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分解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5-08 07: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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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责任单位:质保部
1、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 1 机构 ★经营范围 ★生产场所 2、条文释义 1.1 注册资金
本项考核内容: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符合要求。 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是法人的,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是非法人的,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其上级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符合产品评审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对于私营法人执照无注册资金的,生产单位需出具有法律效率的验资证明。
评审方法: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 1.2 生产合法性
本项有2条考核内容: (1)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名称与执照名称应一致; ②执照中经营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2)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考核内容: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
评审方法: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期限存在上述问题的,评审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不合格。
1.3 生产场所
考核内容:应具备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场所,有生产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 本条有3个方面内容:
① 具备申办产品的生产场所(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仓库,生产车间,总装车间、产品检验场所等); ② 生产场所的地址可以与营业执照标明一致,也可以与营业执照标明的不一致(需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
③ 申办单位应能够提供生产场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以及其它能证明厂房使用权的文件等)。
评审方法:不具备固定生产:场所;或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但不能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有效证明的:或不能提供生产场所隶属关系合法证明文件的,不合格。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责任单位:质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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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及存在问题 经核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不在公司内),注册资金为1亿元。 有效期至2017年8月15日。 防爆电器、防爆开关、真空接触器、断路器、高低压电器及设备、防爆灯具制造、销售。 具备生产、检验、管理等固定场所,生产场所有土地证。 评审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整改要求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1、
2 序号 审查内容 管理体系 评审项目名称 ★管理机构 体系文2.1 件 ●可操作性 ●质量方针和目标 ●质量否决制度 ■管理制度 内部审■执行情况 2.2 核与管理评审 ■产品质量审核内容 ■审核发现问题的处理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 / / / / / / / 整改要求 2、条文释义 本章考核内容为生产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的管理基础。生产单位须将协调一致运转的各个环节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佳、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生产单位的运作。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质量子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质量记录(生产检验记录、报告表格等)四部分组成。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含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 组织机构——生产单位执行其职能、按一定的格局所设立的组织单元(含岗位、职责、职权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生产单位组织机构一般以文字和图表在质量文件中清晰地加以表示(如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机构及体系图)。 ? ?
程序——为进行或完成生产活动所规定的途径(或方法)。
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活动。安标管理产品的四大过程为:
采购(原材料、外协或外购件)过程、生产过程、检验过程、销售及服务过程。 评价过程从三个方面来进行
① 应确定每一个过程,过程的程序应文件化(方法、途径应确定): ② 每一过程应被充分展开并按文件要求贯彻实施; ③ 过程输出应提供预期的结果,过程应有效。
?
资源——包括:
① 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② 设计和研制设备;⑧ 制造生产设备;④ 检验和试验设备;⑤ 仪器仪表和计算机软件;⑥ 技术和资金等。 2.1 体系文件
本项有4条考核内容:
(1)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本条有5个方面考核内容: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之间关系: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与实际质量管理机构一致的组织机构图或质量体系图;
③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装订成册,且文件应内容完整、现行有效:
④程序文件应包括以下10个必需具备的程序,并有效受控: Ⅰ)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及控制程序:
Ⅱ)合同评审及控制程序(含购、销、外协等); Ⅲ)设计和技术资料及控制程序:
2
Ⅳ)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控制程序;
Ⅴ)过程控制及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含工艺流程图、质量控制图); Ⅵ)设备控制程序(含维修、保养);
Ⅶ)工艺装备和工位器具控制程序(含验证); Ⅷ)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Ⅸ)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X)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⑤ 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有效受控; Ⅰ)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Ⅱ)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Ⅲ)原材料、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
Ⅳ)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Ⅴ)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本条从3个方面考核:
①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生产检验实施)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齐全、完善、合理;
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
③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与实际的实施运行(核查记录及报告)应相符。 (3)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规定;
② 生产单位全体人员应知晓并正确理解生产单位的质量目标与方针; ③ 质量方针、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应明确,合理; ④ 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应体现在人员的岗位职责中;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定期质量分析会制度并及时实施与记录。 (4)应建立质量否决制度。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应有质量否决制度; ② 质量否决制度应完善;
③ 质量否决制度应有效实施。 评审方法:
1)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实际不符,没有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操作性差,与现行运作不相符的,不符合要求;
2)无完善的质量体系文件的,不合格;
3)无方针和目标,或未传达至员工的,不符合要求; 4)未建立质量否决制度的,不符合要求。 2.2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本项有4条考核内容:
(1)应有内容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完善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② 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文件应含有产品质量审核的内容;
③ 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
④ 生产单位定期进行的内部质量审核应涵盖本评审规范所要求的全部13个要素;
⑤ 生产单位应制定合理、完善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注:检查最近2~3次内部质量审核活动): 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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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审核目的与范围;Ⅱ)审核内容(要素);Ⅲ)审核对象(部门或人员); Ⅳ)审核组成员组成;V)审核日期与地点;Ⅵ)审核记录表;Ⅶ)审核依据; Ⅷ)计划的编、审、批;Ⅸ)审核报告分发范围;X)审核报告预期发布的日期。
⑥ 生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与实际实施应符合; ⑦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Ⅰ)通过IS09001认证生产单位,安全标志评审规范不同于IS09001的特殊要求应作为生产单位定期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并对质量审核的有效性和质量体系的符合性评价结论进行评审;
Ⅱ)未进行IS09001认证的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管理层应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论与评价。 ⑧ 生产单位应具备合理、完善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Ⅰ)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体系管理评审(一般情况下,一年至少一次)
a. 管理评审的输入:内部的质量分析、监督和审核报告,外部对生产单位的评审与复查,顾客的反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以及可能影响质量体系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的应用,职工的教育培训等);
b.管理评审的输出: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与顾客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生产单位质保体系所需要的资源的改善,对质量体系(方针、目标)有效运行的评价结论,以及验收、生产、检验符合要求的评价。
Ⅱ)生产单位应制定合理、完善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计划;
质量体系管理评审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评审目的;b,管理评审输入内容;c,评审组成员组成;d.评审日期与地点;
