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更新时间:2023-04-21 12:0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一、概述

在未来的规划中原工业用地将转换成居住用地进行开发。为了进一步了解该地块的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应当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需要对原厂址土壤进行监测和评估,以明确原有的工业生产活动是否对土壤造成污染。南京市国土局和南京市环保局要求(宁环发[2010]46号),“对属于江南八区范围内作为经营性公开出让的土地,历史上曾作为化工、电镀、铁合金等重污染工业企业用地,土壤、地下水等环境可能收到污染的地块,在公开出让前应进行环境影响预评价”,以便进一步了解该地块目前的环境现状以及周边的环境制约因素,确保将来项目入驻后能顺利的实施。

二、项目背景及目的

本项目针对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实施污染场地调查以及风险评估,目的是通过污染场地环境监测,获取污染场地信息;判断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若土壤受污染,根据该土地未来用途评估污染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确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并提出污染场地修复计划。受该公司委托,地块出让进行环境影响预评估及土壤调查及风险评估。

该公司位于南京市城北片区,由2004年8月整体改制而成,占地面积24.2万平方米。公司产品是聚丙烯、聚氨酯铺装材料和塑料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加工三大系列。目前除了个别车间的塑料加工外,其余基本停产。公司即将搬迁至江北南京化工园新厂区。

三、项目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发[2005] 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部,2009年

《关于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前施行环境影响预评价的意见》(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环发〔2010〕46号)

四、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

1、依据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部,2009年;

(2)《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部,2010年

2、土壤监测布点方案

经2011年7月29日与公司交流以及8月1日到公司厂区现场踏勘,土壤监测方案如下:

按照网格布点法,在项目范围内按照100米×100米网格划分单元,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在每个单元格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个。

在生产中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区域如苯乙烯、eps区生产区,再加密布设1个。地块内共约22个土壤监测点位。

土壤采样点说明见附录一。

3、土壤采样深度

分二层采样:表层土约30cm(去除水泥覆盖层后)、深层土100-120cm。

4、地下水监测布点方案

地块内布设4个:北-污水站、南-球罐区、西-苯乙烯区、东-eps区,整体判断地下水的流场及污染状况。采样点说明见附录二。

地下水采样点也需采土壤样品。在地下水层以上表层土约30cm(去除水泥覆盖层后)、下层土100-120cm。

5、监测污染因子

土壤ph值;有机物:苯乙烯、乙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重金属:钛、铝(局部点)、铬、镉、铜、锌、镍、铅、汞、砷(个别点)。

6、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报批稿)》,国家环保部,2009.12.

五、工作阶段内容及时间安排

项目开展各工作阶段内容介绍及所需时间说明见附录四。从采样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至出监测报告大约需要1个月(监测站测重金属需要1个月);监测数据出来后至完成调查、评估报告需约10个工作日。

附录一土壤采样点说明

六、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土壤

本项目所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1。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ⅴ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2。

七、土壤环境质量

为了明确多年的化工生产是否会对厂区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本次分别于2011.9.21-9.26和2011.10.24-10.26开展了所在地厂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壤环境调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以分析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被污染。根据对原有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化学性质分析,结合排污申报资料,确定对土壤样品检测重金属、ph值以及环境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分为两个阶段:

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

(1)第一阶段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构建4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地下水8个指标;布设土壤采样点22个点位、取得44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监测重金属、ph值和有机物(58种挥发性有机物(voc)、89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

(2)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对所在地固碱罐区及碱池区加密采样,布设10个土壤点位,分三层采样,构建4个地下水监测井,共取得25个土壤样品,7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位置图见图2-11, 2-12,2-13。土壤样品监测数据见表3、4、5。

八、对土壤的重金属、ph值及有机污染物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

(1)所在地地块土壤样品重金属监测值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说明该地块土壤未受重金属污染,且不需要进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2)22个点位的表层土壤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个点位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类(svoc)的多环芳烃浓度很低,均未超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报批稿)》(国家环保部,2009.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启动风险评估的土壤筛选值”之“住宅类用地土壤筛选值”的标准,说明场地未受有机污染物污染,不需要启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7h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