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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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电站洪水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提高电站防洪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工作,在电站运行期间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汛〔2005〕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川防指汛发〔2006〕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防办传〔2014〕1号)文件的要求,马鞍电站特制定本预案。

3、电站防洪抢险包括

因大雨、洪水引发的沟渠、隧洞、压力前池、电站建筑物等垮塌,因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压力钢管可能发生爆裂,因大洪水使电站可能发生尾水倒灌和厂房设备受淹没,因雷击等原因可能引起电站外电源消失、机组跳闸,电器设备着火、水轮机调速器失控等而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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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4.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电生产资料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水电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3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当班班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4.4保证重点。在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尽全力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由 任领导小组组长, 、 任副组长,班长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5.2 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组长督促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报批和防汛责任制和度汛方案的落实。及时了解掌握电站汛情、灾情和防洪抢险、安全生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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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工作情况,做好上报统计工作。非汛期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履行职责,确保电站安全。统筹安排防洪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6、预防和预警 6.1 预防和预警信息

电站要提前备好麻袋、草袋、编织袋、铲子等堵漏堵缺物品,检查防洪泵、潜水泵等是否完好。加强围堰、沟渠、隧洞、前池等的安全巡查工作。

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重要的水情、雨情信息;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通报工作,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测预报精确度;当预报将发生洪灾时,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做好防灾减灾的准备工作。严密监视汛情发展,山体易滑地段的监视和保护。防洪堤坝、引水渠道、前池出现决口后要用麻袋、草袋、编织袋等将决口堵住;如果洪水威胁重要的生产设施,要将重要的设备物资抢运到安全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积极抢修公路交通、电力设备,尽快恢复交通、通讯和照明。

6.2 电站所在河流洪水预警

进入汛期,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值班制度,确保各种信息畅通。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上岗到位,按照发布的预警,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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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突发性洪水预警

电站进水口洪水预警:电站进水口要勤观察洪水变化,第一时间通知电站洪水涨落情况。

电站堤防、护岸、边坡及其他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脱坡、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工程失事时,由前池发布预警,并报电站防洪抢险领导小组。

山洪灾害预警:暴雨引起山区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是山洪一种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由于溪河洪水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大等特点,常冲毁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甚至可能导致水库、塘坝溃决,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很大。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划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在汛期安排专人巡查。

安全生产预警:在电站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配备安全监督员,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巡视,确保汛期电站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员安全。 7、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7.1事故发生单位现场为现场应急指挥场所。

7.2在组长未到现场前,由在场的指挥部付组长负责指挥,如现场无付组长,则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在组长到达现场时,原指挥者立即向组长简要汇报,并将现场指挥权交回组长,指挥部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处理。

7.3当班班长为现场事故处理负责人,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权指挥现场范围内的事故处理。

8、应急保障

8.1物资保障: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备件、器材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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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始终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状态,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8.2人员保障:加强电站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8.3经费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费用。 9、报告保障

当电站发生1至2人死亡的事件时,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公司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县安监局、县防汛办。

当电站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事件时,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集团公司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县安监局、县防汛办,如通讯不畅可直接上报县委政府两办。 10、应急处置

当电站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人为本”的方针,“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先救灾,再恢复”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10.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10.2 对影响当年电站防洪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年汛期到来之前,做到恢复度汛能力。电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运行。

10.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人员,分析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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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生产应急预案。

10.4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电站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制本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电站实际,制定专项演习方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和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电站站长全面负责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监督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1.2奖励与责任追究

11.2.1对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1.2.2对电站安全生产中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2.3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东县马鞍电站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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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生产应急预案。

10.4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电站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制本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电站实际,制定专项演习方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和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电站站长全面负责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监督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1.2奖励与责任追究

11.2.1对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1.2.2对电站安全生产中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2.3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东县马鞍电站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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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uz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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