e.评审记录表;f.评审依据;g.计划的编、审、批;h,评审报告分发范围和预期颁布的日期。 Ⅲ)生产单位应有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评审报告。 注:对通过IS09000认证的生产单位可简化核查。 (2)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开展的审核和评审活动应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并与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 ②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活动及其相关的过程、结果应按计划进行;
③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活动应有效实施,实施的结果应达到计划中所预定的目标; ④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应由与被审核领域(部门、对象)无直接关联的人员进行; ⑤ 审核人员应具备从事质量审核的资质,在每次质量审核之前应得到任命批准。
(3)产品质量审核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本条从以下10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的质量审核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中应含有产品质量审核所应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Ⅰ)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与验收;
Ⅱ)标准(或技术文件规范等)确定的试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 Ⅲ)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
Ⅳ)用户质量意见反馈及售后服务; V)质量否决制度;
Ⅵ)成品质量检验;
Ⅶ)不合格品的控制与评审; Ⅷ)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利用;
Ⅸ)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控制。
② 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与验收的质量审核应齐全、合理、有效; ③ 对标准(或技术文件、规范等)确定的试验项目的质量审核应合理、有效; ④ 应对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质量审核;
⑤ 应对用户质量意见反馈及售后服务进行质量审核;
⑥ 应对生产单位的质量否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审核; ⑦ 对生产单位产品质量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进行质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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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对生产单位不合格品控制与评审进行质量审核;
⑨ 对生产单位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利用质量审核应合理,有效: ⑩ 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控制质量审核应适时有效。
(4)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距踪验证。
本条从以下7个方面来考核:
①影对质量审核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不合格项)均应有产生不符合(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② 质量审核活动中不符合项(不合格项)应经发生领域(部门、对象)负责人确认;
③ 生产单位应根据对质量审核中发生的不符合项的分析,及时制定并贯彻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④ 生产单位开展的质量审核纠正活动应有完整、有效的实施过程;
⑤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应进行有效验证,并得到相关质量主管的确 认; ⑥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验证结果,应得到确认与批准;
⑦ 生产单位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有效性验证中,对存在问题应有进一步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活动。评审方法:
1)未制定管理文件或文件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未依据实际情况安排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不符合要求; 3)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4)未及时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的,不符合要求。 注:在评审时还应注意所有管理文件应有受控章。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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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检验人员 描述及存在问题 检验人员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了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能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质量负责人和专职检验员有明确的授权,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 评审结果 符合 整改要求 3.2 人员素质 7 检验和测试 ●管理制度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不合格产品控制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 规章●重要检验设备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7.1 制度 操作规程 ●重要外购(协)有进厂检验规程; 件检验规程 ●工序检验规程 有工序检验规程; ●出厂检验规程 ●设备配置及台帐 ★出厂检验设备精度 检验7.2 测试设备 ●器具校准 ●追溯评定 ●内部检定/校准资格 ●进厂及工序检验记录 ●周期检定及标识 有出厂检验规程,但内容有欠缺。 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了台帐,但台帐不全; 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且其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 设备、器具进行了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进行了有效性标识,但秒表未进行周期检定; 本项不适用。 管理文件明确了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器具不符合要求时,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的规定; 本项不适用。 3.完善组合开关、馈电开关、照明信号综基本符合 合保护装置的出厂检验规程; 4.完善检验设备台基本符合 帐; 合格 基本符合 / 符合 5.补秒表的计量证书; / 基本符合 符合 合格 合格 6.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进厂检验记录。 有重要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有关键工序检验记录,但进厂检验记录信息有欠缺。 现场出厂检验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条件 的检验项目、人员、环境、方法、操作符合标检准要求,外壳进行了水压试验。 7.3 查、检验 ★出厂检验执行能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有出厂检验记录情况 及检验报告; ★安全性能参数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参数元器件、参数符合图符合性 纸规定。 2、条文释义 3.2 人员素质
(1) 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考核内容: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如经理、分管经理、质量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性能,尤其是安全性能有较深的了解,对于产品对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 (4)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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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生产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
②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培训记录或持证上岗;
③ 检验人员应熟练掌握产品执行标准、检验规程等,能正确理解并熟练完成各项检验项目的检验。
评审方法:
1)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产品安全性能刁<了解的,不符合要求:
2)技术负责人不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的,不合格;主要技术人员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的,不合格;
3)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不熟悉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的,符合要求; 4)检验人员不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的,不符合要求。
7.1 规章制度
本项共有7条考核项目:
(1)应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
① 有重要原材料、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厂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② 有生产过程(半成品各工序)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③ 有成品出厂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④ 三个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应合理、完整;
⑤ 三个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有记录。
(2)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有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规定,保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包括零部件、外协件、标准件等)不投入使用或转序;
② 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的规定应合理、完善,能严格落实保证措施;
③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对象不得投入使用或转序,并有记录;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对象的处置(重检、退货、返修、让步接受、降级使用、修后再检验或报废等)规定应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且有记录。 (3)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以文件形式规定甚职责租权限,并保证 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授权,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② 检验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上岗的授权批准后持证上岗; ③ 生产单位应有具体措施保证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④ 生产单位的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⑤ 属于计量器具授权检定的生产单位,其授权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 (4)应有重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申办产品生产过程、出厂、重要原材料进厂三个阶段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完整操作规程:
② 生产单位所具备的这些操作规程应得到审批、确认并现行有效;
③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合理、完善; ④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有实施记录;
