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模板-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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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库号:235EO2

项目名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

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的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冯占立 15842053081 传真 联系人 孙云 114021 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鞍山市(县)鞍钢厂区正门内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鞍钢工业厂区内西区焦炉烟囱北侧及干熄焦除尘地面站西南侧 立项审批部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 批准文号 股份规划发〔2018〕26号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m2)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万元)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300 绿化面积 (m2) 环保投资其中:环保投6439.11 6439.11 占总投资资 (万元) 比例 100%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于1997年5月8日由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该公司拥有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完整的钢铁生产流程和配套设施,主要产品涵盖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及彩涂板、中厚板、大型材、线材、无缝钢管、冷轧硅钢等。 鞍钢炼焦总厂现有焦炉12座,其中,西区焦炉为2座JNX3-70-1型2×60孔复热式焦炉,焦炭产能合计为150万t/a,西区焦炉及其干熄焦炉为未批建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1日取得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备案文件(见附件4)。西区2座焦炉燃烧室燃烧净化高炉煤气(成分见表1),共产生35万m3/h(标况)的烟气(以下简称“焦炉烟气”),烟气温度为180℃~210℃,目前未经处理,经同1座高135m、出口直径5.1m烟囱(以下简称“西区焦炉烟囱”)排放,焦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目前焦炉泄漏率为1.4%,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0、20~150(平均50mg/m3,平均值用于计算改造前总量)、388~630mg/m3(平均430mg/m3,平均值用于 - 1 -

计算改造前、后总量;最大值用于达标排放计算及影响分析),焦炉泄漏率达到5%时,烟尘、NOx产生浓度基本维持不变,SO2排放浓度变为68~541mg/m3(平均183mg/m3,平均值用于改造后总量计算的初始浓度;最大值用于达标排放计算及影响分析);西区2座焦炉共用的干熄焦炉,其预存段产生2万m3/h放散烟气(以下简称“干熄焦预存烟气”),烟温120℃,烟尘、SO2产生浓度分别为260、1800mg/m3,并与干熄焦炉的其他烟气(含装焦、冷却、排焦等环节,合计烟气量为14.3万m3/h,烟尘、SO2产生浓度分别为200、15mg/m3)一并经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的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9%)后,经一座高20m、出口直径3.2m的烟囱(以下简称“干熄焦烟囱”)排放,烟尘、SO2排放浓度分别为2.1、234.0mg/m3。 燃料名称 高炉煤气 表1 焦炉燃烧室使用的燃料参数 3热值 (MJ/m) H2S浓度 (mg/m) 3.2 8 3颗粒物浓度 (mg/m) 1.5 3改造前,西区焦炉烟囱目前排放的SO2、NOx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50、630mg/m3不满足炼焦行业现行标准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SO2≤50mg/m3、NOx≤500mg/m3的限值要求。由表1可知,焦炉燃烧室使用的热源为经过净化后的高炉煤气,由于高炉煤气中H2S含量较低,正常情况下该煤气燃烧后SO2不超标;根据本项目《可研》文件,焦炉炭化室耐火砖因焦炉炉龄增长而密封不严,炭化室结焦过程产生的含高浓度H2S的荒煤气泄漏至燃烧室,在燃烧室内燃烧产生含高浓度SO2的废气,导致焦炉烟气超标。 干熄焦烟囱排放的SO2浓度为234.0mg/m3,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SO2≤100mg/m3的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1000℃的焦炭在干熄焦炉的预存段析出残存挥发成份,在高温下燃烧产生高浓度的SO2放散烟气。 由于焦炉烟气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在烟气量、烟气温度、污染物浓度等方面差异较大,合并处理将增加处理成本,因此,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分别处理两种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干熄焦预存烟气;处理后的烟气仍经原先烟囱排放,即实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西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由鞍钢集团节能技术 - 2 -

服务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本项目在鞍钢炼焦总厂西区建设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共两个净化系统,地理位置见附图1。 本项目实施后,可分别降低鞍钢SO2、NOx、烟尘排放量417.6、1035.2、84.3t/a,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相应贡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委托我公司开展环评工作并编制《报告表》,本项目环评委托及立项文件见附件1及附件2。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并收集大量现场和基础技术资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表。 2.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见表2,建设内容布局见附图2。 本项目建设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和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其中焦炉烟气净化系统由“新建烟道并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热风炉、布袋除尘器+脱硝反应器及氨水储罐”装置构成,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组成为“新建烟道并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布袋除尘器”,两套系统共用1座脱硫房,两种净化后的烟气由增压风机增压后分别经原有烟囱排放。 3.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鞍钢炼焦总厂西区(包括西区2座焦炉及其配套的干熄焦炉、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之内。具体布置在鞍钢西区焦炉烟囱东南、南侧及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本项目东侧为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及西侧为通廊、转运站,北侧为酚氰污水处理站,具体位置见附图2。 本项目焦炉烟气净化系统集中布置于西区焦炉烟囱北侧,该系统分两列布置,北侧由北向南依次为燃气热风炉、SCR脱硝反应器、增压风机,南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氨水储罐及其围堰、空压站、布袋除尘器;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集中布置于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该系统由北向南依次为增压风机、布袋除尘器,增压风机北侧为脱硫房(2套烟气净化系统共用)。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3。 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规格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主要设备定置参见附图2。 - 3 -

