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突发灾难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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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突发灾难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

2008 年5 月12 日,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 0 级特大地震, 这一历史性灾难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且给灾区人民带来了创伤性的心理打击, 因此, 对于灾区人民受灾后及时的心理救助是非常必要的。灾后灾区的重建是漫长的, 而灾民的心理重建更是艰巨的。与经济损失相比, 灾难对人们的心理冲击是内在的, 所以不为人注意。但实际上,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承受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 灾后3 个月可能是心理危机爆发期, 人们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应激反应, 这是正常现象, 但是某些不良的心理应激反应会影响人们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甚至对他们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从而影响其日后的生活帮助受灾人民消除心理阴影,恢复生活信心, 实现“心理重建”是当下刻不容的艰巨任务。

1 突发灾难事件与心理应激

有研究表明, 重大灾害后精神障碍的发生率为10%~20% , 水灾、地震、空难、疾病爆发等突如其来的灾难事件发生时, 个体经历灾难、目击到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及严重的伤害, 这些可能会使个体产生强烈的反应, 主要表现在情绪、生理、认知、行为活动等一系列改变上, 这些改变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加重或诱发疾病, 严重时产生意志失控、情感紊乱等心理危机。心理应激反应是人的身体对各种紧张刺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 一般性的心理应激反应, 如焦虑、紧张、恐惧、寝食不安或情绪激动、大哭大闹更为普遍, 这时如果不及时干预,心理障碍会进一步加重, 还会出现脑损害、记忆障碍、严重抑郁, 甚至有自杀念头。

1. 1 情绪反应

在情绪方面主要表现有害怕、惊恐、否认、焦虑、怀疑、悲伤、沮丧、无助、绝望、麻木、孤独、紧张、烦躁、易怒、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等。

首先, 害怕、惊恐是地震发生时人们的第一反应, 而且这一反应会一直持续到地震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担心灾难会再次发生, 害怕自己或亲人受到伤害, 害怕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出现持续的担忧与深深的无助感。其次, 在得知自己的亲人朋友遇难的消息或亲眼目睹自己最亲近的人遇难的经过之后, 当事人可能刚开始意识上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从否认到慢慢接受, 随之而来的是无比的悲伤、沮丧, 恨自己没有能力救出家人, 希望死的人是自己而不是亲人, 因为比别人幸运而感觉自责、愤怒。而对于那些焦急等待救援人员救助自己亲属的人们而言, 焦虑、无助、绝望、自责使他们陷入无法放松的情绪状态。最后, 灾难幸存者在灾区重建过程中可能会感受到痛失亲人所带来的孤独、麻木, 严重者可能企图自杀。

1. 2 生理方面

在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头痛、疲劳、失眠、作噩梦、容易受惊吓、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梗死感、肌肉紧张等症状。心理和生理是密不可分的。由于人们遭受沉重的打击, 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从而对其生理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当事人在经历特大地震这样的突发性灾难事件后, 情绪的不良反应会影响其肠胃功能和神经系统等, 出现肠胃不适、食欲下降甚至绝食等现象。在神经系统方面, 由于精神过度悲伤、疲劳、紧张, 许多人会出现头痛、失眠、频繁作噩梦, 灾难事件反复痛苦地在梦中出现, 严重影响其精神状态。这一系列的生理应激反应容易导致免疫功能下降,

增加易感性, 引起内分泌的紊乱,直接增加患某些疾病的危险性。

1. 3 认知方面

在认知方面主要表现为注意力集中困难、缺乏自信、健忘、效率降低、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在日后生活中, 灾民可能在灾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各种活动明显地降低兴趣或减少参与, 情感、情绪减少(例如: 没有爱的感受)、对前途悲观(例如: 不期待未来的生活、婚姻、小孩等)、产生疏离感不愿与人交往, 甚至出现仇恨心理, 敌视身边的人和事, 形成自卑、自闭、易怒的个性。

1. 4 行为活动方面

在行为活动方面主要表现出强迫思维(如: 反复怪罪自己)、强迫行为(如反复洗手、反复消毒)、社交退缩、逃避与疏离、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暴饮暴食、不易信任他人等。行为是受意识控制的, 当认知发生改变时, 人们的行为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受灾过后, 人们可能会努力逃避与创伤有关的思想、感觉或谈话, 逃避会勾起创伤回忆的活动、地方或人们, 有些可能出现自残、自杀行为。 2 心理危机干预

对遭遇灾难后的人们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是相当重要的, 在他们产生心理应激反应前后给予必要的干预, 有利于人们尽快走出灾难的心理阴影, 有效预防灾后人们负性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遇到灾难事件时对当事人进行的一系列心理疏导活动, 使之最终战胜危机, 重新适应生活。很多研究和实例证明, 在发生突发性灾难事件后, 心理干预可起到缓解痛苦、调节情绪、调整社会关系、整合人际系统、鼓舞士气、引导正确态度、矫正认知和行为等作用。及时的心理疏导对于灾民来说非常重要, 可以帮助他们走出绝望、无助心态, 最大限度降低灾害的社会负面影响。

2. 1 干预时间 心理危机干预的时间, 一般在危机发生后的数个小时、数天, 或是数星期, 而最佳的黄金时间就是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24 到72 小时之间。

