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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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农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明确2011年度农村工作任务目标,统一农村干部的思想,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完成201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责任目标及考评标准 (一)、党建工作(140分) 1、基层组织建设(95分) (1)、干部队伍建设(10分)

党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结构合理,支部协调作用发挥好,民主评议班子适应率85%以上(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班子受到集体戒勉谈话不得分。支部书记民主评议优秀、称职票在90%以上(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其他两委干部在85%以上,每人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有一名干部受到谈话倒扣5分,受处分倒扣10分。

(2)、党员人才队伍建设(20分) 发展党员工作(10分)。年内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预备党员。每缺少一项扣5 分。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该项不得分。搞好人才统计摸底,并做好培训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党群互助会”组织,能够正常开展活动(1分) 党员学习培训(2分)。组织党员收看远程教育节目,民主评议党员合格率100%。每有1人不合格扣2分。完不成党费收缴不得分。

流动党员管理(2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无遗漏,定期审验。每有一人长期外出未发证扣2分。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5分)。制定活动方案1分;开展公开承诺2分;开展点评活动1分;开展群众评议1分;活动情况开展不好酌情倒扣分。

(3)、民主管理制度建设(35分)

认真落实三级联创各项措施,推行村级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村务民主监督制度(20分)。对涉及公益事业大事、村级预决算、重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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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项目承包等需征求每户意见或召开村民大会,要按村务民主监督程序和“公议公策公决”工作要求,先请示总支书记,再按民主程序办理。未落实村务民主监督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组织制度健全并执行的好,各类档案管理规范。落实党组织重大事务“四项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20分)。发挥党员、村民监事会作用,组织健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定期召开会议(10分),查看会议记录记录,不少于5次,每少1次扣2分。档案整理规范(2分),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保存完好,每缺一份扣1分。

(4)、远程教育工作(10分)

由镇远程教育办公室单独考核并折合计算分值。 2、党风廉政建设(30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缺一次扣3分。年内出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受处分的不得分。

(2)、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0分)。出现加重农民负担或发放领取额外补贴扣5分。电话费突破限额扣5分,出现违规出租车费的扣5分。

(3)、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5分)。积极配合纪检信访问题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因热点、难点问题未妥善解决引发集体越级上访的倒扣10分。

(4)、实行政务财务党务公开(5分),每月一公开,每少一次扣5分,实行倒扣分。

3、群团组织建设(30分)。 (1)、武装工作:兵役登记、民兵训练及征兵整组工作(20分)。①训练执勤:按规定要求组织好民兵、预备役士兵训练点验,成绩合格得2分。有民兵站岗巡逻队,在急难险重任务前能够发挥好作用得3分。②征兵工作(6分)。按时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表册得2分,完成分配进站体检任务2分,应征青年进站合格率达到70%以上得2分,完不成的按比例计分。③整组工作宣传到位,资料齐全,报表准确,基干民兵到站点验率达到100%,得2分;民兵连干部配齐配强得1分。④阵地建设。有场所,各类标示牌(民兵连、民兵之家、执勤室)规范,资料齐全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⑤民兵连长按时参加会议,每旷会一次扣2分。

(2)、青年工作(5分)。①团支部班子健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②正常开展日常工作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③团费、团刊完成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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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否则酌情扣分。

(3)、妇女工作(5分)。①妇代会班子健全,积极开展维权工作,开展各类争创、庆祝、评比竞赛活动得3分,少开展一次扣1分。②按时完成妇联安排的各项工作得2分。

(二)、平安建设考核标准(115分) (1)信访工作(70分)

1、重视信访工作,配有一名信息员,定期搞好信息排查,每周书面上报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表,重要敏感时期坚持每天上报(10分),每迟报、少报1次(件)扣1分,不配信息员扣2分。

2、搞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10分)。到镇初信初访的只做统计,不做考核;因村两委工作不利,造成重复上访的每起个访、集访分别倒扣3分和5分。

3、努力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40分)。发生到县、市、省、京的(信)个访、集访的分别扣5分、10分、20分和30分,重复上访的每起个体访、集体访分别倒扣10分、20分、30分和40分。网上信访,市长、县长热线每出现1起经查属实的扣2分,并限期内落实不好的扣10分。

4、重要敏感时期,确保信访老户和混在信访队伍的精神病人24小时不失控(10分),达不到要求每起次扣5分。

5、凡出现越级上访的单位,包总支领导负总责、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村党支书记(或主持村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接到信息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所需费用全部由本单位承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5分) 1、阵地建设(5分)。签订并落实责任书得1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得4分。有门牌、有板面、有制度、有办公设施能正常开展工作。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5分)。“五支”队伍健全并发挥作用得2分,坚持周报排查调处整治制度,实行台帐式管理得3分,综治“七簿”填写充实规范得1分。民事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得2分,每一项完不成酌情扣分,民调成功率每下降20个百分点扣1分。

