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二手房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售后服务

更新时间:2024-05-29 01:3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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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一、服务原则

(一)以业务为中心的可行性原则

维护服务应以满足委托方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要保证评估结果正常运行,评估结果在技术上必须是成熟的,实践检验是成功的,利于税收征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在措施的可靠性原则

注重预防。我们将在传统的被动式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主动式的服务,和委托单位一起做好数据库的监控维护工作。采取以预防为主的策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安排专业人员提供评估咨询方向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预防性维护方式、定期巡检等保证数据系统的可靠运行。服务组织。服务组织管理和流程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我们将在项目总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指挥评估技术人员,在售前、服务实施、售后的各个环节紧密与委托方配合。 (三)安全性及保密性原则

保证信息的安全,有较好的数据安全措施,我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将对数据备份和系相关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措施,评估服务过程中处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控制,接受委托方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按照委托方的服务要求,提供切实为从委托方出发的工作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中尊重客户的要求、接受客户的各方面的监督、积极与

委托单位交流、沟通。 (五)标准性原则

我公司的评估项目开展已建立的完善服务体系,将采用统一标准、数据及文件格式、各种收集获得资料。遵守有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文档规范。 二、质量要求

(一)估价结果质量要求

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应做下列检查,寻找导致它们之间差异的原因,并消除不合理的差异:

1)估价测算过程是否有误; 2)估价基础数据是否正确; 3)估价参数选取是否合理; 4)计算公式选用是否恰当; 5)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范围是否一致; 6)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是否相同; 7)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用估价对象; 8)估价假设是否合理; 9)是否遵循了相应的估价原则; 10)房地产市场是否处于特殊状况。 当采用不同估价方法时的估价结果有明显偏差时,对所选取的估价参数、基础数据、计算过程、估价方法等的核查,最终使估价结果达到客观、公正、合理。 (二)估价报告的质量要求

对估价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并有良好的包装质量(报告的封面、纸张、组成、格式等由公司统一设计)。严禁出现错别字、报告编号错误、装订错误等低级错误,不得出现描述错误、计算过程和计算公式错误、选取参数错误和报告内容缺少等质

量问题。

具体应做到下列几点: 1 真实,即应按事物的本来面目陈述事实、描述状况、说明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2 客观,即应不加个人偏见地进行叙述、分析和评论,得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 没有误导性陈述; 3 准确,即估价基础数据应正确,用语应明确肯定、避免产生歧义,对未予以核实的 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应予以说明,没有含糊其辞; 4 完整,即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价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 全、配套,不得隐瞒事实,没有重大遗漏; 5 清晰:即应层次分明,用简洁的文字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不必要 的重复,便于估价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 规范,即估价报告的制作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文字、图表等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 准,有关专业术语应采用相应专业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术语。 三、主要控制保障措施

估价过程中,估价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如《估价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制度》、《技术负责人制度》、《企业财务制度》,严把报告质量关,以谨慎和专业态度,确保总体时间进度及提交评估成果的质量。 (一)人员保障措施

为确保估价项目的及时完成,投入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我公司本次专门设立专门的估价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并派出四名项目经理和五名估价助理人员,同时按照委托方要求派驻专门人员

到指定工作地点工作。根据项目提供的资产规模和时间上的要求,我公司可随时组织估价队伍,各估价人员在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约定勘查现场时间,保障按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估价报告。 (二)估价过程控制

每个估价项目至少有一名参加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观察、检查、核对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外观 和内部状况以及周围环境和景观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补充搜集估价所需的关于估价对象的其 他资料和相关房地产市场资料,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 (三)估价报告控制措施 1、估价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选派本机构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五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审核人员,按房地产估价相关要求,对撰写完成而尚未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审核人员应在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

估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合格后,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签名及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土地估价机构公章而正式生效,并按估价委托合同的约定交付估价委托人。估价委托人对估价过程或估价报告提出询问的,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 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给予解释和说明。

2、估价报告质量问题的定期公布制度

公司每季度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估价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部门,视具体情况在本公司范围内予以公布,并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对质量管理到位、技术操作规范、审核工作严谨的部门,对相关人员将予以表彰。 (四)估价档案管理

估价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 文字、图表、影像等形式的资料,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分类并妥善保存。 四、估价中的一些其他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

对于房地产税收估价,应依据相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房地产税收估价,包括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和 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估价,应按相应税种为核定计税依据而进行估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估价,价值日期应为应税房地产的成交日期。

2、保守秘密;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 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我们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将按委托方保密要求,派专人接收有关纳税数据及委托信息,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接收数

据的专门人员按照委托方要求传达与估价有关的相关信息。 3、估价人员应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严禁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估价任务,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4、估价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估价小组负责人与客户接洽或交换意见,对较大的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管理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估价结果或估价意见。

5、估价小组成员应在估价进场前了解相关法规或要求等。严禁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严禁转让业务;不得随意对委托人或当事人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承诺。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增值服务 (一)专业服务

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我公司一方面完成底稿的归档: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现场踏勘的资料和影像、评估所需搜集的相关资料、评估测算资料和三审资料及评估报告与技术报告,以备相关方对资料审查和查询;另一方面及时确定专人估价师对委托方评估目的的实现进度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传送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如特殊情况下需与委托方进行解释与函接的,我方第一时间与委托方沟通,提交委托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委托方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以便委托方目的的有效实现。

针对我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在此承诺如下: 1、委托方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和落实; 2、委托方所需的评估相关的资料,我方及时提交;

3、委托方提出的专业技术问题,我方第一时间提出合理的专业建议; 4、本次评估目的实现过程中,委托方其他需解决的问题,我方全力配合完成。 (二)配套保障

1、为保证委托方委托评估目的的有效实现,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主体工作完成以后,即数据大部分基准价更新、完善之后,我公司继续提供全方位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公司提供每周7天,每天12小时全天候的不间断服务支持。按照委托方要求,我方在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指派评估师提供现场支持服务。评估师在服务完成得到委托方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在5日内提供所需报告。

2、定期监控工作服务保障。为了更好地了解非住宅存量房交易征税工作运行的可靠性,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主动防护,定期针对评估结果运用情况提供主动支持服务。每季度巡检及委托方规定的重要结点巡检,巡检服务后应记录服务内容以及相关问题。并为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改善建议。

3、应急预防。在上述服务响应体系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障委托方工作的顺利运行。即使偶然发生的紧急突发情况下,需要立马进场开展现场工作,及时出具评估报告的情况,我公司也可快速反映,积极联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ku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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