经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核对,选用的设备均符合要求,无国家、辽宁省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 类别 表2 本项目新建内容及规模 新建内容及规模 项目组成 焦炉烟气净化系统 干熄焦预存烟气净化系统 接自原焦炉烟气排入焦炉烟囱前入口烟道 接自干熄焦预存烟气放散口 烟道处 烟道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1台 烟道内置脱硫剂均布装置1台 1座共用脱硫房,14m×8m×10m,内设葫芦吊、螺旋给料机、研磨SDS脱硫系统 机、风选风机、中间仓、脱硫剂投加装置各1台 烟道串联布袋除尘器1台 烟道串联布袋除尘器1台 燃气热风炉:12m×7.5m,配备13台6000m/h助燃风机,燃烧煤气 产生的热风通入烟道,直接加热烟道内烟气 烟道串联脱硝反应系统:SCR脱中低温SCR 硝反应器1台,脱硝反应器由壳脱硝系统 - 体、内部支撑、导流整流装置及密封装置等组成 脱硝剂供应系统:由氨水储罐、氨水输送泵、氨水稀释风机、氨 空混合器等各2台组成 出口烟道 连接增压风机、焦炉烟囱 连接增压风机、干熄焦烟囱 3套:脱硫系统入口、除尘系统2套:烟气净化系统入口、出口在线监测系统 出口、脱硝系统出口各设1套 各设1套 新建1座控制室,42.6m×12.06m新建1座控制室,6.5m×7.5m控制室 ×5m,位于除尘器5m平台下部 ×6m,位于除尘器6m平台下部 由鞍钢能源管控中心提供,用于高、焦炉煤气供给 - 焦炉烟气脱硝前加热 生活用水供给 由鞍钢能源管控中心生活水管网提供 氮气供给 由鞍钢能源管控中心提供 废水处理 排入厂区下水管网,送鞍钢西大沟污水厂处理后回用于鞍钢 为控制室建设供暖设备,采暖热媒为55℃/40℃热水,上供下回式,供暖 热水由鞍钢采暖管网提供,供热能力15kW 3压缩空气供给 新建1座空压站8m×12m,设2台25m/min螺杆式空压机 主体 工程 辅助 工程 依托 工程 - 4 -

序 设备/设施名称 表3 本项目主要设备/设施 (台/套) 数量 (台/套) 备注 焦炉干熄焦预焦炉烟气 烟气 存烟气 1 1 1 1 1 1 1 1 干熄焦预存烟气 一、SDS脱硫系统 1 脱硫剂均布装置 1 葫芦吊 2 螺旋给料机 3 研磨机 4 风选风机 5 中间仓 6 7 脱硫剂投加装置 8 布袋除尘器 1 二、中低温SCR脱硝系统 1 燃气热风炉 1 脱硫效率94.4% 脱硫效率94.4% 2.23kW,两套净化系统共用 0.74kW,两套净化系统共用 22kW,两套净化系统共用 18.7kW,两套净化系统共用 34.0m 两套净化系统共用 22过滤面积15600m,效率99% 过滤面积740m,效率99% 12m×7.5m,使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加热焦炉烟气,配13台6000m/h助燃风机,供热能力640万kcal/h 8.0m×12.0m,由壳体、内部支撑、导流整流装置及密封装置等组成,脱硝效率79.4% 3立式,50m,直径4m,高度4m,常压储存,呼吸阀配备水封装置 10m×8m×0.8m 31m/h 31000~2000m/h 32000m/h 3- - 2 SCR脱硝反应器 1 - - 3 氨水储罐 1 1 2 2 2 - - - - - - - 34 储罐围堰 5 氨水输送泵 6 氨水稀释风机 7 氨空混合器 三、附属系统 风量64.8万m/h(工况),设风量3.09万m/h(工况),1 增压系统 1 1 轻钢结构防雨棚 设轻钢结构防雨棚 烟气净化系统入口、出口各烟气净化系统入口、出2 在线监测装置 2 2 设1套 口各设1套 33 空压机 2 1用1备,25m/min,螺杆式空压机 注:布袋除尘器、增压风机、氨水储罐、SCR脱硝反应等设备均位于室外。 5.主要原辅料、能源消耗量及来源 本项目主要原、燃料的消耗统计见表4。 本项目脱硫(硝)剂和催化剂均为外购;脱硝剂(氨水)、煤气(高/焦炉煤气)的具体成分、理化性质等详见本环评“环境风险分析”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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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主要原料及能源消耗 序 名称 小时耗量 年耗量 备 注 主要成分为NaHCO3的固体粉末,粒度500μm,双层编1 脱硫剂 76.83kg 673t 织袋包装,1t/袋,共673袋/a 32 脱硝剂 44.52kg 390t 20%的氨水,储存于1座50m氨水储罐,管道输送 主要成分为V2O5及TiO2,3a更换一次;整体封装于以钢33 催化剂 - 10m(4.45t) 结构为框架的催化剂层内,并置于SCR脱硝反应器中 334 高炉煤气 7000m 6132万m 由鞍钢能源管控中心经管道提供,用于脱硝系统加热,335 焦炉煤气 480m 420万m 具体成分见附件3 336 氮气 200m 175万m 由鞍钢能源管控中心经管道提供,用于煤气管道吹扫等 337 压缩空气 1350m 1183万m 由本项目空压机提供,用于布袋除尘器反吹等 8 采暖热水 15kW?h 5.4万kW?h 鞍钢采暖管网提供 9 电 2077.6kW?h 1820.0万kW?h 接自鞍钢厂区现有电网 6.给排水情况 (1)生活用水供给 本项目生活用水接自鞍钢生活水管网,根据DB21/T 1237-2015《行业用水定额》,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为30~50L/人?班(本项目取30L/人?班),本项目员工共9人(四班三运转),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034m3/h(295.7m3/a)。 (2)废水处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冲厕废水)排入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为0.034m3/h(295.7m3/a)。 7.职工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9人;人员年工作365d,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h,共计8760h;设备全年24h运转,共计8760h。 本项目不建设食堂、厕所及浴室等生活设施,均依托鞍钢厂区现有设施。 8.环保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6439.1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具体见表5。 序 1 2 3 环保设施 废气治理 噪声控制 采样口规范化 表5 本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建设内容 SDS脱硫系统2套 布袋除尘器2台 SCR脱硝系统1套 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排气筒预留监测孔位,建采样平台,设置标志牌 合计 - 6 -

