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务员制度总复习简答与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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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一、我国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制度形成的原因?

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需要

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四、简述我国原干部人中制度的弊端? 1.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 3.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

4.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六、◆简述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继承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1.公务员制度的各项规定应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与政策制定

2.公务员中各级机关领导成员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而且其中的共产党员由各级党委负责监督

3.对于不是机关领导成员但担任重要职务的公务员,党委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 七、◆将我国借鉴西方诸国公务员的五种管理制度与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对比,说明其科学性(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或我国公务员制度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的主要区别或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 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 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 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 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八、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 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

1.公务员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在结构上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强制性三个要素。

2.公务员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公务员权利在结构上具有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三个要素。

二、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1.违法必究原则 2.平等原则 3.服务与稳定原则 三、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忠于宪法的义务 2.依法履职的义务 3.为民服务的义务 4.忠于国家的义务

5.服从命令的义务 6.保守秘密的义务 7.保持操行的义务 8.公正清廉的义务 9.其他法定的义务 四、简述我国公务员义务中的服从命令的义务?

1.这项义务包括了“忠于职守”和“服从命令”两项基本要求,这两项要求是科层制组织固有本性表现,是宪法规定“实行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2.服从命令的义务要求公务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必须遵从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性效率性

3.服从命令的义务是科层制组织的普遍要求

4.需要注意,法律没有为法官和检察官设定服从命令的义务 五、◆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1.身份处分,即丧失公务员身份

2.行政处分,即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处分

3.赔偿责任,即管理特定财物的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物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的,则往往与国家机关共同承担 4.刑事责任,即公务员对其职务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六、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1.保护原则 2.民主原则 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七、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获得工作条件权 2.身份保障权 3.获得报酬权 4.参加培训权 5.批评建议权 6.申诉控告权 7.申请辞职权 8.其他法定权 八、◆简述公务员的批评建议权

1.批评建议权是指公务员享有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对改进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2.公务员提出批评建议的内容,既可以是与自己工作和权益有关的问题,也可以是与机关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领导人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相关的问题。

3.公务员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是在会议上公开地提出或个别谈话。

第三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及其联系?

1.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 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职务把人和事结合在一起,把职权与职责结合起来

2.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3.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两者不是彼此取代的关系,而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

二、简述我国两大公务员职务类型的职责?

1.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务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2.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而非领导职务不负有领导职责

3.其中较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经授权可以负责或协商某一方面的工作

三、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四、◆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 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2.增加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

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一、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资格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1.公开考试 2.平等竞争 3.严格考察 4.择优录用 四、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 2.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 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体检 6.录用

五、◆笔试的优点?

1.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 2.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 3.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 六、◆试述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含义、依据与最终要求

1.公务员职位设置的含义:职位设置是指对机关职能进行逐层分解的基础上,根据编制限额等要素确定具体职位的工作。

2.依据:主要有四大要素,一是职能。职位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人和事有机结合的基本单元,机关的取能要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上去,这样也就是赋予每个公务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二是规格。机构规格限定了职位的最高职务层次。三是编制限额。编制限额决定了职位数量,编制数量就是职位数量。四是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3.最终要求:一是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二是要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七、◆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 (1)、专业技术类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3)、综合管理类职位 (4)、目前公务员队伍中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八、◆简述我国录用公务员的主管部门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九、◆简述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

1.我国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一、年度考核、录用考察和晋升考察的区别?

1.目的不同: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一年的表现全面评价;录用考察是对被录用人员的一贯表现进行评价;晋升考察只为晋升的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法律依据不同:年度考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录用考察是根据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规;晋升考察是根据公务员晋升的相关法规

3.考核组织不同:年度考核是由行政首长或考核委员会考核;录用考察是由用人部门组织考核;晋

升考察是由任免机关进行

4.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年度考核的方法和程序都比较规范,有明确法律规定;录用考察的方法和程序相对简单;晋升考察的方法和程序很严格 二、◆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 2.有利于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三、◆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 3.分类考核原则 4.考用结合原则

四、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1.德:指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5.廉: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六、在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中为什么要求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1.这是我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依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2.公务员考核要在有关领导人员主管下进行,他们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

3.公务员考核还必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考核,在考核公务员时应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的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一、简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含义?

1.公务员任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2.公务员免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

3.公务员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迁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4.公务员降职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合人选的主要途径 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 有效的激励手段 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三、委任制的优缺点?

优点:1.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 2.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 3.操作简便

缺点:容易滋生主观随意性,缺乏透明度;对委任制公务员不胜任职务者不易调整,容易造成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 四、◆委任制的任职程序?

1.提出拟任职人选 2.考察 3.决定任命 4.下发任职通知 五、聘任制的特点?

1.合同管理 2.平等协商 3.任期明确

六、◆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

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加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七、简述不能辞去领导职务几种情形?

1.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亲继续处理的

2.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3.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八、公务员免职的程序?

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审核 3.作出免职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九、◆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逐级晋升的原则

十、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身体健康

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十一、公务员降职的原则?

