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矛盾纠纷及其化解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6-30 01:0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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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纠纷及其化解的调研报告

暑假了,经常在社区闲逛的我发现了许多邻里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社区,不仅是人们学习工作的场所,而且也是人们生活的场所。任何人,不论其从事什么职业,总是要在某一社区与他人一起工作、居住和生活,因此,社区往往成为社会矛盾的发源地,存在着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与各种纠纷。及时解决好社区矛盾纠纷,不仅对增进人民团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社区安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我一番调查,发现邻里之间琐事争执方面的矛盾最多。主要是相邻的某一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侵害或将要侵害另一方的权益,故而引起另一方的不满。如因公用部位的使用问题、占路置物问题等引起的矛盾就是如此。另外,因为生活噪声、晾晒衣服、装修房屋、安装空调、饲养宠物等引发的矛盾也比较多见。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物质生活需要大幅提升

的同时,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也有了新的目标,饲养宠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但是随着宠物拥有数量的增长,由此引发的各种

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邻居,一种让人感到亲切的关系,如今在猫猫狗狗面前也会变味儿。“导火索”可能是邻居家的狗通宵狂叫,吵得你难以入眠;也有可能是某天晚上,你在小区一不小心踩到一坨狗屎。不管怎么样,谁都不希望碰上这档子烦心事,但它时刻潜伏在你我身边,像“定时炸弹”一样,挑战着弱不经风的邻里关系。

知道了矛盾,那怎么解决掉呢?

经过调查,发现有以下几种方法:1法律对策,2公安机关的

对策3物业管理部门的对策

1法律对策,针对当前宠物犬数量大量攀升与社会危害性不断增加的现状,城市立法部门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与完善,规范居民饲养宠物犬的行为:一是要坚决禁止市区内的住宅小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二是要对宠物犬实行强制免疫和检疫制度,每年进行两次狂犬病强制免疫注射;三是要对宠物犬实行定时定点牵养,不得携带宠物犬进入商场、宾馆、饭店、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携带宠物犬经过市区只能在每天的清晨或者傍晚;四是宠物犬在户外排便,应由牵领人立即予以清除,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宠物犬应及时隔离或就诊。五是要提高对宠物犬噪音扰民和伤人事件的处罚标准。六是对宠物犬医院和交易市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交易的宠物犬必须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检疫,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入场交易。

2公安机关的对策 1.格执法,加强管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贯彻执行养犬行政审批制度;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途径了解饲养宠物犬的动态信息;对违规养犬、售犬及携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及时组织收容遗弃犬和无主犬;积极捕杀狂犬,做好狂犬病的预防和控制.2建立宠物犬身份证佩戴制度。建立宠物犬身份证佩戴制度是防范与有效处置宠物犬伤人事件的一个有效手段,有利于被害人寻求合理赔偿,也是缓和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冲突的必由之路。第三,管理部门应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发现没有证的宠物犬应立即予以捕捉,并对监护人进行处罚。3.加强对宠拘犬饲养人员的教育宣传。第一,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社区民警要依据各地制定的犬类管理规定,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使居民对准养犬种类、准养条件、养犬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充分的了解,增强依法养犬的自觉性,防止小区出现无证犬、超标犬、一户养多犬等违法行为。第二,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告示等形式,广泛宣传狂犬病与其它人畜共生疾病的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居民对狂犬病等人畜共生疾病危害性的认识,使自觉遵章饲养宠物犬的家庭不断增多。第三,要宣传及时处置宠物犬伤人事件的措施,防止各类宠物犬伤人事件严重后果的发生。第四,对宠物犬扰民等问题,要充分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饲养人进行教育,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处理。

3物业管理部门的对策 1.物业公司要努力与业主委员会达

成宠物犬饲养管理协议。当前,一些小区内养犬成患,除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原因之外,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亦有责任。。第一,养宠物犬是个人爱好,但不能影响他人生活;第二,成立小区养犬协会,由协会统一办理养犬手续,处理犬的防病治病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纠纷;第三,不准犬吠扰民等。这样做法的好处是,居民觉得合情合理,不养犬的也感到没有太多妨碍,大家相安无事。2.物业保安要及时处置宠物犬影响住宅小区治安秩序的事件。由于物业保安是维护住宅小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因此,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物业保安培训与工作指导,要求物业保安注意小区宠物犬饲养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处置。具体来说,物业保安处置宠物犬问题的主要措施有: (1)发现宠物犬企图或者正在对业主或者小区其他人员发起攻击时,物业保安人员一方面要保持镇静、斗智斗勇,号召小区群众,取得他们的支持,发扬协作精神,设法驱赶或者制服宠物犬;另一方面要立即报警,或立即报告领导。(2)宠物犬伤人事件的临场处置。第一,当发现有宠物犬已经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必须立即报警,并且通知领导、打急救电话求助,或者马上护送被害人到附近医院。第二,如果保安受过急救方面的训练,则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第三,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3)发现饲养人与宠物犬违反一般规定的处理。第一,立即进行了解,明确违反规定的宠物犬及其主人。第二,通知饲养人,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宠物犬破坏小区绿化或者损害其它公共设施,应要求饲养人予以赔偿或者恢复原状,对于不听劝阻者,应了解其姓名、住房、单位,记录汇报,由有关部门上门处理。

第三,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公安机关 吗,

饲养动物矛盾只是社区矛盾纠纷的九牛一毛。

近年来,社区纠纷日益增多。因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

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倾斜,道德滑坡,赡养老人、家庭婚姻、抚养子女等纠纷日益显现。据我电脑查阅,截至目前,我区共发生民间纠纷550多件,这类纠纷调解难度大,且极易反复,稍有不慎,极易导致刑事案件发生。 ,

新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各级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处理,防止因处理

不及时、方法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酿成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2在调解工作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减少由于素质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 3整合力量,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信访办等都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应结合实际,把这些力量整合起来,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构建新的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在每年年初的工作目标中,明确各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中的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各级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从而提高“三率”(调解率、调成率、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6加快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出台“人民调解法”,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国家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范。人民调解作为一项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如果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工作更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虽然社区纠纷日益增多,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一定会打造更好,更美,更和谐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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