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伦理思想与古希腊伦理思想比较

更新时间:2024-06-10 13: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四讲 先秦伦理思想与古希腊伦理思想

一、先秦伦理思想: (一)先秦伦理思想的内涵

中国古代伦理学说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有其社会和思想根源的。首先,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变革时期,即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时期,在这个大变革时期,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是异常的复杂而激烈。不同的阶级、阶层和政治派别的代言人,面对复杂的社会局势,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重新的评估,并根据本阶级和本阶层的现实需要,提出了不尽相同的价值标准和处事原则,彼此间展开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并从理论上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了深入的论证。这样一来,各种伦理学说便逐渐形成。其次,伦理学说的形成又是与哲学的发展分不开的。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哲学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哲学家不仅考察自然界,探求人类本身,同时在探讨的基础之上,对人类社会作出了这样那样的解释。正由于此,人类的理论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哲学也因此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哲学的发展,提高了人们观察和分析道德现象的能力,先秦伦理思想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开始逐步形成。 这一时期,代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产生及发展的主要有四大流派;以“仁”为最高道德准则的儒家,以“义”为最高道德准则的墨家,以“道”为最高道德准则的道家,以“法”为最高道德准则的法家。 1、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作为进步力量的温和派,面对礼崩乐坏、天下动乱的形势,他提出了一个以“仁”为核心的思想道德体系,以

“仁”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认为道德生活是高于一切的。他以“人道”为中心,以人道改铸天道,又将天道投射到人间,进而推导出行仁为天命之使然,行“仁”是必须的,它不应杂夹任何功利目的,故在义利之间,孔子主张以义制利。从这个前提出发,孔子提出了处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即“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克己复礼为仁”等等。也正基于此,孔子非常注重修身,这也成为了整个儒家基本的价值目标。从“仁”的原则出发,孔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施政主张,以期对残民暴政有所改革。这些思想可以说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孔子之后,儒家主要分为两大支派,一支是孟子学派,一支是荀子学派。针对当时诸候争霸的社会历史时局,他们将思想的目光投射到人的自身,立足于善论”和“性恶论”的主张,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仁政”和“隆礼重法”的施政主张。可以说孟荀的理论对中国古人,深入探讨人的本性,以期能为这个混乱不堪的动荡社会提供一个因应人性切实可行的救世良方。他们分别提出了“性代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他们不仅共同地完备了儒家的德治思想,同时也共同奠定了中国历代儒家在人性问题上善恶双重设计的理论格局。此外,他们还探讨了道德修养并共同强调了义的原则,进一步将儒家的修养论和义利观推向完备。儒家的上述思想,将中国古代的道德反思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以说,为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墨家以义为最高道德准则。墨家的创始人墨翟,是从儒家分化出来

的反对派。墨翟早年曾接受过儒家的教育,他关于“义”的思想也受到了儒家“仁学”的影响。墨子和孔孟一样,把仁义作为人们行为的最高道德准则。他认为,行仁义不仅是圣人的品德,也是统治者治国的最高原则。但墨子所说的“义”与儒家有所不同,他对“义”作了新的解释,并赋予了独立的内容。在早期墨家的言论中,“义”的基本含义就被确定为“兼爱”,以后一直延续下来。所以,当时就有“孔子贵仁,墨翟贵义”的说法。墨子认为,“兼相爱,交相利”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国与国之间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做到“兼爱”,就必须“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也就是说,“兼爱”,就是把别人、家、身当作自己的国、家、身一样看待,同等地爱护。如果大家都做到了这一点,天下也就太平了。不过,在具体言义的时候,墨子又将义与利对应。在墨子看来,义与不义要看利与不利,这就使得墨子的贵义论彰显出了一些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色彩。但其由义所推导出来的利绝非是自利,而是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利他主义。在贵义原则的指导之下,墨子指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互利”等主张。早期墨家因提倡“兼爱”而闻名于世,它同儒家一样,并列为当时的显学。后期墨家主要致力于对自然科学理论和逻辑学的研究,形成了著名的“墨辨”。不过,他们对墨子的思想作了一定的发展,如他们将墨子的“兼爱”思想和义利合一思想进一步发展为泛爱主义和利他主义。

