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现代种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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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现代种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46号),结合我区种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3-2020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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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优势条件 二、发展成效 三、主要问题 四、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区域布局 第三章 建设重点

一、培育种业龙头企业二、打造种子生产基地三、建设品种示范场园四、建立种业管控平台五、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六、审定推出优良品种七、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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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养种业人才队伍 九、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二、制度保障 三、技术保障 四、组织保障 附表:

表一:宁夏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布局规划表

表二:宁夏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项目规划表表三:宁夏农作物种业商业化育种扶持项目规划表 表四:宁夏农作物种业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规划表表五:宁夏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提升项目规划表 表六:宁夏农作物种业质量检测体系项目规划表 表七:宁夏农作物种业生产监管体系项目规划表 表八:宁夏农作物种业管理服务体系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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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优势条件

1、自然资源禀赋独特。宁夏位于中国西北部,在中国自然区划中,跨东部季风区域和西北干旱区域,西南靠近青藏高寒区域,是我国地质、地貌“南北中轴”之间和三大自然区域的交会过渡地带,是中国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素有“塞上江南”和“华夏新天府”之称。宁夏气候干燥、光热充足、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宁夏地处黄河中上游,灌溉便利、土壤肥沃、耕地集中、区域特征明显,农耕历史悠久;宁夏生态类型多样、种质资源丰富、病虫害少、污染源少。因此,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自然条件十分有利。

2、产业基础比较坚实。宁夏是西北春小麦优势产区,单产位居全国先进水平,是理想的优质商品小麦产区;宁夏是国内外公认的最佳粳稻生产区、水稻是“塞上江南”美誉的标志性作物,在全国水稻生态区划中列为优质粳稻最佳生态区,特别是近年审定推广的宁粳43号在2010年全国优质食味粳稻品评会上获第一名;宁夏是全国玉米高产区,玉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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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区内粮食作物近半的总产份额,同心县河西镇玉米高产创建曾创全国最高产量;宁夏被确定为我国设施蔬菜、冷凉蔬菜及脱水蔬菜出口基地的优势产区,平罗蔬菜制种、中卫硒砂瓜等都享有盛誉。目前,宁夏已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玉米、春小麦、瓜菜、马铃薯繁制种优势地区,承担着为东华北、黄淮海区繁育玉米种子、西北区繁育春小麦种子、南方沿海省区繁育蔬菜、马铃薯种子(薯)的重要任务。

二、发展成效

1、品种引育取得实效。全区建成国家级区试站3个,启动建设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17个,年均引育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品系和组合800多个,审定推广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14类农作物694个优新品种,及时退出199个不适宜种植品种。全区玉米新品种推广率达到100%,品种专用化率超过75%,水稻优质率达到87%,三大粮食作物品种分别实现第五、六、七次更新换代。

2、供种能力不断增强。全区建设小麦、水稻、玉米、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23个,全区发展农作物繁制种55万亩,年繁育各类农作物种子24万吨,在保障我区农业生产用种的同时,还向我国西北、东北、华北及南方各地供应春小麦、蔬菜、马铃薯种子。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良种统供率分别达到35%、75%、100%。

3、检测监管逐步改善。建成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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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中心和固原市、石嘴山市两个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2012年全区杂交玉米、水稻、小麦种子合格率分别达到99%、96%、97%。全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4、产业实力持续提升。种子企业产权呈现多元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全区共发展注册500万元以上种子企业34家,注册3000万元种子企业2家,各类种子经营户1738 户。农作物繁制种稳步发展,共有35家国内外种子企业在我区发展制种产业,繁制种加工业产值达到22.8亿元,我区作为国内最具势力和发展前景的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已列入农业部“十二五”种业发展规划。

三、主要问题

1、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我区农作物品种选育主要模式为科研院所课题育种,低水平重复严重。自育春小麦品种宁春4号一统市场32年,品种更新换代速度缓慢,玉米市场绝大部分被区外或国外品种占领,马铃薯、硒砂瓜、小杂粮、设施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自主研发品种尚属空白。南繁加代育种困难重重,严重制约着新品种选育工作。

2、龙头带动能力较弱。我区种子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状况,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低下,发展后劲不足。注册3000万元的种子企业之一2家,注册亿元大型育繁推一体化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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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尚属空白,绝大部分种子企业没有品种创新能力,产学研分离,育繁推脱节,种子生产基地、加工设备、检验、仓贮设施条件较差。

