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协议”—有多少权利经得起放弃

更新时间:2023-05-16 13:2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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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协议”—有多少权利经得起放弃

“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的奋斗者,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休假,自愿进行非指令性加班,自愿放弃产假(陪产假)和婚假。”近日,一家知名通信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奋斗者协议”引来社会热议。在这份协议中,如果要分得年终奖和公司股票分红,必须“自愿”放弃一切法定假期和所有业余时间。(9月7日《北京晚报》)

这样的一份“奋斗者协议”,与封建时代的“卖身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它们的显著不同在于这份协议的签署完全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以往的企业总是与《劳动法》打擦边球,而这家知名企业号召员工所签署的这份“卖身契”是与《劳动法》公开叫板的。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更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以经济利益为诱饵,让员工“自愿”放弃应有的权利,是为人情和法理所不容的。记得高中的政治书上有这样一句马克思用来评价资本主义的“经典之言”-“资本家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虽然“资本家”这个字眼早就该从社会主义的字典中消失不见,但是像这家企业一样“最大限度地占有员工的剩余价值”正是对于资本家剥削员工的真实写照,而更为让人无奈的是,这种“占有”竟然成为了一纸“自愿”的“奋斗者协议”。

在百度中搜索这样一家“知名通信企业”,发现了其成长壮大确实有着“无与伦比”的“企业文化” ,它一枝独秀的创举-“狼性文化”带有野性的拼搏精神,狼其性也:野、残、贪、暴。那就是说对工作、对事业要有“贪性”,勇无止境地去拼搏、探索。而这种对于事业的“贪性”要建立在对于应有权利的“放弃”之上。对于这样的协议,许多该企业的员工并没有因为休息休假的权利被掠夺而气愤,反而很开心地接受了,对于他们来说,现状并未改变,“反正以前的年假婚假也没休过,本来就已经是奋斗者了,多个称呼也挺好。”还有人甚至认为公司此举肯定了他们的付出,是顺应民心之举。

中国有句古话“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作为企业效益的创造者,员工们不只应该共享经济成果,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应该得到保护,人格尊严更应该得到尊重。企业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让“奋斗者”丧失基本的劳动保障权利,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更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能容纳的。

一纸“奋斗协议书”—有多少员工经得起这样的折磨,又有多少权利经得起这样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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