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概述
更新时间:2024-07-09 02: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1、 科技项目管理概述
1.1 科技项目的定义和分类
科技项目是指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内容而单独立项的项目,其目的在于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科学技术问题。不同的科技项目,根据其性质、实施范围、运作特点有不同的分类。
1.1.1 按照项目研究所产生的成果来分类,可以把科技项目分为:
1. 基础研究项目: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的项目,这类项目一般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2. 应用研究项目: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的项目,这类项目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3. 实验发展类项目: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中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实施的项目。
1.1.2 按照项目的投资部门不同,可以把科技项目分为:
1. 政府投资项目:如我国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等;
2. 行业部门投资项目:如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 3. 企业技术开发立项项目; 4. 科研群体(机构)自筹项目;
5. 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内外知名人士资助项目。
1.1.3 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科技项目划分为:
1. 计划项目
计划项目既包括政府计划项目,也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等组织机构的计划项目。其中,由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政府科技计划而形成的项目就称为政府计划项目。此外,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根据本单位科技发展的需要也会编制各类科研和开发计划;凡是被列入某一组织机构科研计划的项目,也可以称为计划项目。
2. 合同项目
这里所说的合同项目,是指科研单位和企业接受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承担某一方面的研究或开发课题,通过合同约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科学技术项目。
3. 合作项目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研单位或地区共同承担,协作配合承担的科学技术项目就称为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国际合作项目、省际合作项目、行业合作项目和基层合作项目等几种类型。
1.2 科技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
科技项目是政府或部门科技计划实施的根本途径。做好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有利于规范科技项目的管理,有利于保障科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科技计划的贯彻实施,有利于经济与科技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推动我国技术进步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1.3 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1.3.1 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
不同类型的科技项目其管理方法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来说,科技项目的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申报与立项管理、项目过程管理和项目结项管理,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组织、人员、资金、文档、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管理。
1.3.2 科技项目管理的任务
从上述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可以看出,科技项目管理的任务是:按照科技计划要求,采用行政管理手段和管理技巧,组织和协调科技力量去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任务。
在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求管理者掌握国家对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在项目实施中贯彻执行;要求了解有关的技术和经济法律法规,使科技管理工作规范化;要求了解有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发展动态,提出具有先进水平的研究目标,引导项目(或课题)的研究方向;要求具有较强的行政组织协调能力,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懂得科技研究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使科技项目管理符合科技发展的自身规律;要求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政策,以利于科技成果的实施和转化。
1.4 项目管理的一般程序 1.4.1 项目的申报及立项程序
1. 需求调研与分析;
2. 立项申报书或标书的制作; 3. 可行性认定与科学评价;
4. 签署法定责任文本(合同或计划任务书); 5. 任务下达。
1.4.2 项目实施管理
科技项目立项后,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需要对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即项目的实施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方式一是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为依据的最终目标管理法;方式二是分阶段检查管理法。第一种方式是忽略对项目执行的过程监理,而只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质量进行认定和评价。第二种方式将项目的执行过程分成若干目标段,每段都有相应的质量要求和研究目标,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阶段性地对项目进行检查。项目实施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控制项目的经费使用、项目相关人员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等。
1.4.3 项目的结项管理
科技项目结项是指项目完成时的结束方式。结项一般分为总结报告结项方式和验收结项方式两种。总结报告结项方式即以结项报告方式向项目投资方交账。
结项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报告、成果分析、经费结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这种结项方式是一种最简单的方式,主要是针对那些基础和应用基础类研究项目,特别是具有原创性的科学研究项目。
验收结项方式是指通过邀请同行专家举行验收会,依照立项当初所立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有关任务条款和技术经济指标,对项目的执行情况、研究成果以及得出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认定和评价。验收意见只对项目是否完成原定任务、技术经济指标是否达到要求等做出结论,原则上不对其技术成果的水平进行定位。简单地说,验收的任务是检查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
1.5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安排,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实施。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是为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它适用于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专家咨询等项目管理工作。
2、 项目指南
2.1 科技项目指南的形成
科技项目指南形成的程序一般如下: 2.1.1
科技计划部门征集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
1. 各级科技计划部门根据计划目标及战略重点,围绕国家或地区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针对市场中、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公开征集科技需求与项目建议。
2.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科技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汇总提出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撰写项目建议书。
3. 科技计划部门对征集的需求及项目建议进行初审,列入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
2.1.2 科技计划部门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组织单位
科技计划部门根据其发展纲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咨询。结合项目所属行业、实施地点、成果应用等特点,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组织单位。
2.1.3 项目组织单位形成科技项目指南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项目实施运行机制等,并提出科技工作重点,确定科技项目重点方向,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形成科技项目指南。
2.2 科技项目指南的发布
科技项目指南一般根据全国或地方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由科技计划部门发布。一般采用召开课题指南发布会或者网上发布两种发布形式。
发布会的召开主要是为了预示新一轮课题研究项目的全面启动,对今后的实践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突出课题其对重大问题的原创性或开拓性研究。而网上发布的项目指南则将项目的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及相关申请表格等资料一起进行公告,并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报。
2.3 科技项目指南内容解读 2.3.1
科技项目指南的特点
科技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常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确定优先领域,并依据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确定项目申报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明确申报的时间节点、渠道、方式,并明确项目的选择方式。项目申请单位
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结合与科技计划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认真仔细地阅读指南。项目选题可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但要符合指南的主题方向和具体的技术要求。
列入指南的研究课题,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 基础研究项目选题具有开拓性,有明确的研究领域与主题方向;2. 应用研究项目选题突出针对性,有明确的具体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和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另外,受指南发行时间的限制,有些未能收录在指南之内的内容,将另行通过网页等形式及时发布。因此,项目申请单位要关注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发布和出版的其他含有项目指南内容的文件、通知、期刊和书册,特别要及时访问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网站。