3、监管检测手段落后。我区目前仅建成自治区种子质量检测中心1个、市级检测分中心2个,区域试验基地稳定性差,轮作倒茬、培肥地力困难,且试点分散,承试单位基础条件差,试验机械化水平低,不能满足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的要求;基层种子管理机构检测仪器设备处于空白状态,种子质量控制难度较大。

4、管理体系亟待加强。全区种子管理机构目前大部分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专职种子管理人员比重低、经费紧缺、办公条件差、管理手段落后,种子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未形成制度化,自治区级救灾种子储备制度尚未建立,国办《意见》规定的职能职责需要落实,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我区种业的发展。

四、机遇形势

1、国外种业冲击形势逼人。近年来,美国孟山都、杜邦先锋、瑞士先正达等跨国种业公司进入国内种子市场,虽然对改进我国传统种植模式、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使我国种业市场份额被蚕食、自主品种被代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目前在中国注册的外资种子企业已经超过了70家。我国进口甜菜种子占市场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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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向日葵占50%以上,在蔬菜种子市场中“洋品牌”占据新、奇、特品种市场,控制50%左右市场份额。

2、建设种业强国形势催人。2011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作物种业发展,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努力建设种业强国”, 2011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2011年5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国种业发展大会,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对种业的基本定位是: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

3、我区种业发展形势鼓舞人。自治区把农作物种业确定为宁夏13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之一,2012年出台了第一个种业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率先成立了副厅级种子管理局,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列出了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近几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和种业发展提升工程以及我区沿黄经济区战略、内陆经济开放型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项目的实施,为种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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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一优三高”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快速提升我区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力打造“黄金制种产业区”, 全力推进我区由粮食小省向种业大省转变,为加快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突出种业的战略地位。始终把种业作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因素和优势特色产业来抓,坚持“科技兴农,种业为先”,倾力打造“黄金制种产业带”,推进种粮食向繁制良种的实质性转变,逐步确立我区种业在西部乃至全国的优势地位。

——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培育一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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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突出科技的核心地位。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和制种技术、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技术、成果、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加大优质、高效品种的引育力度,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突出法制的保障地位。按照《种子法》和国务院、自治区两大政策,基本健全区域性种子法规,加强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公正、严格、廉洁执法,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保证种子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促进种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黄金制种产业区”,全面启动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计划,推进我区由粮食小省向种业大省转变这个基本目标,重点提升五个能力:

——品种的科技创新能力。引育审定30个以上高产优质、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种,良种科技贡献率达到50%,良种覆盖率达到90%,推动主要农作物实现新一轮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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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龙头带动能力。培育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性重点种子企业10—12家,支持组建注册亿元以上的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1家,实现种业加工产值30亿元以上。

——基地的供种保障能力。建成种子基地70万亩,其中玉米、蔬菜等外销型种子生产基地32万亩,稻麦、马铃薯等自用型种子生产基地48万亩,年产农作物原良种30万吨,其中外销种子达到2亿公斤;建立健全自治区种子储备体系,逐步提高储备种子备荒能力。

——市场的综合监管能力。树立宁夏种子品牌形象,全面推行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市场销售的种子精选、分级和标牌包装达到100%,优质和专用品种占商品种子产销量的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种子种苗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建成种子种苗质量监管体系。

——种业的管理服务能力。分设建立市县区种子管理站并分级升格,确保有牌子、有编制、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有位置;研究出台《宁夏种子管理条例》,形成和完善一整套的种子管理地方性和部门性政策法规体系。

(二)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

围绕建成“黄金制种产业区”,形成“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调管控”相协调的现代农作物种业新体系这个基本目标,重点构建五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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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化主导的种业发展体系。培育和引进3-4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实现种业加工产值50亿元以上,前10强种子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全区60%以上。

——商业化育种的品种创新体系。全面提高优良品种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全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广面积5万亩以上的优良品种达到20个,良种科技贡献率达到60%,良种覆盖率达到95%。

——区域化布局的繁制种体系。建成布局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高标准农作物繁制种基地100万亩,生产种子(种薯)总量50万吨,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供应率达到80%以上。建设一批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质量标准化、装备机械化、管理法制化的稳定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

——规范化监管的市场调控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区、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实现种子管理行政许可的全过程管理,建立种业信息数据库,强化信息采集、上报、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农民、社会和企业提供高效的种业信息服务。

