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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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

操作办法(试行)培训

宜兴市财政局

一、退税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2009?7号)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财监[2003]110号通知印发)

二、审核办法

实行三级审核办法,三级审核为初审、复审、终审。 宜兴市财政局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退税的初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为复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委托无锡市财政局对无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复审),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江苏专员办”)为终审部门。

三、审核审批工作期限和所需材料

(一)退税申请办理期限

纳税人一般按季申报,再生资源月度缴纳的增值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以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金额较小的可以按半年或年申报。(标准500万元不能累计,即如果两个月纳税都没有超过500万元,但合计纳税超过了500万元,仍不能办理退税;如果第一个月没有超过500万元,第二个月超过了500万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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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两个月的税款合并办理退税)

(二)所需材料

1.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审核表(附表二);

2.《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原件(每个企业发一份正式申请书,用后再到财政部门领用);

3.退税申请正式文件,企业退税申请尽量冠以有企业名称的红头文件,并有行文编号。(退税申请样式见附件);

4.退税申请资料真实性及未受到处罚的书面申明(书面申明样式见附件);

5.退税审核工作底稿(开展现场审核时由审核人员制作,企业不需要提供,附表六);

6.退税期内应纳增值税计算表(附表四); 7.退税期内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附表三); 8.退税期内税款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退税期内各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退税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印章);

11.江苏专员办需要的其他资料。 1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五);

1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有一般纳税人认定章);

14.主管国税局审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

15.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必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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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以上12-16项为企业首次申报时需增报资料,除非申报的资料情况发生变化,否则12-16项企业第二次申报时不需再报送。

企业申报资料须报送一式两份(《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和退税期内税款完税凭证原件只要一份),资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填表要求

(一)要素齐全

(二)填表口径、勾稽关系

1.全部项目“应税收入”、退税项目销售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

2.企业零申报时,也要填报,不能少月份。 3.勾稽关系

以季度申报为例,根据附表三(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再生资源销售收入月度小计、季度合计数,填列附表四(计算表)退税项目销售收入的月度小计、季度合计数。附表二(审核表)全部项目、退税项目的数据又是根据附表四的合计数填列的,最后再填写附表一(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

附表一:《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

一、企业填列事项

要求逐票填列增值税入库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1.编号:按年度顺序编排,如2009年申请第1次退税,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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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2009-1”;

2.收款国库(经收处):按税收缴款书上签章的收款国库名称填列;

3.缴款书编号:填税收缴款书的编号;

4.国库收款日期:按税收缴款书上国库(经收处)收款盖章日期填列;

5.金额:按税收缴款书上实缴数额填列;

6.应退税数额:按退付比例70%或50%计算的应退税额填写(在合计行填列);

7.据以退税文号:财税[2008]157号。

注意,申请书不能涂改,先在附表上填写完整后再填写正式的申请书,防止填写出错。

附表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审核表

退税项目:再生资源

退税所属期:×年×月至×月

退付比例:退税所属期为2009年填70%,2010年填50% 勾稽关系:

全部项目: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缴增值税

附表三:退税期内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

这张表的作用:反映了重要信息,一是再生资源销售情况(信息流),二是销售回款(资金流),三是再生资源品种(物流),认定是否属再生资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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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要求:退税期内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中“全部再生资源销售收入”指不含税销售收入,填写时需要按月小计,按申报期合计;为便于与企业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相一致,“其中: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回款金额为含税收入,不按月小计,按申报期合计后再除以1.17换算成不含税收入。

注意:1.“其中: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栏的填列要求:在收妥再生资源销货款后,才能填列“回款金额”、“回款日期”栏,在一个退税期内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达到80%才能退税。企业应提供能证明企业再生资源购进汇款和销售回款的银行日记账或其他有关凭证(复印件)。

2.红字发票(冲销售收入)的也要填列,全部再生资源销售收入应与明细账、报表一致(企业应提供再生资源购进和销售的明细账和相关报表)。

附表四:退税期内应纳增值税计算表

按月填列,全部项目根据月度《纳税申报表》数据填列。非退税项目是指除再生资源以外的货物(劳务)销售。

1.退税项目与非退税项目能分清各自的进项税额时,退税项目应纳税额的确定:

金额单位:万元

月份 全部项目应纳税额 1

退税项目应纳税额 100 5

非退税项目应纳税额 -20 80

上图,退税项目应纳税额只能按全部项目应纳税额(即实际入库税款)80万元来确定,将10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在附表上说明)

只有在非退税项目有应纳税额时,才能按退税项目实际应纳税额确定,见下图: 月份 全部项目应纳税额 1 2 合计 80 130 210 退税项目应纳税额 100 80 180 非退税项目应纳税额 -20 50 50-20=30 2.退税项目与非退税项目无法分清各自进项税额时,应按退税项目(或非退税项目)销售收入合计数占全部项目应税收入合计数的比重分摊进项税额。按申报期(不按月)分摊,退税项目与非退税项目分摊的进项税额分别填列在合计行的第9栏和第15栏。

附表五: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企业的注册地和所在地不一致的,在企业地址栏内同时应注明企业注册地在哪个镇(园区、街道)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相关资料已公布在宜兴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yxczj.gov.cn/yxczj/index.asp)的下载专区,可查看、下载,。

二、退税申请正式文件、退税申请资料真实性及未受到处罚的书面申明也一并公布在宜兴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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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报联系表

企业填好企业基本情况表后,发邮件到江苏专员办一处的公共邮箱:jszyb01@126.comzxg@mail.yxczj.gov.cn 附:

退 税 申 请

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的退税条件。

×年×月至×月(注:指退税所属期),我公司应税收入 元,应缴增值税 元,已缴增值税 元,其中:再生资源销售收入 元,已缴增值税 元(注:如无非退税项目,可合并)。现申请退付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 元按退税比例(70%或50%)计算的应退税款 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款请退至我公司账户,开户行: ,账号: 特此申请,请批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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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宜兴市财政局邮箱

书 面 申 明

一、我公司申报的退税所属期为×年×月至×月的退税资料是真实的。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公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及人民银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宜兴市财政局办理增值税退税联系人:章小刚 (820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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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s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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