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定稿)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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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L-04-安全方案

苏州环太湖路(度假区段)HHL-04标段

山体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苏州环太湖路(度假区段)HHL-04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 三月 十八 日

HHL-04-安全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 - 1 -

1.1 工程简介 ..................................................... - 1 - 1.2 主要工程量 ................................................... - 2 - 2、参建单位 ......................................................... - 2 - 3、工程地质、自然、环境条件 ......................................... - 2 -

3.1 地形、地貌 ................................................... - 2 - 3.2 气象、水文、地质 ............................................. - 3 - 3.3 施工环境条件 ................................................. - 3 - 4、 编制依据 ........................................................ - 3 - 5、施工计划及劳动力安排 ............................................. - 4 -

5.1 项目部及各施工队伍安排及任务划分 ............................. - 4 - 5.2 劳动力布置 ................................................... - 4 - 5.3 施工计划 ..................................................... - 5 - 6、施工准备 ......................................................... - 5 -

6.1 技术准备 ..................................................... - 6 - 6.2 现场准备 ..................................................... - 6 - 6.3 交通组织与施工围护 ........................................... - 6 - 6.4 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选择 ................................. - 7 - 7、施工工艺 ......................................................... - 7 - 8、危害辨识及主要风险分析 ........................................... - 9 - 9、山体开挖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 - 9 -

9.1 放粗样 ....................................................... - 9 - 9.2 清表 ......................................................... - 9 - 9.3 精确放样 ..................................................... - 9 - 9.4 原地面复测 .................................................. - 10 - 9.5 山体开挖 .................................................... - 10 -

9.5.1 开挖设计要求 .......................................... - 10 - 9.5.2 开挖时防护措施 ........................................ - 10 - 9.5.3 开挖 .................................................. - 11 - 9.6 土石方外运 .................................................. - 13 - 10、安全保证措施 ................................................... - 13 -

10.1 安全保证体系 ............................................... - 13 -

10.1.1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 - 13 - 10.1.2 安全承诺 ............................................. - 14 - 10.1.3安全保证体系 .......................................... - 14 - 10.1.4 安全管理制度 ......................................... - 17 - 10.2 针对本项工程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 - 17 -

10.2.1 一般安全要求 ......................................... - 17 - 10.2.2 安全防范措施 ......................................... - 17 - 10.2.3 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 - 20 - 10.2.4 其他具体的安全措施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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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施工安全标志 ......................................... - 24 - 10.2.6 交通组织工作安全保证措施 ............................. - 26 - 10.3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 - 27 -

10.3.1 安全检查制度

10.3.2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 - 27 -

11、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预防措施 .............................. - 34 -

11.1 危险因素的识别 ............................................. - 34 - 11.2 对危险因素的评价 ......................................... - 35 - 11.3 预防措施 ................................................. - 35 -

11.3.1 危险源的综合预防 ................................... - 35 - 11.3.2 安全应对措施 ....................................... - 36 -

12、安全应急预案 ................................................... - 38 -

1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 38 - 12.2 应急救护措施 ............................................... - 40 - 12.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政府、社会相关方联络表 ............... - 44 - 13、环境保护 ....................................................... - 45 - 14、文明施工措施 ...................................................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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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苏州环太湖公路(度假区段)工程四标段,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境内,桩号范围K12+670~K20+302.106,路线全长7.632km。。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主要技术标准:分段采用不同的公路等级及设计车速。其中K12+670至K15+170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K15+700至终点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全线采用除K13+897.317~K14+278.837外均采用双向两车道标准,K13+897.317~K14+278.837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汽车荷载:公路-II级。

山体开挖段落主要是在K12+670~980、K15+160~260、K16+080~K19+160。

山体开挖平面布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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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主要工程量

全线岩层段土方开挖量:15417 m3,开挖石方量:262957m3,具体位置如下:

桩 号 K12+670-K12+980 K15+160-K15+260 K16+080-K16+240 K16+240-K16+320 K16+320-K16+420 K16+420-K16+640 K16+640-K16+780 K16+780-K17+340 K17+340-K17+400 K17+400-K17+540 K17+600-K18+420 K18+500-K20+302

开挖石方 12948 10376 5437 28868 7804 29579 19175 17748 10477 16810 63887 39848 开挖土方 1451 52 344 21 78 477 50 2064 22 391 2506 7961 备注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图纸数量 在平面布置图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环太湖路光福与高新区连接段新建及老路拓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承建单位: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造价:为1.26096556亿元;

计划工期:2014年3月28日至 2016年3月28日

3、工程地质、自然、环境条件

3.1 地形、地貌

环太湖公路(度假区段)HHL-04施工标段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沿岸。道路沿线右侧为太湖,左侧多为丘陵山麓坡地,局部为山间平地。山顶标高12.2m~110.0m,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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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危害辨识及主要风险分析