2. 2 干预对象 在实际研究工作中, 由于灾难心理危机波及的范围广, 因此其干预对象就不能只限于灾难的幸存者, 还应包括灾难的救助者、照顾者、目击者和受灾者的家属与亲友等其他灾难见证人。

2. 3 干预对策

2. 3. 1 情绪和认知干预

面对突发性灾难事件, 人们表现出的心理应激反应存在个体差异, 因此在评估个体应激程度时要充分考虑其情绪和认知反应。恐惧、焦虑和抑郁情绪反应会严重损害人们的认知功能, 甚至造成认知功能障碍, 从而使人陷于难于自拔的困境, 突然失去了目标, 觉得活着没有价值和意义, 丧失活动的能力和兴趣, 甚至自恨、自责、自杀, 这些都是应激条件下认知功能受到损害的结果。而个体对事件的认知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后期的行为表现, 创伤性事件发生后, 受害者是否发展成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是否会成为慢性创伤后应激障碍与个体的认知模式有关。

有研究表明, 长时间过度的应激反应会对人的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心理工作者有必要给当地受灾居民提供及时的干预措施, 让他们有心灵的倾诉对象。首先, 要让当事人尝试接受现实的状况, 不要隐藏感觉, 试着把情绪说出来, 不要勉强自己去遗忘, 心理工作者可适当用肢体接触来表达对他的关心,

例如: 握住他的手、拍拍他的肩、拥抱。其次, 教会他们舒缓情绪的一些自助方法并给予辅助。例如: 强制休息、增加社会交往、鼓励积极参与各种体育锻炼, 这些活动可有效地转移注意力。同时给当事人提供宣泄机会, 有助于疏导当事人造成自我毁灭的强烈情感和负性情感的压抑。最后, 进行必要的认知行为矫正训练, 提高个体对应激反应的认知水平, 纠正不合理思维, 以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激能力。

2. 3. 2 配合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是心理干预的辅助工具, 目前主要使用选择性5- 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抗抑郁药物, 它能够明显缓解抑郁、焦虑症状, 改善睡眠质量[5 ]。躯体症状的改善可以反过来影响个体情绪的改变, 因此, 针对个体较严重的躯体症状应及时给予药物对症治疗。

2. 3. 3 特别针对青少年儿童的危机干预

著名心理学家Erik son 提出的人格发展理论, 将人的毕生发展分为8 个阶段, 认为个体在心理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要面对某些“发展危机”(Developmental Crisis) , 每个危机的成功解决都是个体自我肯定的过程, 而早期发展危机的解决是今后个体能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的基础。个体发展早期需经历的危机有: 从出生至1 岁为信任对不信任危机, 1~ 3 岁为自主对怀疑危机, 3~ 5 岁为主动对内疚危机, 5~ 12 岁为勤奋对自卑危机, 12~ 20 岁为自我认同对角色混乱危机。相对于成年人来说, 经历灾难的青少年儿童虽然经历了灾区现场的生离死别、地崩屋塌, 或者亲人、同学去世等, 但与成人的多重打击相比, 在孩子们的眼中, 灾情本身也许并非那么糟糕, 他们不能完全理解灾难对于成人所造成的工作、生活、健康和经济等方面的严峻困境和压力。首先, 心理工作者可以引导青少年儿童宣泄出他们受压抑的负性情绪, 只有借此释放出地震造成的恐惧、害怕等情绪, 才能消除过度的应激反应。另外, 团体的介入可以使青少年儿童与有相同经验的同龄人彼此分享, 而得到情绪上的支持, 通过讨论一些实际的信息和恢复方法, 使他们产生心理重构的认同, 激发面对灾难的新思维。除了事件发生后给予及时的心理援助外, 对他们来说, 如何解决人格发展的危机是灾后心理干预的关键。成功地解决此时期的发展危机对于孩子们今后良好自我的形成和提高对应激事件的应对能力大有裨益。

2. 3. 4 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在及时的心理援助之后, 受害者如得不到足够的社会支持, 同样会增加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机率。良好的社会支持一方面可以缓解精神紧张引起的各种应激反应, 另一方面在降低某些疾病的患病率上具有重要意义。已有研究结果表明, 社会支持可以降低冠心病、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等。事实上, 个体对社会支持的满意度越高,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危险性就越小。良好的家庭和社会支持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保护因素。对受害者来说, 从家庭亲友的关心与支持、心理工作者的早期介入、社会各界的热心援助到政府全面推动灾后重建措施, 这些都能成为有力的社会支持力量, 可极大缓解受害者心理压力, 体验到温暖, 使其产生被理解感和被支持感。

2. 3. 5 建立危机干预的机构和网络, 积极开展心理援助

目前, 我国的灾难心理危机干预大多是在出现问题后被动参与的, 这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人们没有把心理救灾纳入救灾预警机制当中。完整的救援体系应该包括物质支持、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以更加体现政府对灾区人民的人文关怀。为更好地开展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可由各省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 组织心理专家建立各级危机干预的机构, 形成由热线电话、健康网站、心理咨询诊所、监测评估中心等组成的网络结构, 还应与国际上的相关机构保持联系, 建立业务交流和协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c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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