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09 20:1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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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读后感

学法是为了守法、知法、懂法。作为一个刚入门的法律学生,“法律是什么”我所知道的也就是单单停留在表面的,很难去真正的理解。但刘星教授的这本《法律是什么》让我在法律的概念外学到了点什么,也学会了更深入的思考。他用几个简单而又富有代表性的例子,用平实简练的文字,让读者理解并能很好的记忆。

“法律是什么?”当你这样问一个非法学专业或初学者时,他们回答的往往是一种常识观点:“法律是维系国家安定与发展的纽带,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还会想到正义、民族精神、国家意志等词语。而且相当一部分人会认为法律在解决具体法律实践问题时,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操作性,而且在理论上不存在极难克服的论证困难。”然而,如果你问的是一个对法律专业有深入了解的学生,他们的回答自然是更为全面的,而且对以上常识观念也会提出疑问。如书本中所举得案例: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共同的原则:不能因过错了而获利;如果判决谋杀者有继承权,便与这项原则产生矛盾。面对这种规定,我们可以认为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

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观念的产生来自两方面对法律现象的思考。第一,将全部法律视为义务强制的规定,从而将其视为制定者的强制意愿的表现,第二,将任何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问题最终归结为刑事处罚问题。从以上两种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我们我借用书上得出的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为验证这一观点,我们也可在“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找出,我们时常可看到“不得”“应当”等词语的出现,因此也可以说,上述的观点是普遍存在且易理解的。

条文中的法律看起来再完美,我们也无法做出绝对的肯定,只有运用于行动中,在具体的实践中才能加以证实,因此就要对一些特殊的疑难案件作出特殊的规定。我国的法律依旧是不完善的,法律漏洞的存在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只有在实际运用中不断的发现,才能促进

法律的发展。法律是什么?到现在我还未能做出一个肯定的回答,也许还是模糊的,半知半解的,更多的时候也许是有着这样一种想法:“法律是存在于行动中的,要用眼睛看,简单的文字真的很难将其准确的阐述清楚”。

立法者立法当然要受道德理想的影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制定出的法律永远符合其道德理想,因为道德理想是会变化的,法律制定出来后则会相对稳定。当立法者的理想道德出现新的内容,便会与其旧的立法发生矛盾,此时立法者便需要用新的立法解决问题。事实上,立法者时常进行法律的修改与废弃。这本身足以表明其制定的法律有时与其道德理想发生冲突。因此,即使是就立法者本身来说,法律与道德也即实然与应然之间同样没有必然联系。从主权者自身角度来看,其自己立法也并不具有绝对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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