2.3.2 科技项目指南的具体内容
指南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即指南内容、指南说明、注意事项。指南内容部分主要就项目背景、研究主要领域、项目的意义、项目计划实施期限、项目课题设置等进行介绍;指南说明部分将项目按照研究的各个课题分别介绍,指出课题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主要考核指标、课题实施年限、课题经费及来源等;指南注意事项部分主要介绍课题申请单位的条件及要求、课题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申报程序和要求、对课题申请指南和申请程序及要求有任何疑问时的咨询方式等。
2.3.3 企业解读指南的过程和方法
基于以上的这些特点,在解读科技项目指南,可遵循以下的过程和方法进行: 1. 了解问题的前人研究状况
科技项目研究本质上是探求未知的活动。要探求未知,就得先明了已知。因此,科技选题一定先要对已有的研究基础进行分析。既要找出已知因素如已解决的问题、已形成的共识和已验证的方法,又要找出未知因素,即现有研究的缺陷在哪里,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只有对已知条件和未知条件都心中有数,才能合理确定一个课题,正确把握研究方向。
2. 分析问题的研究价值
企业在选题时需要坚持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尽量选最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最有意义的题目来做。
3. 明确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选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行课题的可行性论证。充分分析企业的现实技术需要和开展研究开发工作的基础条件,即考虑人力条件、信息获取条件、前期研究、其他硬件条件及企业应对特殊问题的机制等方面是否符合项目的要求。只有在各方面都具备较好的条件,再针对指南中规定的指标要求提出项目的论证方案,才能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果。
2.3.4 企业选题注意事项
企业在进行项目选题时,要进行充分的理性思考,要考虑课题与企业发展战略一致性,不能为申报项目而临时拼凑。各类科技项目,每年的支持重点不一样,申报的课题研究内容要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确保课题有经济、社会价值。在获得企业效益的同时,一定要利用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或为企业的发展做技术储备。对于项目的研究,还要有一定的预科研准备。在充分了解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技术指标、技术难点、创新点、技术实现方法以及知识产权分析等方面都要做详细的论证和研究;对科技课题研究的特点及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成果的运用等进行了解,并针对拟申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论证。如果企业对某些项目
有相关的前期科研成果,那这些既是企业科研能力的证明,又是完成项目研究的基础,是专家评审的重要指标。
如果企业对于申报项目的信息、政策、要求、评审标准等存在疑问,在项目预研究过程中遇到难题,则可以同科技项目的组织单位联系,及时获得准确的申报项目的有关信息,有助于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的可能性。
2.4 科技项目指南与产业技术政策
科技项目指南的制定必须与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相一致。科技项目的很多热点问题都是围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展开的。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国家在每个时期都会制定和实施相关的产业技术政策,以明确在这一时期国家产业技术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积极推动技术创新能力与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推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我国经济整体素质,奠定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国目前的产业技术发展指导方针是以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为目标,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保证,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主要途径,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有选择地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重点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实现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跨越式发展,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保证。
3、 立项管理
科技项目立项一般由申请、审批、签约三个环节构成,因此科技项目立项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与受理、项目立项评审、招投标管理、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管理等内容。
3.1 项目组织与申报 3.1.1
有关主体的职责
1. 科技计划部门
科技计划部门在启动项目申请工作前,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布项目指南或优先领域,并依据科技计划的性质、宗旨和功能定位,明确申请项目的选择范围、领域、性质、规模、目标方向等,明确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
2. 项目组织单位
项目组织单位由科技计划部门确定,通常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集团公司和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负责项目的任务分解,组织课题招投标及评估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的负责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
3.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申请者的基本条件是:(1)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的要求;(2)在相关研究领域或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3)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与技术装备,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4)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5)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项目申请者应提供课题申请表、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建议书的附件等。
3.1.2 项目申报的基本程序
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本企业的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技项目申报的具体程序如下:
1. 项目申请者提交项目申请表,部分科技项目还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2. 项目申请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3)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4)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5)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6)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7)年度计划内容,(8)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9)经费预算,(10)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等;
3. 项目建议书由科技计划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讨论、咨询和审查,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查的项目可进入可行性论证或评估阶段,由项目申请者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课题)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课题)申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知识产权状况),(3)拟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4)项目目标、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5)技术路线方案、课题分解,(6)经费的预算,(7)年度进度和目标,(8)预期成果,(9)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介绍,(10)有关上级单位的意见等;
4. 科技计划部门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论证或项目评估工作,并做出项目可行、不可行或需作复议的明确结论意见;对论证结论“需作复议”的项目,申请者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论证报告送科技计划部门进行复审;
5. 对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核的项目,科技计划部门给予批复,并在相关范围内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6. 项目承担者依据获得审批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填写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
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
3.1.3
网上申报的操作方法
1. 网上申报项目的优点
实行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可避免项目管理者与申报者的直接接触,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地对项目进行管理,防止腐败行为发生;除缩短时间、节约成本外,项目申报数据库的建设,还可有效防止申请人在不同科技计划中的重复申报,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统计和决策分析;对申报结果进行网上公布,使申报情况更加公开、透明。从政府方面讲,有利于中国电子政务的开展与实施,有利于政府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政务公开。从公众的方面讲,网上填报简单易行,还可以及时地得到反馈信息。
2. 网上申报的步骤
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科技项目的申报、浏览、修改、删除、申报项目信息查询等。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后,按照申报程序逐项填写项目申请表,完成科技项目网上申报整个过程。科技项目网上申报步骤如图4-1所示。
图4-1 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程序
3. 科技项目组织单位网上审核的步骤(见图4-2)
图4-2 科技项目网上审核步骤
3.1.4 科技查新
1. 科技查新的主要内容
1)科技查新概念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
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即撰写查新报告。
2)科技查新对象
a)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人或机构
