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准备金专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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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偿债准备金专户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务川自治县偿债准备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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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偿债准备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深度长效的银政合作机制和银政共信的支撑机制,进一步争取金融支持的绿色通道,确保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充分履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责任,为有效化解信贷风险提供制度保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偿债准备金。为加强偿债专户管理,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方式

本办法所称建立偿债准备金的主体主要为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事宜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文件要求规范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包括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文件要求纳入第四类贷款进行管理(仍按平台处理的贷款及其他政府担保类贷款)。在县人民政府委托或授权下建立偿债准备金,由县财政局在农发行务川县支行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根据公司债务情况和还款计划,每年6月15日前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并按照人民银行、银监和农发行有关帐户管理规定进行监管,专项用于偿还各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直至贷款本息结清为止。同时,偿债准备金的建立不改变银政、银企业务合作原定或即定的借款本息偿还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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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方式。

二、资金来源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收入。务川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委托指定全县唯一的土地储备中心,其他机构和个人不能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收储。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国投公司每年按土地供应计划进行收储,并根据市场情况委托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其过程由相关银行参与监督)。预收款和土地使用权拍卖收入等资金上缴国库后,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程序,将留存本级收入的50%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已在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返还质押的仍按原承诺执行)。

(二)土地整理、复垦及土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指标流转收入。受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或公司按上级批准计划开展的土地整理、复垦及土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指标流转收入按照政策及相关规定分配后净收益的30%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

(三)国投公司经营性收入。国投公司当期经营性收入在偿还当期银行贷款本息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费用开支后,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

(四)国投公司资产处置收入。国投公司对银行贷款购建形成的其他资产或抵(质)押给银行的资产的处臵,须事前征得债权银行书面同意,其处臵收入应全额存入公司在农发行开设的账户,在偿还处臵资产对应的银行贷款本息和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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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剩余部分全额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公司处臵不属于银行贷款购建形成的其他资产或抵(质)押资产,也应在充分考虑保证银行债权的前提下与银行进行沟通和协商,资产处臵所获净收益的50%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

(五)其他。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的项目补贴款项,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银行贷款支持,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进入偿债准备金专户。

三、资金用途

(一)主要为县国投公司应对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准备金,国投公司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由专户资金清偿银行贷款本息。

(二)偿债准备金专户资金经政府、财政、公司、银行充分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决定后,可划入国投公司帐户,为公司向银行新增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三)偿债资金按全县辖内各家金融机构向平台公司投放信贷规模的比例分享偿债额度。

四、资金的使用及监督

(一)按银企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本息到期后,若国投公司综合收益不能足额支付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时,经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国投公司、银行协商一致后,可从偿债准备金专户中扣收。

(二)偿债准备金专户的资金达到全额覆盖银行贷款本息或双方确认信贷风险可控时,政府若需其他急用,须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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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国投公司、银行充分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决定。

(三)建立偿债准备金专户及管理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金融的副县长牵头,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财政局、国土局、审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执行。

五、其他

1. 本办法由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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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hy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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