⑤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所有操作规程应在设备的使用现场予以明示。 (5)应有重要的原材料、外购(协)件检验规程;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重要原材料、外购件(含标准件)、外协件等进厂验收抽样规则或规定,并符合相应抽样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申办产品重要原材料、外购件(含标准件)、外协件的齐全的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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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检验规程应合理、完善,应满足有关技术和检验要求; ④ 检验规程的实施与文件(程序或规章)的规定应相符: ⑤ 生产单位检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明确。
(6)应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抽样规定;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抽样规定实施与规定应相符;
③ 工序抽样的规定应符合抽样标准要求;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检验规程;
⑤ 生产单位建立的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关键工序质量检验的检验规程应齐全、理、完善,应满足验收检验的要求;
⑥ 检验规程的实施与文件(程序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应相符:
⑦ 根据检验规程实施的检验过程的记录(或报告)应合理、完善、正确; ⑧ 生产单位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7)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符合申办产品标准要求的成品出厂检验规程; ② 生产单位具备的出厂检验规程应正确、合理、完善; ③ 生产单位的产品出厂检验规程应与具体实施相符:
④ 生产单位出厂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评审方法:
1)未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或文件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或物品转序或投入使用的,不符合要求;
3)质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没有明确检验授权,不能保证其独立开展检验工作的,不符合要求; 4)没有重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完善的,不符合要求;
5)没有重要原材料、外购(协)件检验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6)没有工序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7)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规程的,不符合要求。
7.2 检验测试设备
本项共有6条考核项目:
(1)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
本条从以下9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等的台帐:
② 生产单位所配备的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应完全满足产品检验的要求; ③ 对涉及安全性能检验的检验、测试设备应单独建立档案;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检验、测试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或程序)文件: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备的检验、测试设备的操作规程;
⑥ 生产单位具有的检验、测试设备的管理文件及其操作规程与实施记录应相符; ⑦ 生产单位检验、测试设备的操作规程在使用现场应予以明示;
⑧ 生产单位对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应有维护、使用、维修记录;
⑨ 对有环境要求的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或有环境要求的检验项目)其环境条件及相应的记录应符合规定。 (2)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且其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依据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生产单位应具备齐全的检验设备、器具; ② 出厂检验所使用的的设备、器具的精度和能力应符合检验要求;
③ 对有计量检定要求的设备器具应在检定有效期内,并予以现场标示; ④ 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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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对上述设备、器具应建立有相应的管理规章(检查维修、维护、使用记录)。
(3)设备、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应进行有效性标识;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有计量要求的设备、器具的管理规章制度或程序文件(重点是必须依据法规、检定规程建立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规定);
② 生产单位应制定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包括编、审、批手续);
③ 对有计量要求的设备器具,检定合格证应全部在检定有效期之内: Ⅰ)检定合格证应齐全;
Ⅱ)检定合格证应有效。
④ 对具有检定合格证的计量设备、器具应进行计量标识,并与其相符: ⑤ 有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持证上岗。 (4)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进行校准;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对无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生产单位应根据在用计量器具的种类,参照JJGl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校验方法;
② 生产单位制定的上述校验方法应合理、正确;
③ 生产单位有对上述校验方法实施的记录(应有校验结果报告);
④ 生产单位制定的上述校验方法需经审批且现行有效,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⑤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生产单位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进行计量标识。
(5)当发现检验和测试设备、器具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并对该设备、器具及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当检测试验器具、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的程序文件(管理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应有上述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应记录(追溯评审的记 录); ③ 生产单位的相关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应合理、完善;
④ 评定的记录中的结果应有效、合理;
⑤ 生产单位应有检测和试验器具、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的处置程序及处置实施记录; ⑥ 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追溯评审结果有疑义时,应跟踪处置情况;
⑦ 生产单位应在检测和试验器具、设备校准定位失效时,对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产品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⑧ 生产单位应保留对受影响的产品采取措施的实施记录。
(6)具备内部检定/校准资格的生产单位,应有“计量标准考核证”、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本条从以下10个方面来考核:
① 有关资质证书应备齐,且在有效期内。换证周期应连续。若不连续,则追溯在证书失效期内,生产单位是否开展了计量器具检定活动;
② 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应具备经考核合格准予上岗的资格证书(须定期培训);
③ 对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应制定有完整、齐全的检定操作规程;
④ 对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所具有的检定操作规程检查应完善、合理、正确; ⑤ 计量器具检定生产单位,应有检定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及程序文件; ⑥ 检定现场的环境设施、条件,应满足被检计量器具的要求;
⑦ 所进行的计量器具检定的记录,出具的检定报告、证书应规范、合理、正确;
⑧ 计量标准考核证的建标项目及量程范围与生产单位开展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应相符,不许有超授权范围检定现象;
⑨ 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证书应能保证溯源到上一级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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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生产单位应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制定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框图。 评审方法:
1)未按要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的,不符合要求;
2)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及其精度、能力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不合格;
3)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未对计量设备、器具进行有效标识不符合要求; 4)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和设备,未进行校准的,不符合要求; 5)未进行追溯评定或缺少讦定记录的、未采取适当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6)“证件”不全或超过有效期的,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7.3 检查、检验
本项共有4条考核项目:
(1)应有重要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采购对象(原材料、外购件等)进厂所必须的检验记录(含原始记录、检验报告); Ⅰ)这些记录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检验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Ⅱ)记录格式应完善;
Ⅲ)记录(或报告)中应包含了足够的信息,对已有的信息应完善,规范; Ⅳ)检验记录应整理归档并保存适当的期限; V)生产单位所有检验记录应真实。
② 生产单位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有关键工序的检验记录;
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关键工序的检验记录的要求按上述①中I~V考核。 (2)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环境、方法应符合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出厂检验项目应满足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项目齐全; ② 现场检验的环境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③ 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或测试方法符合标准要求。
(3)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应有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按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齐全; ② 生产单位应具备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质保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名称 ★标识加施情况 ●标识符合性 描述及存在问题 在成品上加施了安全标志标识; 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符合AQ1043要求; 评审结果 合格 符合 整改要求 10
9 产品 标识