——标准化指导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以区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市级检测中心为中坚、县级检测中心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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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下相通、左右相连,覆盖全区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网络,完善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监督抽查制度,实现大宗农作物种子抽检全覆盖。

四、品种布局

——小麦:灌区重点发展高筋、中筋小麦品种制种,适度发展冬麦制种;山区稳定发展冬麦制种,适度减少春麦制种。规划在农垦、平罗县、贺兰县、永宁县、利通区、沙坡头区、原州区等建设优质小麦繁制种基地,每个规模5000-10000亩。力争到2020年,建立小麦良繁基地5万亩,优质小麦原良种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公斤,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水稻:坚持以水定植、集中连片的原则,良种生产区域向灌溉便利区域集中。规划新建农垦、沙坡头区、利通区、平罗县、贺兰县5个粳稻良种繁育基地,每个基地繁育面积5000亩。力争到2020年,建立水稻良繁基地5万亩,优质水稻良种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公斤,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品种优质化率达到85%,打造宁夏“金米”。

——玉米:稳步发展农垦农场玉米制种基地,形成以农垦平吉堡、黄羊滩、渠口、连湖、巴浪湖农场为核心的高标准玉米制种基地;加快发展以惠农、平罗、青铜峡、中宁、沙坡头区、贺兰县等为主的玉米制种基地;探索建设同心、海原、盐池等中部早熟玉米、爆裂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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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玉米商业化育种研发体系,建立玉米制种基地45万亩,生产种子1.6亿公斤。

——马铃薯:在固原市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测中心;在固原农科所建立马铃薯核心种苗供应中心,扶持西吉、原州、泾源、海原、盐池、农垦等马铃薯快繁中心做大做强;在原州、西吉、海原、彭阳、隆德、泾源、同心、盐池、红寺堡建设原种繁育基地3万亩、一级种薯基地30万亩。建设原种繁育专业村57个,建设一级种薯繁育专业村182个、生产一级种60万吨,向南方供种30万吨,建成全国重要的种薯生产基地。

——小杂粮: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干旱区以糜子、荞麦、豌豆、扁豆良种繁育为主,稳定糜子面积,增加荞麦、豌豆面积,积极探索发展芸豆良种生产;西吉县、彭阳县、原州区半干旱区以豌豆、荞麦、草豌豆繁种为主,积极探索发展芸豆良种生产;隆德县、泾源县半阴湿区重点发展蚕豆良种生产。到2020年,力争实现小杂粮品种更新换代1次,建立稳定的小杂粮种子繁育基地3万亩,年生产良种400万公斤以上,使小杂粮良种统供率达到30%。

——瓜菜:引黄灌区重点发展日光温室蔬菜种苗繁育,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地区重点发展拱棚蔬菜种苗繁育,加快平罗县、青铜峡市、海原常规瓜菜繁制种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中卫市、青铜峡市、平罗县杂交瓜菜繁制种建设。到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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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区发展瓜菜繁制种15万亩,其中常规种子繁制12万亩,杂交种子繁制3万亩,集约化育苗达85%。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培育种业龙头企业

1、推进种子企业优化重组。进一步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等市场准入条件,以打造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 “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为目标,重点培育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级种子龙头企业;支持组建亿元大型种子企业,实现我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龙头“零”的突破。

2、提升种子企业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种子企业结构,调整企业布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种子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强化推广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重点种子加工企业,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和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配置功能齐全、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种子加工成套生产线,示范带动我区种子加工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二、打造种子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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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一批种业大县。以青铜峡为主体、带动创建惠农、中宁、国营农场等县区创建玉米种业大县;以贺兰为主体、带动利通、平罗等县区创建水稻种业大县;以永宁为主体、带动利通、中宁等县区创建小麦种业大县;以平罗为主体、带动青铜峡、中宁、沙坡头、西吉、隆德等县区创建瓜菜花种业大县;以原州区为主体,带动西吉、隆德、泾源、海原、盐池、同心、红寺堡、农垦创建马铃薯种业大县。

2、建成一批种子基地。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制种合作社联合等方式, 建立一批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建成杂交玉米、小麦、水稻、瓜菜、小杂粮等5000亩规模农作物良繁示范基地25-30个。对科研育种及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种子基地不被侵占。

三、建设品种示范场园

1、创建国家级品种示范场。结合国家种业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在全区重点市县区创建国家级品种示范场8-10个;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对全区良繁场进行改制、改造和提升,使其切实发挥良种繁育、品种展示和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作用。

