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凤关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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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凤关镇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学生助学工程的领导,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现就2017年度以来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开展了学生资助资金自查,通过自查,我校在学生资金申报及发放等环节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学生资助资金情况,填报数据准确真实,资助信息上报安全。2017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166人,共计金额83000元。 二、广泛宣传

我们先后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文件精神。学校召开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召开班主任工作会,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按照贫困确实是认定条件,逐人进行社会调查,完善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信息,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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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和镇政府核实的证明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资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资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6、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四、资金管理情况

1、学校收到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填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花名册,完成国家资助系统享受一补学生信息系统上传工作,经资助中心和学校校长审核无误后,由校长签“同意发放”后,学校由班主任签字、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发放,发放后存档备查。

2、结余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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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下发的学生资助资金,按照指标、按金额全额发放,不可能有结余资金。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留凤关镇中心小学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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