3.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把“道”作为最高的伦理道德原则。

道家是儒墨两家的反对派,他们对孔墨张扬的伦理道德持否定的态度,老子也讲道德,但其所讲的“道”和“德”的内容,与儒家的说法并不相同,其所讲之道指世界的本原,其本性自然无为,而“德”是对“道”的禀得,是道的内化与具体化,即“德”就是“得道”或因道而成就的“德”。也就是说,道家既讲道,也讲德,只不过其所讲之德非儒墨所讲之德。在老子看来,“道”的本质是“无为”,这种“无为”,既是治国的原则,也是人和万物的本性,是世间一切事物的根本准则,伦理道德要受无为原则的支配。老子称这种无为、无欲的品德为自然。所谓“道法自然”,说的就是对“道”的一种自觉遵循,是一种崇尚无知、无欲、无为的德性。依据这种道德观,老子批判了儒家的“仁学”、“天命论”、“义利观”、“人性论”、“道德修养论”和“治国方略”等道德学说,成为了先秦时期影响很大的一个学派。老子之后,道家分为老庄学派和黄老学派。庄子将老子的无为主义进一步推向了极端虚无主义,黄老学派则逐步与法家思想合流,被称为“黄老刑名之学”。

4.先秦法家把法作为最基本的价值原则。前期法家分为两大派:以商鞅为代表的晋秦法家和以齐国的慎到等人为代表的齐法家。《管子》一书就属于齐法家的代表著作。齐法家认为,礼义廉耻是支撑一个国家的四根柱子,人们董得礼、义、廉、耻,国家的政令,法令才能畅通。不然的话,国家就要倾覆。因此,齐法家主张“德法并举”、“义利并重”。这与晋秦法家“唯法为治”、“重利轻义”是不同的。然而,齐法家所讲的礼,与儒家是有区别的。儒家所讲之礼更多的是

一种内心的,由仁义而衍生的道德自觉,而齐法家则把“礼”看做是一种外在的规范形式,是一种“法度”。所以,“礼”既可用道德教化来维持,也可以用“法”的手段来实现,这就为后期法家把“礼”的规范法律化,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后期法家的代表韩非,综合了荀子和前期法家的学说,成为了法家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以“法”代“礼”,以“利”代“德”,用法律的强制代替道德的教化,用“尚力”的原则取代了“仁义”的说教,走上了片面强调法治的道路。不过,法家在战国时期所取得的成就也是其他学派所无法相比的,他对人性与法治之间所作的探讨也是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的。特别是,汉代中期,法家思想融入到儒家思想之中以后,对儒家思想的完善和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影响。

诸子百家之中除了上述四大流派之外,影响较大的还有农家、名家、兵家、阴阳家等。这些不同的流派,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理论和观点,对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先秦伦理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道德作为一种文化,同其他文化现象一样,总是离不开自然条件。自然条件一方面通过对社会经济状况的作用,间接地影响伦理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又直接影响一个民族的某些道德观念和心理意识。可以说,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对伦理道德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很显然,中国独特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对先秦伦理思想的产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从社会经济结构看,不同的经济类型往往产生不同的文化类型,经济类型的变化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推动着文化的形

成与发展。同时,国家的统治模式,社会的组织结构,也会形成一个民族在哲学、宗教、文学艺术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种种差异。 总之,先秦伦理思想的产生有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理环境等诸多条件。可以说,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条件、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背景以及人文主义的价值导向是先秦伦理思想赖以生成的土壤。正是在上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华民族创造了璀璨的文化,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先秦伦理思想。 1、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

