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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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作者:赵薇 钟骏华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年第04期

摘要:本文讨论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列举了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收入确认方法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通过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税赋产生不同的影响。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会计处理方法 税赋

近年来,纳税筹划因其具有实用性强,能针对性地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我国会计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可选择空间,会计处理便成为纳税筹划的一种重要手段。下面列举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收入确认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1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4种: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可对企业的税赋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根据我国纳税税率条件的不同,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1.1 比例税率情况下

在企业采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必须考虑物价的变化趋势对计价方法的影响。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如果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使当期成本降低,因此企业的净利润会提高导致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反之,当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下跌时,如果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可以提高成本,使当期利润降低达到降低税赋的目的,这是进行节税筹划的一种重要措施。而如果物价处于不断波动中,应当采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存货成本计价,这样可以避免成本强烈波动对企业的影响,还可以降低各期利润均衡性变化的影响,进而降低企业各时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的波动,降低企业对各项资金安排的难度。尤其是,当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比较大时,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各方面的经济活动,有的甚至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

1.2 累进税率情况下

在企业实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选择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在本期内发出和领用存货的成本进行计价,通过这一方法可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相对地减轻。因为企业采用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企业各时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相对的均衡,不会出现时高时低不稳定的价格,使企业的产品成本不至于发生比较大的波动,使企业各时期利润和收益比较均衡。避免企业成本的剧烈波动而增加利润,在会计期间套用过高的税率会提高企业的税收负担,使得节税目标难以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p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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