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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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刘 新 池 同 志 (2008年8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反复研究后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和安排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前段时间,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分别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明确意见。8月13日,市政府已发布了专项整治通告,宣传工作也于日前展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统一思想为我们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去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整治专班,在城区内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为这次整治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刚才,邓书记对上次专项整治中部分干部违纪违规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郭市长宣读了有关文件。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要想抓好,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规划、土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上来,把思想统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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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两违”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上来,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理解和支持这项整治工作,形成讲正气、讲原则、讲大局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省级文明城市、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良好的城市环境赢得了不少投资者的高度赞誉,也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乱抢乱占、乱发台基、违法乱建这一城市化进程中的顽症不断滋生,并且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市组织强有力的专班,重点对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违法房地产开发项目91个,收缴偷漏的税费2560万元;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600多平方米。尽管如此,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需要全市上下高度统一思想,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果断、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市场和建设开发行为。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两违”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两违”整治的重大部署上来。

1、开展“两违”整治,是加强城市规划控管,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迫切要求。

与周边市县相比,仙桃最大的优势是城市建设的优势。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正是在规划的指引下,靠着一届接一届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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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的努力,仙桃才有了今天的城市形象,才有了今天的城市品位,实属来之不易,应倍加珍惜。但是,城区“两违”的滋生蔓延,打破了城市建设有序发展的格局,与仙桃城市建设的历史格格不入,与仙桃的城市品位格格不入,与仙桃的对外形象格格不入,已成为影响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来仙桃两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收到了不少群众关于违法建设的举报信,接待不少这方面的上访案件,一些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管理的呼声也比较大,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城区违法建设发展迅猛的势头。据有关部门统计,从去年8月1日至今年6月25日,不到一年的时间,城区“三办一园”新发生违法建设432起,其中无证建设的408起。408起中,自建自用住宅的278起,涉嫌违法开发的99起,工业及其它项目31起。其它项目包括工业项目变相地搞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国家法律政策明确规定商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招拍挂制度,而这些项目却享受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明显违反国家政策。“两违”现象主要集中在大洪、小南、肖台、十一墩、沙嘴等距离城区中心较近的村。刚才邓书记通报的几起违规案件,就涉及到沙嘴的两名村支部书记。从“两违”表现形式看,也是多种多样。有的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将居民宅基地和民宅收购集并后,在不办理任何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基础上进行联建开发,中低价出售,获取暴利;有的不经任何主管部门审批,私下购买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去年3月6日之后新发生的69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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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就有62宗属于集体土地;有少数企业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隐性房地产开发,逃避监管以获取非法利益;有的村组在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批复的情况下,随意发台,非法转让给违法主体等等。这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目的就是谋取暴利,任其发展带来的是无序化开发、高强度建设、低水平管理,严重破坏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结构,影响了城市规划实施,扰乱了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给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都带来了很大威胁。现在无资质的开发商,无任何部门批复的房地产项目,市民买了以后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无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护。政府要依法行政,但必须是保护合法者的权益。好的城市环境是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一个无序发展、管理失控的城市,是无法谈及环境竞争优势,更无法谈及城市发展潜力的。如果任由“两违”现象发展,仙桃多年来积累的城市形象和竞争优势将毁于一旦。因此,对“两违”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出重拳加以整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才能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开放形象,才能不断增强城市竞争优势。

2、开展“两违”整治,是规范市场秩序,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现实选择。

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强地方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前提。违法用地和建设,偷逃国家税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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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是少数人蚕食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个人利益侵占了公共利益。土地的供给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行政划拨,另一种是土地出让,法律规定不允许村组私自售台。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现在城区每亩地价低的拍到五、六十万,高的拍到一百多万,而违法用地一亩地的成本也就二十万左右。非法开发商以低价获取土地,扰乱了城区土地市场,另外,一些非法开发商在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房屋销售等环节,还存在偷逃大量税费的问题,造成了市场主体之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是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实现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增值的最重要前提。近几年,我市每年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对经济的承载力和人居环境,政府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今年我市城市建设资金就高达2.8亿元。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上的大笔投入,是要通过土地资产经营来平衡的。但由于巨额土地纯收益的白白流失,使政府投入失去了相应的收益保证。如果我们不迅速遏制“两违”滋生蔓延的势头,不迅速加大“两违”打击力度,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发展能力就无从谈起。因此,开展“两违”整治势在必行。

