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22)》实施方

更新时间:2023-04-16 23:23: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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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厅《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2015—2018)》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发挥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对我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我区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以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六大行动”为抓手,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管理制度;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宁夏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区职业院校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更加合理,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

更加完善;职业院校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结合宁夏实际,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长效、问题导向、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跨越。

——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国家、自治区级示范(骨干)高、中职院校着重完善优质学校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一般职业院校全面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

——突出重点,注重长效。结合不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和中高职特点,加强职业院校管理的制度、标准、评价等创新与实践,引导和帮助职业院校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问题导向,系统推进。针对高、中职院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症施治、标本兼治,全面提高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问题集中治理行动

全面开展招生、学籍、教学、实习等专项治理活动。着重抓好招生行为、实习管理、学籍核查、财务审计等专项治理行动,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

——招生行为规范活动。严肃招生环境,杜绝虚假招生宣传;建立健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实行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面向社会全公开;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强社会招生中介及虚假联合办学等违规违法的综合治理,形成良好的招生秩序。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完善实践性教学标准建设,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实习过程教学与管理,建立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

——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注册、学籍异动、信息变更和学生毕业等环节管理,完善学籍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学籍信息核查,确保电子档案数据准确、变更合规。

(二)管理制度建设行动

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强化制度标准落实。重点抓好学校章程制订、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落实,建立并不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制订学校章程。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高职院校一年内、中职学校三年内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及工作流

程,确保制度完整、有效,学校管理无盲区。探索中高职衔接管理办法,提升中职学校管理水平。

(三)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行动

明确管理队伍能力要求,重点抓好能力标准体系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学校管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做好接续培养培训。制订本地、本校各类管理人员培养培训方案,确保三年内完成一轮管理人员培训。做好国培、省培、校级培训工作。通过网上研修、跟班学习、脱产进修、挂职锻炼、境外深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强化激励保障。完善管理人员校内、外交流机制,增强管理队伍活力;加强和东部发达省市的学习交流,丰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内容,强化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激发管理人员内在动力。

(四)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重点抓好全区管理资源平台、数字校园建设和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推动智慧校园和职业教育“网络空间人人通”工作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整合资源平台。完善全区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消灭数据“孤岛”,初步形成全区

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在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建设数字校园。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要求,高职院校两年内全面建成数字校园,中职学校三年内全部建成数字校园;遴选推荐5所职业院校争取国家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

——提升应用能力。丰富管理人员信息化运用手段,提高管理人员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和应用能力,逐步发挥大数据在学校管理诊断和改进中的作用,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能。

(五)文化育人管理创新行动

重点抓好文化育人管理平台建设,营造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的氛围。

——强化育人平台管理。制定文化育人培养方案,实施文化育人课程化管理;加强校园网、校史陈列室、校园电视台和新媒体等平台管理,发挥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阵地作用;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发挥社团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升中的作用。

——打造管理精品项目。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推行德育项目化管理,培育优秀德育实践基地,打造文化育人品牌。

(六)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重点抓好专业技能、毕业就业统计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办学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

——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自2017年起自治区所有中职学校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部署、监督、指导,掌握重点任务推进节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教育厅备案。从2016年开始,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之前,以半年为节点,将本地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上报教育厅职成处,加强对本地区所属职业院校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职业院校是具体落实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行动计划整体部署,结合学校管理工作实际,

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校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自门户网站、专题网站、新媒体、公共数据平台等作用,利用好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机会,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扩大行动计划的影响力,形成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完善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发现典型并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并迅速进行督促整改。自治区教育厅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简报、通报和重大问题限期整改报告制度,并视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结合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及实施行动计划取得的实绩,在全区遴选10所院校管理先进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确保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指导服务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发挥科研在职业院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教育厅将组织专业力量设计面向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行业企业人员等的问卷,开展大样本网络调查,形成全省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及分析报告,为学校诊断、改进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实证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a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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