b)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各种基金项目、新产品开发计划的人或机构 c)各级成果的鉴定、验收、评估、转化 d)科研项目开题立项 e)技术引进
f)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 3)科技查新对立项管理的作用
科技课题在论点、研究开发目标、技术路线、技术内容、技术指标、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在正式立项前,首要的工作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有关情报,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通过查新可以了解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研究开发方向;是否已研究开发或正在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深度及广度;已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等等,对所选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提供客观依据。科技查新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可防止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损失。
2. 科技查新的程序
图4-3 科技项目查新程序
3.2 立项评审管理
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是科技项目计划部门对科技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查、批准的过程。是指各专项科技计划部门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的咨询和评判活动。对于申请书内容不符合要求、评审或论证结论“需复议”的项目,需由项目申报单位修改、完善,就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说明,报送科技计划部门复审。申请书获得批准的科技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施,并纳入各级科技项目管理部门中实施过程管理。
3.2.1 立项评审中相关主体职责
1. 项目立项评审组织者,即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立项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估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项目评审组织者对于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
2. 项目立项评审活动承担者,即受委托承担评审活动的科技评估机构、评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评估评审有关规则、程序和办法,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3. 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项目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或者提出意见。
4. 项目推荐者,即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推荐申请立项或者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考察、论证,如实反映所推荐项目和项目申请者情况,以及与项目申请者的关系、对项目申请者的了解程度。
5. 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的立项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估机构的评估或者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3.2.2 形式审查
对于一般科技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主要是由项目受理机构负责审查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申报程序,申报资格、申报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是否齐全等。
形式审查发现有以下情况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由申报单位补充、修改后受理。 (1)申报书格式不对或申报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申请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程序; (2)项目不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技术政策要求,或不符合计划选题范围; (3)项目技术水平不高,研究内容与已研或在研项目重复; (4)经费预算明显不合理;
(5)申报单位不具有申报资格或申报单位不具备项目实施必要的研究开发能力或支撑条件; (6)项目申报单位有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不履行项目合同的行为且并未改正的。
3.2.3 立项评审的形式
立项评审可采取匿名通讯评审(函审)、会议评审和网上评审等方式进行。 1. 匿名通讯评审(函审)
指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申请材料,对申请单位做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做出评价的科技项目可以采用函审形式。可聘请函审专家7-9人,提出书面函审意见,最终结论按科技计划部门规定,一般依据四分之三以上函审专家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需在结论中明确记载。
2. 会议评审
指由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项目申请做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经过讨论答辩才能做出评价的科技项目,可以采用会议评审形式。评审专家可聘请7-15人。一般要求参加评审会的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评审结论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
3. 网上评审
这种形式的采用具有很多优点:一是项目通过网上评审,计算机实行“痕迹化”管理,在体制和机制上更能体现公开、公正、公平;二是网评突破了时空限制,灵活方便;三是利用了现代手段,高效快捷,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开支。网上评审是现代管理的客观要求,是趋势所在,利用好这一先进手段,有利于提高项目评审的效率,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最近几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公正公开的评审需要,各地都在实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随机选取的各类专家大部分情况下会面对本专业以外的项目评审,因此针对评审专家的非专业性可能,项目评审标准应当进一步细化和系统化,网络评审材料应当充分。
3.2.4 评审专家的管理
1. 评审专家的选取
一般而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的选择应考虑多重因素。因此,在对某一项目进行立项评估时,不仅要选取同行专家,同时也应考虑选择那些在科技项目的管理或评审、研发项目成果的应用、技术转移与创新、国际科技合作、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有一定经验的专家。
项目评审时,工作人员将从专家库中列出合适专家的名单,必要的话还包括预留名单。应注意保证每个选中的专家能代表一定的范围,注意专家在能力、地理背景及语言能力方面的平衡。
2. 回避制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选取专家时必须坚持回避制度。回避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参加申请的项目、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议、评审;
(2)评审组成员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出席该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审会。 (3)项目申报单位因正当理由而事先正式申请希望回避的人不应参加项目评审。 3. 评审专家需遵守的规定
项目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与项目或项目申请者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申明并回避;
(2)不得利用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或者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或者通过检查、验收提供便利;
(3)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
(4)不得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做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5)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使用被评估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单独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评估评审资料,泄露保密信息;
(7)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3.3 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 3.3.1
科技项目招投标的概念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拟订招标的科技项目事先公布指标和要求,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中标人的行为。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目标内容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的科技项目,应当实行招标。实施科技项目招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小决策风险,寻找最佳的科研方案。
实行招标的政府科技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3.2 科技项目招标的种类和范围
从我国现有的规定和实践的情况来看,科技项目的招标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
1. 从招标者的主体上划分,可分为政府招标和企业招标。所谓政府招标是指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为实现某种科技发展的目的,使用财政经费而进行的招标活动。而企业招标则是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为实现特定的目的或技术需求,以自有资金而进行的招标活动。
2. 从招标投标的内容上分,又可分为研究开发招标和推广转化招标。研究开发招标是指招、投标方双方就尚未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等所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即在招标活动进行时此项技术是未知的,尚待研究开发的。所谓推广转化招标是指招、投标双方就现有的特定技术成果进行推广应用所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
3. 从招标的方式上分,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方将科研项目公开刊登招标通告,吸引所有有兴趣的单位参加投标,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中标方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方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方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中标方的招标方式。议标是指招标方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方发出投标的邀请书,邀请其在投标前参加谈判,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中标方的招标方式。由于议标这种方式是一种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谈判性招标,相比较而言透明度不高,因此对此方式的采用必须依法予以严格的限制,并在程序上加强规范。