投资 2142.18 3215.22 1069.71 10 2 6439.11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西区焦炉及干熄焦炉烟气排放状况: 目前,焦炉烟气未经净化,直接经1座高135m、出口直径5.1m的烟囱排放(西区焦炉烟囱);干熄焦炉装焦、预存、冷却、排焦等环节产生的烟气,经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座高20m、出口直径3.2m的烟囱(干熄焦烟囱)排放,现有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6。 表6 现有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 排放源 西区焦炉烟囱 干熄焦烟囱 西区焦炉烟囱 标准值 干法熄焦 注:表中浓度值均为最大值。 烟气量 (万m/h) 35 16.3 - - 3排放浓度 (mg/m) 烟尘 SO2 NOx 30 150 630 2.1 234.0 - 30 50 500 50 100 - 3依据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改造前西区焦炉烟囱排放的SO2和NOx,以及干熄焦烟囱排放的SO2不满足该标准中表5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主要环境问题: 西区焦炉燃烧室产生的焦炉烟气中SO2、NOx浓度较高,未进行脱硫、脱硝净化,直接经焦炉烟囱超标外排至环境空气中;干熄焦炉预存段产生的干熄焦炉预存烟气中SO2未经脱硫,浓度超标(达1800mg/m3),直接与干熄焦其他烟气(包括装焦、冷却、排焦等环节)一并经干熄焦烟囱外排至环境空气中。 本项目实施后,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干熄焦预存烟气,达到“以新带老”、“稳定达标”的目的。 - 7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鞍山市位于辽宁省的中部,辽东半岛北部,其北距沈阳89km,南距大连308km,通过沈大高速公路及中长铁路与南北城市连接,地理位置优越。鞍钢位于鞍山市西北部。本项目位于北区电站内。 鞍山市区东临千山山脉,西部为辽河、浑河、太子河冲积而成的平原区,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东南部属千山山脉向西南的延续部分,走向与岩层走向一致,呈东北方向。海拔高度20~500m,地貌属低山丘陵。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 鞍山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多南风;冬季寒冷干燥,多北风。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年平均风速3.2m/s;年平均气温8.3℃~10℃;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0.3℃,极端最低气温-30.4℃;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9.4℃,最高气温36.9℃。该区年平均降水量为713.5mm。 鞍山市境内的河流有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由东向西穿过市区汇入太子河。运粮河穿过鞍山市铁东、铁西和郊区,南沙河则流经鞍山北部市区及西部郊区。其中,运粮河主要接纳鞍钢生产排污和市政生活排污。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鞍钢厂区内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鞍钢厂区回用水系统。 - 8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 引用已审批的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新建针状焦生产线工程中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1日,监测因子、点位及结果统计见表7,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参见附图1。 表7 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监测结果统计 (μg/m) 监测因子 PM2.5 PM10 SO2 #1鞍钢厂区西北(原大营盘村) 25~67 77~112 36~66 #2立山街道居民区 26~63 75~113 26~56 标准值 75 150 150 3NO2 26~51 25~37 80 从表7可以看出,各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均满足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表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质量 引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鞍山钢铁能源管控中心新建8#电动风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由沈阳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3月19~20日对鞍钢工业厂区的东、南、西、北四厂界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见表8,声环境监测点位参见附图1。 监测点位 1东厂界 #2南厂界 3西厂界 4北厂界 ###表8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 (dB) 3月19日 3月20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64.9 52.9 64.5 52.0 64.2 51.4 63.9 51.4 63.8 57.2 53.7 44.8 64.4 55.9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49.2 45.0 65 55 从表7可知,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 - 9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鞍钢工业厂区内西区焦炉烟囱东南、南侧及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南侧,项目周围1000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9,保护目标位置见附图4。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表9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对象 位置 距离 (m) 户数/人数 李朝村 W 1440 340/1020 环境功能 二类区 - 10 -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境空气: 污染物日均浓度执行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PM2.5:75μg/m3;PM10:150μg/m3;SO2:150μg/m3;NO2:80μg/m3。 声环境: 执行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功能区对应的标准值,昼间65dB,夜间55dB。 废气: 有组织废气(烟尘、SO2、NOx)执行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0。 表10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mg/m) 污染物排放环节 烟尘 SO2 焦炉烟囱 30 50 干法熄焦 50 100 3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NOx 500 - 厂界无组织氨气执行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NH3浓度≤1.5mg/m3。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该厂进水水质要求:pH 6.5~8.5,CODcr 500mg/L,NH3-N 8mg/L,SS 1052mg/L。 噪声: 本项目厂界执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现有西区焦炉烟囱及干熄焦烟囱排放的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94.9、487.5、1318.4t/a;本项目实施后分别削减烟尘、SO2、NOx排放量84.3、417.6、1035.2t/a,即烟气经脱硫(含除尘)、脱硝后,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10.6、69.9、283.2t/a。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少量生活污水进入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 - 11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2018年4月~2018年7月。主要土建工程内容包括脱硫房(14m×8m×10m,1座)、控制室(42.6m×12.06m×5m、6.5m×7.5m×6m各1座),施工量有限;此外为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 2.营运期 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中低温 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干熄焦预存烟气,治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附图5。 1)焦炉烟气净化 焦炉烟气净化包括:SDS脱硫(含除尘)、中低温SCR脱硝。 (1)脱硫方案比选 目前烟气脱硫技术种类繁多,按脱硫过程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分为:湿法、半干法、干法三大类脱硫工艺。 湿法烟气脱硫技术为气液反应,反应速度快,脱硫效率高,一般均高于90%,技术成熟,适用面广;其缺点是生成物为液体或淤渣,较难处理,设备腐蚀性严重,洗涤后烟气需再热,能耗高,占地面积大,投资和运行费用高。系统复杂、设备庞大、耗水量大、一次性投资高,一般适用于大型电厂。 半干法烟气脱硫利用雾化的乳状吸收剂与烟气中的SO2反应,同时利用烟气自身的热量蒸发吸收液的水分,使最终产物为干粉状,脱硫效率为80%以上。具有投资省、工艺简单、能耗低,且无腐蚀、结垢等问题,但需设置吸收塔,且副产物中CaSO4纯度不高,难以综合利用。 干法烟气脱硫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活性炭吸附法,SO2被活性炭吸附并被催化氧化为SO3,再与水反应生成H2SO4,饱和后的活性炭可通过水洗或加热再生,同时生成稀H2SO4或高浓度SO2。可获得副产品H2SO4即可以有效地控制SO2的排放,又可以回收硫资源,但该法需设置吸附塔、再生塔,占地面积相对较大。 另一类采用粉状脱硫剂在干态下与烟气中SO2反应,去除烟气中SO2,反应无液相介入,产物为干粉状,典型代表为兴起于欧洲的SDS干法脱硫技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比利时开发了SDS干法脱硫喷射技术,通过高效的SDS干法喷射及均布装置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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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剂(20~25μm的粉状NaHCO3)喷射在烟道内,脱硫剂在烟道内被热激活,比表面积迅速增大,与烟气充分接触,发生物理、化学反应,烟气中的SO2等酸性物质被吸收净化。之后SDS干法脱酸技术在欧洲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应用于垃圾焚烧炉尾气脱酸,并在其他行业包括焦化、玻璃制造、燃煤电厂、危险废物焚烧炉、柴油发电、生物质发电、水泥等都取得了很好的净化效果。目前,SDS干法脱硫技术在全球拥有超过400多个客户,超过50项专利。 SDS脱硫剂直接喷入管道,无需设置脱硫塔,不需要大量固体循环灰在塔内循环,也不需要喷入浆液,因此脱硫系统非常简单,不增加系统阻力,运行成本低,操作维护方便,且占地面积小,脱硫效率较高,无废水产生,副产物中Na2SO4纯度高、易于综合利用。 鞍钢二炼焦7#焦炉采用SDS脱硫工艺进行脱硫,已于2018年2月投产,目前脱硫设施运行稳定。根据7#焦炉烟囱出口处烟气的在线监测数据,焦炉烟气经脱硫后SO2排放浓度为4.4mg/m3,远低于炼焦行业现行标准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SO2≤50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最终选择SDS干法脱硫工艺处理焦炉烟气和干熄焦预存烟气,该工艺目前在欧洲得到广泛应用,且在国内已有应用于焦化行业的成功先例,脱硫效率较高,因而该工艺可靠;SDS工艺占地面积小,脱硫副产物易于综合利用,符合鞍钢西区焦炉周边用地紧张的现状和须合理处置脱硫副产物的现行环保政策要求,故本项目采用SDS脱硫工艺合理。 (2)SDS脱硫(含除尘)工艺流程 来自西区焦炉燃烧室的焦炉烟气进入本项目新建的烟道,与位于烟道内置的脱硫剂均布装置喷射的20~25μm脱硫剂(主要成分为NaHCO3)发生脱硫反应。脱硫剂由脱硫房内的脱硫剂投加装置投加,经密闭气力输送装置输送至脱硫剂均布装置,脱硫反应生成物为脱硫灰(主要成分为Na2SO4)、CO2、H2O等。 本项目喷射的20~25μm脱硫剂由外购的500μm脱硫剂研磨制成:位于脱硫房内的500μm脱硫剂(双层编织袋包装),经电动葫芦提升至螺旋输送机料斗上方,人工开袋并将脱硫剂卸至料斗,为避免扬尘产生,卸料过程使用夹带器夹紧编织袋与料斗接触部位;卸料后的脱硫剂经螺旋输送机附带的计量器计量后送往密闭研磨机,进行脱硫剂研磨,研磨产生的20~25μm合格粒度的脱硫剂经风选风机抽出,并经布袋收尘装置 - 13 -