地理条件虽然不是决定人类历史进程的主要条件,但地理环境的特征则深刻影响着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影响着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关系的发展,进而影响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性格特征,价值取向,从而形成包含着不同伦理诉求的民族文化。对此,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就提出了一个非常独到的理论,即挑战与回应的理论。这一理论就认为,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该民族对其生存环境给予自己挑战的一种回应。也就是说,每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对其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是人类对自然的回应与认知,自然地理环境是文化生成的先决条件。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

中国所处的地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大陆型的自然地理环境。这一地区东南濒浩瀚无垠的太平洋,西南为高耸入云的青藏高原,西面紧邻常年高寒冻土的帕米尔高原,北界漫漫黄沙的蒙古大漠,与其他民族处在一种相对隔绝的状态,这就决定了中华文化是一个自然生成具

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系统。同时,这种地理环境也导致了中华古代文明相对封闭的特点。中国所处的东亚大地,江河纵横,土质肥沃,农业非常发达。农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薄弱产业,自然环境的变化往往会对农业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这就导致了中国人非常关注天人关系,关注自然。与此同时,相对隔绝的地理环境使得生活在这片广袤土地上的人们不得不去关注自己与周围人及周围世界的关系,因而自然不自然地将注意力投向了人伦道德。加之,相对封闭且面积广袤的国土,超越历史发展阶段所创造的辉煌文明,也导致了中国人的固步自封、盲目自大,但也造就了中华民族勤劳善良、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的民族性格。 2、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条件

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形态基础之上的。成书于西汉的《盐铁论》称:“匹夫之力,尽于南田,匹妇之力,尽于麻枲,田野辟,麻枲治,则上下俱衍,何困乏之有矣。”(《盐铁论·园池》)这种匹夫尽力耕作,匹妇尽力纺织的小农经济,是秦汉以来中国社会的基础。这种经济形态拥有自发的调节能力和完备自给自足的特征。其生产条件、生产资料、生产方式都带有天然的自然因素。五谷的播种、生产、收获都与天时节气相适应。如果违背节气,生产便要受到损害。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在培养中国人乐天安命特征的同时,也造就了中国人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性格。农业生产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以及相对固定的土地注定了农业收成的有限性。因

此,能否勤于耕作便成为了能否获取更多收成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农业税收是古代中国主要财政来源。农民承担着沉重的赋役重担。因此,每一个家庭若想糊口度日,就不仅需要勤劳耕作,更需要勤俭持家,这就造就了中国人勤俭持家的美德。同时,先民们在江河流域的土地上的耕耘播种,直接与自然相接,也真切地感受到了自然的博大、旷远,人对自然的关注日益提升,天地自然的观念开始进入人的视野,人与自然培育出了一种相容、相近、相合的关系。在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体中,人们安于既定的一切,满足于存在的合理性,过着一种自给自足、乐天安命的生活。他们对人际关系的要求更多的是要相安无事,互相扶持。甚或是天地永恒,万物和谐。就一个民族而言,她所希望的是与外族和平共处,纵使自己强大到足以征服整个世界,亦不过是充满自豪感而己;当她遭受外族侵略时,定会为国家的独立奋勇杀敌,舍生取义,目的还是为了获得与人无碍,自然宁静的生活。可以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中华民族和平、和谐,乐天安命,知足常乐,与事无争的性格。同时由于农业对于安邦定国的重要影响,也推动了中国古代重民思想的形成。农民不安定,必将影响农业的发展,农业发展受到影响,就会影响民心的安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进而触动天下的统治基础。因此,统治者若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就要重民,重民就要安民富民,这就需要鼓励和发展农业。农业发展了,既满足了农民的生存需要,也巩固了自己的统治。正因为如此,重民思想成为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一贯之道。中国古代的思想大多都忧国忧民,这种忧民思想是重民传统的体现。孔子就主张众民、富民、

安民。对于如何富民,他提出了平均主义经济政策。孟子更是提出仁政治国的主张,大肆宣扬制民之产,并大声极呼:“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农业文明在伦理道德方面带给中国的影响。正是由于上述观念的形成为先秦思想家的伦理诉求提供了一个基本着眼点,进而推动了先秦伦理思想的产生发展。