●标识审核备案 ●铭牌材质 安全标志标识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铭牌材质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符合 符合 12 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预防 ●管理文件; ●不合格品处置负责人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 ●不合格品标识及隔离 ★产品销售对象和范围 ●管理文件 ●不合格品信息收集及处理 ●相关文件的更改 / / / / / / / / 不合 12.1 格品 控制 纠正措施12.2 和预防措施 2、条文释义 9 产品标识
(1)应在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特殊产品除外); ② 安全标志标识应加施在成品的明显位置。 (2)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AQl043要求;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加施的安全标识标识应符合AQl043-2007标准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应有AQl043-2007标准,以便参考使用。
(3)安全标志标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② 生产单位应在取得安全标志证书三个月内完成安全标志标识的审核备案工作。 (4)铭牌材质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每台(套)进入成品库的合格产品应具备铭牌(特殊产品除外);
② 相应每台(套)进入成品库的合格产品包装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应制定有成品包装标识规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
③ 铭牌的标志和成品的标识应符合生产单位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的要求;
④ 铭牌的标志和成品的标识包含信息应合理,规范;
⑤ 成品铭牌的材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无铭牌的成品(如非金属材料、输送带缆、属安标管理的体积小的零部件等),应采用相应的产品标识;
⑥ 成品的铭牌(或标识)上的信息与成品台帐记录应相符。 评审方法:
1)未在成品上加施安全标志标识的,不合格(首次申办除外); 2)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标识不符合AQl043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11
3)安全标志标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除外); 4)铭牌材质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12.1 不合格品控制
本项共有5条考核项目
(1)应制定并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应合理、完善,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界定、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移动控制和通知相关方):
Ⅰ)对确定产品不合格范围(如生产时间、生产设备或产品批次)的规定; Ⅱ)不合格产品的标识的规定及确保能从合格品中区分不合格品的规定
Ⅲ)不合格产品形成文件记录的规定(哪个产品、生产设备或产品批次): Ⅳ)评价不合格品的性质的规定;
V)不合格品处置选择方案(返工、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报废),及其记录的相关规定;
Ⅵ)按处置决定,用一定办法控制(如通过隔离)不合格品的搬运、贮存和后续加工的相关规定; Ⅶ)通知可能受不合格品影响的其他职能部门和相关方(包括需方)的相关规定。 ③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及权限的规定,并合理、完整;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与实施应相符
⑤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及权限的规定与实施应相符;
⑥ 生产单位有不合格品处置后的生产质量活动: Ⅰ)进行返工的生产质量活动记录;
达到规定要求 返工→返工后检验→验证合格性判断
不合格报废(让步接收、降级) Ⅱ)让步接收
Ⅲ)降级改作他用 有质量活动的记录并合理、完整、有效
Ⅳ)拒收或报废
(2)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职责和权限的规章制度或文件;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上述职责和权限应得到落实,并落实到位: 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处置)等格式需合理: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处置)等格式所含信息应足够; ⑤ 生产单位应规定有不合格品处置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⑥ 生产单位应任命不合格晶处置的负责人,其资格、职责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3)应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让步接收应有批准手续;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所有的不合格品的记录并存档; ②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应得到有效控制;
③ 对于让步接收的不合格晶应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④ 上述的批准手续记录应合理、完善,应按生产单位的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文件规定; ⑤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评价应合理;
⑥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记录应合理完整(应包含足够的信息)。 (4)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12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及隔离的管理规定(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及隔离的管理规定应合理、有效; ③ 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及隔离的管理规定与实施应相符; ④ 生产单位有对不合格品最终处置的有关规定;
⑤ 生产单位有对不合格品最终处置的有关规定的实施记录。 (5)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往矿山。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往煤矿或其他矿山,不合格品控制台帐与销售台帐应符合上述要求;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不合格品销往矿山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必要的纠正措施;
③ 生产单位有防止不合格品销往矿山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必要时的纠正措施的实施记录。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未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未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的,不符合要求; 3)没有不合格品的记录,未履行手续让步接收就使用的,不符合要求; 4)不合格品未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的,不符合要求; 5)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销往矿山的,不合格。 12.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本项共有3条考核项目
(1)应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文件化程序或管理文件;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文件(管理规章制度)应完整。对于纠正措施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Ⅰ)规定职责;
Ⅱ)有效处理顾客的意见和产品不合格报告(包括作为合格产品发运后出现不合格的相应程序); Ⅲ)调查与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有关的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记录调查结果; Ⅳ)确定消除不合格原因所需的纠正措施; V)实施控制以确保纠正措施的执行;
Ⅵ)跟踪验证纠正措施执行的有效性。 对于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Ⅰ)规定职责;
Ⅱ)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发现、分析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这些信息可能来源: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操作、让步接受、审核结果、质量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意见; Ⅲ)对任何要求预防措施的问题确定所需的处理步骤: Ⅳ)采取预防措施并实施控制;
V)确保将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 Ⅵ)验证预防措施的执行有效性。
③ 生产单位应规定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职责,并落实到位;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文件这一质量活动的记录管理制度: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实施预防措施程序文件这一质量活动的记录管理制度; ⑥ 生产单位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有质量活动记录,并完善、合理。
(2)应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尤其是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应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跟踪验证;
本条从以下1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所有有关不合格品的档案,建立相关的信息台帐;
② 生产单位有对用户的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的信息档案,并有此类信息的最终处理结果,月-有效; ③ 生产单位有进行不合格品原因的质量活动及其分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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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可能来自:
Ⅰ)用户产品加工、贮存或搬运及购进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设施存在故障,误操作或不合格(包括其中的设备和运行的体系);
Ⅱ)程序和文件(管理规章)欠缺不当或缺少; Ⅲ)有程序但不符合程序要求; Ⅳ)工序控制不适当; V)计划安排不当; Ⅵ)缺乏培训;
Ⅶ)工作环境不适当;
⑾有预防措施实施过程记录;
⑿预防措施实施结果的有效性跟踪验证记录;
⒀生产单位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并定期分析,以发现改进、纠正的机会。 (3)应完成由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
本条从4个方面来考核:
①生产单位应实施由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引起的按文件化程序(或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的质量活动;
② 生产单位应记录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按文件化程序(或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的质量活动;
③ 生产单位应完成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并记录归档; ④ 生产单位应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进行定期分析追踪。
Ⅰ)通过IS09001认证的生产单位确认应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质量活动的信息作为生产单位管理评审的输入进行相应的评审,并给出评审结论;
Ⅱ)对未通过IS09001认证的生产单位,应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适时向生产单位领导汇报,以指导质保体系的改进。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未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没有原因分析记录、没有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不符合要求;