分项工程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主要危害和风险因素 可致 事故 高处坠落 倒坍塌 机械伤害 现有主要控制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缺陷/未按规定程序报审批 外电防护或临时用电缺陷、 开挖顺序不符规范;掏洞式开挖、开挖机械使用不合理、排水不畅等 机械、设施及用具缺陷,绝缘不良等 执行规定,按程序报审批、监督检查 触电 坍塌 执行方案和规定,监督检查 教育培训和交底;监督检查和验收;执行规章和方案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监督检查、执行规定 物体打击/机坠落/坍塌 山体开挖 设备或防护缺陷 (违章作业;监护失误) 械伤害/高处执行规章、监督检查、培训教育 高处坠落、 围护缺陷(无围护或警示,放坡处置缺陷、坍塌、物体打围护缮修不及时等) 击埋 作业平台及机械爬坡设置不符要求,围封防护不符要求 安全三宝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张挂,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执行组织设计和规章、健全围护警示设施,监督检查 执行方案和规章,监督检查和验收,教育交底 监督检查、培训教育、执行规章制度 9、山体开挖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9.1 放粗样

根据图纸放出道路2侧红线位置(可先放出路线中桩,再根据中桩拉出红线位置)。 9.2 清表

根据放出的红线位置,清除道路2侧的杂草、杂树等。可利用机械和人工相辅的方法。

9.3 精确放样

根据图纸精确放出路线的中桩、边桩。并在地形变化明显处(如坡度较大、上下高差明显等)布置竹片桩,并量出至中桩距离,记录好数据,以便后续原地面测量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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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原地面复测

施工方先根据断面图布置好要测的点,注意每个断面在布点时不要漏布点位。将每个点至中桩的距离精确量出并记录在案。然后用水准仪精确测出每个点的高程,并记录在案。施工方测量完毕,将数据整理好后报测量监理进行复测,监理复测合格后报跟踪审计单位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四方联测,并确定最终的原地面高程。 9.5 山体开挖 9.5.1 开挖设计要求

临山路段开挖形成的岩质边坡,挖方边坡坡率一般采用1:0.75。土质挖方边坡坡率一般采用1:1。严格实行自上而下逐级开挖、逐级支护的分层防护的施工工艺,本工程以机械及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挖施工。 9.5.2 开挖时防护措施

山体开挖段临近既有道路,山体较陡峭,最高可达15米,且岩石风化严重,开挖时易滚落及形成飞石等,因此做好开挖范围内的防护很有必要。

对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由于山体岩石风化严重,表面孤石、危石较少;另一方面开挖主要是利用挖机改装破碎头的方式进行破碎,对山体的扰动很小,不会产生飞石,因此防护的重点主要放在预防滚石上。具体措施如下:

(1)、结合本标段半幅封闭半幅单向通行的交通导流方案,主要采取水马围护拦截滚石。即利用水马将靠山侧连续封闭,并保证临湖侧道路通行宽度大于4m,水马内部灌满细沙,增加自重以抵抗滚石过落时产生的冲击动能。

(2)、在开挖区域两头安置钢管路障,设警示标志标牌、警示灯等,并派专人指挥交通。在施工时路障封闭,当有社会车辆需要通行的时候,在保证机械停止开挖,且道路无大块石影响通行的前提下放行(若有,需及时清理),待社会车辆安全通过之后,先封闭两头路障,然后才能继续施工。

(3)、为了避免开挖纵长过大造成通行不便,每次封闭区域即山体开挖纵向区域在设置在50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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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开挖

根据路基设计尺寸及设计高程放出临山段的坡顶及坡底线,经监理工程师复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当挖方高度为小于6m的岩质边坡时

挖掘机或破碎机的臂展能够直接够到需要开挖或破除的位置,故机械可以直接在施工便道上进行作业。

先用挖掘机清除山体上的覆土,并及时装车弃运至指定位置。表层的风化严重的岩石若能用挖掘机挖除则用挖掘机挖除,直至露出坚硬的岩石层后再改用破碎机破除。

破碎宜从山体一侧(宜从距离现有道路较远的一侧)慢慢进行,自上而下破碎。不能从坡脚或中间开始破碎,以免山体因中下部被掏空而引起的失稳及倾覆破坏。破碎下来的石块及时用挖掘机倒运出来并由自卸车弃运至指定地点。

当破碎至临近设计坡面30cm范围岩层时,需严格控制,避免超挖并保证边坡岩体的完整和坡面平整光滑。在人工方便操作的部位可利用空压机进行修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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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挖方高度为大于6m的岩质边坡时

①设计要求以6m进行分级,设置台阶式边坡,每6m设一平台,平台宽2m,并设平台

截水沟,平台设4%向内侧倾斜的排水坡度。

②根据放出的样线,自上而下逐级开挖、逐级支护分层防护。先清除上层覆土及

风化严重的石块,直至露出坚硬岩石,因高度高,路线长,故在此步骤中,需用多台挖掘机同时进行倒运,直至坡脚再由自卸车运离。避免因堆置过多而影响施工面,影响机械的展开。

