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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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

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布部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8

【实施日期】2009.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城区)试点工作的

通知

上海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老龄办:

为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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