3)未及时对有关文件进行更改的,不符合要求。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技术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3 评审项目 名称 人员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结果 整改要求 经查验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现场个技术★技术力别人员无原件)及现场考核,该单位具有10 名中级及以上专3.1 人员 量 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其中电气和机械类专业分别 5人、 5 人。 人员●相关负与石晓贤(总经理) 进行了沟通,其对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3.2 素质 责人 高压真空电磁起动器等产品的安全性能较了解。 合格 符合 14
★技术负责人、产品主要技术人员 4 技术文件管理 ●管理制度 ●执行记录 文件4.1 资料●图纸更管理 改制度 与齐东迁(技术部经理) 进行了沟通,其对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真空电磁起动器等产品的安全性能较了解。 合格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文件管理程序。 技术文件和资料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有记录; 符合 符合 ●技术文件统一性 ★执行标准审核备产品4.2 案 标准 ●引用或参考标准 ●零部件图纸 ★图纸审核备案情4.3 图纸 况 ★图纸更改审核备案 ●管理文件 ●台账 ●工艺装1.针对“图纸更改通知单中有图纸更改制度并明确了“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存在签字手续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的内容,基本符合 不全的现象”有图纸更改通知单但存在签字手续不全的现象; 制定预防措施; 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确保了各部门图纸等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符合 统一性。 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标准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有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准, 涉及隔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图纸完整、有效; 相关图纸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合格 符合 符合 合格 目前无更改; 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制度; 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并建立了台帐; 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合理、可行,但没有验证制度,有验证记录; 机加和装配现场设有相应的工位器具。 工艺文件基本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 建有工艺文件明细表; 合格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备 ●工位器具 ●工艺文件 ●工艺文工艺件明细表 6.4 过程 ●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 2、条文释义 工艺装备6.3 及工位器具 2.补工装验证制度; 建有所评审产品工艺流程图,并明确了关键工序. 符合 3.1 技术人员
本项有1条考核内容:应具有一定数量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其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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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生产单位应具有申办产品相适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原则上至少有大专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
评审方法:评审时,生产单位需提供学历、职称、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数量、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 3.2 人员素质
(1) 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考核内容: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如经理、分管经理、质量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负责人)应对产品性能,尤其是安全性能有较深的了解,对于产品对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
(2) 技术负责人应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技术负责人应熟悉产品使用环境、使用要求及其对产品的影响,熟悉产品性能,尤其是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掌握产品整体技术要求;
② 主要技术人员应为负责具体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或检验管理的专业人员,其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须符合要求;
③ 对主要技术人员的考核,除通过审核其相关书面证明资料外,还需通过现场口头专业知识考核、现场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
④ 主要技术人员应全面掌握产品的现行有效执行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要求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
(3)关键工序的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本条主要有生产部负责,技术部要注意①条)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关键工序的应在工艺流程图中予以明确;
② 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应该熟悉产品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等,操作熟练; ③ 有特殊要求的,生产人员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④ 对关键工序生产人员的考核通过实际操作和专业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审方法:
1)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产品安全性能刁<了解的,不符合要求:
2)技术负责人不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的,不合格;主要技术人员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的,不合格;
4.1 文件资料管理
本项有4条考核内容:
(1) 应制定并实施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完善、合理的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应包含对批准、发布、发放、使用(借阅)、保管和更改、编制、审核、注销的规定;
② 实施应按制度中规定进行(记录);
③ 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记录应规范、合理;
④ 生产单位对受控管理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引用标准、参考标准、验收标准、产品标准及其相应国标、行标等)、质量记录档案等应定期进行有效性评价。
(2)技本文件和资料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按规定进行记录; ② 记录工作由指定部门或人员进行;
③ 记录信息应全面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3)应建立图纸更改制度,有图样更改通知单;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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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图纸(技术、工艺)更改通知单制度;凡图纸更改,应有更改通知单;
② 生产单位建立的图纸更改通知单制度应合理、完善并符合相关专业的特殊规定;
③ 在生产单位的图纸更改通知单涉及的图纸中,抽取三张图进行核查,图纸应符合上述要求。
(4) 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确保各部门图纸等技术文件的统一性。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关键生产工序图纸(可在不同或相同的关键工序处,任抽取十张图纸)在检验、技术、档案等部门应有存档;
注:关键工序图纸包括技术图纸和工艺图纸。
② 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统一做相应更 改; ③ 档案、技术、检验、生产等部门的图纸等技术文件均应一致(尤其是经更改的图纸)。 评审方法:
1)缺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中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缺少记录或记录中有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3)未建立图纸更改制度的,不符合要求:
4)有关部门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未及时统一进行更改,技术文件不一致的,不符合要求。 4.2 产品标准
本项有2条考核内容:
(1)产品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确认: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标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产品执行标准必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确认,并按审核合格的标准组织生产; ② 生产单位应有产品执行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经核准的国际标准; ③ 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标准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加盖技术审核章; ④ 产品执行标准更改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 (2)应有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准。
本条有以下3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产品执行标准的引用标准、参考标准;
② 生产单位如有内控标准应包括在内;
③ 生产单位的企业标准及其所有相关引用标准、参考标准,应有效并受控; 注:对于已有具体产品评审准则的产品,按评审准则要求执行。 评审方法:
1)产品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确认的,不合格;产品执行企业标准,但标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2)不能提供产品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的,不符合要求。
4.3 图纸
本项有3条考核内容:
(1)涉及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图纸应完整、有效;
按图样目录或明细表检查一套图纸(含装配图,零件图)。涉及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图纸应完整,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条件正确。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涉及安全性能的部件图、零件图应完整;
② 图纸中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要求应合理、正确; ③ 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要求与实施应相符;
④ 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标准、法规要求。
注:属系列覆盖的申办产品,可任意抽查覆盖范围内一套完整图纸。 (2)相关图纸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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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产品相关图纸(如总装配图、涉及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等)必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并加盖技术审核章;
② 各种规格型号产品的图纸应齐全;
③ 生产单位应妥善保管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图纸。