③破碎自上而下,有内而外,先从山体距离现有道路较远的一侧开始,尽量形成

一个与现有道路相反的临空面后,再逐渐朝道路一侧开挖,将开挖对现有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降至最低。

④先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大致定出分级位置、平台设置位置,然后用破碎机

开始破除,先从横向或纵向较低的一侧开始慢慢向上修出一条挖机可以前行的缓坡,再根据设计分级的大致位置开挖出一个可供破碎机操作的平台,破碎机在此平台上进行施工,同时在下一级平台或老路上用挖机将破碎下来的石料装车运走。若山体较高,垂直向平台较多时,应用挖掘机及时将破碎的石块倒运至坡脚后再由自卸车弃运至指定位置。

⑤在临近设计坡面30cm范围岩层时同样需严格控制,以保证边坡岩体的完整和坡

面平整光滑,同时也利于台阶及截水沟的精确定位。截水沟利用人工配合破碎机开凿。 ⑥多台机械同时施工时,需注意各自的回转半径,保证纵向安全间距;同时严禁处于同一垂直面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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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质边坡

当遇到土质边坡时(本标段土质山体较少,且高度均不高,均在6米以下),可直接用挖掘机挖除。挖除时也要根据放出的坡顶及坡脚线,从上而下进行,避免塌方,土方及时弃运。对于边坡高度大于3米的,还需要精确定出护脚墙的位置。

(4)、破除至设计标高后,报监理工程师对边坡的坡度、高程等进行验收。同时将开挖的路床底标高与设计路床顶标高比较,并记录在案,以便为后续的路基填筑结构层提供依据。

(5)、关注天气预报,尽量避免雨天施工。不得以在雨季施工时,必须处理好坡面的防、排水措施,采用遮挡、拦截方式防止雨水、地表水对边坡的损害。 9.6 土石方外运

土石方外运与山体开挖同时进行,因为本身道路的施工面不大,施工所用便道也是原有道路封闭后的半幅,故土石方应及时运离,避免因堆置而引起的道路堵塞,施工面缩小而影响施工。

10、安全保证措施

10.1 安全保证体系

10.1.1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1)、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各类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设施,教育、交底及时,检查、验收、整改到位,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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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群策群力,为工程建设“平安、稳定、和谐、有序”保驾护航。 (2)、管理目标

我们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外,还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其它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体系,并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无因工重伤、因工死亡事故 无高处坠落事故;无机械伤害事故 无飞溅伤害;无物体打击事故 争创省、市级安全标化示范工地 10.1.2 安全承诺

我单位承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每机必须配备至少一台灭火器,施工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并严禁吸烟。确保施工中绝对不发生火情及火灾现象;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不发生重要施工机械事故,不发生危害公路行车事故。 10.1.3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本工程,我项目部成立山体开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李彦军)任组长,同时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机部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标段日常安全生产措施的制订、落实、指导、检查和监督,下设专职安全员(熊集芳、陆伟等)。各施工队设安全生产小分组,由各施工队队长任小分组组长,小分组下设专职安全员(路基一队:朱琪、路基二队:丁丙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监督施工中安全生产,实施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职能。

山体开挖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序号 1 2 姓名 李彦军 黄洋 岗位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安全职责 组长 副组长 安全责任 联系方式 对施工安全生产负总责,安排相关13771853885 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安全防13912785685 护用品进行管理、监督。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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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钦振华 项目总工 组员 4 邹奇 工程部主任 组员 5 周建伟 专职安全员 组员 6 熊集芳 专职安全员 组员 7 陆伟 专职安全员 组员 8 朱琪 施工队安全员 组员 9 丁丙根 施工队安全员 组员 10 钟建方 施工队长 组员 11 12 13 王雪冬 施工队长 杨宇杰 办公室主任 徐晨晓 结构工程师 组员 组员 组员 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方案,组织安全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协助项目总工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参加安全方案的技术交底,协助项目总工对施工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参加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检查、维护,联系相关部门及施工队,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参加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现场交通维护管制、日常检查及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 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损坏及缺失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对整改落实复查验证 施工过程中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损坏及缺失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 施工过程中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损坏及缺失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 对山体开挖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监督所属施工队所有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对山体开挖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监督所属施工队所有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负责对进场人员的登记、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参加编制安全方案及安全方案的交底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措施 13812653325 13962519609 13861311015 13024511619 13606208060 13914052730 13861336483 13706213149 15952419938 13806134713 1337218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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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项目经理: 李彦军 项目副经理:黄洋 项目总工:钦振华 专职安全员:周建伟、熊集芳、陆伟 工程部 邹琦 试验室 董化阳 安机部 周建伟 综合部 杨宇杰 桥队 施工队长 马根炉 安全员 夏晓东 路一队 施工队长 钟建方 安全员 朱琪 路二队 施工队长 王雪冬 安全员 丁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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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项目经理部要认真贯彻和组织实施我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检查制度、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和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4)、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挂安全标语,放置安全标牌以及安全管理栏,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6)、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安全生产中自我防护的五项权利》的规定,工会和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抽查贯彻执行效果。

