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公司七月份安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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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行政部室文件 鞍钢安发?2015?59 号

鞍钢集团公司七月份安全通报

一、7月份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5年7月份,鞍钢集团公司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其中:1起死亡事故、2起轻伤事故;3起事故共造成3人伤亡,其中:死亡1人、轻伤2人。与上年7月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其中:死亡事故增加1起,轻伤事故减少4起;伤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死亡人数增加1人,轻伤人数减少4人。

1-7月份,鞍钢集团公司实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零,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8起,其中:死亡事故2起,重伤事故1起,轻伤事故15起;18起事故共造成18人伤亡,其中: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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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2起,其中:一般死亡事故增加1起,重伤事故增加1起,轻伤事故减少4起;伤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增加1人,轻伤人数减少5人。

二、7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简要分析

从7月份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看,总体形势不稳定,虽然事故总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起,减少比例为50%,但事故的伤害程度严重,发生1起死亡事故。此外,7月份发生1起相关方作业人员中毒死亡事故,暴露出相关方作业监管以及涉及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上的漏洞,应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

三、7月份事故原因综合分析 (一)事故简要经过 死亡事故

1、2015年7月7日6时30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二分厂转检二作业区司炉工陈国新、王艳洲(男、52岁、1980年入厂)对锅炉系统进行班中巡检。两人先后检查了位于8米平台操作室内仪表显示的锅炉水位情况、17米平台冷却系统回水情况以及位于厂房内41米平台的锅炉汽包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情况。6时50分左右,两人返回8米平台后分开,陈国新回值班室填写记录,王艳洲留在8米平台。

7时30分,工段交接班会点名时,发现王艳洲没回来,多次打电话无回应,作业长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寻找。

8时10分左右,点检员刘兴涛在厂房内41米平台西墙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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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发现脚印,进而看见厂房外41米平台一块平台地板呈半脱落状态形成孔洞,王艳洲俯卧在孔洞下方31.6米外平台上。

现场人员随即拨打120进行救援,王艳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厂房外41米平台地板锈蚀严重,在王艳洲踏上后地板一侧脱落,王艳洲从脱落的地板处坠落至31米平台摔伤致死,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王艳洲违反作业区《 转检二作业区关于走台、盖板隐患处理的临时规定》中“转炉高位汽包西走台严禁通行,同时两侧封堵”的规定,违章通过厂房西墙彩板缺失处上到41米平台,导致事故发生。

(3)关于厂房外41米平台地板锈蚀严重隐患作业区3月份隐患排查过程中已发现,并申报2015年春检工程(15维钢土-208、4月28日作业区上报设备室,设备室5月5日填写ERP,6月19日公司批准准备处理),事故发生前尚未开始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目前,鞍山市安监局针对事故的调查工作已结束,事故的最终定性及原因尚在讨论中。

轻伤事故

1、2015年7月20日,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鞍钢实业集团铁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机械厂钻杆班职工郭胜刚(男、55岁、全民合同工、1979年入厂)按照工作安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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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班组职工亢万库共同负责加工高炉钻杆车床的上下料作业。16时40分左右,郭胜刚站在摆放待加工钻杆台架一端准备上下料时,身体突然失衡摔倒,头部撞在待加工钻杆端部,造成头部外伤。

事故原因:

伤者郭胜刚本人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自身工作状态的确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2、2015年7月29日,攀钢钒科技公司工电务作业区东部信号线路维护班职工吴远国(男,46岁)与作业小组张奎等人在103站Ⅰ场123#道岔更换2.75米道岔枕木作业,吴远国使用枕木夹夹住枕木用力向枕木空内拖拽过程中,枕木遇到空底渣阻碍,枕木夹脱落,导致吴远国身体失去重心,仰翻跌倒双手着地于道心内,造成右侧桡骨远端骨折。

事故原因:

(1)危险辨识不到位,吴远国在拖入枕木前,未对枕木空清理深度是否能满足枕木顺利拖入进行正确判定。

(2)伤者本人安全确认不够,作业姿态和用力程度把握不好。

相关方事故

1、2015年7月16日,攀成钢工程公司在矿业集团攀矿石灰石矿白灰车间3#竖窑承担喷涂检修施工任务,安排唐飞(男,43岁,焊工)和肖思龙、陈斌等4人(全部为成都鑫金堂劳务公司劳务工)进行3#窑内炉喉保护板恢复焊接作业,其中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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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等2人在窑外监护,唐飞和陈斌2人进入窑内作业。

