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4-06-09 12: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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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将于今日开始发放。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省就业中心、一份交就业单位、一份自己保存),统一编号,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省教育厅统一发放,每位毕业生仅有一套,只与一个单位签约。请务必妥善保管,没签协议的同学要凭空白协议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要损坏、丢失,不得转借、转送他人。所有协议书学院都已经盖章签字,一旦单位盖章后就产生法律效应,请签约前慎重考虑。学校这学期要建立学生诚信档案,所以要诚信就业,慎重签约。

二、协议书的作用

办理报到证、户口、档案、社保的依据。毕业生凭协议书和报到证到单位报到被接收后协议自行终止。

三、协议书填写要求:

1、“毕业生情况”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培养方式:非定向,专业名称一定要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情况及人事关系办理”栏由用人单位填写,请一定要用人单位认真详细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若所签订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不能接收户口档案,毕业生需根据单位要求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将户口档案转至生源地。如单位不接收档案要在“档

案接收单位名称”一栏写明:不接收档案,以免寄档案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栏中签署人事局意见并盖公章,一般的单位不需填写。“单位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一

致。

3、就业协议书“学校情况”一栏填写情况如下.

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名称:湖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详细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 邮编:411201

学校联系人:肖琰

联系电话:0731-58290716 邮箱:xiaoyanmsf@yahoo.com.cn

4、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约定事项”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约定好的事项填写。 (1)、可明确注明违约金,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三方的利益; (2)、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后,在工作岗位、落户情况、服务期限、见习期、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培训发展、福利、社会保险,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实业)、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比例)等条款的约定,最好注明; (3)、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可就毕业生就读国内(外)研究生、报考国家公务员、或未获毕业证书或学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如未填写而发生上述或其他未列入情况,均属违约(学校对口头约定不予认可 )。

尽量争取写,如果单位不愿意写就要自己掂量下单位的诚信度。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在协议书第四页备注栏中注明,也视为就业协议的内容。

6、毕业生意见一栏要求填同意到单位工作,并亲笔签字。 “学校意见”栏学院和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来填写并签署意见、盖章。

四、注意事项:

1、签约之前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签约时不要忽略协议书备注栏的作用。对面试过程中谈及的工资待遇、福利情况、单位应允的条件及双方必须遵守的规定最好能以书面的形式存在。注意有关条款是否合法。

2、使用协议书前请认真了解协议书上的说明。应征入伍、升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应与用人单位事先约定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考上研究生请及时解约。

3、 签约前仔细考虑,签约后尽可能不要违约,注意诚信。“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4、签约后的毕业生仍需努力学习,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签约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学业。并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 协议期:

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单位报到被接收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一般是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签约1年内试用期1个月,三年以下试用期2-3个月,三年以上3-6个月。 见习期: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一个),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5、协议书签约后及时上交学院

与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招聘意见后,请于1至2周内将一份协议书及时上交学院学工办肖老师,过期后果自负。逾期不交者,将会影响档案、户口和报到证的办理。 6、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学工办肖老师0731-58290716,15898526977或院就业部成员(兰志博:18390230636)。 五、遗失补办: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遗失申明----学生本人申请---找蒋书记签字后到就业中心领取新协议书。

六、违约手续办理:

学生违约处理程序为:学生提出违约申请-->学院副书记审批(学生与单位联系,取得单位谅解)-->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出违约申请,取得单位的解约函-->学生持解

约函、就业协议书三份、违约申请书到就业中心领取新协议书(单周一申请,双周领取)。

如果学生未经学院和学校的同意,直接与用人单位解约,学校不予补发新的协议书。

七、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 作用:应届毕业生就业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地区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必须材料;学校

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

2、 一人只一份原件,投递简历时最好先使用复印件,等录用后再提供原件,一般单位不需

要。如果单位说明要推荐表就带上。

3、 填写注意事项:如实用黑色笔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xo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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