(7)、要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加强班组安全自检,组织安全评比,总结经验,消除隐患。

(8)、电工、焊工、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0.2 针对本项工程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10.2.1 一般安全要求

施工区域采用围挡,做好明显的交通警示和引导标志。围挡设置限宽高警示标志。 作业区周边设警示标志牌、钢管路障等禁止闲人进入,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施工处设人员进出专用通道,设围栏、挂安全网,作业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工地施工道路应坚实平坦,雨季施工应采取道路防滑措施。夜间增设照明设施。 10.2.2 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当地劳动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防范山坡坠落、触电伤害、滚石伤害、机具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1)、防止山坡坠落措施

本工程山坡坠落的情况主要分为2种:

①一种是机械在平台上操作时不注意与临边的距离造成机械坠落事故。本工程机

械在临时平台上施工时的临边距离保证不小于1.5m.(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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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另一种是人员在施工浆砌截水沟或跌水急流槽时防护不到位造成坠落。针对这

一情况采取在平台周围打设Ф16螺纹钢筋,用密目网围护的措施。(见下图)

③山体开挖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以及其它

不适于山坡作业者,不得从事山坡开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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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登高扫、抹、擦、吊、架设、堆物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所有作业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和扣好帽带。山体开挖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⑤山体开挖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所需材料

或其他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⑥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山体作业。下雨、冰雪天气,没有防滑措施,禁止山

体作业,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串岗。

(2)、防止触电伤害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坚决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制度。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护栏等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禁止使用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手持式电器设备机具。 电工必须持证操作,电工上班作业必须按规定,带绝缘防护用品。 禁止使用破损、漏电的电气器具及裸体电线。

在10千伏及以下的高压架空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参加操作,监护的范围不超过一个作业点。无论是采用等电压、还是采用中间电压及低电压方式带电作业,均按电业安全规程操作。

施工用电电源线原则上要架空,因条件局限不能架空时,采取其他有效保护措施。 (3)、防止开挖伤害措施

开挖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严禁在挖掘机、破碎机臂杆、旋转下方站立和行走。

破碎机、挖掘机严禁停在电杆、树木或开放式道路等其他边上,防止碰撞。 所有安全装置必须事先测试,未经测试不得使用,对允许载重量要挂牌标识,严禁超载或带病作业。开挖运时必须先确定它的重心并试吊,调整偏差再正式起挖,严格执行挖掘机、破碎机“规范”制度。

挖掘、破碎机设备安装要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才能使用。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臂杆、距离最小不得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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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时,注意与周围构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靠近高压线作业,一定注意臂杆、与高压线的距离,确保安全。

(4)、防止机具设备伤害措施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开挖作业时不准向下方抛掷料具,无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 搬(抬)运长、大、重物体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互相照顾,动作协调,同起同落。

使用撬棍撬起重物时,严禁骑撬或脚踩撬棍,严禁用石块垫撬,防止撬棍反弹、滑倒伤人。

严禁机具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开挖索具,必须经材质检验合格,安全系数符合规定。

场所固定电动机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挂牌标识。挖掘机、破碎机由持有证件的专人操作,并设置动力控制锁闭箱,严禁其他人进行操作。

10.2.3 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司机必须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用途,熟悉安全操作和技术保养规程,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单独操作;学习人员只有在司机指导下才准操作; 运转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扎好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头发扎在帽子里;运转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要精力集中;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强制性的定期保养工作;新机或大修后的机械,应按试运转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试车,并按走合期规定进行作业;机上必须备有灭火装置;不准用明火取暖,不准用明火照明检查燃油,不准用明火烤烘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冻结部位(应用热水进行熔化);排气管及电机附近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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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挖掘机、破碎机运转时,在运转中6米内严禁人员站立人员,人员要远离机械。挖掘机、破碎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

(4)、挖掘作业开动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操作应力求平稳、准确,不得过猛、过急;作业时应做到“五不碰” :