3、严打整治斗争(5分)。无重大刑事案件得1分,无一般刑事案件得1分,无治安案件发生得2分,无安全责任事故得1分,每出现一起案件扣5分,扣完为止。

4、治安防范工作(20分)。村级站岗巡逻正常得3分,实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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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班,轮流值班表上墙,站岗巡逻有值班室、有床铺、有警械,站岗巡逻不正常酌情扣分。实施治安保险得13分,电子监控正常使用得2分,电话联网正常使用得2分,没有不得分。

5、普法教育(5分)。积极开展法制村争创活动,村普法宣传固定标语达3幅以上得1分,按时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得1分,建立普法一条街得1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1分,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得1分,每项完不成不得分。

6、档案管理(5分)。各种文件、报表齐全得2分,矛盾纠纷调处及时立卷整档得2分,有综治工作会议记录得1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120分) 1、文明村(10分)。年内被评为或保持县级以上文明村的得10分。不能保持原文明单位的倒扣5分。

2、文明街(5分)。村内有一条文明街,两边有排水沟,无三堆,上有亮化、下边硬化、路面净化、两边有文化,每增加一条加2分。

3、新农村建设示范户创评(5分)。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创评活动,组织扎实,效果显著。

4、设立光荣榜(5分)。将好人好事,村内各类评选结果上榜公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5、有线电视(20分)。根据入户率和其他有关工作考核得分。 6、文化大院建设(15分)。配套农家书屋6分,配套建身设施(篮球场,乒乓球台)6分,院内整洁有序,无三堆,办公桌椅、文件等档案资料摆放有序,室内清洁3分,新建规范化文化大院加15分。

7、党报党刊(10分)。按时完成下达任务得10分,否则不得分。 8、社区建设(50分)。年内投资50万元以上,社区建设达到上级要求得50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四)、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50分)。由招商办公室单独考核。 (五)、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100分) 1、执行政策(5分)。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镇组织的会计培训,做到帐簿齐全,字迹清晰,分录正确,入帐及时得5分,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5分,对农村政策执行、监督不力的扣3分。

2、财务管理审计工作(50分)。按要求实行“村财镇管”,帐钱双代管的得20分,未代管帐的扣10分,未代管集体资金的扣10分。会计每月按审计日程到镇参加审计且及时到核算中心下账且公开及时得20分。不参加审计、下账的不得分,每少公开一次扣5分。日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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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反《洛河镇农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得10分,每违反一次扣5分。

3、农民负担管理(10分)。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条例,(1)农户有土地承包30年的合同,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得5分。发现违反政策将到期需均分的土地继续高价发包的不得分。(2)没有因农民负担和清理“两田制”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众来信、来访及重大案件的得10分。出现农民负担上访案件经查属实,到县扣5分,市及市以上扣10分,实行倒扣分。

4、农村各业经济合同管理(5分)。农村各业合同手续齐全,责权利明确,并按规定到经管站进行鉴证的得5分,每发现一份未鉴证扣5分,各业合同及档案及时整档并存放有序,资料齐全的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5、公章管理(20分)。按照镇出台《公章管理办法》考核。 6、统计工作(10分)。镇统计站负责考核。 (六)、社会事业发展考核标准(350分) 1、计划生育(150分)。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镇计生委负责考核。

2、合作医疗(50分)。(1)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率达85%以上,合作医疗证全部发放到户得10分,否则该项不得分。(2)规定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30分。(3)年内按规定完成新建卫生室任务并验收达标得10分。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0分)。(1)农民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知晓率达100%,养老金证书全部发放到户得10分,否则该项不得分。(2)规定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40分。(3)超额完成筹资任务按比例酌情加分。

4、民政工作(30分)。(1)重视火化工作,各村与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红白理事会,年内未出现土葬的得20分;每出现一起土葬扣10分,并实行倒扣分。(2)及时报灾、查灾,救灾救济款安排公正、公开,按时发放的得5分;报灾不及时造成影响或款项发放出现问题的不得分。(3)做好特困户、残疾人、优抚对象服务和“五保”老人的赡养工作得5分,因工作不到位出现上访的不得分。

5、教育(10分)。积极参与支持学制改革,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辖区内学校无危房,出现一起影响正常教学事件的不得分。

6、土地管理与村镇建设(40分)。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完整,各项土地管理政策落实好的得10分。擅自占用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扣5分;村民建房要办理规划许可证,禁止一户多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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