收集至中间仓,经计量后进入脱硫系统入口烟道并均匀喷射在管道内,脱硫剂在管道内被热激活,比表面积迅速增大,与酸性烟气充分接触,发生物理、化学反应,烟气中的SO2等酸性物质被吸收净化。 本项目研磨后的脱硫剂相关参数见表11。 本项目SDS脱硫系统工作参数见表12。 有效成份 NaHCO3 粒度 (μm) 20~25 表11 本项目脱硫剂参数 脱除每公斤SO2需要脱硫剂的数量 (kg) 湿度 理论值 实际值 干粉、不含水 2.625 2.89 反应温度 (℃) ≥120 表12 本项目SDS脱硫系统工作参数 湿度 反应时间 (s) 脱硫效率 (%) 脱硫灰产生系数 干态下反应,不加水 ≥2 ≥94.4 0.9 脱硫反应方程式如下: 2NaHCO3+SO2+1/2O2→Na2SO4+2CO2+H2O 2NaHCO3+SO3→Na2SO4+2CO2+H2O 经脱硫后的焦炉烟气含脱硫剂、脱硫灰,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进一步的脱硫反应及烟尘净化。 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经压缩空气反吹后落入灰斗,再经卸灰阀卸至吨袋中,除尘灰主要成分为80%~90%的Na2SO4和10%~20%的Na2CO3,其中Na2SO4所占比例较高,全部采用吨袋包装后外运至鞍钢鲅鱼圈副产物综合利用厂,用于生产矿山尾矿固化剂。 经脱硫(脱硫效率94.4%)、除尘(除尘效率99%)后焦炉烟气温度为180℃~210℃,需升温30℃后再进行中低温SCR脱硝。 (3)脱硝方案比选 目前,国内外已实施工业化应用的脱硝技术按燃烧过程主要分为:低氮燃烧技术、炉膛喷射脱硝技术、烟气脱硝技术。其中,炉膛喷射脱硝技术仅适用于燃煤或燃油锅炉,不适用于焦炉,故对其不进行论述。 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在炉内采取各种燃烧手段来控制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其中,分段燃烧技术和废气循环技术适用于焦炉烟气脱硝,且已在工程实践中得到具体应用,但上述两项工艺均需在焦炉设计阶段进行统一考虑,即适用于新建焦炉脱硝,不适用于对已建成的焦炉进行脱硝改造。 - 14 -

