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宝钢车辆段改扩建工程 3(宝).501标市政工程监理规划

更新时间:2023-12-26 17:3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监

30-□□□

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宝钢车辆段 改扩建工程 3(宝).501标市政工程

监 理 规 划

自 2014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王 承 红 日 期: 2014-12-10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4 2.监理工作范围………………………………………6 3.监理工作目标………………………………………6 4.监理工作依据………………………………………7 5.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 6.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10 8.监理工作内容………………………………………12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5 10.监理工作程序………………………….………… 17 11.监理工作制度…………………… ..…………… 20 12.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43 13.旁站监理方案………..……………………………44 14.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 47 15.监理设施…………………..………………………52

2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 工程项目概况

1.0.1工程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3号线宝钢车辆段改扩建工程

3(宝).501标市政工程

1.0.2建设地址:宝山区江扬北路以东、富锦路以北的地块内 1.0.3建设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发展有限公司 1.0.4勘察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0.5设计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0.6施工单位: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1.0.7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占地面积6.12公顷,建筑面积25787m2,其中涉及本工程土方开挖区域面积为57998.19 m2,土方工程总量为131779.80 m3,本工程划分为 1个单位工程,包括7个分部工程:①箱涵;②土方;③综合管线;④道路;⑤附属工程(道路、线路的安全护栏和各种标志);⑥外线电缆;⑦站场照明。单位工程简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宝钢段改扩建工程市政工程 类别 公用 建筑 结构 类型 / 地下 地上建筑层数 层数 高度 / / / 建筑面积 1

25787㎡ 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宝钢车辆段位于宝山区富锦路江杨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北侧紧邻3号线宝钢车辆段,南侧为富锦路,西侧为江杨北路,东侧为原车辆段内综合办公楼。整个场地北侧为3号线电缆沟及排水系统,南侧和西侧为富锦路及江杨北路市政道路,道路下市政管线众多。施工期间的土方车辆进出借用目前集装箱仓库的进出场道路,出口位于富锦路侧,富锦路车流量较多。

1.7 地质情况:根据本次勘探揭露,场地地质构造均属滨海和长江三角洲相间沉积,场地内沉积了巨厚的第四纪沉积土层,属典型的软土地区。本场地受古河道切割影

3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响,缺失上海市统编的标志层⑥层暗绿色粉质黏土,交互沉积以灰色粉土、粉质黏土。根据钻探揭露,65m以浅地基土层主要为第四纪滨海~河口相,滨海~浅海相,滨海、沼泽相,溺谷相,河口~滨海相沉积。1、土层由黏性土、粉性土及砂性土组成。共划分为11个工程地质土层,其中②层分两个亚层、⑤层分为三个亚层,⑧层分为两个亚层。2、上海年平均地下水位高水位埋深为0.5m,低水位埋深为1.5m,场地浅部地下水及土在Ⅲ环境类型中对混凝土具有腐蚀性,在干湿交替条件下 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具弱~微腐蚀性,在长期浸水条件下对钢筋混凝土具有微腐蚀性,地下水对钢结构具有弱腐蚀性。3、工程场地抗震防烈度7度,设计加速度为0.01g,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基土属软弱土,场地属Ⅳ类场地。场地为不液化场地。场地属大面积新近堆填场地,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4、本场地属稳定场地,适宜建造本工程拟建建筑。5、场地内分布有较厚的杂质土,其成分复杂,均匀性差,为主要不良地段。 涉及本工程施工范围各土层埋深、构成、分布特点、各项性能指标见下表:

层号 土 层 名 称 重度 Υ kN/m3 静探比贯入阻力平均值Ps (MPa) 土层底板一般高程 (m) 直剪固快(峰值) 内摩擦角Ф (°) 18.0 22.5 14.0 10.5 16.5 黏聚力 C (kPa) 21 8 10 13 14 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峰值Cu(kPa) 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值qu (kPa)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或特征值 fd (kPa) ② ②3 ③ ④ ⑤1 粉质黏土 黏质粉土夹淤泥质粉质黏土 淤泥质粉质黏土 淤泥质黏土 粉质黏土 18.6 18.0 17.4 16.8 17.6 0.79 1.34 0.58 0.67 1.55 -0.23 -3.09 -6.52 -16.74 -21.72 54 41 44 29 52 83 59 39 51 92 85 70 60 60 75 1.8结构特点: 1)电力过轨框架涵共3处,孔径1.8m,分别为18m、20m、119.5m长。列车活载:标准B2型车、箱身混凝土为C40;检查井、基础混凝土为C30、钢筋:HPB300、HRB400。

2)建设用地和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外运及处置,土方开挖交接面标高为+4.300m;

