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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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文件

合建管[200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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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及《招标文件范本》(2005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的暂行规定》(合建管[2005]58号),我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及《招标文件范本》(2005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对《范本》施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应参照使用《资格审查文件范本》及《招标文件范本》(2005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对范本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在报送备案及发布时修改部分需用显著字体标注。 二、非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范本》由我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施行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编号:zgys-2005-01

项目名称

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 (2005版)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 名 称:* *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

年 月 日

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合监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1.1 总则 1.2 资格预审申请 1.3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4 联合体 1.5 利益冲突 1.6 申请书的提交 1.7 其它 1.8 附件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 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3、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4、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财务状况表

6、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 7、类似工程经验

8、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10、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11、拟分包企业情况 12、其他资料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1.1 总则

1.1.1 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1.2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工程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每个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

1.1.3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1.4 工程概况见招标公告

1.2 资格预审申请

1.2.1 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规定(见附件一)的资质条件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

1.2.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也可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第1.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2.3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上述第1.2.1条款或者第1.2.2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按附表的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和提供。同时,允许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补充更能全面反映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经验、资金、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1.2.4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1.2.5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2.6 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

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2.7 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一个标段分别提供参加本标段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

1.2.8 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1.2.9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时作出正确的判断。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等方面被通报批评的而隐瞒不报,即使此次通过资格预审,其投标文件仍将作为废标处理。

1.3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3.1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2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1.3.2 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四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

1.3.3 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3.3.1 当资格预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1.3.3.2当资格预审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1.4 联合体

1.4.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条件提交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1.4.1.1 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须提交如同单独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要求的全套文件。

1.4.1.2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须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和加盖各成员的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4.1.3 申请书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的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1.4.1.4 预审文件中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书的说明。联合体的各成员须具备执行它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1.4.1.5 预审文件中应指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和传递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并且由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1.4.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1.4.3 任何施工企业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施工企业提交或参加一个以上的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1.4.4 资格预审合格后,资格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联合体的变化导致如下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

1.4.4.1 联合体成员中有事先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无论单独或作为另一联合体的成员);

1.4.4.2 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降到了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以下。 1.4.5 作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合格,不得分开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后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保留是否考虑的权利。

1.5 利益冲突

1.5.1 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应:

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 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 申请书的提交

1.6.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6.2 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6.3 投标人申请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

1.6.3.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6.3.2 投标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6.3.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3.4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信用手册(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

1.6.3.5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委托或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工程经验的不必提交)。

1.6.3.6 由投标申请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原件;

1.6.3.7 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结算正常、资金往来状况良好,流动资金不少于招标工程预算价10%的证明原件(见附表6)。

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交各自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 1.6.4 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予以保密。

1.7 其它

1.7.1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如果

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1.7.2 投标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1.7.3 在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备案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7.4 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1.7.5 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7.6 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1.7.6.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1.7.6.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1.7.6.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1.7.6.4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1.7.6.5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1.8 附件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 附件2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1.1.2 标段划分 2 1.1.2 各标段工程内容 3 1.1.2 申请标段限制要求 4 1.2.1 资质要求 5 1.2.1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书及6 6.1.1 6.1.3 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附件2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 注册资金 必须达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少于招标工程预算价的1/5 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结算正常、资金往来状况良好,流动资金不少于招标工程预算价的10%(有效期30天) 应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6 财务状况 7 分包情况 8 项目经理 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有效期30天);本省的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业绩信用手册 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9 信誉、履约情况 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有效期30天);本省的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业绩信用手册 10 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11 应按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

附件3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附加合格条件项目 附加合格条件内容 1 2 3 4 5 ?? 注: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 1、 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2、 投标申请人近3 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 投标申请人近3 年内获得的优秀施工企业方面的表彰; 4、 投标申请人近3 年内在工程质量方面取得的荣誉; 5、 投标申请人近3 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取得的荣誉; 6、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业绩及表彰; 7、 投标申请人特别工艺专长; 8、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违约行为; 9、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违规行为。