不碰天轮 不碰保险牙 不碰履带板及机架 不碰缓冲木 不碰装载车辆、车箱

作业时必须做到“八不准” : 不准“三条腿”作业 不准单边斗牙硬啃 不准强力挖掘大块石和硬啃固石或根底 不准用斗牙挑大块石装车 铲斗未撤出掌子面,不准回转或行走 运输车辆未停稳,不准装车 铲斗不准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不准用铲斗推动汽车 (5)、铲斗装满回转时,不得采用急制动,以防飞料肇事;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使用回转制动器制动,禁止用转向离合器反顶制动;禁止在满载时将铲斗悬空进行行走或变更动臂倾角;铲斗应在汽车车箱上方的中间位置卸料,不得偏装;卸料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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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斗底板打开后不碰及车箱为宜;掌子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如发现有塌方危险,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点;挖掘机回转时,禁止任何人上、下车,在回转范围内不得通行及停留;运转中应随时监听各部有无异常声响,并监视各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应经常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挖掘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及车厢两侧。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规定的要求执行。

(6)、定期组织挖掘、破碎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的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汽车在街道、交叉路口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10.2.4 其他具体的安全措施

(1)、在山体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现场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对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进行踏勘、清理,对于不能清理的障碍物要进行标识。

(2)、土石方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开挖,并及时进行削坡,以防边坡坍塌。

(3)、开挖应从上而下进行分层分段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3倍挖掘半径以上m;多台挖掘机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倍挖掘半径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挖掘机工作时的临边安全距离不宜小于1.5米。(可见上述相关示意图)

(4)、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5)、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6)、冬期、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7)、在石方的开挖过程中,因为开挖区域距离现有道路很近,对既有路线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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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和行人构成了极大的危险。这就要求在开挖过程中不能有飞石,不能造成塌方,所以在开工前期我们就根据以往的经验,采用机械开挖的形式进行施工。施工中根据地形条件,尽量先施工离既有道路较远的地方。使其形成一个与既有道路相反的临空面后再开挖靠近既有道路的部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既有道路方向产生飞石或塌方。

(8)、由于山体岩层风化严重,对开挖好的山体,同样需要做好放滚石、落实措施主要采取在坡面上铺设安全密目网的方式防止滚、落石。由于第二级以上坡面在坡脚处存在2m的平台及截水沟(0.4~0.6m宽),滚、落石基本不会滚落至路面上,因此开挖好的山体坡面防护主要是在第一级坡面上。(见下图)

坡面防护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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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首先遵循环太湖路封闭施工及交通导流方案。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警告标志和安全宣传语。在必要时可与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实行暂时的交通管制,交通管制具体如下:因为在施工期间环太湖大道实行单相通行,故可在入口显眼处摆放禁行或绕行标志,并派专人指挥。在施工范围内的道路2头也要设置禁行标志或用钢管做临时隔离围护并派专人指挥。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通行。(详见山体开挖防护布置图) 10.2.5 施工安全标志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拟主要采用水马、路栏、锥形交通路标、施工警告灯、夜间照明设施以及各种施工区标志。

(1)、水马

①水马材料采用进口环保线性聚乙烯、进口颜料和添加剂,经久耐用。尺寸是145cm×78cm×30cm×22cm,颜色是黄色。

②警示性高,降低事故发生率,指示路线清楚明确。

③中空灌砂,具有缓冲性能,能有效吸收强大的冲击力,大大降低对车辆及人员伤害的严重程度。

④整体承受力强大,安装稳固。

⑤能有效起到道路分隔,人员和车辆分流等作。具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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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的路栏上部要安装施工警告灯。

(2)、锥形交通路标

锥形交通路标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红白相间,尺寸为高度不小于70cm,具有反光功能,并完全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规定。

在上方道路过渡区起点至下方道路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方道路过渡区内为5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2m。

(3)、施工警告灯

施工警告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道路转弯口等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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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灯分警示闪光灯及爆闪灯两种,警示灯主要安装在施工段落两头,爆闪灯主要安装在主要路口及道路转弯处。警告灯安装于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度。其镜面闪烁频率、光度及适用地点,应符合下表规定。

警示灯 爆闪灯 (4)、夜间照明设施

当进行夜间施工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当进行施工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施工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施工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撤除设施的人员及有关车辆等设备要在封闭区内行驶。 10.2.6 交通组织工作安全保证措施

(1)、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交通组织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

(2)、各区段临时防护设施(标志)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作业控制区临时防护设施要充分考虑到雨、雾、夜间等气候条件下的使用功能。

(3)、 施工作业控制区内作业的人员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专职安全员还需外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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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临时安全设施每日进行巡查维护,遇特殊情况须加密维护次数,增加维护力量。

(5)、 夜间下班后停止作业的机械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6) 、如有发现施工路段过往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公路交警、路政,条件允许的可利用现场临时防护设施进行先期布控警示,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和交警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清障工作(如:用施工机械先行将故障车辆移离车道);

(7)、 如有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发生,应马上报告公路交警路政,维护好现场的临时防护设施,同时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和交警的要求,必要时开放布控区或临时施工便道,疏通车流。 10.3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安全是与施工(生产)同时存在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检查,可以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还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检查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制定的检查项目、标准要尽可能量化,便于操作。检查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10.3.1 安全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标段各单位。(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等) (2)、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①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②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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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④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3)、检查依据