20时50左右,窑外监护人员肖思龙身上CO报警仪鸣叫报警(另1监护人员当时未在作业现场),肖思龙立即通知窑内作业的唐飞和陈斌停止作业立即撤出,陈斌先顺梯子爬至窑外,唐飞刚到梯子底部时倒在窑内(梯子高度3m左右)。肖思龙又马上拨打了119和120电话。21时20分左右,119赶到将唐飞救出,120人员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抢救, 22时宣布抢救无效死亡。陈斌轻微中毒,住院观察治疗。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1)检修中的3#竖窑未与生产中的竖窑采取有效隔断措施,导致煤气串入检修中竖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石灰石矿共有5座竖窑,除3#窑处于检修外,其余正常生产,除尘管道互相连通,3#竖窑处只用电除尘器蝶阀用于隔断,而没有采取插盲板等可靠隔断措施)。

(2)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作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不落实,没有按要求配臵空气呼吸器和拴施救麻绳,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作业组织涣散,监护人员擅离职守,一名监护人员脱岗。

详细原因攀枝花市安监局正在组织调查分析当中。 (二)事故原因分类

事故原因 违章作业 现场隐患 管理不善 意识不强 7月份

合计 3 - 5 -

1 2

比例 1-7月份 比例 33.3% 12 66.6% 2 11.1% 66.6% 4 22.2% 100% 18 100% (三)事故类别分布 类别 7月份 比例 1-7月份 比例 11.1% 11.1% 5.6% 11.1% 16.7% 11.1% 5.6% 5.6% 22.2% 100% 2 机械 坠落 1 触电 起重 物击 车辆 爆炸 中毒 其它 2 66.6% 合计 3 100% 33.3% 2 1 2 3 2 1 1 4 18 (四)事故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7月份事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漏洞。在鞍钢股份炼钢总厂7.7高处坠落死亡中,41米平台地板腐蚀严重隐患在3月份就已经排查出来了,但直至7月7日事故发生时,尚未进行整改,反映出炼钢总厂隐患整改工作不及时。还有,在隐患整改前的近4个月时间里,炼钢总厂仅以 “告示性”的作业区规定要求转炉高位汽包西走台严禁通行,没有采取任何隔离、封堵等有效的本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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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进入,最终酿成事故,说明炼钢总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细不实。

2、危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缺乏科学有效性。在攀成钢工程公司相关方发生的7.16煤气中毒死亡中,首先作业前安全条件不具备,检修的3#竖窑没有在系统的入口端和出口端都采取插盲板等有效隔断措施与生产运行系统完全隔离,导致煤气串入检修中竖窑。其次,作业中安全监护措施不科学,CO报警仪窑戴在竖窑外监护人员身上,导致发现煤气超标时间滞后。三是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作业应急救护措施不落实,没有按要求配臵空气呼吸器或拴施救麻绳,导致唐飞中毒倒在窑内无法及时救出,延误抢救时间。

以上问题反映出我们各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细、不实、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各单位认真的反思,迅速加以改进。

四、2015年8月份重点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季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陈平副总经理讲话精神,做好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自我评价总结,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吸取教训,系统加强自身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上水平。

2、开展新一轮反违章、除隐患活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7.7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钢结构平台、走梯、吊装口、吊车底座、安全栏杆等设备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设施功能齐全完好。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有效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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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针对上半年违章事故高发态势,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安全规程学、练、用活动,督促职工学规程、练规程、用规程,并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强化规程学、练、用效果,增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操作无违章。

3、针对高温、多雨的季节特点,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应对极端气候的安全防汛工作。冶金生产单位要加强排泄洪设施、河道的检查、清淤和管理,做好低洼厂房、设施的防涝工作。井下矿、露天采场要做好排水措施的落实;尾矿库、采场边坡、排岩场、排土场等重要参数、安全距离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要求,不达标的要坚决整改。建筑施工单位要对滑坡等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涉外施工宿营地、工棚要科学选址;加强深基坑、管沟的管理,落实放坡支护的措施。房产管理单位在汛期前必须规定危房人员的撤离条件,接到预警必须组织人员撤离,严防各类事故。

鞍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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