2、提升区级品种展示园。以县级为单位,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建设力度,逐步在全区建成20-25个自治区级品种展示园,并以展示园为中心建立若干个辅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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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点,实施主推品种“擂台赛”和农作物新品种观摩评比活动,以实际效益为基础,公开、公平、公正评定一批主推品种。

3、抓好品种区域试验示范。做好国家和我区安排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引进试验适宜本区种植的农作物品种,规范品种参试条件和续试标准,为全区筛选出一批适合不同生态区、不同栽培模式的新品种。

四、建立种业管控平台

1、建立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通过争取国家支持、自治区扶持、市县重点建设,对基层种子管理检验检测设备分步配备,分批建立种子质量检验实验室,逐步形成区级指导、市级主导、县级主抓的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区的种子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在品种区试审定、品种保护、质量检验、分子检测、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2、建立种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区、市、县三级标准化种业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采集、上报、入库、备份、查询和分析的规范化,及时向社会提供种业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体系职能、资源管理、市场供求、种业商务等信息服务。

3、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完善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建立自治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保障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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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加快制定《宁夏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和《宁夏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种子储备贷款利息、仓储电费、保管费、种子质检费、包装费、种子损耗、削价损失、转商亏损给予补贴。

五、规范种子市场主体

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和品种的市场“准入关”, 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全面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两证”;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将清查重点从大型农资市场延伸到基层代销点,拓展到村组,全面规范各类种子生产经营网点;严格控制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品种审定条件,确保审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基地生产秩序。强化品种权执法,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取缔违法生产企业。加大种子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转基因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和产品的行为。

六、审定推出优新品种

1、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支持重点种子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建设引育种研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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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项目扶持、目标管理、择优竞标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引导自治区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研发领域,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优秀人才进入种子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及相关科研工作。

2、严格品种试验审定管理。健全品种测试体系,严格品种审定标准,加强与国家品种审定协调,强化品种特异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鉴定。建立健全品种试验、测试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准入、淘汰机制。加强对审定品种的监管,健全品种退出机制。

七、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1、强化种业基础性研究。重点支持宁夏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评价、利用及分类管理研究,种质资源长期保存数量达到3万份以上,深度评价种质资源数量达到1万份以上;农作物核心育种材料和重要功能基因的筛选、创制、改良等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现代育种理论、方法和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作物抗逆机理、生物安全检测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建立宁夏种质资源库、育种专家信息库、品种DNA指纹数据库。

2、强化种业公益性研究。支持宁夏农作物研究所、永宁小麦育繁所、固原市农科所等区域性地方农业科研单位开展非商业竞争性、常规作物和无性繁殖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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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开展农作物育种、品种测试、品种抗性鉴定、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储藏、质量快速检验、种业信息管理等种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和设备、工具研制与应用。

八、培养种业人才队伍

1、培养引进高素质的种业人才。支持宁夏大学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建设,增强继续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种业科研、生产、营销服务和管理人才,为农作物种业发展、粮食增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人才来宁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加工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指导,吸引种业科技人才来宁创业。

2、鼓励人才流向种业科研生产一线。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到种子企业创业,工资正常发放,不再安排公益性任务。农牧、科技部门优先选派种植、植保等专业的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和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服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九、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1、建立开放性种业发展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资源参与我区黄金制种产业区建设,推进区域间农作物种业双边和多边合作,出台加快农作物繁制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种子进出境管理,严格检验检疫;支持区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开展科研育种和种子生产经营合作,引进优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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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资源、先进技术和种子加工技术。

2、建立南繁鉴定与科研基地。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编制《宁夏南繁鉴定与加代育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重点育种企业做好南繁鉴定与科研基地调研、选址和政策支持等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制度