①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②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③公司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④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4)、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①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职工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②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项目部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③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④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⑤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⑥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5)、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A、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施工作业中; B、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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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D、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②项目部安全检查的内容

A、检查班组是否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B、检查班组和有关人员是否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C、安全日常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如期进行,是否有针对性、有记录;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有否评语及签到;

D、检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况;

E、本周是否有违章违纪、未遂事故、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情况; F、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G、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H、各类机具、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I、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落实情况; J、各岗、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K、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运转;

L、针对影响安全施工的季节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③公司级安全检查的内容 A、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C、安保计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D、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E、施工现场、生活基地的环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F、施工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G、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讲话是否认真进行,并有记录; H、是否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I、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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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消防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K、各类安全见证资料的记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

L、各类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有隐瞒不报情况; M、根据季节变化,防雷、防暑降温、防火、防台、防汛、防冻保温、防滑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N、节假日前、后和节假日加班施工期间,是否开展检查和落实人员管理; ④专业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应对临时用电、脚手架、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起重机具、机运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6)、检查的组织与管理

①公司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公司安机部协助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②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③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④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7)、检查程序 ①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公司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公司安机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B、项目部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部门审批确定。

②检查的实施

A、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B、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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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D、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③检查通报

由公司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8)、隐患整改及验收

①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单位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②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③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9)、奖励与处罚

依据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取得良好成绩和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诸多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按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罚。 10.3.2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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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①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施工队、班组),方可参加施工。 ②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方可参加施工。 ③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④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

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项目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⑤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

保障安全生产。

⑥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

经常性。

⑦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7)、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各施工队根据项目部安全例会精神,结合实际,相应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好安全生产。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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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项目部全体员工及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①安全使用经费: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实行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不得挪作它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是按照投标价上线的1%提取,统一由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单独立项,由项目部具体控制。

②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适用范围:安全资料的编制(包括报刊、宣传图册、标语等)、

安全培训及教育、安全用电(包括标准配电系统、电器保护装置等)、“三宝”、“四口”及临时防护的费用、各种机械设备的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警示标志、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抢险应急措施、消防设施的配置、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措施、管理等费用。

③根据月施工生产任务及工序,安机部制定每月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设施计

划由项目经理审批,交物资部采购。

④财务部做好此专项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使用监督。

(9)、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规定做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①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 规模范围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33 -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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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安全局、总监办及建设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安全局、总监办或建设指挥部报告。

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③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④事故处理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项目部、各施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在检查中安全生产落实到位,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队伍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区或个人视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并整改落实到位。

11、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预防措施

11.1 危险因素的识别

根据本工程山体开挖施工的特点,施工中容易造成不安全危险因素主要有: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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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触电等。 11.2 对危险因素的评价

11.2.1 坍塌——因开挖顺序不合理,掏洞开挖等,或因放坡太小或边坡土质松软,坡顶放置机械和堆土重压等原因造成坍塌对人体伤害或损害的。

11.2.2 高处坠落——因临边防护缺失、或机械距临边距离不合理等原因或在砌筑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高处坠落而导致人身伤害的。

11.2.3 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或滚、飞石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11.2.4 机械伤害——机械(如破碎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等)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11.2.5 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11.3 预防措施

11.3.1 危险源的综合预防

(1)、对危险因素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①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出防控措施。

②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①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②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③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④严格加强各种危险因素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因素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①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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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全交底必须有施工人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三方在场、三方签字确认,安全部门留一份作为安全资料存档。

③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11.3.2 安全应对措施 (1)、山体坍塌

①山体开挖时,应根据规定的设计边坡开挖,从上往下分层开挖,严禁采用掏洞开挖或从底部向上掏土开挖。

②保证机械及人员能及时逃离的通道畅通。

③机具、材料、土石料等应堆放在边坡顶安全距离以外,在边坡顶以外开挖临时排水沟,并应保持畅通。必要时可在坡面上开挖树枝状排水沟。施工机械距离边坡边缘至少保持1.5m。

④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或临时平台上,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坍方翻车。 (2)、预防物体打击安全措施

①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②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④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

⑤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载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3)、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①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②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按操作规程操作。

③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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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4)、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在登作业前对安全带要进行检查,带与环是否牢固。

②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必须穿好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高跟鞋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勒令其改正,不改正不准作业,其延误时间作旷工处理。

③登高作业人员上下作业面,必须使用梯子上下,梯子上下支点固定,二级高处作业以上梯子要设置安全防护圈。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

④高处作业时,需要的施工生产材料、机具等,必须使用起重机吊运,不抬重物登高,登高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索具,应放好及临时固定预防掉下伤人。

⑤登高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不准开玩笑、互相追越。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指派专人监护,以防坠落危险。