(3)产品图纸中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产品图纸中不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无需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 ② 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在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之前,生产单位不得按变更后的图纸组织生产(办理变更程序用除外);
评审方法:
1)涉及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图纸不完整、有效的,不符合要求;
2)相关图纸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3)产品图纸中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6.3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该条由技术部与生产部配合完成) 本项共有4条考核项目:
(1)应建立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的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现行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的规章制度应完善,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Ⅰ)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的采购(或制造): Ⅱ)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的台帐管理;
Ⅲ)工艺装备的维护与维修;Ⅳ)工艺装置及工位器具的配置; Ⅴ)工艺装备的验证;Ⅵ)工艺装备的验收;
Ⅶ)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的报废;Ⅷ)工艺装备图纸的管理与更改等; (2)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并建立台账: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保证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 ②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应建立台帐;
③ 工艺装备的配置标识与台帐的编目应一致(或对应);
④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台帐的内容应完善,所含信息应完整。 (3)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工艺装备的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 ② 生产单位应有工艺装备的维护、维修、报废记录;
③ 生产单位对工艺装备应按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验证。验证记录及处置记录应完善; ④ 生产单位应有工艺装备的图纸更改情况记录(更改通知单);
⑤ 经更改的工艺装备的图纸应与存档部门(管理部门、设计部门、使用部门)的工艺装备图纸一致; ⑥ 在用工艺装备应完好。
(4)工位器具应完善,关键零部件应不落地。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所采用的工位器具应齐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按申办产品生产对工位器具的要求); ② 生产单位所采用的工位器具的配置应合理、可行; ③ 使用中的工位器具应保证达到生产对象的保障要求; ④ 在用工位器具应完好。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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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不齐全,未建立台账的,不符合要求; 3)缺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4)工艺装备或工位器具不完备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能保证关键工艺质量的,符合要求。 6.3 工艺过程
本项共有3条考核项目:
(1)工艺文件应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
本条从以下6方面来考核:
① 工艺文件应完整(工艺文件包括:工艺过程卡、装配工艺卡片、零件加工工艺卡工艺路线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材料定额、工时定额等);
② 工艺文件应合理、正确,符合有关图纸、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 ③ 生产单位应建立工艺文件更改制度(建立更改通知单)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工艺纪律考核制度,并有效执行;
⑤ 生产单位应具备生产人员的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合理、正确; ⑥ 生产单位生产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执行。 (2)应具有工艺文件明细表;
本条从以下3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工艺文件明细表; ② 明细表内容应与实际工艺文件一致;
③ 明细表的信息应完整。
(3)应有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关键工序。
本条从以下3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文件化的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 ② 产品工艺路线图(工艺流程图)中应注明关键工序; ③ 关键工序应包括全部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环节。 评审方法:
1)工艺文件不满足技术要求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无工艺文件明细表的,不符合要求;
3)无产品工艺路线圈(工艺流程图),未确定关键工序,不符合要求。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供应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5 供方 ●采购管理文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采购管理程序。 件 ●采购控制清有采购控制清单; 单 采●外购方名录有合格供货方名录和质量档案并进行了年度考核。 购 和质量档案 重要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有与供方签订的质量保证●采购合同 协议 ●部件安标有本项不适用。 效期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19
评审项目 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5.1
●检验合格证明 ★安标受控件一致性 ●外协管理文件 ●外协方名录和质量档案 5.2 外 协 ●外协合同 ●检验合格证明 ●外协安标受控件检验 ★外协生产单位一致性 有检验合格的证明。 安标受控件与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采购管理程序(里面包括外协管理方面的要求), 有合格供货方名录和质量档案并进行了年度考核 有质量协议并明确质量要求。 有外协件检验合格证明; 本项不适用。 本项不适用。 符合 合格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 / 2、条文释义 5.1 采购
(1)应有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原材料、零部件(含标准件)采购管理的程序文件、管理规章制度; ② 程序文件或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Ⅰ)所采购对象的进库管理规定;
Ⅱ)采购对象的检验验收及评价方法的规定; Ⅲ)采购对象的发放规定;
Ⅳ)采购对象应持相配套证件的规定; Ⅴ)采购对象合同鉴定的管理规定; Ⅵ)采购对象的评定、评价选择的规定。 ③采购对象的内控标准(若适用)。 (2)应有采购控制清单;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按产品情况,建立原材料、零部件、标准件的采购控制清单(采购控制清单应包括经安标国家中心审核备案的主要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明细表所包含的原材料、零部件等。);
② 采购控制清单所列内容应包含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③ 应建立采购控制清单编制、批准确认手续。
(3)应定期对外购方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外购方名录和质量档案;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产品涉及的所有合格外购方名录;
② 对名录中的所有合格外购方应定期评价(查评价记录); ③ 所有合格外购方应由最高管理者或其代表批准确认;
④ 生产单位应根据合格外购方的名录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并现行有效; ⑤ 生产单位对外购方的评价应含有下列内容: Ⅰ)对外购方质量体系、质量控制的综合评价;
Ⅱ)对外购方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以往业绩的评审; Ⅲ)外购方提供的资质材料的评审;
Ⅳ)综合结论评价,评定有关外购方的质量记录足以证明其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并进行选择。
(4)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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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生产单位应签订采购合同,或以其它形式协议或约定(当以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为采购合同时,应有双方书面确认的资料);
② 采购合同应明确验收质量要求(标准、指标等验收依据); ③ 采购合同应签订有效期限;
④ 采购合同签订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的要求。
(5)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到货时应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考核:
① 采购对象为配套件且是独立申办安标的产品,生产单位应有外购方提供的、在安 标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外购方公章);
若生产单位有几项单独办理安标产品的配套件,安全标志证书均应齐全: 归档的外购方安标证书资料应有效(传真件无效)。
(6) 重要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本条从以下9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保存采购对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② 生产单位应保存外购方提供的采购对象的出厂检验报告;
③ 采购方提供的采购对象的出厂检验报告中的项目应满足技术要求;
④ 生产单位应建立重要原材料、零(元)部件验收检验通知单;
⑤ 生产单位应具备采购对象依据采购合同明确的验收标准或其它标准、技术条件进行的验收检验的检验报告(或记录);
⑥ 验收检验报告(或记录)应规范,信息完整;
⑦ 生产单位应建立重要原材料、零(元)部件的采购对象的台帐;
⑧ 生产单位应建立重要原材料、零(元)部件的入库、领取登记台帐;
⑨ 生产单位应有验收检验后采购对象的处理记录(采用还是否定),尤其是验收不合格采购对象的处置记录。 (7)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应和备案材料一致。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对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及其生产单位按类别建立完整的清单(或名册);
② 建立的清单(或名册)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受控管理;
③ 清单(或名册)上的内容与备案材料(技术文件、检验报告)中的应一致;
④ 清单(或名册)发生变更时,生产单位须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履行变更程序。 评审方法:
1)没有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没有采购控制清单的,不符合要求;
3)未定期对外购方进行评价,未建立合格外购方名录和质量档案的,汁<符合要求;
4)采购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实例4:某企业的电动机采购合同在质量要求的说明中只是注明按国家标准验收。国家标准有几千种,按哪个国家标准验收?所以质量要求必须明确注明国家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5)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不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不符合要求;
6)重要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无检验合格证明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7)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发生变更,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5.2 外协