1.能上能下原则 2.逐级降职原则

十二、◆简述降职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1.首先,引起降职的原则不,有相当一部分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工作需要、机构调整或职位变迁等

2.其次,即使降职是由于公务员主观因素引起的,如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等,它所依据的条件与行政处分依据的条件也截然不同

3.再次,受行政处分,如降级、撤职的公务员,与受降职管理的公务员,在其所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十三、试述公务员降职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条件:本人不称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方式:职薪同时降、降职不降薪

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的意见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十四、试述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

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

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按照管理权限的管理主体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七章 公务员奖励与惩戒

一、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含义?

1.公务员奖励是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

2.公务员惩戒是指有关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违纪公务员给予的纪律处分 二、◆公务员奖励与其他奖励相比较,有何特征?

1.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授奖主体)就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即拥有授奖权限的机关 2.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受奖对象)就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

3.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即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方式,权限等都由法律法规规定,奖励主体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实施奖励,不能随意改变法律法规的这些内容 三、实施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意义?

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

2.建立和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落实的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保障

4.建立健全奖励与惩戒制度是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廉洁、高效运行的切实需要 四、◆公务员奖励的原则?

1.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务员惩戒的条件?

1.政治纪律 2.组织纪律 3.工作纪律 4.廉政纪律 5.道德纪律6.其他纪律 六、 公务员惩戒条件中政治纪律的内容?

1.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反对国家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公务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公务员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七、公务员惩戒条件中组织纪律的内容?

1.公务员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公务员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八、公务员惩戒条件中工作纪律的内容? 1.公务员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公务员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3.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4.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公务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九、公务员惩戒条件中廉政纪律的内容?

1.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2.公务员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3.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公务员惩戒条件中道德纠结的内容?

1.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2.公务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一、◆公务员在面对上级错误的甚至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时怎么办?

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2.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命令或决定,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3.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公务员为什么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企业中兼任职务?

1.营利性活动是一种“私人”活动,是追逐利润的活动,而公务性活动则是一种“公共”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活动,二者各自活动的边界,不能相互融合

2.容易出现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 十二、◆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种类

1.嘉奖: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

2.记三等功:作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3.记二等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秀成绩的。 4.记一等功: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 5.授予荣誉称号: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 十三、◆论述我国公务员兼职规定的具体内容 1.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 2.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

(1)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比如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某些职务,但必须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八章 公务员的培训

一、◆公务员培训的特点? 1.公务员培训目标的时代性 2.公务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 3.公务员培训手段的多样性 4.公务员培训方式的法定性 5.公务员培训时间的持续性 二、◆公务员培训的意义?

1.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实现政府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

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政府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公务员培训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途径 4.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之一,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学用一致的原则 3.按需施教的原则 4.讲求实效的原则

四、◆简述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1.初任培训:指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培训,即经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

2.任职培训: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的培训

3.专门业务培训:指国家机关根据专项业务需要对从事专项业务工作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 4.在职培训:指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

5.其他培训:专项培训、对口培训、MPA专业学位教育、境外培训、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公务员培训的内容? 1.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2.业务知识培训

3.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

六、培训需求分析的主要方法?

1.培训需求的问题分析法,也称为绩效差距分析法 2.培训需求的全面分析法

3.引入行为科学或社会调查的一系列方法 七、公务员培训规划设计中应考虑的因素?

1.了解组织工作性质、技能要求、组织绩效的理想状况与实际状况差距等因素,明确它们是如何决定培训的必要性的

2.对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分析

3.培训主管部门所接受的培训对象的范围

4.培训对象的规模 5.培训工作的费用支出 6.确定承担培训的教育机构 7.确定教师的素质

8.确定培训是采用集中的还是分散的形式进行 八、◆公务员培训的技术方法?

1.课堂讲授权法(占用重要地位) 2.研讨法 3.案例分析法 4.角色扮演法 5.合作研究法 九、◆公务员培训的评估?

1.培训总体评估 2.受训者反应评估 3.受训者知识、技能学习成果评估 4.个人绩效 5.组织绩效评估

十、◆简述初任培训的对象、目的与结果的使用

1.初任培训是指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培训,即经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

2.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未上岗的公务员。

3.初任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4.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正确树立公仆意识,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机关工作性质及运作特点,初步适应机关的工作要求,了解自身的使命和责任,明确担任职务应有的工作态度,熟悉任职的环境和工作行为准则,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一般方法和程序,为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准备。

5.初任培训结果的使用。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者或者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第九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一、公务员回避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是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 特征:强制性、预防性

二、◆公务员交流与回避的意义? 交流的意义:

1.有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使公务员得到多方面的锻炼 2.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

3.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 4.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 回避的意义:

1.回避有助于防止腐败的发生,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2.回避有助于公务员健康成长

3.回避有助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公务员交流的原则与范围?

1.依法进行原则 2.适才适用原则 3.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4.合理原则

范围:1、内部交流,是指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交流,既可以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也可以在同一部门

的不同职位之间交流:既可以在同级国家机关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上下级国家机关之间交流,包括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交流。

2、外部交流,是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外部交流的范围限定于这些部门和单位,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的交流是一种特定的组织行为,而公务员与这些部门和单位内的人员流动,比较容易通过沟通协商来实现。从事公务的人员同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这种国家人事管理结构内的人员流动,比较容易通过沟通协商来实现。 3、不同范围的交流,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不同。

四、◆挂职锻炼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特点:1.挂职锻炼不办理调动手续

2.挂职锻炼有时间性,一般是三到五年 3.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形式 五、公务员回避的原则?