⑥如有雷电、暴雨、六级以上大风时,均不应登高作业。如有霜雪,必须打扫干净;如有冰冻,必须铺设麻袋、草袋等防滑物,视认为安全时,才能进行登高作业。 ⑦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神经失常等病症者;怀孕女职工、酗酒者,均不应登高作业。

(5)、预防触电安全措施

①认真学习安全用电知识,提高自己防范触电的能力。注意电气安全距离,不进入已标识电气危险标志的场所。不乱动、乱摸电器设备,特别是当人体出汗或手脚潮湿时,不要操作电器设备。

②发生电气设备故障时,不要自行拆卸,要找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修理。公共用电设备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时,要打报警电话请电力部门处理。 ③按设计规范和操作规范施工,保证安装质量。不用质量低劣、破旧损坏的电线和电器设备。

④电器设备一定要有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装置。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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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⑤根据线路安全载流量配臵设备和导线,不任意增加负荷,防止过流发热而引起短路、漏电。更换线路保险丝时不要随意加大规格,更不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⑥修理电器设备和移动电器设备时,要完全断电,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标示牌。未经验电的设备和线路一律认为有电。带电容的设备要先放电,可移动的设备要防止拉断电线。

⑦使用中经常接触的配电箱、配电盘、闸刀、按钮、插座、导线等要完好无损。绝缘老化、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⑧手提临时照明灯,要使用不超过36伏的安全电压。 ⑨雷雨天应远离高压电杆、铁塔和避雷针。避雷针要完好无损,并定期进行检测。

(7)、砌筑作业(主要是截水沟、跌水急流槽等) ①修整块石时应面向内打,以免碎石落下伤人。

②超过胸部以上的砌体不得继续砌筑,必须及时搭设好架设工具,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工作。 。

③块石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下应不少于10m。 ④超过2m的砌筑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要求实施。 (8)、施工中的交通导流措施

首先遵循《环太湖路(度假区段)HHL-04标封闭施工及交通导流方案》的相关内容。其次在开挖区域两头安置钢管路障,设警示标志标牌、警示灯等,并派专人指挥交通。在施工时路障封闭,当有社会车辆需要通行的时候,在保证机械停止开挖,且道路无大块石影响通行的前提下放行(若有,需及时清理),待社会车辆安全通过之后,先封闭两头路障,然后才能继续施工。(见山体开挖防护布置图)

12、安全应急预案

1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2.1.1 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项目经理李彦军是本项目应急救援工作第一负责人,负有组织领导、联系、协调并带领全体组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及应急响应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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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黄洋、项目总工钦振华,担任副总指挥,是应急救援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对全体小组成员和全体员工展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响应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统筹、布置、落实的责任,并协助组长开展全面工作. 组 员: 由周建伟、陈玮峰、徐晨晓、熊集方、陆伟、邹琦、杨宇杰、马根炉、钟建方、王雪冬、夏晓东、杨步忠等组成,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苗头的检查、整改、应急响应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布置和落实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处理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和联系工作。

施工队长和班组长是本队和本班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相应事故救援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苏州市交通工程集团公司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总指挥:李彦军 应急副总指挥:钦振华 应急副总指挥:黄洋

12.1.2 职责

医 疗 救 护 组 应 急 善 后 组 综 合 协 调 组 安 全 保 卫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李彦军担任,副总指挥由黄洋、钦振华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及时向业主、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组、集团公司、安监及其它负有安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抢险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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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周建伟担任,成员由陆 伟、熊集方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杨宇杰担任,成员有王英杰、周春华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徐晨晓担任,成员有朱琪、范云权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邹琦担任,成员由陈玮峰、杨宇杰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李彦军担任,成员由黄洋、钦振华、邹琦、周建伟、杨宇杰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拟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2.2 应急救护措施 12.2.1 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遇有这类创伤可用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并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12.2.2 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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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12.2.3 触电急救

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开口并用手指除去口腔内异物。仰头、提颌以确保气道畅通(颈外伤者除外)。拇指和示指捏闭病人的鼻孔,术者深吸一口气,用口含盖住病人口部,立即用力把气吹进病人气道内。同时观察病人胸部是否膨起。然后离开病人口部,仍然观察其胸部自然下沉状况。开始吹气4次,使肺扩张,以后间隔5秒吹1次。

(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l/3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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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12.2.5 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骨折分为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

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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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13.2.6 眼睛受伤急救

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及伤眼为原则。

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 12.2.7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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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和止痛剂。

(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9)、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12.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政府、社会相关方联络表