4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给排水及消防:室内冷水给水管采用冷水型钢塑复合管,丝扣连接;热水给水管采用热水型钢塑复合管;室外给水管管径小于DN100采用钢塑复合管;管径大于等于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圈接口。室内消防给水管采用内外镀锌钢管,管径大于等于DN100采用沟槽式连接,管径小于DN100采用丝扣连接;室外消防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橡胶圈接口。室外排水管采用UPVC排水管;室外排水管管径小于等于DN600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承插式连接,环钢度≥8KN/m;室外排水管管径大于DN600采用混凝土承插管,Ⅱ级管。电缆沟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钢筋:HPB300、HRB400;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侧壁和底板40mm盖板25mm;电缆沟每隔20m设伸缩缝一道,并预埋橡胶止水带;基础为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

4)道路:线路平面曲线半径、线路坡度:出入段线最小曲线半径250m,困难情况曲线半径150m,最大坡度35﹪0。车场线:曲线半径不宜小于150m。库外线平坡。两相邻曲线间的夹直线长度不小于3m。道岔端部至曲线端部的距离不小于3m。咽喉区的两平行线最小线间距为4.60米。道岔间插入短轨的最小长度执行地铁设计规范规定长度。路基基床表层厚度为0.5m,填料选用A组填料,底层厚度为0.2m选用B组填料。路基基底采用冲击压实对基底进行压密处理。道路结构层为:混凝土20cm、粉煤灰三渣基层35cm、砂夹碎15cm,总厚度为70c。

5)附属设施、外线电缆、站场照明分部工程结构特点由于图纸未出来,待图纸到后补充。

1.9 工程特点:本工程工期较紧,相邻的既有站场设施、过渡管线、电缆沟较多,电力管线过轨涵1和2临近既有线,施工时需做好围护。主要施工出入以两厂房间由北向南的道路为主,道路出口为南侧富锦路,此路段车流量较多,对施工车辆的进出带来很大影响。

2 监理工作范围

本合同要求监理人对施工合同内的土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甲方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监理人原则上应对土建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5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 监理工作目标 3.1 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力争优良工程。

3.2 进度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按期竣工。

3.3 造价控制目标

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严格审核并签认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和竣工结算。

3.4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目标

3.4.1 工程项目无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事故。

4 监理工作依据

4.0.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0.2 《施工承包合同》。 4.0.3 施工图设计文件。 4.0.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0.5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图集)。 4.0.6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6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5.1 项目监理组组织结构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和技术支持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土建监理师 市政监理师 安装监理师 材料见证人员 安全监 理 人

员 资料员(信息员) 造价监理工程测量监理师 材料监理师 设计管理 环境检测

7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6.1 项目监理组组成人员表

序号 姓名 监理岗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形式 常驻 常驻 常驻 流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王承红 王学明 瞿德明 段宝山 朱晓滨 解培泉 鞠国成 吴广勇 王育先 张禄元 王国平 黄丽红 王迪 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安全监理 设计管理 造价管理 测量监理 工程师 土建监理 工程师 安装监理 工程师 市政监理 工程师 环境监测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 土建 土建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 建设管理 工程 测量 土建 安装 市政 土建 高工 工程师 助工 工程师 高工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工 助工 助工 常驻 流动 常驻 常驻 常驻 常驻 常驻 常驻 材料监理 土建 工程师 原材料试验见证监理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师 资料员 建设工程 常驻 8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6.2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1 2 3 施工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收尾阶段 人数 7 13 6 进出场计划 2014.12-2015.1 2015.1 -2015.6 2015.6-2015.7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7.1.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7.1.3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7.1.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7.1.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7.1.6 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1.7 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7.1.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1.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7.1.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1.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1.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7.1.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1.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1.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9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7.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7.2.1 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并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7.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行使下列工作: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 4) 5) 6) 7)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3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3.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7.3.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3.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7.3.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7.3.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7.3.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3.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7.3.8 进行工程计量。

7.3.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7.3.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3.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0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7.3.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7.4 见证人员岗位职责

7.4.1 负责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或平行检测。

7.4.2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需见证取样的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测。

7.4.3 及时收集送检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复试报告,对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5 资料员(信息员)岗位职责

7.5.1 负责项目监理组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和信息管理。

7.5.2 建立项目监理组文件和记录台账,负责文件和记录的收发、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

7.5.3 参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会议,记录、起草、行文并发送会议纪要。 7.5.4 汇总整理并及时传递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相关信息。

8 监理工作内容

8.1 施工准备阶段和日常监理工作

8.1.1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8.1.2 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 8.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1.4 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8.1.5 复核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8.1.6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1.7 审查《工程开工报审表》。 8.1.8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8.1.9 主持召开监理例会。

11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1.10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8.2 质量控制工作

8.2.1 审查调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2.2 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措施。

8.2.3 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工艺和证明材料。 8.2.4 审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8.2.5 查验测量放线成果。

8.2.6 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进行见证取样。 8.2.7 检查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8.2.8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旁站、平行检验和验收。