1、出台种子管理系列法规。在自治区人大支持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加快研究制定以《宁夏种子管理条例》为主体,《宁夏农作物繁制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办法》、《宁夏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宁夏农作物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定为补充的种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我区种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2、制定种子管理各项规范。结合我区种业发展实际,制定品种区域试验管理、种子市场管理、种子基地管理、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制度,健全品种区试、审定、保护和退出制度,完善种子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种子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确保我区农作物种业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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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种业发展专项基金。参照国家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组建模式,由财政、农业、农业发展银行和重点企业联合组建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分别由财政、农业发展银行和重点企业各出资1亿元,定向用于种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行业团队参与投资和管理,以种业基金为平台,以股权投资为主要形式,向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提供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企业不断推出突破性优良新品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给予种子企业税收优惠。在国家税收政策规定范围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对以“公司+合作社”经营模式从事种子生产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规模以上制种企业贷款融资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扶持范围;制种机械、加工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3、建立种子生产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对小麦、水稻原原种提纯复壮、杂交玉米、杂交蔬菜繁制种实施生产补贴。繁制种优势市、县要设立制种基地土地流转预备金,土地流转预备金应不低于本区域企业繁制种所需土地流转资金的50%,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制种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一批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种子生产基地用水可优先调配;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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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种基地需打井灌溉的,享受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4、推进种子生产保险全覆盖。拓展种子生产保险试点。从2012年起,自治区启动实施玉米、蔬菜等种子生产保险试点,每年试点10万亩。玉米保费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制种企业和农户按40%、40%和20%比例分担,蔬菜、番茄、马铃薯保费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其余保费由市县财政补贴和投保人承担,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

1、加大对基础性配套环节投入。重点在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和关键技术研究、现代生物技术育种和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新材料和新品系培育、常规作物和无性繁殖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常规育种应用技术研发、现代育种、品种测试、质量检测、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和种业管理等共性关键控制技术、标准规范和配套装备研究与应用、品种改良区域创新中心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和特优新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引进,特别是抗旱耐旱品种和资源的引进和宁夏大学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建设等方面。

2、加大对商业化育种环节投入。重点支持育种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联合种业关键技术攻关、建立重大商用基因开发和基因转化平台,创制一批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转基因新品种、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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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培育耐密、高抗、高产、综合性状好的品种、生物育种技术集成和转移以及生物育种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转基因植物中试与产业化基地等创新条件能力建设。

3、加大对种子生产基地环节投入。重点支持重点县市区、种子生产大县和企业规模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改造提升科研院所和县级良繁场基础设施建设,使其真正发挥良种展示、示范和繁制种主阵地的作用;支持建立自治区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储备短生育期和大宗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

4、加大对种业龙头提升环节投入。重点支持重点种子企业的发展培育,对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补贴,对注册亿元以上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给予400万元的扶持补贴;支持企业对现有种子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将种子企业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种子生产优势区依托重点种子企业建设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

5、加大对种业监管体系环节的投入。重点支持品种综合区域试验站、市级检测分中心、县级农作物种子标准检验室建设,支持种子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能力建设,支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试验、基地管理、市场监管、新品种保护、转基因监管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项目。

四、健全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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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种区试审定技术体系。重点抓好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年承试能力达到200个品种左右。完善品种试验和审定标准,落实审定委员专家库制度,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和水平,建立品种退出常态机制。重点支持种子管理机构依托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开展优良品种展示示范等小区域适应性扩展鉴定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品种推广。

2、种子种苗质量监控技术体系。依托区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品种真实性DNA和转基因检测中心、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和粮食主产区县级种子监督检验站,开展种子转基因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生物分子学快速检测。依托植物检疫体系,加强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依法严格实施产地和调运检疫。

3、种子供需监控技术和保障体系。加快种子市场监测点、种子基地监测点和种业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种子市场价格和供求数量的监测,及时发布种子市场行情,组织指导企业开展种子余缺调剂,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国家、自治区两级种子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各级各区域储备结构和规模。修订完善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加快救灾品种筛选和适灾栽培技术研究,强化储备种子质量监管,适当扩展主导产业种子风险储备,确保主导产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加强行业自律

1、强化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市、县种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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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明确工作管理职责,推行参公管理,明确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能,将全区各级种子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解决办公地点、办公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车辆配备、经费不足等问题,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自律、协调、服务和维权作用。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和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种业调研,为推动现代种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加强行业服务,搭建品种展示示范平台,组织开展种子信息交流和产品交易,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分工。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划的组织实施。农牧厅负责综合协调和行业指导,推动和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发改委负责统筹落实规划重大建设投资和年度资金安排;财政厅负责研究落实有关种业补贴补助、基本经费保障等财政投入和信贷、税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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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扶持政策;科技厅等其他部门立足自身职责,整合现有各类项目资金渠道,加大对种业科研创新等环节的投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市、县(区)要加强对推进种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方案,共同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2、强化督查评估。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对全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也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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