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医德医风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3-05-24 00:5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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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医德医风规范与实施细则

(一)医德医风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种族、性别、职业、财产情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实施细则

1、四项要求:

1.1热情——使病人有温暖感

1.2认真——使病人有安全感

1.3细致——使病人有亲切感

1.4周到——使病人有舒适感

2、八项原则:

2.1救死扶伤,尽职尽责

2.2一视同仁,平等待人

2.3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2.4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2.5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2.6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7语言谨慎,严守医密

2.8医境优美,整齐安静

3、九不准:

3.1不准发生冷、硬、顶、拖现象。

3.2不准索受红包,礼物。

3.3不准开违背医疗原则的处方、证明。

3.4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卫生收费标准。

3.5不准个人或科室向病人推销药品、保健品。

3.6不准个人或科室收受回扣、介绍费、开单费等。

3.7不准从事业余兼职及非法医疗活动。

3.8不准在诊疗工作中诋毁别人,抬高自己。

3.9不准在工作期间串岗、闲谈、做私事。

附:卫生部八条禁令(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w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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