3、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背景

关于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外学者有许多分析。梁启超认为:“吾中国之社会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陈独秀说,中国社会是“家庭本位”的社会,西方社会是“个人本位”的社会。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与美国学者费正清分析中国传统社会时,也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家族结构式”的社会。当然,家族并非中国独有的产物,梅因分析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结构上的差异时提出,古代社会“是一个许多家庭的集合体”,而“近代社会则是一个个人的集合”。但像中国社会如此根深蒂固的家族文化,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质。

“依血缘而结合为群体并普遍存在于各民族的民族社会,是先民们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状况下战胜自然赖以生存的保证。当人类向文明时代过渡时,发生了社会组织由血缘向地缘的转变。但不同民族因不同文化背景与生产力状况而在转变的方式、程度上存在着差异。古希腊人的血缘纽带因频繁迁徙而迅速解体,出现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组织,城邦式的国家随之诞生,旧的血缘纽带正成为

桎梏而必须被打破,这是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种转变。”恩格斯认为,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被破坏,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而中国却不同。由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氏族关系没有彻底解体,血缘机制得到保留。氏族首领直接转变为奴隶主贵族,社会制度又逐渐从家族奴隶制发展成为宗族奴隶制,建立起“家邦式”的国家,国即家的延伸和扩大。这样,社会组织主要在父子、君臣、夫妇之间的宗法原则下组织起来,中国社会成为一个以宗法血缘组织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其后由于所从事的定居农业,部众基本聚族而居,又把这种血缘关系继续保持下去,使宗法制得以长期延续。可以说,自然经济是宗法制度滋生和繁衍的土壤。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尊崇共同祖先以维系亲情,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族血缘联系。可以说中国的血缘宗法制度对包括先秦伦理思想在内的整个伦理道德文化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由于宗法意识长期熏陶,中国人的血缘观念显得异常强烈,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孝”这一道德观念的产生。孝萌芽于原始社会后期,西周时期,逐渐成为调节家庭和家族内部关系的道德规范。可以说对父母的恭敬、赡养、尊重和爱戴,被看作是子女必尽的道德义务,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便被视作大逆不道的行为,是要受到家族的惩治和别人的唾泣的。与此相关,由孝出发,中国人非常注重亲情,亲族交往可以说是人际交往的重要方面,亲族圈是中华民族的

重要活动环境。在这样一种人际活动圈中,亲族之间的互相帮助可谓司空见惯,如兄弟相亲,亲朋互助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传统美德的形成,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平稳发展。此外,随着宗法制的确立和发展,随着宗统和君统的结合,宗法社会伦理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孔子就提出“孝慈则忠”,把忠看作是孝的表现,孝是忠的实质。忠指待人忠实诚恳,尽心竭力。同时由于家国一体的结构,忠也指忠诚于君主。在父系家长制度统治的社会中,君权只不过是父权的扩大。因此,忠只不过是孝的引申和扩大。这一特征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们研究先秦伦理,就不能不探讨家国一体的政治结构,也不能不探讨宗法血缘制度对先秦伦理思想的影响,因为正是上述的政治结构特征所导致的浓厚的家庭本位取向,为先秦伦理道德反思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视野和取之不竭的源泉。早在《尚书·皋陶谟》中就提出了“知人则哲”的观点,反映了中国人对自身的深切关注与思考。《老子·二十五章》中更是有言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表达了对人自身力量的深刻认知。作为战国时期显学的儒家则更为重视人的价值与尊严,如孔子就极重人事而轻视鬼神,孟子则从人兽之别对人进行界定,认为“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孝父,则近于禽兽”(《孟子·腾文公上》)。而《礼记·礼运》篇则更是对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进行了热情地讴歌与赞誉,其中说到:“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在其看来,人不仅是万物之中之最高贵者,而且是万物之本,万物之源。由于可见,在中国悠

