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更新时间:2023-04-24 06:0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 征求意见的主体和对象:征求意见的主体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党外群众和有关人士。

第二条 征求意见涉及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关系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干部选拔任免、党员发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它需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党组织书记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征求其他领导成员的意见。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会议讨论的情况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一些事关全局、特别重大问题的决策,必要时可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公示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决策前也可通过论证咨询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研究论证后,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出科学决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9x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