烟气脱硝技术分为湿法、干法两大类,其中,湿法脱硝技术存在烟气脱硝后需加热、烟气湿度大、腐蚀性强、副产物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因此不在本项目脱硝方案选择范围之内;干法脱硝工艺分为:活性炭法、SNCR法、SCR法等。 活性炭法脱硝过程中,活性炭起到吸附和催化还原的双重作用,在90℃~250℃下将烟气中NOx催化还原成N2和H2O,脱硝后的活性炭经再生重复利用。与前述脱硫方案中的活性炭吸附法类似,此脱硝方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占地面积相对较大。 SNCR法采用NH3或尿素为还原剂,在不使用催化剂的条件下,将烟气中NOx选择性还原为N2和H2O,不与烟气中O2发生反应,最佳反应温度为900℃~1000℃,脱硝效率为30%~50%。该工艺对烟气温度要求较高,且脱硝效率较低,不适用于本项目焦炉烟气脱硝。 SCR法仍采用NH3或尿素为还原剂,反应原理与SNCR法类似,但因催化剂的加入导致其最佳反应温度大幅下降至120℃~450℃,脱硝效率提高到70%~90%。本项目焦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后的焦炉烟气为180℃~210℃,宜采用中低温SCR脱硝。 综上,从项目性质、烟气温度及湿度、副产物处置问题、占地面积、反应温度及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选择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对焦炉烟气中的NOx进行治理。 (4)中低温SCR脱硝工艺流程 a.升温 经除尘后的焦炉烟气(180℃~210℃)在烟道内,被来自于热风炉的1000℃高温烟气直接加热至210℃~240℃,达到脱硝反应对温度的要求。热风炉以高/焦炉煤气(高炉煤气为主燃料,焦炉煤气仅在点火及稳燃时使用)为燃料。 b.SCR脱硝 经除尘后的焦炉烟气进入SCR脱硝反应器,与NH3气在催化剂(主要成分为V2O5及TiO2)作用下发生脱硝反应,生成无污染的N2和H2O,实现NOX脱除;NH3产生过程为:自氨水储罐的20%氨水,经氨水输送泵送至中低温SCR脱硝反应器,被脱硝后的少量焦炉烟气(205℃~235℃)直接加热,氨水受热分解产生NH3气。 此外,为控制氨逃逸,在SCR装置出口烟道设置有氨检测分析装置,通过氨检测值预知催化剂的寿命衰减状况以及催化剂堵塞状况,及时检修及调整设备,确保氨逃逸质量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 SCR脱硝反应参数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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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 效率 入口值 设计出口值 (%) 649.3 ≤150 79.4 NOx浓度 (mg/m) 3表13 SCR脱硝系统设计参数 氨水 氨水 氨逃逸质浓度 用量 NH3/NOx 量浓度 3(%) (t/a) (mg/m) 20 390 0.8 <2.5 运行 NOx 时长 监测 (h/a) 点位 8760 脱硝反应器出口 SCR脱硝化学反应方程式如下: 4NO+4NH3+O2→4N2+6H2O 2NO2+4NH3+O2→3N2+6H2O 经脱硝(脱硝效率为79.4%)后的焦炉烟气由增压风机抽引至原西区焦炉烟囱(高135m、出口直径5.1m)后排入大气,烟囱位置见附图2。 2)干熄焦烟气净化流程 干熄焦烟气净化流程中仅有SDS脱硫(含除尘)、不包括中低温SCR脱硝;脱硫(含除尘)净化与上述流程相同,脱硫、除尘后的干熄焦烟气经增压风机增压后,与经除尘后的其他干熄焦烟气(包括装焦、冷却、排焦等环节)一道经原干熄焦烟囱(高20m、出口直径3.2m)排入环境空气,烟囱位置见附图2。 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及设备和建材的废包装材料。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脱硫工序在烟道内产生粉尘,热风炉燃烧产生含烟尘、SO2、NOx的烟气。此外,氨水储罐大、小呼吸(氨水储罐装料时,罐内氨水体积增加,氨水上方挥发的氨气压力增大,氨气经呼吸阀排出,称为氨水储罐的“大呼吸”;储罐白天受太阳辐射等因素使氨水温度升高,氨水中的氨气加速挥发,氨水上方挥发出的氨气压力增大,氨气经呼吸阀排出,称为氨水储罐的“小呼吸”)产生少量氨气。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冲厕产生0.034m3/h的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增压风机、氨水输送泵等设备产生噪声。 (4)固废 主要为除尘灰、脱硫剂包装袋、废催化剂。此外,本项目职工产生少量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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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类型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烟气量 烟尘 西区焦炉烟囱 SO2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35万m3/h 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NOx 烟气量 干熄焦 烟囱 烟尘 38.5万m3/h 1.0mg/m3,330mg/m,10.5kg/h(92.0t/a) 0.4kg/h(3.5t/a) 平均9.9mg/m3 33平均50mg/m(最大541mg/m), (最大28.1mg/m3), 17.5kg/h(153.3t/a) 3.8kg/h(33.4t/a) 平均84.0mg/m3 33平均430mg/m(630mg/m),(最大121.5mg/m3),150.5kg/h(1318.4t/a) 32.3kg/h(283.2t/a) 16.3万m3/h 16.3万m3/h 2.1mg/m,0.3kg/h(3.0t/a) 3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234.0mg/m3, SO2 38.1kg/h(334.2t/a) 氨水储罐N H3(无组织) 180.6kg/a 生活 SS 150mg/L,0.0051kg/h(0.044t/a) 排至鞍钢西大沟污水处污水 CODcr 200mg/L,0.0068kg/h(0.059t/a) 理厂,处理后作为中水(0.034 NH3-N 8mg/L,0.0003kg/h(0.002t/a) 回用 m3/h)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危险废物 废催化剂 13.4t/次(3a更换一次) 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妥善作为尾矿固化剂除尘灰 1059.2t/a 处置 综合利用 ,不一般 脱硫剂 外排 固废 0.07t/a 回收外销 包装袋 生活垃圾 0.7t/a 环卫部门定期收集 产生噪声的设备数量较少,风机及氨水输送泵底部设置减振基础,空压机位于封闭的空压站内,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9mg/m3,1.2kg/h(7.1t/a) 25.5mg/m3, 4.2kg/h(36.5t/a) <1.5mg/m3,18.1kg/a 其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位于鞍钢工业厂区内,不新征土地。因此,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 18 -