久的历史文化之中,人文主义思想是早发而成熟的。

这种早发而成熟的人文主义倾向从中国人对待天地鬼神的态度上也可以略见一斑。可以说中国人有着极为深厚的人文主义倾向,却鲜有浓郁的宗教情怀。客观地来说,自周以来,中国历史上便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神权政治。整体而言,“入世主义和非宗教化”是中国人基本的生活态度。

当然,中国古代也有较为浓厚的宗教迷信思想,迷信“天”、迷信“命”,不过,这种天命之论却也是与人世紧密相联的。如在儒家那里,它更多地属于一种道德观念,天命都是指向现实生活的,即他们都是力图通过确立“天”的权威来推行道德。也就是说,这种思想是把现实的人世作为人的最终归宿,或者说,天道不过是推行人道的工具罢了。

虽然中国人确认了人在宇宙仓穹中的地位与价值,但这并不能够说明中国人将天与人割裂了开来,将人凌驾于天地之上。事实上,在天人关系上,中国人一直秉持着“天人合一”的质朴思想。“天人合一”的思想表达了中国人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热切关注。也反映了中国人对人自身地位与价值的理性认知,这种思维方式对先秦时期的伦理思想乃至整个传统伦理思想的生成以及中华民族道德的形成,都具有着独特的意义。中国人的人文主义倾向不仅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表现为对人自身地位与力量的确认与肯定,表现为对人与自然关系地理性认知,还表现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注。中国人深刻地认识到人的作用与价值,但在传统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也使他们深刻地认识

到人的价值只有通过群体的互助才能表现出来。我们知道,小农经济具有脆弱性,农民必须以家庭或宗族为单位,协同劳动,抵御自然灾害的侵扰。个体小农只有通过群体的组合,在群体力量的显示中才能得以实现自己,因而他们在自身的生存中深感群体的重要,也特别注重群体关系,正是在这一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下,造就了中国人以社会群体作为价值主体的整体主义的价值倾向。可以说,中国文化的人文主义倾向,对中国先秦伦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先秦诸子注重人事、珍视生命、轻视鬼神、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置重整体利益便是一最好见证。

(三)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伦理思想 1.儒家的伦理体系: (1)“天人和合”的天人观

先秦儒家虽主张天人合一,并非是将人置于毫无主动性的位置,而是以人为中心来对天人关系进行思考的。“也就是说,儒家对于天人关系的解决一开始就是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加之于自然,使自然不仅成为客观自然规律的承担者,也成为社会伦理准则的承担者。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便与人的社会活动联系在了一起。”不过,儒家为了寻找哲学理论根据,也吸收了道家的自然思想,发展了伦理化的天道观,并用伦理化之天作为宇宙的法则去决定社会、人生,规范人的行为。儒家和合的天人观向我们昭示,人是万物之灵,“有了人类,整个宇宙才从无意义的一团漆黑迈入有意义的一片光明”因此,人类不能也不应该无为,应该意识到自己“替天行道”、“赞天地之化育”的重任,

努力探索自然、发展科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和自然之间休戚与共的关系,依据天德仁本——人之所归的道德原则,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反之,惟满足人的物欲、好奇是务,盲目求取,大肆开发、掠夺,不仅会使人的生命意义黯然失色,而且还可能使人类陷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2)崇道尚德的价值取向

先秦的儒者始终把道德完善作为最高理想,或者说,他们并不单纯追求物质生活的幸福,而是把道德完善作为人生幸福的本质内容。孔子就曾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在孔子看来,人生最高的价值目标是仁义道德,是崇高的精神生活。他十分赞赏为追求崇高的道德价值目标而“固穷不滥”,“守死善道”者。 (3)善恶双重建构的人性论

人性问题,是中国伦理学中最重要的或者说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对于人性的讨论,主要是从善恶的角度进行的。也就是说他们探讨的是人的道德的本性或道德的本质。有了对于人的道德本性的认识,才使得建立一个合乎人性的社会伦理规范体系及合理的道德修养方法成为可能。“所以,我们可以说,关于人性及其善恶的理论,是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建立其伦理思想体系的基石。” (4)“以义制利”的价值原则