3.3.3 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科技项目的招标在程序上与其他招标活动大同小异,基本上也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约等几个步骤。但在每个步骤中,由于科研项目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在具体程序上有所差异。
1. 招标
(1)确定招标项目。由于具体项目管理层次和方式的不同,必须准确地确定招标项目,招标应以合同为基本单元,即凡最终要订立技术合同的项目,都可以选择招标方式。但对于下列科技项目,一般不实行招标:
1)目标不确定性较大(项目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确定评审标准的; 2)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3)涉及他人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
4)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5)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发生其它情形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 6)项目经费较小,不足以选择招标方式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选择招标方式。即确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招标。选择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专门的刊物上刊登招标通告。也可同时在有关网站、全国性或国际性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含三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性质;3)招标项目的主要目标;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3)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科技项目的招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定程序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相关的专业性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由于招标投标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事务性工作,合法性要求也很强,不可能各个部门(特别是科技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都成为招标专家,也没有必要陷于烦杂的事务性工作中。因此,应当更多地委托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科技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当完备的信息数据系统,了解和掌握科技各领域潜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有一批懂科技、懂法律,熟悉招标业务的专门人才,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目标在于确保只有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招标,审查内容包括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技术试验条件、科研设备状况、资信状况、管理能力、科技人员水平和能力等等。
(5)编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科技项目名称; 3)项目主要内容要求; 4)目标、考核指标构成; 5)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求; 6)进度、时间要求; 7)财政拨款的支付方式;
8)投标报价的构成细目及制订原则;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11)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12)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13)综合评标标准和方法。
应当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不得有任何暗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以保持其公正。在一般情况下,招标方在发布招标通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终止投标活动:1)发生不可抗力;2)作为标的的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已为他人公开,使招标丧失必要性;3)发生废标情形。
2. 投标
投标方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相关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在某些情况下,科技课题组也可以成为投标人。
在一般情况下,投标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研究人员、设备和经费;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相应的科研经验与业绩; (3)资信情况良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在规定截止的时间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加盖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概况;
(3)近两年的经营发展和科研状况;
(4)技术方案及说明:含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创新性,技术、经济、质量指标,风险分析等;
(5)计划进度;
(6)投标报价及构成细目; (7)成果提供方式及规模;
(8)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包括:1)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或产品开发情况,2)承担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历及业绩情况,3)相关专业的科技队伍情况及管理水平,4)所具备的科研设施、仪器情况,5)为完成项目所筹措的资金情况及证明等;
(9)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 (10)有关技术秘密的申明;
(11)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它内容。
采用议标方式,投标方可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就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联合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方所承担的任务,相互之间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与分享等。
3. 开标、评标与定标
这三个程序与其他招标程序基本相同,总体要求是严格按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需要强调的是:
(1)招标方在必要时可举办技术答辩会,要求所有投标人就有关技术问题进行答辩。在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应仅就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答辩,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向评标机构提供新的材料。
(2)科技项目招标的评标标准应综合各种因素确定。评价中标方的主要因素是:投标的技术方案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报价合理、能保证科技项目的完成质量和进度要求等。投标方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惟一保证。
(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提出评价报告,向招标方推荐满足评标标准的投标方。评价报告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对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2)对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3)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4)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排名。
(4)招标方根据评价报告的排序结果确定中标方,或者根据排序结果就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需进一步协商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与投标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确定中标方。科技项目一般确定一个中标人,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需要确定一个以上的中标人。
(5)招标方及其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招标纪律,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及社会公众透露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方的有关情节、资料及推荐建议等情况,不得泄露投标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
4. 签约
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技术合同的具体签订方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通过合同形式,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此后的行为,则应依据合同法进行具体调整。
3.4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签订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管理是科技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合同管理是项目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科技项目管理日益规范,对合同管理也到了迫切需要正规化、强化的阶段。如何对项目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成为科技计划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科技计划部门应根据不同计划的性质,通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科技项目的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一般由科技计划部门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者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项目密级; 2. 合同甲方或任务下达部门;
3. 合同乙方或任务承担单位(人)和任务责任人; 4. 立项背景与意义; 5. 主要任务、关键技术; 6. 验收考核指标;
7. 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与年度计划进度; 8. 经费预算和用途;
9. 承担单位的保障条件与经费配套; 10. 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 11. 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义务; 12. 争议解决方法。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的不同性质和目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可增加有关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第三方有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和监督项目实施的权力。对于执行结果可测的项