(1)应建立有外协管理文件;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具备外协控制程序(或管理规定)(2.1(1)中的程序Ⅱ); ② 生产单位应具备外协方的评审、评价、选择的规定; ③ 生产单位应具备5.1(2)中规定的文件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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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上述①~③项文件应齐全,内容应完整。
(2)应定期对外协方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外协方名录和质量档案;
本条的考核参照5.1(3)项考核内容进行。
对外协方的评价,还应增加对外协方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生产人员、检验人员的评价。 (3)外协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本条的考核参照5,1(4)项考核内容进行。
(4)应有外协件检验合格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本条的考核参照5.1(6)①一⑥、5.1(6)⑨项考核内容进行。
(5)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外协时,应有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且满足技术要求;
本条从以下2条考核
① 如有某一受控零(元)部件外协,生产单位应有程序文件的规定或建立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② 检验验收参照5.1(6)①一⑥,5.1(6)⑨采购考核内容进行。 (6)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其生产单位应和备案材料中的一致。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按类别建立完整的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生产单位清单(或档案); ② 建立清单档案应包含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受控管理;
③ 清单档案上的内容与备案材料(技术文件,检验报告)中的一致;
④ 清单发生变更时,生产单位必须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并履行变更程序。 评审方法:
1)未建立外协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未定期对外协方进行评价,未建立合格外协方名录和质量档案的,不符合要求; 3)外协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4)缺少检验合格证明的,不符合要求;
5)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外协时,缺少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的,不符合要求;
6)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的生产单位发生变更,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供应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 名称 描述及存在问题 通过库房实地核查,(1)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中真空管、断路器、保护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2)矿用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的真空开关管、保护器、真空接触器控制变压器、(3)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保护器、真空断路器、断路器开关管(4)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保护器、主变压器、接触器、隔离开关与安标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8 产品一致性 ★产品一采购 致性核查 是按安标国家中心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详见表8)。 合格 2、条文释义 本项考核内容:应按照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受控件
零(元)部件或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组织生产。
22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采购的重要原材料、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应与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通过库房实地核查确认);
②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要原材料、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应与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通过核查关键生产工序确认);
③ 成品中使用的重要原材料、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及产品的重要安全性能技术指标和参数应与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在成品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查或检测)。对于大型设备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及产品,生产现场无零部件及产品时,可以通过查阅订货合同及发票予以确认。
评审方法:未按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的,不合格。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供应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10 评审项目 名称 库房管理 ■管理制本项未进行评审。 度 ●整体存本项未进行评审。 放状况 ●危险物本项未进行评审。 品存放 ■台账及本项未进行评审。 库房管理 ●贮存条本项未进行评审。 件 ■整体存本项未进行评审。 放状况 ■成品箱 本项未进行评审。 ■成品台本项未进行评审。 帐 ●贮存条本项未进行评审。 件 / / / / / / / / /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10.1 管理制度 10.2 原材料及外购件 半成品、10.3 成品库 2、条文释义 10.1 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制定并实施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如下所列的涉及库房管理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
Ⅰ)原材料(含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库的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Ⅱ)原材料(含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的管理制度;
Ⅲ)原材料(含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库仓库标识管理制度; Ⅳ)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等特殊物品的存放管理规定; 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仓库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
② 生产单位具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库的所有库房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记录现行制度应相符); 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库房,出入库、贮存等台帐的记录及物品标识的记录应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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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仓库管理人员的操作与其相应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应相一致。 评审方法: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10.2 原材料及外购件
本项共有4条考核项目,本项为现场库房考核项目。
(1)原材料、外购件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不合格品应隔离;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原材料、外购件仓库应配置标识(上架)管理,区域划分清楚,摆(堆)放整齐有 序;
② 原材料、外购件仓库摆(堆)放整齐有序,区域划分清楚;
③ 原材料、外购件仓库物品应予以配置标识,生产单位应建立配置标识的规定,并与实施符合;
④ 原材料、外购件仓库应设置不合格品的区域,对不合格品应建立有标识的管理规定并实施(现场的不合格品标识应显著);
⑤ 所有物品的标识及其使用应合理,并包含应该含有的信息。 (2)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贮存条件应符合要求(如化学品存放的混、湿度要求等):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库房中应设有单独存放区域; ② 所有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③ 所有属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存放环境设施条件,应满足存放的要求(如:防火、防潮、防霉、防盗、防尘、防晒、防震等);
④ 危险物品存放区域与库房其它区域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⑤ 生产单位应建立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存放的管理规章,并有效实施: ⑥ 生产单位应建立有关的责任考核制度。
(3)有原材料及外购件台账,帐物相符:出入库应履行规定手续: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有原材料及外购件台账,台账信息规范、完整; ② 库房中的库存应与台帐相符:
③ 生产单位应制定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出入库手续管理规定; ④ 生产单位上述物品出入库手续(台帐)记录应齐全;
⑤ 生产单位上述物品出入库手续(台帐)记录格式及记录信息应合理及完善: ⑥ 生产单位实施的上述物品的出入库手续与生产单位的管理规定应相符。 (4)贮存条件应确保产品质量。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在贮存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相关原材料、外购件的贮存条件;
② 贮存条件(如:防火、防潮、防霉、防尘、防晒、防震等)应确保产品质量。 评审方法:
1)原材料、外购件混放或没有标识的,不合格品未隔离的,不符合要求;
2)危险品未单独存放、没有明显标识、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3)无台账、账物不符的,出入库未履行规定手续的,不符合要求; 4)贮存条件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不符合要求。 10.3 半成品、成品库
本项共有4条考核项目,亦为现场库房的考核项目。 (1)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① 半成品、成品库应按相关规定分类存放,区域划分明显,摆(堆)放整齐有序,不至发生混淆;
② 有特殊堆放要求的半成品、成品,即有防火、防潮、防霉、防尘、防震、防盗防摔、防碰等要求的半成品、成品,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 属于精密或计量器具的半成品、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存放要求;
④ 成品库所有成品的包装应符合要求(标准规定或程序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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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品箱中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随箱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齐全;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成品箱中包括的成品随件(装箱单、合格证、说明书、随箱专用工具、备件等)应齐全,且符合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装箱单)的规定;
② 成品合格证应含有出厂检验合格的信息及检验人员的签章;