3、开展“两违”整治,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建设成效,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抓手。

从2005年至今,市政府就城区规划和土地控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个人建房等出台了多个文件,对相关政策和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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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监管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文件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部门管理滞后或缺位;二是少数村组干部的法纪观念淡薄;三是少数人不严格执法,怕得罪人,存在着后置审批;四是黑恶势力的参与,执法人员受到要挟。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政府执行力的问题。什么是政府执行力,就是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就是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这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是对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一次检验,是对“三办一园”管理村组干部能力的一次检验,是对全社会讲正气、讲原则水平的一次检验。我们不仅要在整治活动中看每个单位、每名干部的能力和表现,还要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检验我们每个单位、每名干部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从根本上遏制“两违”现象发生。

4、开展“两违”整治,是推进源头治腐,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两违”的背后是巨额的不正当利益。在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风气,腐蚀了个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在前期调查中,一些部门的同志都反映,许多“两违”项目之所以置法律政策于不顾,抗拒执法,肆意妄为,就是因为有“狠人”背后撑腰,有“恶人”帮忙摆平,这已经成为管理和执法的严重阻力。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入股参与房地产开发,与违法开发商关系密切,为他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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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方便之门。少数党员干部对职能和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整治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混水摸鱼。还有一些村组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无视党纪国法、无视政策法规,直接插手或参与“两违”。这些虽是少数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市委、市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民心,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市委、市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在“两违”专项整治过程中,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及其亲属有参与的,要主动申报,自觉接受处理;对一些“狠人”、“恶人”,要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在这次整治中,不排除会有打招呼说情的情况发生。我们希望各级干部,特别是“两违”整治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不做违背党纪政纪和违背原则的事情。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识这一问题的严肃性,在思想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用“两违”整治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当前,我市城区“两违”现象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有关部门和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员一定要切实解决“怨”、“怕”、“等”的思想障碍,树立面对现实、解决难题的鲜明立场,树立敢于攻坚、敢打硬仗的思想,把开展“两违”专项整治与推进城市规划有序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与推进土地市场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与促进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思想空前统一,步调高度一致,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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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的手腕确保“两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两违”整治是一场硬仗、一场攻坚战,情况很复杂,涉及面很广,工作量很大,政策性也很强,各级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2001年1月1日以来,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其中对2007年3月6日之前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行为,按照仙政办发[2006]81号文件和仙政发[2007]13号文件,已经处理到位的,本次不再重复处理;没有处理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进行处理。对2007年3月6日之后又顶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要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的2001年1月1日以前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一并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进行处理。具体整治内容包括:各类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行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无证开发、无资质开发和以联体建房等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各类抢台、分发宅基地的行为;行政审批部门违法违规审批的行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从事或参与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其它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的行为。 (二)明确整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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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处理政策的制定、执法的方式方法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内容公正,手续完备。“两违”整治必然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一方面做到严格阳光操作,敢于动真碰硬。对“两违”行为的处理决定,要在区分不同性质和类别的前提下,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经得起法纪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另一方面,要讲究方式方法。在处理过程中,坚持属地管理,做好违法对象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政策讲在前,把疏导措施落实在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本次整治活动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部门为“主攻”,以办园为“主体”,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服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调度,在人员调配、工作摆布、政策制定等各个方面给予无条件保障。城区“三办一园”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主动申报、性质认定后的集中处理等各项工作。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规范一般的原则。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行为、非法占用或交易土地的行为,对2007年3月6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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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建设的行为,对在本次整治中拒不接受处理、态度恶劣、暴力抗法的,对本次整治通告发布之后顶风违法用地建设的,要坚决从重从严处理。对“城中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台”政策自建自用、原址改造自建自用或还建的行为,经认定后,要本着规范的原则,予以补办手续。具体实施中,要做到“三先三后”: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较大的,后全面推开;先整治必须拆除的违法项目,后整治通过处理后可补办有关手续的违法项目;先整治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整治一般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坚持正面引导、自查自改的原则。鼓励所有涉案对象自主申报、自觉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涉案对象,凡能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报并接受整改的,从轻处理;超过规定时限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处理的,从重处理。