8.2.9 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改正,重大工程质量隐患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8.2.10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8.3 进度控制工作

8.3.1 对进度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建议。 8.3.2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8.3.3 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发生偏差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8.3.4 提出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的合理建议。

8.4 造价控制工作

8.4.1 对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建议。 8.4.2 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认。 8.4.3 控制工程变更。

8.4.4 建立工程量统计台账,对实际完成量和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 8.4.5 控制费用索赔。

8.5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8.5.1 核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5.2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时,重点审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8.5.3 核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8.5.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8.5.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 8.5.6 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8.5.7 发现安全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8.5.8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8.5.9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6 竣工验收

8.6.1 审查竣工资料,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对存在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改正。

8.6.2 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6.3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存在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8.7 合同管理工作

8.7.1 签发工程暂停及复工文件。 8.7.2 处理工程变更。 8.7.3 处理费用索赔。

8.7.4 处理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 8.7.5 调解合同争议和合同解除。

9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1 审核

9.1.1 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核期限审查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和记录。 9.1.2 审核后无论同意与否应在相关报审表上签署监理意见,一份自留,一份发送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应提出具体意见。

13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9.1.3 相关文件和记录未经项目监理组审查审核同意,不得进入下一流程(节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项目监理组审查同意,不得在工程项目上使用或安装。

9.2 督促

9.2.1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各类文件和记录。

9.2.2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

9.3 巡查

9.3.1 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状况和施工单位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每日不少于二次。

9.3.2 当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状况较差,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整改,或者实施工程暂停时,应增加巡查次数,以便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现状。

9.4 旁站

9.4.1 按照旁站监理方案规定的旁站监理人员职责、旁站监理程序、旁站监理基本内容和旁站监理范围、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旁站监理的具体内容进行旁站监理。

9.4.2 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不留质量隐患。 9.4.3 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

9.5 平行检验

9.5.1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理平行检测,作为项目监理组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之一。

9.5.2 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理平行测量,作为项目监理组对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9.6 验收

9.6.1 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未经项目监理组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9.6.2 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14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9.6.3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9.7 告知

9.7.1 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责任,相关义务以及其他事宜;告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组所需要的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告知建设单位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项以及其他事宜。

9.7.2 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其他事宜。

9.7.3 告知内容应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文字,要用依据和数据明确表示项目监理组的意向和目的。

9.8 通知

9.8.1 发现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同约定或者施工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改正。

9.8.2 施工单位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后,复查施工单位改正结果。

9.9 停工

9.9.1 发现施工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者全面停工。

9.9.2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后,复查施工单位整改结果。

9.10 会议

9.10.1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项目监理组人员和监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 9.10.2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分析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监理工作要求。

9.10.3 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9.11 报告

9.11.1 发现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5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施工质

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11.2.2 巡视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 监管情况;

2) 相符情况;

3)

巡查施工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巡查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抽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如防水工)和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以及人证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中的管理人员到位和现场

功能的工序质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检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情况;

4) 5) 6) 7)

巡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和费用的使用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整改结果; 检查工程暂停的实施情况。

11.2.3 对施工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巡查原则上每日二次,当施工现场存在较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遇特殊情况时应加大巡查频率。

11.2.4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11.4督促整改制度”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按照“11.8请示报告制度”处理。

11.2.5 对施工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日常巡查应根据检查内容记录《监理日志》或《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巡视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应记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所有记录中的检查人员应签名,并签署检查日期。

11.3 检验验收制度

11.3.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质量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分工;

2) 项目监理组各级质量监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工程质量

21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的平行检验和验收的实施;

3) 监理管理部负责检测单位的选择和评价;

4) 总工程师室和监理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控制。 11.3.2 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实施平行检测(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监理抽样复试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理现场检测);

2) 实施平行验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实测实量)。

11.3.3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监理抽样复试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理现场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操作要求可参考“11.7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平行检测比例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

11.3.4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抽样复试情况应记录《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对复试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项目上使用,做好“不合格”标识并隔离。

11.3.5 工程实体质量监理现场检测情况应建立检测台账,对检测不合格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处置。

11.3.6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实测实量工作应在对检验批施工质量巡查和检验批验收时以及相关实验(测试)记录签认前进行。实测实量比例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实测实量数量不得少于施工单位自查数量的20%。

11.3.7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实测实量数据应保留记录,并作为检验批验收合格依据之一和相关实验(测试)符合要求依据之一。

11.3.8 对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并审查验收资料; 2) 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并审查验收资料; 3)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1.3.9 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2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3.10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1.3.11 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1.3.12 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报验单后,项目监理组相关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原则上检验批当日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1~2天内验收,工程竣工预验收可视实际情况而定。未经项目监理组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3.13 对项目监理组组织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11.4督促整改制度”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按照“11.8请示报告制度”处理。

