某项信息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必备条件之一。 ( )

18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

19 经营者有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 ( )

20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1 X 2 X 3 √ 4 X 5 X 6 √ 7 X 8 √ 9 X 10 X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三、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 简述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第3页 共7页 2 简述有限责仼公司设立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 (每题10分,共30分)

1 A公司向B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100万元,为足额保险。保险期限 内,A公司在一次电路短路引发的火灾中,保险标的实际遭受损失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要费用8万元。

问: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多少赔偿金?

2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A公司卖给B公司钢材1000 吨,价款人民币220万元,交货期限为2000年3月;由B公司付定金人民币40万元,若一方违约,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B公司即向A公司交付了定金人民币40万元。2000年3月,A公司未履行合同,由于A公司的违约,给B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50万元。

B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问:(1)B公司的上述请求是否合法?

(2)B公司依法应怎样追究A公司的违约责任才最有利?

3 山东省潍坊市举行国际风筝节,A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 在风筝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甚佳,后来许多厂家相继仿做,对A纺织厂的产品销路影响很大。为了维护工厂利益,A纺织厂于2000年5月21日向商标局提出了“潍坊牌”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有关部门受理申请期间,B服装厂继续生产与A纺织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潍坊牌”商标,A纺织厂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2000年5月31日,商标局驳回A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B服装厂认为A纺织厂既然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所以继续进行生产、销售。

问:(1)商标局驳回A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正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应受理A纺织厂提出的保护其权益的请求?

(3)B服装厂在A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销 售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为什么?

问答题答案

1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矛盾纠纷。 2分 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1分 (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1分 (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1分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3分 (5) 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分 2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分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2分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分 有公司名称,建

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分 有公司住所. 2分

四 案例分析题 (每题10分,共30分) 1 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103万元赔偿金。5分 因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103万元赔偿金符合上述规定。5分 2 (1) 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选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5分 (2) B公司应请求A公司以违约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0万元,返还定金人民币40万元。 . 5分 3 (1) 商标局驳回A纺织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正确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规定县 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3分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不予受理.因为A纺织厂尚在申请期间,不具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3分 (3) B服装厂在A服装厂的注册商标被驳回后,继续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得带有该商标.因为”潍坊”是地级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4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1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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