③ 产品说明书所包含的内容应完善合理,并编制有操作说明、技术指标、产品名称等。对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产品应包括相关内容、故障状态和处理方法等; (3)应有成品台帐,帐物相符;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成品仓库应具备成品台帐; ② 生产单位成品台帐应合理和完善;
③ 生产单位的成品台帐与成品仓库的物品应相符。 (4)贮存条件应确保产品质量。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在贮存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半成品、成品的贮存条件;
② 贮存条件(如:防火、防潮、防霉、防尘、防晒、防震等)应确保产品质量。 评审方法:
1)半成品、成品及与其它未检品和废品混放的,不符合要求; 2)成品箱中物品、资料)不全的,不符合要求; 3)没有成品台帐,或帐物不符的,不符合要求; 4)贮存条件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不符合要求。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生产部负责实施。
红色带号为否决项,必须完全做到位。
表中《描述及存在问题》项为2011年1月7日安标办对乐清分公司的审查记录,只供参考。
1、审查内容 序号 6 评审项目 名称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规模 ★关键部件生产及成品总装能力 ●管理文件 ●台账 ●工艺装备 ●工位器具 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生产能力达到一定规模,年能力10000台 以上; 生产场所具备生产外壳、真空管、真空接触器、断路器、隔离换向开关、控制变压器、保护器的加工能力和本体组装能力,并具备成品总装条件。 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制度; 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并建立了台帐; 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合理、可行,但没有验证制度,有验证记录; 机加和装配现场设有相应的工位器具。 合格 6.1 生产能力 合格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2.补工装验证制度; 25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6.3 具
② 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程序文件(或管理文件)应完善,并满足企业生产活动的需要; ③ 生产单位应按培训程序文件(或管理文件)实施,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④ 生产单位应有年度长短期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的规定,并按期实施。 (2) 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涉及产品性能质量的所有人员的培训计划: ② 培训计划应符合相关要求
Ⅰ)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性质;Ⅱ)计划应有编制、审核、批准;
Ⅲ)培训计划应涵盖质量相关人员(如生产操作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计量人员、技术人员、库房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等关键岗位)的培训内容;
Ⅳ)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专业知识、产品标准、质量控制、计量理论、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数据统计、抽样方法与理论、法律法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职业道德规范等;
Ⅴ)培训计划应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培训对象的培训目标与要求; Ⅵ)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应有效(培训目标明确,年度间计划应连贯)。 ③ 生产单位制定的培训计划应满足生产单位生产提出的各项要求; ④ 生产单位应对培训计划的过程实施及执行情况作出整体评价; ⑤ 生产单位应对培训结果(培训有效性)作出结论性评价总结。
(3)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此条从以下列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员培训情况档案,包括培训考绩档案或证书等;
② 生产单位所进行的人员培训应满足生产提出的要求,并达到与实际生产活动相适应: ③ 生产单位对人员培训结果应进行确认。
(4)应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本条从以下6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资格考核,这些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探伤检验员等上岗操作人员等;
② 生产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证,并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 ③ 上述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应完善合理,并实施到位; ④ 对生产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应予以确认批准;
⑤ 生产单位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应保持其持续有效,应建立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制度,且得到有效的贯彻与实施;
⑥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应有记录。 本条从以下2个方面来考核:
① 应制定培训计划;
② 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产品特点,做到全面、科学、合理; ③ 培训实施有记录;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五年度培训计划的,不符合要求;
3)无人员培训状况记录的,不符合要求;
4)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过资格培训即上岗的,不符合要求; 5)培训内容不全面的,不符合要求。
第13章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1)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
本条从以下4个方面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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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生产单位应制定可行、合理、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
② 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与管理制度的规定应相符; ③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④ 生产单位应验证安全生产制度考核执行情况。
(2)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的库房、生产车间、检验场所等生产现场中存在潜在危险的部位或位置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危险品、防爆、防毒、防火、防雷击、防触电、防机械损伤等),并设置安全警示:
② 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库房、生产车间等区域配置合理数量的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③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有效隔离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3)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本条从以下3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为有安全防护要求的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及其他人员配备满足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② 相关人员应合理、有效、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③生产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记录。 评审方法:
1)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2)生产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的,不符合要求; 3)在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下面章节内容由销售部负责实施。
1、审查内容 序号 11 11.1 评审项目 名称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管理■管理制度 制度 ■执行记录 ■产品销售台帐 2、条文释义
第11章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11.1 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用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并确保对产品服务的过程和结果实施有效的控制。
本条从以下8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售后服务)的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售后服务的岗位职责;
③ 生产单位建立的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应完善与合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④ 生产单位应按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与文件规定相符;
⑤ 生产单位销售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应落实到位,其资格及能力符合有关规定;
⑥ 生产单位应建立对现场服务进行控制的文件规章制度,如有涉及验收用测量和试验设备,需有对其进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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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及存在问题 评审 结果 整改要求 本项未进行评审。 本项未进行评审。 本项未进行评审。 / / / 11.2 记录 制的文件规定;
⑦ 如果生产单位建立有对现场服务及涉及验收用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的文件规定,其应合理,实施情况与文件相符;
⑧ 必要时,生产单位应建立有产品售后服务说明书,说明书涉及内容应合理和具操作性。 评审方法:
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符合要求。 11.2 记录
(1)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
本条从以下9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及规定; ② 生产单位应建立销售服务对象的名录(用户档案); ③ 生产单位有实施售后服务活动的执行情况记录;
④ 生产单位有对产品各种形式的质量信息反馈(质量投诉)处理实施记录,生产单位应对质量投诉作出正确、合理、及时的答复与处理;
⑤ 生产单位应对售后服务活动后的结果进行有效性验证活动并记录;
⑥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来自用户的质量信息反馈、投诉进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⑦ 生产单位的售后服务活动应取得用户的确认(对质量投诉需有用户满意的结果确认);
⑧ 售后服务人员(现场)的资格及其能力应符合有关规定,对此类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具备上岗操作证; ⑨ 对上述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形成的所有记录应规范、合理,记录应完善,并包含了必要的信息,记录要妥善保存。
(2)应有产品销售台帐。
本条从以下5个方面来考核:
① 生产单位应建立产品销售台帐;
② 生产单位的产品销售合同,应合理、完整;
③ 生产单位应有制定订立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通过IS09000认证的生产单位其合同评审应完善并有效;
④ 生产单位建立的产品销售台帐记录应合理、完整;
⑤ 生产多种安标管理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分种类分别建立产品的销售台帐。
评审方法:
1)没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的,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时,重点核查相关表格或执行文件的规范性); 2)没有销售台帐的,不符合要求(首次申办时,重点核查相关表格或执行文件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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