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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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办公用品与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的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是指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单位价值较低、使用

年限在一年以下的非生产用物品。

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管理。行政管理部

物品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买、发放。

一、办公用品的发放:

公司员工申请办公用品,须到物品管理员处填写办公用

品出库登记表,要注明种类及数量。员工按限额申领办公用品,如员工申领的办公用品的价值超过限额,物品管理员可拒绝发放。如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新入公司员工可一次性发放以下办公用品:签字笔一支、笔

记本一本、文件夹三个、订书器、涂改液、笔筒各一个、订书钉、 曲别针、大头针各一盒。以上用品不计入员工申领额度。

非个人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墨盒等,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其他部门的非个人用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负责领取。

物品管理员须认真填写办公用品出库登记表,分部门进行登

记,报财务部,据以考核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支出.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发放.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

物品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时要至少比对三家供

货商的价格。办公用品采购完成后,要填写办公用品入库单并填

写入库登记表。

行政管理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办公用品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入库登记表与出库登记表是否相符,办公用品的购买价格是否合理,办公用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等。

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由物品管理员负责申请,行政管理部主管审核,主管财务批准。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负责验收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

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篇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的单位价值不高(20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且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形资产,不论其是否在财务账面上列入低值易耗品,也不论其来源如何,公司都将按本办法的规定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三条 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1、工具: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五金工具和各种电(气)动工具,如螺丝刀、扳手、锯、锉、电(气)动螺丝刀、电(气)动扳手、手钻等;

2、设备: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小型设备,如电焊机、气焊(割)设备、台钻、切割机、水泵等;

3、仪器仪表:用于计量及工艺操作的各种量具、仪表,包括万用表、各种摇表、电阻器、电流表等;

4、化验、检验仪器:用于各种化验、检验、测试的器皿、器具等;

5、办公家具及用具:办公用各种桌椅、橱柜、计算器等;

6、通讯器材:办公及生产中使用的电话机、对讲机等;

7、生活及劳保用品:食堂及职工宿舍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用具、橱柜、电视及其他劳保用品等;

8、其他:不属于以上种类,但符合低值易耗品管理范围的其

他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品种多、类别杂、管理繁琐,为分清责任,明确界限,对低值易耗品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工厂负责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劳动防护用品、工机具的采购计划、维修计划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并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考核、检查。

第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发放。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责任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换领、交接,并对人为损坏和遗失负责。

第三章相关标准

第九条 办公家具及用具、通讯器材、生活用品及其他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综合部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各种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化验检验仪器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工厂制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以其寿命长短为使用期限,除非其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否则,一律不得无故以旧换新,而且丢失后应按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以上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理由,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四章领用及保管

第十三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和领用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仓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行政及业务仓库专设“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

簿”,按部门进行登记,责任到部门。

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内部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对所使用的物品按使用人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的保管,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公用工具、设备等,其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首次领用办公用品及各类工具时,必须凭综合部开具的“通知单”,在相应的配置标准范围内按《仓库管理办法》中的出库手续办理。

第五章 物品更换

第十八条 部门或员工个人换领物品必须以旧换新(消耗品除外),部门领导必须现场查验实物,认为确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后,填写 “以旧换新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交回旧品后,按程序换领同型号新品。无特殊情况,不得换领超过原标准的新品。

第十九条 办公家具由综合部统一配置,一般不执行以旧换新;如需增加,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后报总经理例会研究批准。

第二十条 通讯器材一般无库存备用品,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购买后,交回旧品,换领新品。

第六章 交接及退还

第二十一条 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调动,各部门应根据双方的交接清单,对部门内部“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进行调整,对其按新岗位所使用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

第二十二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由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除办理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原部门办理移交,由调出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如果原物品及工具由本人继续使用,要由本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综合部批准,保管员核对后,调整“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上的“领用部门”栏,并相应调整责任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因不需用或离职等原因,员工使用的物品和工具需要退库时,由责任人填制红字“领料单”,并送仓库退还。仓库保管应检验其完好性(家具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在相应登记簿上注明退库日期并注销;如物品已经损坏,按赔偿规定处理,否则,综合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检查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仓库保管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如仍可用,请换领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人员修复。初次申领可领用新品,如果库存中有离职人员退回或因不需用而退回的旧品时,也可以旧换旧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 综合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责任人对所使用物品的保管情况。如发现有遗失工具、物品的情况,应责令责任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方式有:责任人按原型号补购;按全价赔偿后重新领用。 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有人为损坏工具、物品的情况,视情况进行赔偿:

1、办公家具、通讯器材、小型设备、仪器仪表等可修复的物

品损坏,责任人必须赔偿所需维修费用。

2、办公工具与办公家具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半价。

3、其他损坏严重、不可修复的物品,一律按全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赔偿手续:责任人持仓库开具的损坏或遗失物品清单及价格证明,到财务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以旧换新或重新领用手续。

第八章工具的借用

第二十九条 除按标准为各部门和个人配置的办公、生产、生活工具和用具外,公司仓库备有一部分不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但不能长期领用。

第三十条 各工具借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周,如需继续借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一条 借用及归还手续:

1、借用人员借用工具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员应按时归还借用工具;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借出工具催收;如有丢失或损坏,按本办法第七章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3、工具归还时,借用人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注销。

第九章旧品的报废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及仓库要每半年对在用物品进行一次清查。对经鉴定已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又不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报废工具及物品应列出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就地报废并联系处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差价损失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篇三: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严格其购置、保管、使用、内部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范围

1、管理用具,指企业管理中的各种家俱用具,如沙发、椅子、桌子、保险柜、文件柜等。

2、电子产品,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子产品,如MP3、MP4、优盘移动硬盘、电暖气、电话机、对讲机等。

3、经营用具,指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如生产工具、工装、量器具、消防器械、劳动防护用品等。

4、 公司规定的其他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程序

1、申购:各科室应本着节约降耗、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经营管理确需购买的物品 ,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时需附后勤处备案登记单。

2、采购:购买大宗、批量物品符合招投标采购要求的,要进行招投标,重大采购要签定采购合同。属零星采购的,应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购买。

3、验收登记: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由后勤处、使用科室、采购人员三方进行验收。同时,后勤处、使用科室要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1、台帐管理:后勤处建立一级管理台帐,各科室建立二级管理台帐,台帐内容有别类、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使用科室或使用人、使用变更登记等。后勤处和各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工作。

2、责任管理:凡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人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人;凡属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科室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3、每年12月,各科室将台帐与实物进行数量核对,然后再与后勤处进行账目核对。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首次领用的,领用人需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领用人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领用,领用人即为责任人,须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再次领用时,应“交旧领新”,并做好销旧领新的台帐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如所交旧资产报废的,应由各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后勤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低值易耗品的退还及调拨

使用人员岗位调动或调离退休时,需将本人领用的物品交回原使用科室,由科室台账专管人员做好退还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退还。

调拨给其他科室使用的,由调入科室填写调拨移交单,由后勤处负责调拨,并及时进行台帐记录变更。

六、低值易耗品的盘点与报废

各科室应会同后勤处每年12月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一、二级台账的一致性。

对物品使用中因正常损耗报废的,应提出申请予以报废,经后勤处审核,并备案。

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经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报废物品应交后勤部门统一处置,未经允许科室不得自行处置。

外界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应增加低值易耗品的台帐记录,并明确使用部门,由领用者签字确认。

七、处罚

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科室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

八、后勤处为各科室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实体单位、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2015年2月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hh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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