义利关系是中国传统道德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先秦的春秋战国

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急剧变化的时代。在这社会风云激荡、兼并战争频繁的五百多年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儒、墨、道、法、名、兵、阴阳等各家各派的学术思想纷纷涌现,他们围绕社会巨变中的各种问题,提出各自的见解,而义利关系是其中一个主要的理论问题。 (5)“重礼贵和”的价值追求

根据这种贵和的道德价值取向,儒家强调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发生冲突时,要采取恭敬、谦忍的态度,以群体利益至上原则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以此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关系。而一个和谐的社会才是一个理想的道德社会。

(6)仁民爱物的道德理想与“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

仁在儒家伦理思想之中是一个涵义极其丰富的概念,其内容有广狭之分。广义的仁是一个全德之称,几乎可以概括所有的德目;狭义的仁即五常之一,主要是指以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道德情感为主要内涵的道德规范。

2.墨家的伦理思想: (1)“兼相爱”的道德理想 (2)义利合一的伦理准则

(3)“合其志功而观”的道德评价原则

在道德评价问题上,历来就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以行为动机为道德评价的根据,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行为效果为评价根据。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行为的动机被人们称之为志,行为的效果则被

称之为功。评价一个人,到底是以志为根据,还是以功为根据呢墨家学派认为这两个方面都不能达到对一个人的真实评价,应当把志和功结合起来。

(4)后期墨家在伦理思想方面着重发挥了墨子的兼爱说和义利统一观,并进一步将其引向了泛爱主义和利他主义。 3.道家的伦理思想

(1)“道法自然”的天道自然观

道法自然是道家伦理思想的起点和基础,在道家的伦理思想之中,始终贯穿着这种基本精神。可以说,道法自然思想是道家区别于儒墨法诸家的内在特质。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总之,道家伦理思想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基础之上的,并以自然主义作为基本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的。 (2)善恶双重超越的人性论

儒家主要是从善恶的角度对人性进行探讨,从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和礼义制度出发来衡量人性。而道家则不然,他们有自己独特的理论视角。道家对社会中的伦理道德标准持否定态度,他们抛开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与善恶是非,直接从自然大道出发来研究人性,因而提出了与众不同的人性论。道家认为,人性来源于道,道是素朴自然的。因而人性也当是自然素朴,浑然天成的。 (3)不以“下德”为德的道德观

在道家那里,他们将道德划分为了“上德”与“下德”。所谓“绝仁弃义”,不过是让人消弭执着于形式的“下德”,而进入到一种因任

自然,置重内容的“上德”境界。 (4)“义利俱轻”的价值模式

在义利问题上,道家的态度,与儒墨不同,与法家也有异。道家鄙视利又菲薄义,主张义利俱轻。这是因为道家以道立论,崇尚自然无为。

(5)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 4.法家的伦理思想 (1)趋利避害的人性论 (2)德法并举的政治论 (3)义利并重的功利主义

(四)先秦伦理思想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中的地位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在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支配中国人的道德生活,协调中国的社会秩序,推动中国的繁荣和进步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仍然渗透在现实生活中,对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发展产生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而在传统伦理思想之中,又犹以先秦伦理思想最为引人关注,因为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先秦伦理思想同这个时期的哲学一样,五彩缤纷、丰富多彩,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秦汉以后,整个封建时代的伦理学说,除佛教伦理观外,都可以从先秦伦理思想之中找到其理论的渊源。即使是外来的佛教伦理观,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程度不同的受到了儒家和道家伦理思想的影响。可以说,先秦伦理思想在中国传统

伦理思想的发展史上具有着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生命之源,如果没有先秦伦理思想的深沉积淀,就不会形成博大精深、意蕴深刻、悠久绵长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也不会形成辉煌绚烂、光彩照人、深沉厚重的中国传统文化。