1.政策配套原则 2.依法回避原则 3.内外监督原则 4.自我约束原则 六、外国公务员回避的形式:

1.血亲关系 2.夫妻关系 3.姻亲关系 4.拟制亲关系 七、公务回避的范围及特点? 范围: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在执行公务的情形 特点:1.公务回避具有时限性 2.公务回避的范围更广泛 3.公务避免的对象更广泛

八、◆试述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回避的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回避的形式:1.地域回避 2.公务回避

第十章 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一、建议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二、◆制定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 2.正常增资原则 3.平衡比较原则 4.法律保障原则

三、◆试论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的趋势? 问题: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 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 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趋势:1.改革福利制度要按照“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的要求,将提高工资与改善福利相结合.

2.坚持福利货币化、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向,实行合理的福利待遇

3.鼓励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使公务员的福利与现行工资制度相配套,与时代同步 四、◆公务员保险的作用?

1.公务员保险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公务员保险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

3.公务员保险使公务员亲身感受到职业的优越性,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对于保护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提高公务员的健康水平,稳定公务员队伍,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简述公务员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的趋势? 问题:1.没有建立基金积累制度

2.保险制度不健全,失业保险尚未建立起来 3.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趋势:1.改变离退休费由国家统包,现收现付的状况,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 2.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3.完善工伤制度

4.按照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分开的原则,进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十一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一、◆试论述建立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的意义? 辞职: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更新机制 2.落实了个人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用提高公务员的积极性

3.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既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辞退:1.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

3.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措施

退休:1.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加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2.是宪法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 3.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服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形式 4.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二、公务员辞退的特点?

1.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法定的用人权利,一般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而是公务员所在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人事行政行为

2.辞退公务员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定事实,即只有当公务员的某些行为表现符合《公务员法》的条件时,机关才能单方面终止公务员的职务关系,非因法定事由,公务员不得被辞退 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辞退待遇,可以领取辞退费及失业保险 三、公务员辞退与开除的区别?

1.性质不同:开除是对公务员的一种行政处分,具有明确的惩戒性质; 而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不具有任何惩戒蛋白质

2.原因不同:辞退的原因是由于公务员的德才水平或本人主观努力不够而不能胜任公务员,无法履行公务员义务而产生的;开除则是由于公务员在行使公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

3.法律后果不同:辞退的公务员依法可获得辞退费和享受失业保险,而被开除的公务员只能享受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其他待遇 四、公务员可辞退的条件?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公务员不可辞退的条件?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六、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七、确定公务员退休待遇的原则?

1.国家保障原则 2.法律保障原则 3.退休待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原则 4.退休金免税原则 八、试论述公务员的退休待遇?

1.退休公务员的政治待遇:指退休公务员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享有各种政治权力。原则上与同级在职的公务员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

2.退休金待遇:与公务员过去的“累积贡献”有关,一般是工龄越长退休金 越高 3.其他待遇

第十二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一、◆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含义?

申诉:指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

控告: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责任的行为 二、◆公务员与其他申诉的区别?

1.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 决定不服的公务员 2.公务员申诉事由指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 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内部行政行为 3.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 4.受理申诉的机关由公务法确定的

三、◆公务员控告与公务员申诉的区别?

1.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决定,以更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控告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而且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的机关或人员的责任

2.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引起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意义?

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2.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3.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五、公务申请事由包括哪些?

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六、◆控告的处理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审理 4.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5.执行

七、受理申诉、控告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不得对公务员的申诉或控告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或歧视、刁难

2.不得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者,并应当对提出控告的公务员予以保护,负责任地听取申诉、控告双方的意见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调查取证等相关规定

4.办案人员不得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人事争议仲裁原则?

1.公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及时处理原则 九、论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内容?

1.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2.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3.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人事争议仲裁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二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一、◆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含义?

申诉:指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

控告: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责任的行为 二、◆公务员与其他申诉的区别?

1.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 决定不服的公务员 2.公务员申诉事由指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 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内部行政行为 3.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 4.受理申诉的机关由公务法确定的

三、◆公务员控告与公务员申诉的区别?

1.目的不同:申诉的目的是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决定,以更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控告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补偿,而且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的机关或人员的责任

2.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定不服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引起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因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意义?

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2.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3.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廉洁建设 五、公务申请事由包括哪些?

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六、◆控告的处理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审理 4.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5.执行

七、受理申诉、控告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不得对公务员的申诉或控告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或歧视、刁难

2.不得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者,并应当对提出控告的公务员予以保护,负责任地听取申诉、控告双方的意见

3.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调查取证等相关规定

4.办案人员不得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人事争议仲裁原则?

1.公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及时处理原则 九、论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内容?

1.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2.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3.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人事争议仲裁的执行和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p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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