对参与“两违”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要逐一落实备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凡能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报、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处理;凡隐瞒不报的,或拒不接受处理的,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整治期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确需用地和新扩改建的项目,必须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集中会审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关的报批报审手续,并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要坚持以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分析过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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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着力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今后,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三)明确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从今年8月13日整治通告发布之日开始,至明年4月份结束,前后历时8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前)。一是发布通告。在城区范围内张贴通告,告知所有违法在建项目停止建设,否则,一律停电、停水,并查封现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展开,已对近30家违法在建项目实施了停电停水。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以本次动员大会为总动员、总号令,城区“三办一园”、市直各部门召开本辖区、本系统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并以专栏、标语、横幅等形式,传达全市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宣传规划、土地、房地产、税收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三是组织开展主动申报。对照整治内容,城区“三办一园”、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正面引导、自查自纠的原则,组织动员本辖区、本系统涉案对象主动到整治专班进行申报,争取从轻宽大处理。四是实行有奖举报。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凡一经查证属实,立即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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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立案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一是展开联合调查。由城区“三办一园”和监察、建设、国土、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辖区对各类违法行为展开拉网式彻查,掌握土地来源、违法行为性质、对象身份、项目审批和税费收缴等各方面详细情况。二是进行性质认定。联合调查组对全面清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进行性质认定、立案登记。同时,立案查处一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典型,以此推动整治工作。三是拟定处理意见。对调查汇总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拟定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集中处理阶段(10月11日至2009年3月28日)。一是完善执法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处理意见,由调查处理组对违法行为逐一完善调查案卷材料和执法文书。二是下达执法文书。城区“三办一园”会同建设、国土、规划、房产、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将执法文书送达涉案对象,并督促其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和规定期限,主动接受处理,纠正其违法行为。三是强制处理。对逾期拒不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重处理。对暴力抗拒执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建章建制阶段(2009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市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控管的文件,建立以明确职责、完善审批流程、联合控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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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两违”专项整治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全市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我们机关效能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一次检验。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整治行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领导。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材料组、调查处理组、强制保障组三个小组,整治期间所有抽调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专职专责从事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按照统一行动、分区作战的方式进行,办事处书记总揽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结帐。 二是协调配合要有力。各级各部门都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真正做到目标一致、上下同心、条块结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在市整治专班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部署下,各办事处、园区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的调查和处理,每周汇总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规划局负责加强规划宣传,认定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强制拆除;市国土局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土地法规宣传;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市容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做好强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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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整治的治安工作,按照保障强制拆违方案的要求,制定好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协同信访部门接待上访人员,集中警力维护强拆现场秩序;市房产局配合做好拆违工作;市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对违法建筑实施停电、停水、停气;市工商局要督促违法建设中的经营户更换经营场所,并及时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拆违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拆违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及时查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及违纪违规行为;市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市法院依法处理违法建设案件;市法制、司法、信访等部门全力配合整治行动,做好相关工作;民政、劳动等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的社会救助方案,妥善解决好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政策纪律要严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高度统一思想,全力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各部门、各办事处(园区)、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自查,认真摸排本单位及职工和住户有无违法建设情况,一经发现,必须责令自行拆除。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在拆违过程中不得拆软怕硬、不得搞双重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对顶风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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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用地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支持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不论面积多少,只要自行拆除都可以不作追究;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属于单位的责任,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属于户主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的,要严肃查处到位。 四是长效机制要健全。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加强前置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控管。要建立违法建设行政问责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相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坚持疏堵结合,加快城郊村、城中村旧城改造步伐,切实解决“城中村”村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和失地村民的实际问题,维护好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同志们,“两违”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我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为仙桃的子孙后代着想,对仙桃的长远发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扫除一切困难和障碍,全面完成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各项任务,还仙桃市民一个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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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m1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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