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反面典型案例选编(一)

更新时间:2023-12-02 04:2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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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反面典型案例选编(一)

为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瓯市委组织部收集整理了近年来省内外发生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违反换届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希望通过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引以为戒,严守换届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环境。

案例类型一:请吃拉票 案例一

【简介】2014年10月,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张庄村党员邹某在县城某饭店分四批次宴请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共13人,目的是为了竞选村党支部书记。

【处理结果】取消了邹某候选人资格,给予邹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邹某依靠非法行为取得的选举结果并不牢靠,最终只能将自己的“书记梦”送上“不归路”。

案例二

【简介】2014年11月5日晚,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会里村党员赵某(系候选人赵银堂之兄)召集本村部分党员到阳泉市某火锅店吃饭,赵某某、梁某某等16名党员参与吃请。

【处理结果】经平定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某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巨城镇党委取消赵某、赵某某、梁某某3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

【案例分析】村民间请客吃饭,在日常生活里十分平常,但是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候选人及其亲属宴请吃饭就构成了违规行为,有失选举公平。

案例三

【简介】2014年11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杜村第四居民组组长张某以征地为由,向杜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提议宴请有关人员。赵某明知换届选举期间不允许宴请的纪律规定,却同意张震组织村支委、村委委员兼妇联主任等11名党员和5名村民,在尧都区某饭店设宴两桌。

【处理结果】经尧都区纪委研究,鉴于赵某还有涉法缓刑判决,决定合并给予赵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赵某明知换届选举期间不允许宴请的纪律规定,却同意张震宴请他人,明知故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案例类型二:送礼拉票 案例一

【简介】2010年,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池甲、池乙为顺利通过群众信任度测评,给6名群众每人一包中华香烟。

【处理结果】塘下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池甲、池乙的候选人资格,并给予党纪处分。

【案例分析】村民间赠送一包香烟,在日常生活里十分平常,但是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候选人给群众送物品收买选票,就构成了违规行为,有失选举公平。

案例二

【简介】2014年11月,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大张镇下乐坪村村委换届选举期间,该村党员段某向本村村民发放竞选村委主任职务的名片,并赠送芙蓉王牌香烟50条。

【处理结果】经霍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段军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霍州市大张镇村“两委”换届领导组取消段某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

【案例分析】在选举期间,段某无视选举纪律,大张旗鼓的送礼拉票,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

案例三

【简介】2017年2月23日,湖南省永顺县永茂镇芭蕉村党员于某华与芭蕉村部分村民等人集中商量村“两委”换届人选问题。3月3日,于某华与村民于某青给村老党员于某湘送白酒2瓶和现金400元,请于某湘支持于长青任芭蕉村主任。

【处理结果】永顺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于某华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分析】于某华身为中共党员,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夕拉票贿选,搞非法组织活动,严重影响该村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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