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

更新时间:2024-02-03 10: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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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与环境工程系鼓励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

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动员全系广大教师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第二课堂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实际,现对我系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工作有如下政策:

一、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和组织、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活动等一切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工作。

二、系鼓励、支持学生在教师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撰写研究论文,参加一切积极、健康的小组活动。系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兴趣小组”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三、系鼓励、支持广大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和组织、指导兴趣小组的活动。特别鼓励教师出面组织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学习、学术研究性学生兴趣小组。

四、鼓励、支持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业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及辅导各类学科竞赛。

1、教师组织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的程序为:

(1)教师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组织、成立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申请表;

(2)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教师公开向全系学生招聘课外兴趣小组成员;

(3)招聘成员满15人后,填报成立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登记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必要手续。

2、教师在组织成立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中的义务: (1)负责所成立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的具体管理; (2)制定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协助系做好所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成员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4)根据学院、系部要求组织本课外兴趣小组参加有关活动、比赛,努力创造好的成绩,为学院和系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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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在所组织的课外兴趣小组中的权利:

(1)在遵守学院和系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本兴趣小组的活动; (2)决定和上报兴趣小组成员名单;

(3)根据本兴趣小组实际情况聘任、解聘兴趣小组的负责人; (4)根据本兴趣小组实际情况作出对本兴趣小组成员的处理决定; (5)决定本兴趣小组推荐上报系表彰的成员名单; (6)负责系下拨的本兴趣小组活动经费的支出。

五、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和组织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的措施:

1、凡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根据所成立兴趣小组的性质和规模在学生工作经费中每年资助500-1000元作为基本活动经费;遇因学院和系要求承担有关比赛任务的情况,由所属兴趣小组负责教师提出经费预算报告再另行追加。

2、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活动,经考核,完成兴趣小组年度工作计划,达到规定要求的,按每年20课时计算工作量,其酬金由系在有关经费中支付。

3、系对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学术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参照院字〔2013〕53号 蚌埠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管理办法)。

六、系每年3月对教师组织、指导的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完成课外兴趣小组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完成系布置的任务情况;

3、课外兴趣小组成员取得成绩的情况,其中学术性课外兴趣小组至少有成员公开发表研究论文1篇以上,创新活动类课外兴趣小组在遇国家、省创新活动比赛年份至少有1件作品在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七、系党总支、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要大力支持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和组织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团总支、学生会要协助教师加强对课外兴趣小组的管理。各辅导员、班主任协助教师做好学生报名工作,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教师组织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努力为学生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九、本规定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2月起执行。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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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pt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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