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执行结果不可测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对项目执行中的有关国拨经费、条件保障和经费配套条款,必须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并明确出现一方违约时,其他方应有的权力。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由科技计划部门核准后方能生效。
(二)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双方基本职责
1. 甲方(任务下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基本职责: (1)按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下拨科技经费; (2)监督检查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验收。
2. 乙方在项目管理中的基本职责: (1)按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接受科技计划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填报调查表; (4)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5)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项目结束时,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和项目经费(包括自筹资金)决算报告。
必要时,项目推荐初审单位作为第三方(丙方)参与签订合同,承担保证任务完成的责任,具有监督项目实施的权力。负责签约组织和指导,并承担甲方委托的相关工作。
(三)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书撰写要求
1. 以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作为依据
项目合同书的撰写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准绳,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维护市场秩序。
2. 责权明确,条款清楚。
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规定,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应清楚地写明,来不得半点含糊。比如,某方应履行的义务,就应该将履行什么义务、什么时候履行、如何履行、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应怎么办、违约责任及赔偿金等等,都要明文规定。撰写项目合同时,必须逐条逐项按有关规定撰写。
3. 词语精确,言语规范。
撰写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时,词语的使用必须精确和一贯,不允许存在造成误解和产生歧义的可能。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还经常使用限制语很多的长定语句型,这是为了保证合同(计划任务书)的严密性和语义的唯一性,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4. 实施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按项目、课题两级管理,不设课题的可按项目进行管理。科技项目可由科技计划部门直接管理,也可委托或受权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管理。
4.1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职责 4.1.1 科技计划部门的基本职责
1. 确定项目组织实施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审聘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 2. 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的预算、决算; 3. 组织或委托其他组织或机构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 4. 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 4.1.2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1. 匹配项目约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2. 定期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决算,协同科技计划部门进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或评估,协调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
3. 实施项目的统计调查,督促项目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4. 向科技计划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中难以协调的问题。 4.1.3 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职责
1. 严格执行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项目的目标任务; 2. 真实报告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年度经费决算;
3. 接受并配合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5. 填报科技计划统计调查表和科技成果登记表;
6.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4.1.4 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的职责
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可将项目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进度进行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组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负责督促项目组在研究过程中召开会议研讨,严把研究质量和研究进度,并与项目组一起完成阶段研究成果的上报工作。
4.2 监督与检查 4.2.1
科技项目监管的意义
科技项目是科技计划的载体,项目实施能否成功,将直接影响科技计划目标的实现。因此,树立科技投入的风险意识,适时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项目进展和实施状况,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科技项目监管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为:计划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在加强管理和协调的同时,在不同层次上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实现对科技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
4.2.2 我国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
从我国科技项目管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行政监督机制。
第二、受项目组织单位委托的专家小组监管机制。 第三、项目组织单位委托的专业管理机构监管机制。
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能和内容为: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承担各类计划项目跟踪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各类计划项目的追踪和绩效考评,跟踪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资助和研究开发情况进行考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项目任务节点的完成情况,提出项目继续执行、调整执行、终止执行的建议。
4.3 中期检查与评估
4.3.1 中期检查与评估的意义
为了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监督、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一般需要对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中期检查或评估的目的在于监督查处违背科学的行为和问题,积极探索落实有效的机制,切实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科学管理与有效监督,更好地保障项目达到最终目标。检查或评估的结果是项目分批拨款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项目或课题是否应该调整或撤销的依据。
4.3.2 中期检查与评估内容
1. 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即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未按计划进行的原因;项目阶段性成果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等。
2. 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即检查项目经费是否合理到位,匹配资金是否落实,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违规使用经费现象。
3. 检查项目人员安排情况。经过一个阶段的实践,可能会发现原计划初期的人员配备和分工不尽合理,应及时调整。
4. 检查已验收的项目成果应用及产业化等情况。
5. 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6. 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科技项目所用的实验设备既要保证课题顺利进行,又不要造成积压浪费。
4.3.3 项目中期检查方式
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有:现场了解、座谈汇报、典型调查、学术报告、重大或重点项目季度报告等形式。比较好的检查方式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监督与工作调研相结合,发现问题与纠正解决相结合。
中期检查一般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针对中期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成果、经验和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项目组织单位形成自查阶段总结报告,由科技计划部门与监察部门统一汇总。
第二阶段:抽查检查阶段
在汇总整体情况后,确定重点检查的领域、单位及项目,随后组织人员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可采用书面检查(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等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现场检查可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资料、考察研发现场等方式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及效果评价阶段
检查结束后综合检查组形成总结,委托的评估机构对检查的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做出评估和整体评价。科技计划部门与监察部门根据以上资料及检查的实际情况,形成全面总结报告,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方案、措施及建议。
通过中期检查评估的项目,科技计划部门可安排下一年度经费,促使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未能通过中期检查评估的项目,科技计划部门有权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整改、建议终止项目和决定终止资助等。
4.4 中止制度
4.4.1 项目中止的情况
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以对科技项目进行及时调整、中止或撤销:
1. 政策及科研重点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的; 2. 经过实践证明,研究方法或研究路线已经不可行,或者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 3. 已出现相当或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的;
4. 由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组织机构、研究人员等发生变化,市场、技术、合作研发、参加项目(课题)工作的技术骨干等发生变化,造成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发生变化,项目(课题)无法正常进行的;
5. 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不力或者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
6. 项目经费(拨款、贷款、自筹经费、外汇)、设备材料等条件不能及时落实的,或者项目依托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或者协作合作关系发生变化而无法落实的。
4.4.2 项目中止后的管理
无论何种原因中止的科技项目,都要做好善后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对各种资料、文件、实验记录等进行收集、整理,报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项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经费使用和已开展的工作、购置的设备仪器、取得的成果等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科技计划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组成清算小组对撤消的项目(课题)经费进行清算,并追回剩余资金。
4.5 项目实施要点及注意事项
为了对科技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跟踪和协调,以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4.5.1 做好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文档管理
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文档管理是为了全面记录和真实反映科技项目的状况和动态,便于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对科技项目进行调整提供可靠的依据。
4.5.2 建立科技项目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
及时掌握科技项目状况是对科技项目进行管理的首要条件,所以必须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加速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关键是检查绝不能只流于形式。
对于重点科技项目必须重点管理。管理部门要根据其所处的不同阶段,深入课题承担单位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对于一般的科技项目,管理部门也要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写有关的管理报表,报告项目情况。对科技项目的检查和报告工作一定要制度化。
4.5.3 建立科技项目调整的审批制度
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科技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科技项目一经立项.就应该按照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撤销课题或调整内容。
在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中,撤销科技项目全部内容的并不多,而根据情况对科技项目内容和进度进行调整却经常会遇到。当科技项目的内容和进度需要调整时,该项目的承担单位应首先向科技项目计划管理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提出申请,阐明调整的理由,提出调整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按批准的调整方案对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继续实施。
5. 结项管理
项目的验收是指科技计划部门对项目承担者是否完成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所规定的考核目标以及对任务的认定。项目承担者应在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内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组织单位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并报科技计划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可与科技成果评价同时进行,但验收和成果评价的材料要分别组织,独立成套。
5.1 科技项目结项验收的组织
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科技计划部门委托的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进行。重大项目的验收一般由科技计划部门负责主持。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项目验收时,可以临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有关专家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并经科技计划部门批准后聘任。项目验收小组应由熟悉了解专业技术、经济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为不少于11人的单数。
5.1.1 科技计划部门职责
1. 在验收工作开始前通知被验收者验收的时间;
2. 接受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并经项目组织单位同意的项目收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复; 3. 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专家人选等;
4. 对项目验收组的验收结论和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5.1.2 项目组织单位职责
1. 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 2. 接受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验收工作;
3. 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报科技计划部门备案。
5.1.3 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提供以下验收文件及一定形式的成果,以供审查: 1. 项目合同书或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计划部门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2. 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报告;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3.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4. 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5.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6. 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等。
5.1.4 项目小组的职责
1. 认真阅读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
2. 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3. 对验收项目涉及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和验收评议的不同意见等保密。
5.2 科技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5.2.1 项目结项验收的内容
项目结项验收以获得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做出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5.2.2 项目结项验收的方式
项目结项验收一般有三种方式:会议验收、书面验收(函审)和专家评审,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其中一种或取多种验收方式进行。其中,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小组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书面验收(函审)是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评审验收与会议验收基本形式相同,是由评审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5.3 项目结项验收的步骤和程序
项目验收依项目的大小、性质、特点的不同,其程序也不尽相同。对依托产业化建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项目而言,验收环节较多、内容繁杂,因而验收的程序也相对复杂。对一般程序设计、软件开发或技术咨询等小项目,验收则相对简单一些。但项目验收—般应由下面这些过程组成:
(一)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完成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承担者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材料及数据。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合格后,向科技计划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科技计划部门批复验收申请,并委托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验收。
(三)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将验收结果报科技计划部门审批。 (四)科技计划部门负责批准项目的验收结果。
1.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件,报项目组织单位和科技计划部门审核并备案。
2. 由科技计划部门审核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加以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通知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
5.4 项目验收的结果分类及基本标准 5.4.1 结果分类 1. 通过验收; 2. 需要复议; 3. 不通过验收。 5.4.2 基本标准
1. 通过验收: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 2. 需要复议:项目目标和任务完成不足90%的;由于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的;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 不通过验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1)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不到85%;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适用价值; (3)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实施过程中曾出现重大问题,但未做出解决和说明的;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做出说明或延期申请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5.4.3 有关规定
1. 验收结果为“需要复议”的项目,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接到通知后一定期限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2. 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的课题,一般项目承担者在接到通知半年之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3. 第二次验收结果为“不通过验收”或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按照科技计划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5.4.4 科技项目撤项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按撤项处置。
