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案例分析题(培训资料)

更新时间:2024-03-08 10:0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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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1、某企业在取得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后,开展本企业内部工作用一般压力表检定工作(包括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请分析该的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不合法。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因此,该企业在取得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后,还应当向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授权考核,取得计量授权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

2、考评组对某实验室建立的进行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装置进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考核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已经于2个月前过期,但该实验室在证书过期期间,仍然照常开展玻璃量器计量检定工作,而且并未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全过程检定,省略了一些检定步骤,计量检定数据也不真实,经了解,检定员承认有些检定数据是编造出来的,并没有认真地开展检定,而且为了省事,没有完全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只执行了其中几个步骤的检定,请分析该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不正确。根据《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该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的做法违反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第二、第三款,根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3、考核组对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燃油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进行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考核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已经于2个月前过期,但该机构在证书过期期间仍然开展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而且并未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全过程检定,省略了一些检定步骤,有1名计量检定人员无该项目检定员证书,计量检定数据也不真实,经了解,检定员承认有些检定数据是编造出来的,并没有认真地开展检定,而且为了省事,没有完全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只执行了其中几个步骤的检定,请分析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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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该机构的做法违反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目规定之一的。

4、计量认证评审组对某实验室进行评审,发现该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已过期5个月,但证书过期之后,该实验室仍在原计量认证证书批准开展的检测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数据报告,而且新增十几项检测业务,有超范围开展检测的行为,请分析该实验室的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必须经自治区或者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测试业务。新增加检验、测试项目必须申请单项计量认证。 该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过期后仍然开展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行为视为无计量认证合格读书擅自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且有新增的项目,但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而擅自开展检测工作,违反了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即: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5、某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新增了两项计量标准, 经区质监局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开展了计量检定工作,请分析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6、质监部门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开展未建标的电流、电压、电阻及功率表项目的检定工作,经调查,该项属企业最高计量标准,且该企业认为《计量法》规定对未列入强检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企业可以自行检定或者送其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故购置了标准设备自行检定,不需要向相关质监部门申请建标考核,请分析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答:(答案要点):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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