11.4 督促整改制度

11.4.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相关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分工;

2) 项目监理组相关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存在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改正并复查改正结果。

11.4.2 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但不限于)质量和安全问题之一且后果轻微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1) 未按规定程序开展质量和安全活动; 2) 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施工;

3) 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4) 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11.4.3 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但不限于)质量和安全问题之一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对《监理通知单》中指令的内容整改不力的; 2) 施工现场发生险肇事故或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23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4.4 《监理通知单》原则上由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签发。

11.4.5 《工程暂停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可根据质量和安全问题状态指令局部暂停或全面暂停。涉及质量问题的应先报告建设单位再行签发,涉及安全问题的签发后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1.4.6 《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中指令内容应描述准确,措词得当(即问题性质的轻重程度),要用依据和数据说明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当发现重复发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指令施工单位从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上查找原因。

11.4.7 《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一般只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涉及到施工分包单位的由施工总包单位转发。

11.4.8 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指令的内容限期改正,并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11.4.9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监理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后,原则上由签发人员先复查其回复内容与指令内容的一致性,并按指令内容逐条回复,再复查施工单位改正效果。符合要求时,由复查人员在《监理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的复查意见栏中签署同意的依据。当施工单位的改正效果不符合指令的内容时,复查人员应在《监理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的复查意见栏中提出具体意见,施工单位完成后应再次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或《工程复工报审表》,签发人员再次进行复查。

11.4.10 有下列(但不限于)情况之一的可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施工单位改正: 1) 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或施工现场存在较大(较多)质量和安全问题、或发现重复发生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屡改屡犯而要求施工单位加大管理力度;

2)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肇事故或质量和安全事故,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处理。

11.4.11 专题会议原则上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为项目监理组相关监理

24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人员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等,也可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专题会议应经与会人员签到。资料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后发送与会各单位。

11.5 告知交底制度

11.5.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建设单位的告知。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告知和交底;

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就《监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对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员负责就《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主要内容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11.5.2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宜将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告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宜将项目监理组所需要的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与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以及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项告知建设单位。

11.5.3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宜将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管理的提示、建议以及相关事项对施工单位进行告知和交底。

11.5.4 对建设单位的告知宜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对施工单位的告知、提示、建议等宜采用《监理告知书》或《工作联系单》形式,《工作联系单》和《监理告知书》中内容应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文字,要用依据和数据明确表达项目监理组的意向和目的。

11.5.5 《监理规划》中应交底的主要内容为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职责分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等。

11.5.6 《监理实施细则》应交底的主要内容为监理工作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监控要点、检查方法和频率、措施,人员安排和分工等。

11.5.7 当项目监理组的监理人员调整时,应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11.5.8 交底应形成记录,记录交底时间、交底地点、交底内容、交底人姓名

25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等,每位被交底人应亲笔签名。

11.6 监理例会制度

11.6.1 职责

1) 监理例会原则上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当总监理工程师因故不能主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理主持;

2) 资料员负责监理例会纪要的记录、起草、成文和发送。

11.6.2 监理例会应定期召开,宜为每周一次。首次监理例会应确定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及主要议题。

11.6.3 建设单位要求单独召开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例会时,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定时、定人、定会议内容。当建设单位无此要求时,可在监理例会中增加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内容。

11.6.4 监理例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监理工作内容: 1) 上次监理例会中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施工单位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

3) 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研究; 4) 下阶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监理工作打算和需要建设单位协调或解决事项;

5) 其他有关事宜。

11.6.5 监理例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送与会各单位。

11.7 见证取样制度

11.7.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见证人员的分工和工作安排;

2) 项目监理组见证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需要见证取样的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负责对进场工程材料实、构配件和设备施见证取样、共同送样并收集复试报告,对见证取样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26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7.2 见证人员应在建设单位书面委托后从事见证工作,留存建设单位向检测单位提交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11.7.3 见证人员应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需要见证取样的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许可、认证、备案文件和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与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符合性,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时,进行见证取样。

11.7.4 见证人员应见证施工单位的取样规则、取样数量、取样部位等取样方法与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相符性。

11.7.5 见证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和附件《检测能力参数》,其检测范围应满足工程项目需要。

11.7.6 见证人员应仔细核对施工单位填写的《检验委托单》,内容填写齐全并核对无误后见证人员方可签认。除常规检测项目外,有特殊检测项目的不得遗漏。

11.7.7 见证人员应对以见证取样试件进行监护,特殊情况时可进行封样处理。 11.7.8 见证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共同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11.7.9 对见证取样送样日期、试件的生产商、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试件制作部位、送检组数、送检的检测单位等内容应记录《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或《见证取样台账》。

11.7.10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回复试报告。

11.7.11 见证人员应同检测单位约定,当复试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见证人员,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线联系,在见证人员见证下按规定取原样复试,并及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11.8 请示报告制度