表20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3污染源 预测因子 源高 (m) 源长 (m) 源宽 (m) 源强 (t/a) 标准 (mg/m) 防护距离 (m) 氨水储罐 NH3 4 4 4 0.0181 0.20 厂界监控点无超标点 ②卫生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GB/T 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21,计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8m。 根据GB/T 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关于“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的规定,确定本项目氨水储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见附图3。 表2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3污染源 预测因子源高 (m) 源长 (m) 源宽 (m) 源强 (t/a) 标准 (mg/m) 计算距离 (m) 确定距离 (m) 氨水储罐 NH3 4 4 4 0.0181 0.20 4.8 50 由附图3可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位于鞍钢工业厂区内,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增压风机、稀释风机等室外设备产生的噪声。 参照HJ 2034-2013《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附录A“表A.1 常见环境噪声污染源及其声功率级”,给出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的噪声值,见表22。 噪声源 增压风机 稀释风机 氨水输送泵 空压机 表22 主要噪声源及位置 声压级 (dB) 数量 (台) 位置 措施 95~100 2 室外 减振垫 90~95 1 室外 95~100 1 室内 减振垫 110~120 1 室内 隔声 隔、降音 (dB) 20 本评价依据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推荐的声叠加及传播衰减等公式进行噪声预测,具体公式如下: (a)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Loct(r)=Lwoct-20×lg(r)-ΔLoct 式中:Loct(r) — 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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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 25 -

ΔLoct — 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 (b)各声源在预测点处产生的总等效声压级 NM0.1LAin?i0.1LAout?j1Leq(T)=10×lg(—)〔∑tin,i10+∑tout,j10〕 Ti=1j=1式中:T — 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h; N — 室外声源数,个; M — 室外声源数,个。 本项目距鞍钢工业厂区东、南、西、北4厂界距离分别为2900、2700m、840、1700m,其中,本项目距鞍钢东、南、北3厂界距离在1.7km以上,距离较远,经距离衰减后贡献值很低,故本次环评仅对西厂界噪声值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23。 项目 昼间 夜间 表23 鞍钢西厂界处噪声预测情况 (dB) 噪声贡献值 噪声现状值 35.61 64.7 35.61 54.2 噪声预测值 64.7 54.2 由表23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临近的鞍钢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不变,其他位置厂界噪声维持现状水平,鞍钢工业厂区厂界仍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与最近居民区距离1440m,声敏感性较弱,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对最近的李朝村声环境质量无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为0.034m3/h 生活污水最终排入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鞍钢生产。本项目排水量为0.034m3/h,鞍钢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9166m3/h;本项目排水水质与现有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相似,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SS150mg/L、CODcr200mg/L、NH3-N8mg/L,均满足西大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SS1052mg/L、CODcr500mg/L,NH3-N8mg/L/。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运行负荷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脱硫剂包装袋、废催化剂(V2O5和TiO2)。 本项目除尘灰(主要为脱硫灰)、脱硫剂(NaHCO3粉末)包装袋产生量分别为1059.2、0.07t/a。除尘灰主要成分为80%~90%的Na2SO4和10%~20%的Na2CO3,其中Na2SO4 - 26 -

所占比例较高,全部采用吨袋包装后外运至鞍钢鲅鱼圈副产物综合利用厂,用于生产矿山尾矿固化剂;脱硫剂包装袋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鞍钢鲅鱼圈副产物综合利用厂预计投产日期为2018年5月,设计年产3万吨矿山尾矿固化剂,除尘灰添加比例为5%~10%,故本项目将除尘灰送至该厂生产矿山尾矿固化剂可行。 本工程SCR脱硝反应器内设有催化剂层(主要成分为V2O5和TiO2),根据监测数据判断其寿命衰减情况,并适时进行更换,平均每3a更换一次,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废物代码772-007-50)产生量13.4t/次(3a更换一次),催化剂更换时,将废催化剂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运输方式及路线由负责处置的单位一并考虑),本项目厂区内不设危废暂存间。 此外,本项目共有职工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d,则生活垃圾总量为0.7t/a。鞍钢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a)环境风险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因素为氨水、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其中氨水采用1座50m3立式储罐储存,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均采用管道输送,本项目范围内不设煤气储存装置。 本项目氨水用作脱硝剂,主要成分为20%的NH3?H2O,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爆炸产物为N2和H2O,爆炸产物对厂区外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但若发生泄漏或报警系统失灵情况时,则有可能产生事故,威胁到厂区外人员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产生环境污染事故。 本项目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为热风炉燃料,两者的主要成分见表24,参见附件3。 名称 高炉煤气 焦炉煤气 表24 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主要成分 (%) CH4 CO H2 CO2 N2 O2 C2H6 CnHm 0 26.8 1.2 14.2 57.2 0.6 0 0 25.13 7.65 57 2.59 1.59 0 2.39 0.403 根据上表,本项目高炉煤气/焦炉中涉及的危险成分主要为CH4、CO、H2。高炉煤 - 27 -

