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浅谈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精品

更新时间:2024-01-02 05:2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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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针提出,迄今为止“法治”的理念已经由党的意志上升到了国家意志,并在各个领域加以贯彻实施。尤其在我国高等领域,十八大以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了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成为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 当代高校辅导员应当不仅做到“讲法律、讲、讲程序、讲法理”,而且要引导学生知法守法,将法治思维以落实为行为模式贯穿于日常学生工作之中。本文将从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入手,在“良法之治”“依法行政”“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浅谈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治意识的增强,高校大学生、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明显,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而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部分高校的法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对于学生的违纪处分“无章可循”或“有章但不合法、不合理”;另一方面,对于学生的管理监督以及问题的解决做不到“依章办事”或“程序不当”。

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高校应当充分贯彻落实法治的新16字方针,依据教育部31号令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高校听证监督制度为依托,法律风险防御机制为保障的高校法治体系,以实现“良法善治”“依法行政”“事前防范”的高校法治新局面。

一、“生告校”引发的思考

2008年6月,许昌某高校大学生A找到他的同学B,要求其顶替自己参加全国四级考试。考试中B同学的替考行为被发现,为了严肃学校考纪,学校决定给予B同学开出学籍的处分。得知学校的处分决定后,B同学对自己违反考级的行为追悔莫及,但认为学校因一次替考就将他开除学籍处分明显过重。在多次向学校请求撤销处分、恢复学籍无望的情况下,B同学选择了向法院起诉。

对此许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一所普通高校,有权对本校违法、违规、危机的学生做出处分,但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条款,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公正、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B同学请求予以撤销的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这是一个真实的“生告校“的案件,并且以校方败诉而告终。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禁思考高校应当如何正当地行使权力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如何规避“被诉”的法律风险?那就需要高校科学地制定大学章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行政,构建风险防范机制。 二、良法善治——形成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大学治理体系 (一)大学章程的概念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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