11.8.1 职责

1)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需要请示或报告的,应请示或报告总监

27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理工程师;

2) 项目监理组在监理工作中需要请示或报告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请示或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由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请示或报告;

3) 公司职能部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或报告无法自行处理的,应请示或报告公司领导。

11.8.2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报告内容:

1) 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需要总监理工程师指导、协调、解决的事项应及时请示;

2) 各级监理人员应经常和及时报告日常监理工作情况。 11.8.3 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请示、报告内容: 1) 需要建设单位处理的疑难事项应及时请示;

2) 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情况,施工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监理措施,监理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等应经常和及时报告;

3)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应立即报告; 4) 签发质量《工程暂停令》前宜立即报告,签发安全《工程暂停令》后应立即报告;

5)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根据“11.11应急救援制度” 或“11.12事故处理制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

11.8.4 总监理工程师向政府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内容: 1)

对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产生疑义或与施工单位的理解不

一致时,可请示咨询;

2)

《监理月报》每月5日前通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实施

网上报告上月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报告日期自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完成后开始,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竣工评定后结束;

3)

《监理专报》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所确定的上报节

28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点按时通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实施网上报告;

4)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或施工现

场发现事故预兆或事故险情等突发事件,施工单位拒不采取措施时应通过“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立即报告,情况紧急时必须同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

5) 6)

《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紧急报告》应及时、真实、准确;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

11.8.5 总监理工程师向公司职能部门请示、报告内容: 1)

对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标准以及公司文件不理解或产生疑义时,可请

示咨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2)

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理工作质量时,应根据《项目监理组信息反馈管理

办法》第三条“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及时报告监理管理部;

3)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根据“11.11应急救援制

度” 或“11.12事故处理制度”中规定的要求报告监理管理部;

4)

公司临时规定的内容(如公司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后的传达贯彻情况)应

按时、按要求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11.8.6 项目监理组或公司职能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内容: 1)

施工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直

接立即请示或报告;

2) 请示;

3)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遇安全事故或安全突发事件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请示,职能部门无法处理的应及时

中重大事项应根据“11.11应急救援制度” 或“11.12事故处理制度”中的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

11.8.7 请示时限和请示回复时限以不影响监理工作的开展为准。其中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后,一般应当场答复,如需进一步了解或研究的不宜超过2天。对本制度中要求“及时”报告的其报告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要求“立

29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即”报告的其报告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对报告中需要处理的事项其处理时限应根据报告内容的轻重、急缓而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11.8.8 一般事项的请示或报告可采用口头形式(包括电话形式),重大事项和公司规定事项的请示或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时,应书面报告的可先采用口头形式(包括电话形式)再补办书面报告。

11.8.9 项目监理组采用口头报告(包括电话报告)的应在《监理日志》的相关栏目中记录报告人、报告时间、报告内容、被告知人姓名和电话;采用书面报告的(如《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月报》、专题报告等)应有收件人签收手续。

11.9 文件管理制度

11.9.1 职责 1)

总工程师室负责项目监理组监理文件和记录(以下简称“监理文件”)分

类目录和编号办法的制定;

2) 文件台帐;

3)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处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监理文件的总负责人,并指定专人管理监理

编制、填写与本专业监理工作有关的监理文件,并对监理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负责;

4)

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文件管理人员(即资料员)具体负责日常监

理文件的收发、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并对监理文件的可追溯性负责。

11.9.2 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用表式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中的基本表式为主要格式,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用表式以《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规程》附录中的基本表式为主要格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补充部分公司内部表式。

11.9.3 监理文件应做到外业与内业同步。各级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相关管理文件和记录并按规定时限进行审查审核、检查验收或备案,提示建设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组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及时编制、填写监理内业文件和记

30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录。

11.9.4 各级监理人员处理和编制、填写相关监理文件时应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认手续、签认日期应齐全,并及时送交资料员。

11.9.5 项目监理组应建立监理文件台帐,进行分类和编号,并分别存放于文件夹(袋)内,同一分类文件首页为卷内目录,每份文件的右上角应有唯一性编号。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相同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文件可在卷内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该文件存放处。

11.9.6 监理文件编号采用三段式,段与段之间用短划线“-”隔开。第一段为文件的大类,第二段为文件的分类,第三段为同一分类文件的顺序号。

11.9.7 质量、进度、造价控制文件分类目录和编号 1)

工程建设法规文件

F-1 工程建设规范性(管理性)文件 F-2 工程建设标准 F-3 工程建设标准图集 2)

工程项目施工文件

S-1 规划、勘察及测量文件 S-2 施工图纸 S-3 设计变更通知单

S-4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会议记要 S-5 技术核定单 3)

工程项目综合文件

Z-1 建设单位文件 Z-2 海龙公司文件 Z-3 项目监理组文件 Z-4 施工单位文件

31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Z-5 其他部门(组织)文件 4)