气/焦炉煤气中的CO属有毒易燃性气体,经燃烧后转化为CO2,对厂区外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但若发生泄漏或报警系统失灵情况时,则有可能产生事故,威胁到厂区外人员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产生环境污染事故。 氨水、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主要特性如下: 分类:氨水为低毒类物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均为毒性、易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类分别为乙类、甲类。 理化性质:氨水为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20%氨水密度为922.9kg/m3;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外观与性状为无色无臭气体,均难溶于水,密度分别为1.29、0.46kg/m3。 危险特性:氨水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种(包括明火、电火花)易发生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可以造成强大的破坏,煤气的最低着火温度在700℃。 健康危害:氨水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可因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可发生肺水肿,引起死亡,氨水溅入眼内,可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失明,皮肤接触可致灼伤;高炉/焦炉煤气含26.8%/7.65%的一氧化碳(CO)气体,一旦被人吸入一氧化碳后,会使血液丧失供氧能力,造成窒息,引起煤气中毒,严重者导致死亡。 急救方法:氨水接触到皮肤,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min,若有灼伤,就医治疗;氨水接触到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冲洗后立即就医;氨水或煤气被吸入人体后,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处理后就医。 依据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功能单元(至少包括一套危险物质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及环保处理设施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套生产装置)内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 28 -

q1q2qn++……+≥1 Q1Q2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本项目厂区设1座50m3的氨水储罐,氨水浓度为20%,充装系数为0.8;本项目不设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储存设施,其厂区内最大储存量为煤气输送管道内的煤气在线量,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输送管径分别为0.529m和0.159m,长度均为500m。本项目危险物料最大储存量及临界量见表25。 序号 1 2 3 表25 危险物料工作场所临界量及使用量 (t) 名称 类别 最大储存量 氨 有毒、火灾、爆炸物质 7.383 高炉煤气 火灾、爆炸物质 0.142 焦炉煤气气 火灾、爆炸物质 0.005 临界量 10 20 20 经计算,q/Q=0.746<1,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不在环境敏感地区,根据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2)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结合煤气危险性识别结果,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非自然灾害或非人为破坏因素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氨水储罐或输送管线老化破损; (2)煤气输送管线腐蚀、老化、漏气; (3)煤气烧嘴意外熄火造成局部空间煤气聚集; (4)暴雨天气下,氨水储罐破损,围堰内围挡的氨水向外溢流。 b)风险防范措施 如上所述,氨水、煤气泄漏是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因此,在项目的建设阶段,应首先考虑风险预防措施,本项目拟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1)氨水储罐及其围堰区域设置的电气设备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选择,符合防爆要求; (2)在氨水储罐外围设置10m×8m×0.8m围堰;在氨水储罐处设有应急水喷淋装 - 29 -

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氨水储罐及其围堰包络区域。一旦氨水储罐泄漏,采用应急喷淋水对泄漏点进行喷淋:一次泄漏量按4m3考虑(储罐有效储量的10%)并以较大水量40m3进行喷淋稀释,则产生的废水量为44m3,本项目围堰的最大容积为64m3,可将上述废水全部截留于围堰之内。该废水及时由10m3槽车(炼焦总厂共4台)运送至鞍钢炼焦总厂酚氰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应急喷淋水及其管道等按消防水管道等设施的要求进行管理。 (3)暴雨天气加强对氨水储罐的巡视,一旦发现氨水储罐破损,及时采取措施堵漏。 (4)氨水储罐处设置1套氨气检测报警系统,该系统由4台氨气气体检测变送器和1台气体检测报警主机组成。当氨气气体检测变送器检测到空气中的氨气浓度高于报警数值时,安装在现场的氨气气体检测变送器及安装在控制室内的气体检测报警主机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5)工程设计严格执行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一系列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规范、规定,将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控制在最小程度; (6)在煤气管道的最高处,设有能在地面控制的煤气放散管及阀门; (7)煤气系统采用蒸汽和氮气两种介质吹扫,以保证煤气系统安全; (8)在煤气管道末端设低压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可迅速切断煤气管路与外部的连通,有效阻止回火爆炸; (9)煤气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气密性试验,投入运行后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一旦发现隐患及时停用处理。 (10)本项目使用的热风炉处设1台CO报警器,当燃料高/焦炉煤气泄漏时及时发出警报。 (11)建设单位应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速度实施应急措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危害和减少事故损失。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氨水泄漏、煤气泄漏事故可引发风险事故,但造成的危害多为厂区内近距离环境污染影响和对人体的伤害,基本不会对厂界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根据同类生产实践,上述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并且在工程设计中设有较为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事故发生时,可实时自动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将事故迅速置于受控状态。 - 30 -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规范、规定对氨水、煤气设施进行严格的施工验收,并根据同类设施生产实践制订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应急预案,力争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一旦事故发生时可将其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7.环保“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程见表26。 表26 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 序 验收项目 建设内容 验收指标 干熄焦预存烟气干熄焦预存烟焦炉烟气净化系统 焦炉烟气净化系统 净化系统 气净化系统 新建脱硫房1座(内设葫芦吊、螺旋给料机、研磨机、风选风机、中间仓、脱硫剂投加装置各1台) 焦炉烟囱高干熄焦烟囱高135m、内径5.1m,20m、内径设布袋除尘器1台 设布袋除尘器1台 烟尘浓度≤3.2m,烟尘浓大气治 设燃气热风炉、33SCR脱30mg/m、SO2浓度度≤50mg/m、理措施 硝反应器、氨水储罐3- ≤50mg/m、NOXSO2浓度≤333(50m)各1台 浓度≤500mg/m 100mg/m 设3套在线监测系统:设2套在线监测系脱硫系统入口、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入口、统出口、脱硝系统出口出口各设1套。 各设1套。 采用水封装置吸收氨水封效率≥90%,水储罐产生的无组织- 厂界氨气浓度≤ 3氨气 1.5mg/m 风机底部设置减振基础,风管接口处采用噪声控制 厂界:昼间≤65dB,夜间≤55dB 软接头;氨水输送泵底部设置减振基础 氨水储罐区设围堰(10m×8m×0.8m)及应急喷淋装置、及氨气检风险防范 测报警系统; - - 设施 煤气管道设报警及紧急切断装置; 热风炉处设1台CO报警器。 排气筒预留监测孔排气筒预留监测采样口 位,建采样平台,设孔位,建采样平- - 规范化 置标志牌 台,设置标志牌 烟道设脱硫剂均布装置1套 烟道设脱硫剂均布装置1套 1 2 3 4 - 31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烟尘 SO2 西区焦炉烟囱 NOx 经过脱硫(含除尘)、脱硝净化后进入烟囱,排放烟气中烟尘3≤1.0mg/m,SO2≤28.1mg/m3,NOx≤121.5mg/m3 经过脱硫(含除尘)净化后进入烟囱,排放的烟气中烟尘≤4.9mg/m3,SO2≤25.5mg/m3 烟尘、SO2、NOx满足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规定的限值:烟尘浓度≤30mg/m3、SO2浓度≤50mg/m3、NOX浓度≤500mg/m3 烟尘、SO2满足GB 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规定的限值:烟尘浓度≤50mg/m3、SO2浓度≤100mg/m3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烟尘 干熄焦烟囱 SO2 氨水储罐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厂界无组织氨气满足GB 14554-93《恶臭污染经水封装置后,厂界NH3(无组织) 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NH3≤1.5mg/m3 准限值:NH3浓度≤1.5mg/m3 满足鞍钢西大沟污水处排至鞍钢西大沟污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SS、CODcr、水处理厂,经处理后SS1052mg/L,NH3-N 回用至生产。 CODcr500mg/L,NH3-N 8mg/L;对表水体无影响 废催化剂 除尘灰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 固体 废物 作为尾矿固化剂综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合利用 一般固废 境无影响 脱硫剂包装袋 回收外销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收集 - 32 -