先秦伦理思想在中国传统统伦理思想史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它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源头,同时,通过对先秦时期伦理思想的历史考察,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先秦时期所提出的伦理问题也始终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大主题之一,始终贯穿于中国伦理思想史的始终。如先秦时期的义利观、理欲观、公私观、苦乐观、荣辱观、生死观、力命观、德才观、人性论、德法问题均一直受到后人的重视,并成为后世伦理思想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儒家的义利观、公私观、荣辱观、苦乐观、力命观、德才观以及关于道德教化与修养的一套学说,更是为后世所广泛继承和发展,对后世伦理思想的发展、完善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而其中的义利问题、人性问题、德法问题、理欲问题、道德教化和道德修养问题、人伦纲常问题更是成为了中国传统伦理论争的重大主题。可以说,先秦时期所提出的伦理问题为后世的伦理论争提供了一个基本论域,为后世伦理思想的发展确立了一个基本走向,奠定了一个大致的理论格局,后世的伦理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先秦伦理思想的延续和展开。如果没有先秦诸子对伦理道德问题的热烈探讨,也就不会形成后世思想家对相关伦理问题的热切关注,当然也就不会形成璀璨眩目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

可以说,先秦时期的伦理思想为整个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发展奠

定了一块深厚的理论基石,开启了一泓旺盛的思想源泉,从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这个独特角度和较高层次,规范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面貌和特质,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发展进程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

(五)先秦伦理思想与中华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是该民族文化精华的凝聚。中华民族精神孕育于中国文化之中。数千年的文化,经历无数代贤哲的传承、弘扬,积淀成深厚的文化传统,深入民族心理、民族性格之中,形成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全部文化精华的凝聚,在中华民族精神形成的过程中,先秦时期的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的伦理思想,作为中华文化的活水源头,以其积极因素和优良传统,对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民族精神的特质,突出地表现在崇道尚德的重德精神、明义重公的良好风尚和自强不息的民族性格。

1、崇道尚德的重德精神

中国自古号称礼义之邦,重德精神可谓是一脉相承。西周时周公就提出了“以德配天”论,周公认为周所以代殷而起是因为得到了民众的归向,所以会得到民众的归向,是因为周王能够敬德。中国伦理思想之中这种以先秦为源流的重德倾向渗透在传统文化中,就形成了中华民族崇道尚德的重德精神,并在诸多方面突出地表现出来。 首先,以先秦为发端,中国人开始从道德的层面思考人性。如孟子就提出了性善说孟子以其性善论肯定了人的价值在于道德性,把外

在的道德规范转换为人的内在的本质规定,以追求仁义为人生的最大快乐与满足。这种性善论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深刻影响着中国的传统文化与民族性格。性善论为人的道德完善设定了一个内在根据,强调了道德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其次,自先秦开始,追求道德完善便成为了中国人的最高价值诉求。比如儒家就认为,真正的人的生活,就是合乎儒家仁义礼智信等道德标准的生活。先秦诸子的这种道德诉求一直为后世所传承,对道德完善的不懈追求,铸就了中华民族的重德精神,并且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再者,在治国方略上,大多数封建统治者都极力推崇以道德为基础的仁政,而贬抑霸道即凭借实力的强权政治。

可以说,中华民族精神的宝库之中,一直普遍地贯注着重德精神。中华民族认为与世间万物和一切价值相比,道德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价值,无论社会还是人生,道德都具有根本性的地位与最重要的价值。甚至对于自然界,对于社会、人生与自然的关系,道德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在对世间万物和一切价值进行评价与取舍时,道德不仅是最基本的标准,而且也是目的与归宿所在。可以说,能够形成这种可贵的重德精神,与先秦时期各家对德的张扬有着直接的关系。这样“就从总体上、根本上规范和陶铸了中华民族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层次,从深层上规定着历史上几乎一切重大选择的性质与方向”,从而影响了此后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进而内化为民族性格,形成崇道尚德的民族精神。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ub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