质量、进度、投资监控文件

K-1 总包单位资格报审等文件 K-2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K-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K-4 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仪器)检查记录 K-5 工程开工报审

K-6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 K-7 工程延期报审 K-8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K-9 工程沉降观测记录

K-10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

K-11 工程主要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建筑类) K-12 工程主要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安装类) K-13 成品、半成品质量保证文件 K-14 主要工程设备质量保证文件

K-15 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账和监理平行检测文件 K-16 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仪器)台账 K-17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 K-1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 K-1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类) K-2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类) K-21 其他工程质量签证文件(建筑类) K-22 其他工程质量签证文件(安装类) K-23 焊接试验文件

K-24 预拌混凝土质量保证文件

32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K-25 预拌砂浆质量保证文件 K-26 其他试验文件 K-27 工程款支付报审

K-28 工程变更费用申请及审核 K-29 工程费用索赔报审 K-30 工程预(结)算审核文件 K-31 顾客提供财产记录 K-32 监理规划

K-33 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影像资料计划) K-34 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查 K-35 工作联系单

K-36 监理通知单及回复报审 K-37 会议记录 K-38 专题报告 K-39 监理日志 K-40 监理月报

K-41 监理工作总结和技术工作总结 K-42 影像资料 K-43 旁站监理检查记录 K-44 其他

6b) 市政公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P2-1道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P2-2 其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9.8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文件分类目录和编号 1)

法规、标准、文件类

A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管理性)文件

33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A1-2工程建设标准 A1-3公司文件 2)

监理文件类(一)

A2-1委托监理合同

A2-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

A2-3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则(说明: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2-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安全监理人员证书 A2-5政府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A2-6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往来文件 3)

监理文件类(二)

A3-1告知(说明: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3-2指令及回复(说明: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3-3会议纪要(说明: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题会议) A3-4书面报告(说明: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3-5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巡视检查记录 A3-6监理日志

A3-7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月报 4)

报审、核验、备案文件类

A4-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A4-2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A4-3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A4-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A4-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A4-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签证 A4-7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 A4-8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资料

34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9.9 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项目监理组应将工程项目竣工归档文件提交监理管理部。

11.10 考核奖惩制度

11.10.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并实施项目监理组内部奖惩;

2) 监理管理部、总工程师室、办公室等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理组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3) 项目监理组负责对公司职能部门检查和考核时提出的要求应限期进行改正,同时完善自我改进机制。

11.10.2 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可采用以下方式:

1) 口头询问各级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2) 每天审阅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理日志》相关栏目中监理工作实施记录; 3) 抽查各级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管理文件和记录的审查审核、检查验收和备案情况,抽查各级监理人员编制、填写监理内业记录情况,抽查监理文件和记录台帐的建立和整理情况;

4) 口头征询建设单位对各级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意见; 5) 收集政府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的检查信息。

11.10.3 总监理工程师对各级监理人员综合考评每两个月一次,将考评结果通报每一位监理人员,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内部奖惩。

11.10.4 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理组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可采用以下方式: 1) 巡视督查;

2)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3) 建设单位评价; 4) 政府主管部门检查;

35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 半年度、年度综合考评。

11.10.5 政府主管部门、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理组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11.10.6 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理组半年度、年度综合考评中提出的改进意见,项目监理组应认真改进。

11.10.7 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和各级监理人员奖惩条件:

1) 推动施工单位创建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获得奖项的给予奖励;

2) 监理工作优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书面表彰或进行监理工作观摩的给予奖励;

3) 公司巡视督查、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中获书面通报表扬的给予奖励; 4) 被政府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给予处罚;

5) 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开具书面谈话通知,经查实监理行为不到位的给予处罚; 6) 公司巡视督查、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中书面通报批评的给予处罚; 7) 公司巡视督查、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发现较大偏差(如《监理月报》和《监理专报》不按规定上或者迟报或者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与月报内容有明显差异,监理行为不到位等)的给予处罚;

8) 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项目监理组有连带责任的给予处罚。

11.11 应急救援制度

11.11.1 应急组织和职责

1)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的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监理管理部经理任组员;

2) 公司成立应急非常小组,负责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非常小组成员除领导小组成员外,另增加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公司相关专家任组员;

3) 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一般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成员由

36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安全监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监理人员任组员。

11.11.2 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施工现场发生危及人员安全、施工工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和社会公众安全的突发事件,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灾难性气候影响、周边环境破坏、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等情况。安全突发事件按事件状态可分为事故预兆、事故险情、险肇事故、安全事故四种情况。其中安全事故的认定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的为准,安全事故处理详见“11.12事故处理制度”。

11.11.3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审批同意。

11.11.4 对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所规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宜定期抽查其配置到位情况。