1.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2. 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要求申请撤项处理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科技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
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相关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后,报科技计划部门。结余的经费按原拨付渠道返还。
6.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
6.1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概述
6.1.1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性质和重要性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经费是科技活动的前提和保证,没有经费的支持,科学技术就难以就得发展,科研活动也寸步难行。在科技活动中,人们要进行创造性、探索性的科技活动,就必须要有工具、设备和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不具备这些科技活动就无法正常开展。要使科技工作卓有成效,客观上就要求科技部门进行一系列的组织实施活动,其中必然涉及科技经费管理。因此经费管理是科技项目管理中一个内容极为丰富、外延极为广阔的范畴,是科技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
科技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应尽力节约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消耗,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加有效地用于科学项目研究,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因此,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是搞好科技项目研究的重要前提和物质保证。 6.1.2 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主体基本职责
1. 科技计划主管部门
(1)负责审批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批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审批计划管理费预算;
(4)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负责审批年度汇总决算。 2. 项目组织单位
(1)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核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编制年度计划管理费预算; (4)负责制定预算评估评审工作规范; (5)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负责编制年度汇总决算。 3. 项目承担单位
(1)负责编制项目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项目研究经费决算。
6.2 预算管理
6.2.1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内容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内容即指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支出预算一般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具体如下:
1. 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及相关业务费等。 (1)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
(2)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3)相关业务费,指为项目支付的材料费、测试及化验费、会议费、差旅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费用等。
1)材料费,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件、试剂、实验标本、部件、大宗材料和贵重材料等费用。
2)测试及化验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3)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4)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资料费,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打印、复印、扩印、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资料、文献检索、入网等各项费用。
6)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项目、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8)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9)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10)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算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11)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各种相关费用。
2.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包含支付承担单位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和折旧费等。其中,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3. 协作研究费,指将部分工作委托给外单位协助完成所发生的费用。
6.2.2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
1. 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细化编制预算,并按预算管理的要求,采用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所申报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全额预算合计等于项目收入全额预算合计,不能编制赤字预算。根据科技工作创造性和探索性的特点,努力做到突出重点合理分配资金。
2. 在编写预算之前,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的项目预算与申请书中的关键信息必须严格一致。包括项目及课题的名称、编号、责任人(负责人)、依托单位和主要研究任务以及子课题的数目、子课题名称、子课题编号、子课题负责人、子课题依托单位、子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以及协作研究任务的有关情况(协作研究任务的数目、编号、主要研究任务、承担单位)等,不得任意增删或修改。
3. 制定详细的预算编制说明书以指导项目预算的编制
4. 预算表应由项目申请人会同申报单位财会部门共同编制,并由项目申请人签字以及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章确认。
5. 预算表由项目负责人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没有的项(或不填的项)按相关要求一般需画出“/”,以表示此项在编制经费预算时不予考虑。
6. 项目经费预算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试验方法、研究目标、研究周期、参加人员等内容认真编制。
6.2.3 预算的审批和下达
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的要求,受科技项目监督机制制约,科技项目的计划管理与经费管理职能是分离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批程序如下:
1. 申请单位在申报科技项目的同时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含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所申请的科技项目支出预算应严格遵循有关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 科技计划部门组织专家(包括技术、财经、管理专家)对科技项目立项及经费预算进行评审,在听取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由科技计划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确定并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批准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科技项目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对批准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科技项目,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不需重复申报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由科技主管部门直接列入年度预算送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6.3 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6.3.1 项目经费的拨付
各类科技项目经费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在项目获得立项后,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上述管理费、资料费、差旅费、材料费等等。
在使用经费的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各类项目的经费拨付和管理各有不同。通常是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一些大的项目、重点项目等一般拨款三次,如有些国家项目,立项当年拨付资助经费的40%,次年以检查合格为凭拨付30%。其余30%为预留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可用于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版补助等。而未通过验收结项的,则不予拨付。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科技项目则停止拨款,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退回科技计划主管部门。
2. 科技计划部门一般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成熟一批,启动一批”总的原则对每个项目经费及项目计划总经费进行宏观调控和概算。依据不同项目的经费构成和成熟情况,制定年度或跨年度启动方案。经费预算往往留有余地,一方面作为规划方案制定、重点调研、中期检查以及验收等开支;另一方面对进展特别突出的项目或突然出现需要特别支持的项目进行追加支持。[[95]]
3. 各种费用的使用数额有些也有规定。如有些科技部门在其印制《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中就明确规定项目资料费控制在课题总经费的25%以内;而小型会议费用有的规定原则上控制在总经费的10%以内等。 6.3.2 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
项目承担单位在使用项目经费的时候,要以完成项目任务为出发点,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安排,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是项目承担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根据管理需要,项目经费在使用中可以一次性安排,当年完成;也可以一次安排,分年完成。项目经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限定的用途进行。专项资金不能挪用于日常业务作为基本支出,同时也不能在各专项资金之间互相挤占;同样,有专项资金来源的活动也不应挪用、挤占基本经费资金。严格区分各项支出的意义在于加强各项资金管理,保证各项业务顺利执行。