项目经理(应急总指挥):李彦军 手机:13771853885 项目副经理(应急副总指挥):黄 洋 手机:13812785685 项目总工(应急副总指挥):钦振华 手机:13812653325 工程部:(应急善后组)邹 琦 手机:13962519609 工程部:(综合协调)陈玮峰 手机:13773000943 安机办:(安全保卫组):周建伟 手机:13861311015 负责人(医疗救护组组长):徐晨晓 手机:13401422235 综合办负责人(后勤保障组组长):杨宇杰 手机:13806134713 桥队负责人:马根炉 手机:13812750856 路基一队负责人:钟建方 手机:13914052730 路基二队负责人:王雪冬 手机:15952419938 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公安报警: 110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人民医院:0512-66264926 苏州吴中区太湖供电所:0512-669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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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监局:0512-68611752 吴中区安监局:0512-65659255 苏州市交通质监站:0512-68125912

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机部:0512-67523452-107 项目部联系电话: 0512-65287006

13、环境保护

13.1 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重在预防,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由于本标段位于太湖取水区,对环境保护更为重要和困难,应此项目部将制定细致、科学、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保护周围环境,提高施工形象。

13.2 为避免施工区域内材料扬尘,在正常情况下,对料堆洒水湿润其表面,必要时对其进行覆盖;对路面进行洒水保持湿润。在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扬尘和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标段以制定了封闭施工专项方案。

13.3 凡因施工给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或破坏,一律在在工程结束后对其进行整治,尽量恢复到原来状态,不能恢复的,采取一切可行有效的措施使其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4、文明施工措施

14.1 本工程周边有不少村宅、厂房,做好“便民、利民、不扰民”是外部环境对我们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出行。

14.2 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的区域实行临时围护,确保居民安全通行。

14.3 施工便道、人行走道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交通配合会议规定实施。并做到所有通道均平整无坑塘,无积水。沿线企业、事业、居民点等出入口通道畅通平整安全,出行方便。

14.4 施工现场必须落实确实可行的临时排水措施做好季节性的防汛、防台工作。 14.5 确实做好现场各类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附件:1、坍塌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2、机械伤害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3、物体打击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4、高处坠落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5、应急送医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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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现浇梁支架脚手架搭设、各类临时设施、土石方及基坑开挖、围堰等作业,可能会发生坍塌事故,为了保证在发生坍塌事故时,能及时进行应急救援,降低事故给项目部及员工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和后果

因脚手架支架违章搭设及拆除、过载,土方基坑开挖支护缺陷、极端气候条件等诸多因素致支架等临时设施及基坑、围堰坍塌事故发生。

三、适用范围:适应于HHL-04标项目部、路基队、桥队等各施工队班组坍塌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及处置。

四、坍塌应急抢救指挥和组织机构 总指挥:李彦军

副总指挥:黄洋、钦振华;各队(场)技术员、安全员 组织实施部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队(场)管理班子

现场指挥:各队(场)负责人,道路施工负责人钟建方、王雪冬,桥梁施工队长

马根炉、夏晓东。

项目经理李彦军及各队(场)负责人全权负责部门抢险指挥,副经理或总工及队场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助指挥抢救,应急响应救援领导小组其它部门及人员负责联络、组织抢险人员、车辆设备、抢险工具、物资等,各部门班组根据指挥者的分工做好工作,全体人员根据需要和分工投入抢险。

五、抢险人员及资源配备

抢险力量:各队(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职工以及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成员

应急用具:担架、装载机具、起吊等吊装机械、挖掘清理机械、毛巾等 通讯工具:现场指挥人员、抢险人员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

交通工具:小轿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苏E81Q31、苏ERJ391,位于项目部内) 现场指挥:应急领导小组、各队(场)负责人

救护药品:消毒用品、绷带、酒精棉、纱布、无菌敷料、止血带、夹板、氧气袋等急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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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坍塌事故发生后的报告。

发生坍塌事故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各事故发生队(场)应迅速向项目部汇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拨打“120”“110”“119”急救电话。

1、报告内容

发生坍塌事故的队(场)名称、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2、报告时间

发生坍塌事故后,事故现场应立即派人快速拨打“120”急救电话,然后以电话方式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发布应急救援要求。

七、应急响应与救援 1、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后,根据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规定,如坍塌事故属1-4级事故,则立即启动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如事故在1-4级以外,则启动坍塌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2、应急救援程序:

(1)班组长、同班作业人员立即将受伤人员从塌方体救出,使用机械清理塌方体时,应谨慎小心操作,防止误伤被埋得受伤人员。

(2)受伤人员被救出后应平躺放在地上。

(3)停止作业,现场施工队长或班组长或其它作业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告之伤亡人数以及发生事故的地点,同时保护现场。

(4)施工队长或班组长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5)同班作业人员立即取出工地备有的抢救设施对伤者的受伤口进行消毒、止血、包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涂红汞消毒液后用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

(6)对呼吸停止的受伤人员,抢救人员应立即对受伤人员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挤压胸口等抢救措施。

(7)在“120”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情况下,应用现场车辆以最快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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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fm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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