11.11.5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宜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实施应急救援演练,以观察和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不断完善。

11.11.6 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值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工序施工时,应按照安全监理职责和人员分工安排监理人员值班。

11.11.7 项目监理组各级监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隐含、潜在的安全隐患。

11.11.8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自始自终了解现场情况,包括起始过程和事态现状,直至总监理工程师到达事发现场。

11.11.9 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11.11.10 发生重大事故险情或安全事故,监理管理部经理应在接到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11.11.11 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公司应急非常小组全体成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

37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11.12 当发现事故预兆或事故险情时,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加固或整改,抑止事态扩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指令施工单位准备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1.11.13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努力抑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社会和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1.11.14 抢险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保护现场,并按相关程序、按单位隶属条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留存第一手资料(包括实物证据、影像资料等)以利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11.11.15 对可能危及监理文件和记录的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将监理文件和记录转移到安全处。

11.11.16 了解、或配合、或参与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1.11.17 协助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涉及周边环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安全突发事件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缩小事态及影响,尽可能避免社会投拆,避免重大投诉。

11.11.18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单位举一反三,防止类似安全突发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总结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

11.11.19 报告程序和时限

1)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随时报告事态现状;

2) 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当施工单位拒不采取措施时,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或周边环境或社会公众利益、有可能发展为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管理部;

3)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安全突发事件的轻重、急缓程度,对一般安全突发事件1小时内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管理部经理,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公司总经理和监理管理部经理;

38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4) 监理管理部经理接到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5) 公司总经理接到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非常小组机构职责,由办公室主任通报非常小组全体成员。

11.11.20 报告内容

1) 发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2) 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施工区域、事件状态、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3) 安全突发事件现有状态;

4) 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和已(拟)采取的措施。 11.11.21 通讯保障

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非常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应包括手机和宅电,发放到每位成员;

2)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留公司总经理、监理管理部经理的联系电话;

3) 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的联系电话应上墙,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或应包括手机和宅电;

4) 监理管理部经理手机应24小时开通。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不在监理办公室或不在家中时,手机应开通。

11.12 事故处理制度

11.12.1 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管理部经理负责报告质量和安全事故,了解、或配合、或参与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 公司领导和总工程师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了解、或配合、或参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1.12.2 质量事故分为普通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重大质量事故5个等级,上海市具体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沪建交【2011】1001号)第一条规定为

39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准。

11.12.3 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4个等级,具体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的为准。

11.12.4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督促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上报安全事故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监理组不得与有关单位共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质量和安全事故。有此情况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11.12.5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自始至终了解现场情况,包括起始过程和现状。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监理管理部经理和公司领导。

11.12.6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监理管理部经理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同时报告公司领导。不在事发现场时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再行补报。

11.12.7 监理管理部经理接到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再行补报。

11.12.8 公司领导接到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后,对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应组织应急救援非常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11.12.9 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

2) 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包括施工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

3) 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区域; 4) 质量和安全事故简要经过;

5) 质量和安全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6) 质量和安全事故现场现状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11.12.10 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40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12.11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措施组织人力、物资、设备、器材,全力以赴,协助施工单位努力抑止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把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社会和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1.12.12 督促施工单位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质量和安全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11.12.13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准确地查明质量和安全事故经过、质量和安全事故原因和损失,查明质量和安全事故性质,认定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总结质量和安全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人实施处罚。

11.12.14 项目监理组和监理管理部负责了解、或配合、或参与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总工程师室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了解、或配合、或参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中,应如实提供监理工作资料,不得阻碍和干涉对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不得作伪证或指使有关单位和个人作伪证。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外出,应随时接受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组的询问。

11.12.15 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涉及项目监理组连带责任的,按照负责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负有责任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理。

11.12.16 认真吸取质量和安全事故教训,查找监理工作(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中的缺陷或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11.12.17 项目监理组应收集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报送监理管理部备案。

11.12.18 监理管理部应在总监会议上通报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

41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析、采取的措施以及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处理情况,以起到其他项目监理组引以为戒作用。

42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2 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12.1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编制日期 箱涵分部工程 土方分部工程 2015年1月 2015年1月 编制人 王育先 鞠国成 王学明 鞠国成 王育先 吴广勇 吴广勇 审批人 王承红 王承红 王承红 王承红 王承红 王承红 王承红 综合管线分部工程 2015年1月 道路工程 附属设施工程 动力照明、 电力外线 2015年1月 2015年1月 2015年1月 2015年1月 13 旁站监理方案

13.1 旁站监理总体要求

13.1.1 基本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实施旁站监理的负责人。应主持编制监理规划中的旁站

监理方案;按照旁站监理方案,结合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程施工情况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并指导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工具体实施旁站监理。

13.1.2 协调配合 1)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

的政府主管部门;

2)

告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旁站监理方案要求,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