附件四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一、总则

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

2、资格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资格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4、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或称评审小组)。 5、评审前准备。

6、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 7、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8、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有设置)。 9、资料澄清、核实与补充。 10、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1、编写资格预审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2、评审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具体工作,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程经济、技术、管理等人员或受聘的人员组成,并从中产生一名人员作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四、评审前的准备

13、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预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

14、详细评审前,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指派部分成员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各投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第1.6.3条款规定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

15、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

六、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16、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申请人的经营、履约情况等方面信用档案信息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将通过:司法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用档案信息中获得以及其它方式获得并经证实或查实。凡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七、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没有设置附加合格条件的不进行此项评审)

17、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仅对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完成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后,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

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

八、资料澄清、核实与补充

18、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对缺漏的资料,在征得招标人允许前提下,申请人可补充有关资料,评标委员会可按申请人提交补充的资料评审。

九、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9、完成资格预审必要的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第1.3.3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十、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0、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招标项目概述、资格预审工作简介、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情况表、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表、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表、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澄清、核实及其它与评审有关的资料。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7.1 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受到法律约束;

7.2 随同递交一份联合体投标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签字日期: 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 联合体成员2盖章 签字日期: 注: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及资格预审要求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文件。

2、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或

盖章或加盖公章。

3、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列表提供相关资料。 4、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并

将段落重新编号。

5、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 联合体成员3盖章 签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联合体成员1盖章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资格预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总部地址 当地代表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注册地 公司资质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 企业主项及 增项资质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注册年份 注册资本金 技术负责人 作为分包人经历年数 企业通过的各种体系认证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 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企业通过的各种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附表2

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员 名 称 各 方 名 称 1、主办人 2、成员 3、成员 4、成员 5、成员 ?? 注: 1、附表2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独立投标申请人不必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 营 业 额(万元) 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 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4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1 2 3 4 5 ? 工程 名称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竣工质量 开工及 (万元) (万元) 标准 竣工日期 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5

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名称: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总资产 流动资产 总负债 流动负债 税前利润 税后利润 第二年 第三年 联系人及职务: 电传: 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 (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1 2 3 信贷金额 (万元) 注: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6

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

(单位名称)是我行的客户,该客户在我行结算正常、资金往来状况良好,现将该客户在我行的存款情况证明如下:

开户银行: 币 种: 帐 号: 存款余额:

该客户在 年 月 日账户人民币存款余额合计为(大

写) 元。

此证明不作为本银行的担保,我行只对出具证明当时的存款真实性负责。对存款证明开出后被证明人账户内存款发生变化不负任何责任。该存款证明只证明该客户在上述时点的存款情况,不作其它用途,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等)作为取款凭证。

(经办行业务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7

类似工程经验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1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2 3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4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面积、高度及层数、基础工程形式、结构形式、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5 6 7 8 9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 独立承包人 □ 分包人 □ 联合体成员 合同总价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合同工期: 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10 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附表8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人员 共计: 人 有职称技术的管理人员 高级工程师 其 中 技术工人 8级以上 6~8级 4~6级 1~3级 普通工人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其他管理人员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数量 人员类别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施工员 质检人员 安全人员 材料人员 计划人员 造价人员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10年以上 5年至10年 5年以下 注:1、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9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任职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年限 自 至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 1、提供主要人员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殊经验。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候选人的技术职称和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附表10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1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规格 国别 产地 制造 额定功 生产 用于施 年份 率(KW) 能力 工部位 备注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表11

拟分包企业情况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名 称 地 址 拟分包工程 分包理由 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工程名称 地点 总包单位 分包范围 履约情况 注:1、每个拟分包企业应分别填写本表。 附表12

其他资料

1、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预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 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1,第1页;表1,第2页等等。 2、 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1, 附件1; 表1, 附件2等等。

3、 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和附表格式相同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万元 为单位。

附表12

其他资料

1、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预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 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1,第1页;表1,第2页等等。 2、 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1, 附件1; 表1, 附件2等等。

3、 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和附表格式相同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万元 为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h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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