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数量较少,增压风机及氨水输送泵底部设置减振噪 声 基础,空压机置于空压站内,经距离衰减,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较近处的鞍钢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其余厂界噪声值维持现状水平,项目所在区域仍满足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对最近1440m处的李朝村声环境质量无影响。 其 他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鞍钢工业厂区内,无新征土地,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 33 -

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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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1.产业政策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同时符合《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及选址 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加快其他行业脱硫脱硝步伐…加强水泥、石油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本项目采用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干熄焦预存烟气,符合该规划的相关相求。 此外,依据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规划中“大气污染控制。研发推广重点行业烟气脱硝…”,本项目符合该规划要求。 本项目对鞍钢西区焦炉烟气进行脱硫(含除尘)、脱硝,对干熄焦预存烟气实施脱硫(含除尘),实现烟尘、SO2、NOX排放量削减,符合鞍钢发展规划精神,有助于周边环境质量的改善。本项目在鞍钢工业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选址与鞍山市的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不发生矛盾,选址合理。 3.环境质量和影响分析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地区环境空气满足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满足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可降低烟尘、SO2、NOx排放总量及最大落地浓度,对改善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有益,另外,本项目实施对周边地区声环境质量以及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无影响,本项目实施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改善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4.总量控制 本项目削减焦炉烟气及干熄焦预存烟气中烟尘、SO2、NOx量分别为84.3、417.6、1035.2t/a;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后回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 35 - 因此,对鞍钢总体而言,本项目实施后鞍钢污染物排放量有所降低。

5.污染物稳定达标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西区焦炉烟囱烟尘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28.1mg/m3、NOx排放浓度≤121.5mg/m3,干熄焦烟囱烟尘排放浓度≤4.9mg/m3、SO2排放浓度≤25.5mg/m3,厂界无组织氨气浓度≤1.5mg/m3,均可稳定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根据采用同种脱硫脱硝工艺的鞍钢7#焦炉烟囱在线监测数据(7#焦炉烟气中污染物初始浓度与本项目基本相同),其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4.4mg/m3、129.1mg/m3,均远低于现行排放标准,表明采用SDS脱硫及SCR脱硝工艺处理焦炉烟气可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至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主要为脱硫灰)全部采用吨袋包装后外运至鞍钢鲅鱼圈副产物综合利用厂,用于生产矿山尾矿固化剂,脱硫剂包装袋全部外销并加以利用,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不进入环境体系。可见,本项目可以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采用液氨作为脱硝剂,而改用低环境风险的氨水;本项目使用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均通过管道输送,不进行煤气的储存。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氨水泄漏、煤气泄漏事故可引发风险事故,但造成的危害多为厂区内近距离环境污染影响和对人体的伤害,基本不会对厂界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在工程设计中设有较为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事故发生时,可以实时自动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将事故迅速置于受控状态,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环保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可大幅度削减西区焦炉及干熄焦预存烟气烟尘、SO2、NOx排放量,对改善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本项目也为鞍钢响应国家烟尘、SO2、NOx总量减排政策、提升企业形象做出突出贡献,本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良好,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西区焦炉及干熄焦炉的附属环保设施,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源强均很小,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有利于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对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无影响,即不会对各环境要素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 36 -

二、建议 (1)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述环保措施预防扬尘及噪声等污染。施工须严格遵守辽宁省政府令第283号《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属污染治理型项目,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有益。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设计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3)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控制,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运行,将不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4)建设单位应制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上报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5)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建设和生产内容仅限于本环评报告所述内容,如增加或改变建设/生产内容须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环保手续。 - 37 -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38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s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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