键工序或关键部位在施工前24小时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项目监理组有关的施工内容和计划施工时间,便于总监理工程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

43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 督促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与旁站监理人员共同旁站,避免旁站监理人员直

接充当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同时,便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3.1.3 质量控制 1)

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中的旁站监理具体内容,旁站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按

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要求;其中对施工后难以进行质量检查的工序或部位是旁站监理的重点;

2)

对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活动(包括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

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否则不得进入下一流程(节点)或下道工序施工;

3)

对旁站监理中发现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或者施工单

位的施工活动存在问题不进行改正时,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3.1.4 工序验收 1) 2)

旁站监理应与巡查、验收等综合运用;

《旁站监理记录表》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

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未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44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3.2旁站监理范围

旁站监理范围 旁站监理的 工序或部位 回填土料 土料含水率 土方回填 分层厚度 压实程度 级配比 坍落度 旁站监理的具体内容 填方土(砂、石)料的种类、规格、质量 填方土(砂)料的含水率控制,填方区域干燥情况和排水措施 每层填筑厚度 压实方法(机械压实、人工压实),压实情况(包括实测数据) 混凝土标号 设计坍落度和实测坍落度 施工人员施工情况,施工机械和振捣机械配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置,浇筑顺序,振捣情况,混凝土初凝时间,浇捣的连续性和施工缝设置 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制作(包括试件试件 组数、制作时该混凝土的浇筑部位等) 45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3.2 旁站监理程序

13.2.1 熟悉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3.2.2 根据旁站监理范围、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旁站监理的具体内容,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指导。

13.2.3 携带检测工具、文件夹和笔、数码照相机和相应的设施。

13.2.4 按照旁站监理的具体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对旁站监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3.2.5 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包括影像资料)。

13.3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3.3.1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13.3.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3.3 核查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保资料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13.3.4 记录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

13.4 旁站监理基本内容

13.4.1 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按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在岗并履行职责。

13.4.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13.4.3 施工环境和操作条件是否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13.4.4 是否使用合格材料(产品),机械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13.4.5 是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

46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计(方案)施工。

13.4.6 施工过程中与上述要求产生偏差时,施工单位是否按项目监理机构指令进行改正。

13.5 旁站监理记录

13.5.1 及时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

13.5.2 《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工程名称、日期与气候、工程地点、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施工情况、监理情况等栏目不得漏填;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填写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栏目;需要进行补充说明时可填写备注栏目。旁站监理人员的签字手续应齐全。

13.5.3 《旁站监理记录表》中记录的内容应填写具体,准确明了,要用依据和数据反映旁站监理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可辅助影像资料。其中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栏目是记录的重点。

14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

14.1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依据

14.1.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4.1.2 《施工承包合同》。 14.1.3 施工图设计文件。

14.1.4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14.1.5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14.1.6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4.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目标

详见“3.监理工作目标”。

14.3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范围和内容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范围详见“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内容详见“8.5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

47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4.4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程序

详见“10.4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程序”。

14.5 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岗位设置和分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姓名 王承红 瞿德明 王学明 鞠国成 吴广勇 王育先 张禄元 解培泉 监理岗位 总监 安全监理 总监代表 土建监理 安装监理 工程师 市政监理 环境监测 测量监理 监督内容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4.5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岗位职责

14.5.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与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组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2)

制定项目监理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

人员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有效考核全体监理人员监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落实情况;

3) 4)

确定并配置开展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所需要的资源;

督促并检查各级监理人员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定期召开内部会

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

主持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审批《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

则》并组织实施;

6) 7) 8)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主持审查施工单位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组织审核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组织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

48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情况;

9) 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0) 督促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11) 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 及时报告公司、或建设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情况;

13) 了解、或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4) 主持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专题报告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总结。 14.5.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与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2)

当总监理工程师因故无法行使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时,代理总监理工

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组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但不得代理下列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

制定项目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有效考全体监理人员监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落实情况;

(2) (3) 则》;

(4) (5) (6) 结。

14.5.3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组日常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的实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

主持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专题报告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总确定并配置开展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所需要的资源;

主持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审批《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

施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文件的管理;

2) 并实施;

3)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参与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和《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则》

49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立情况。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4) 5)

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审查施工单位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 7)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协助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

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8)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 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0) 按月上报公司监理管理部项目监理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月度计划; 1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了解、或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2) 填写《监理日志》中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记录和其他各类记录,汇总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

14.5.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组的日常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并

管理与本专业有关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文件;

2)

参与编写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方案,编写与本专业有关的《监理安全

生产监督实施细则》并实施,负责就《监理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则》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3) 4) 5) 6)

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参与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协助督促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定期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阻止,并签发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复查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7) 8)

参与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填写《监理日志》中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记录和其他各类记录。

14.5.5 资料员(信息员)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职责 1)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分工,管理项目监理组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台帐,

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5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ozx.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