2. 单独核算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的取得和使用应单独设立账户进行反映,以便提供足够的信息,便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不仅需要将项目各项经费的收支区别反映,而且在项目资金的核算上,也需要按具体项目或课题进行核算和反映,以便明确每个项目或课题的进行状况和资金使用及结余状况。
3. 加强检查监督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收益等情况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检查监督,实行跟踪绩效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接受项目组织单位、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努力做到经费使用的安全、节省和有效,堵塞各种漏洞,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6.3.3 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的方法
1. 建立和完善各级科技计划及基金等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
2. 加强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技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健全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
3. 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健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
4. 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对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
5. 严格追究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违反国家财政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追回财政拨款等处罚,取消其以后若干年度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应用型科研项目,应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对其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各级科技计划及基金等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6.4 项目经费的监督与检查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科技项目合同书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为科技项目研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监督,严格经费使用范围。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对所承担的科技项目正确实施会计核算,做到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建立预算和决算制度。科技项目完成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办理科技项目经费决算,经科技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上报科技计划部门,作为科技项目验收或鉴定的必备材料之一。
因特殊原因,需要中止或撤销的科技项目,在科技计划管部门做出中止或撤销科技项目的决定后一定时期内,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做出经费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经科技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一并报送科技计划部门批准,剩余的科技项目经费应全部上缴科技计划
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继续用于安排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在科技项目验收或鉴定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除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外,应当同时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及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考评的结果将作为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科技项目资格审查和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6.5 项目经费决算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要符合科技项目费用的开支范围。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正在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资金决算表。在项目完结时,应提交项目完工决算报表。
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资金决算表和完工决算报表的报送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报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按计划类别分别报送上级相应专业科技计划业务处,由各有关业务处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工作分两类:其中项目年度经费决算表,要求在每年固定时间报送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项目完工经费决算表,要求在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同时填报,并与项目年度经费决算报表一并由上级财政部门保存。
科技项目在结项验收前,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进行科技项目资金检查或审计。并根据检查结果或审计报告,签署科技项目资金验收的意见。
在研科技项目的年度结余科技项目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技项目结余的科技项目资金,经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研究与开发项目支出。计划管理费年度结余,纳入下一年度预算计划,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7. 科技项目文档管理
7.1 科技项目文档管理的意义
科技项目文档材料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声像材料、照片图表等,包括携带各种资料数据的软盘、光盘等。科技项目的文档是对项目计划、费用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记录的工具。通过查阅项目相关文档能使各级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进展保持预见性,以便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项目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项目逐步展开,会产生大量的试验记录、论文、设计书、源代码、会议记录及培训资料等内容,这时,就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将有关文档记录或发布在项目网站上。这些都是文档管理的工作内容。
7.2 科技项目文档的分类及内容
科技项目的文档,不但包括有一定格式要求的规范文档,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会计单据等资料形成的不规范文档。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文档资料很多,资料的格式、内容、载体等都有着很大的区别。为了做好项目文档管理工作,方便归档和将来使用时的检索,必须对它们进行适当的归类。下面提出几种文档的分类方法。
7.2.1 按照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划分
一个项目从审批开始,经过立项、实施阶段,到结项验收,一直到最后的总结阶段,会有众多杂乱无章的文档产生。按照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进行划分,可以将项目文档划分为:项目立项阶段文档、项目实施阶段文档及项目结项阶段文档。其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项目立项阶段文档
(1)与本项目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指南、规划和工作计划; (2)项目招标建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项目申请书; (3)有关项目的审批文件、合同书、专家建议; (4)国内外相关情况考察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6)项目实施方案、年度计划,项目预算书; (7)同项目研究有直接关系的重要情报编译材料等。 2. 项目实施阶段文档
(1)各种重要的原始记录、各种实验报告和数据; (2)项目例会会议记录和专业会议文件;
(3)各种研究报告(包括系统的、专题的、分项的和阶段的); (4)项目变更申请书; (5)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
(6)项目年度经费决算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 3. 项目结项阶段文档 (1)项目总经费决算表; (2)项目成果材料; (3)项目验收确认表等。
7.2.2 按照科技项目文档材料的性质划分
根据科技项目文档材料的性质,文档材料可划分为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 1. 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主要反映管理性工作,一般按年度归档。文书档案可参照《科技部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及科技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整理。
2. 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是指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等,主要反映项目(课题)的具体情况,根据文件形成过程,可跨年度归档,也可在项目(课题)执行完后归档。技术档案应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
7.2.3 按项目文档用途划分
1. 申请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书等文档;
2. 会议和培训文件。包括会议记录、演示文件、阶段报告、培训材料、教材等文档; 3. 软件文档。软件设计书、使用说明、源代码(包括注释)及源代码说明等; 4. 数据文档。数据标准、数据字典、编码说明、元数据等; 5. 出版物。项目资助下发表的各种文章、会议报告和专著; 6. 参考文献。由项目组成员收集到的各种中英文参考文献等。
7.3 项目文档管理的程序
图4-5 文档管理工作程序
7.4 项目文档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7.4.1 文档管理原则
1. 建立适应项目特点及需求的文档。 2. 根据要求适时添加文档。
3. 与相关人员合作及时将文件归档。
4. 注意对项目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帮助相关人员获得最新信息。
7.4.2 文档管理方法
1. 所有重要文档集中管理,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 各项目小组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个人或项目负责人整理后报文档管理人员存档。
3. 所有人员都应按时提交文档。 4. 由专人负责项目文档管理工作。 5. 所有存档文件根据需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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