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镇基础设施设计招标文件(下浮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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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镇基础设施设计

工程名称:某某镇基础设施设计工程地点:太仓招标代理:太仓 设计招标文件

*************镇 ************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使用说明

一、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 资格预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其他项目可参照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执行。

二、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6.《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7.《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 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八部委2号令) ; 9.《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10.《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苏府办(2010)113号);

11.《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苏住建规〔2010〕8号);

12.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排序法、记名投票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五、本招标文件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但所修改条款须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设计任务书”中斜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斜体的提示输入详细内容。

七、本设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八、本设计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设计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本设计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使用招标文件时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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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改的内容,必须以红色文字醒目标记,以便相关管理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时着重进行网上电子文件审查。

九、本设计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评分办法”、第四章“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技术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风景园林工程,招标人根据设计项目选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情况较为复杂、各不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设计要求和成果要求、评标办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十、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由规划设计处组织相关机构及人员主笔起草,经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处书面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释 义

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

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

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招标投标活动及其见证服务的机构。

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11.本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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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一)总 则 .................................................................. 9

1. 工程说明 ............................................................................................................................. 9 2. 资格审查方式 ..................................................................................................................... 9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9 4. 投标费用 ........................................................................................................................... 10 5. 踏勘现场 ........................................................................................................................... 10 6. 知识产权 ........................................................................................................................... 10 (二)招标文件 ............................................................... 11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1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1 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12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2 12.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 13 13. 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 ....................................................................................................... 13 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 14 15. 投标有效期 ....................................................................................................................... 14 16. 投标保证金 ....................................................................................................................... 14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 ........................................................................... 16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2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17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17 (五)开标 ................................................................... 17

22. 开标 ................................................................................................................................... 17 (六)评标 ................................................................... 18

23. 评标委员会 ....................................................................................................................... 18 24. 评标原则 ........................................................................................................................... 19 25. 评标过程保密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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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评标 ................................................................................................................................... 19 27. 评前告知事项 ................................................................................................................... 20 (七)合同授予 ............................................................... 20

28. 定标方式 ........................................................................................................................... 20 29. 中标通知 ........................................................................................................................... 20 30. 签订合同 ........................................................................................................................... 20 31.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 20 32. 补偿和奖励 ....................................................................................................................... 21 33. 招标项目监管部门 ........................................................................................................... 21 34. 其他 ................................................................................................................................... 21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23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 23

1. 综合评估法 ....................................................................................................................... 23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 28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 2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 ........................................................................................... 42 第五章 设计有关资料 ......................................................................................................................... 4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0

(一)商务文件格式 ........................................................... 30

一、投标函 .............................................................................................................................. 33 二、投标函附表 ...................................................................................................................... 34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5 四、授权委托书 ...................................................................................................................... 36 五、工程设计费报价表 .......................................................................................................... 37 六、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 ............................................................... 38 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40 八、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服务承诺) ................................................................ 42 九、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 42 (二)技术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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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公司 地址:太仓************区 1 1.1 招标人和招电话: 0512-******** 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太仓************有限公司 地址:************区****号 联系人:****** 电话:0512****** 2 1.2 招标项目 名称 某某镇基础设施设计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非国有资金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出资比例:国有资金 100 :% 其中,财政资金 % 资金核定表编号:_ 非国有资金:_ _%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 5 1.4 1.5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镇 投资总额约为7000万元 A.房屋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6 1.6 招标类型 B.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工程设计招标;□单独桥梁工程设计招标;□单独排水工程设计招标; C.风景园林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组合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某某镇基础设施设计(****1街需现场勘查(包括测量)、7 1.7 招标范围和内容 ****2路不需要在进行勘测);方案设计且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8 1.8 设计周期 工程设计周期(含图审)不超过 60 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9 1.9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用于招标;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提供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用于施工; 第 6 页

资格审查 方式 10 2.1 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 投标单位资质:按招标公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按招标公告要求; 踏勘现场和11 5.1 标前会时间地点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书面澄清或电子邮件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0 日 14 时 12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30分之前。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2017 年 4 月11日14时前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长春北路9号502 是否要求提13 11.2 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 计算机文件: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 演示盘: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 模型: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 自行勘测 【固定下浮率,最高下浮率为50%,最低下浮率为45%;】14 13.3 设计费金额 具体费用按照设计费相关标准计算(勘查测量费用不在另行计算,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 15 15.1 投标 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45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45天。 商务文件: 1 套正本 , 4 套副本。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文件:不分正副本,一式5份。 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演示盘、模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有要求时,提供 / 套。 18 18.1 技术标类型 ?暗标 □明标 16 16.1 第 7 页

19 19.1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分。 20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1 22.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开标室由有形市场指定) 22 23 23.1 2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6人; 的组建 评标办法 是否授权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用 综合评估法 ?是 24 28.1 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入围名单 定标后,招标人于 15 日内在太仓建筑市场信息网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草25 29.1 中标公示 26 30.1 合同签订 拟设计合同,并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7 32.4 未中标方案补偿 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设计补偿(以本条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28 33.1 监管 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付款周期确定:勘测设计费用在勘测设计图纸提交后支付合同总29 34.1 其他 价的30%,工程项目开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一年后付清。 第 8 页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设计招标。

1.1 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 1.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1.5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 1.6 招标项目的招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 1.7 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

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人仅承担方案设计的,则应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如按照本款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及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的,当中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的,其承担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

承担方案设计的,应包括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

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1.8 招标项目的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 1.9 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2. 资格审查方式

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潜在中标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参加设计投标活动。

(2)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

织推荐的会员,并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其中,境外企业投标设计方案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合作承担。 (3) 各种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

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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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确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2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投标人须知第3.1款提供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 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4)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

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 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所有相关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人须知第27条规定执行。

5. 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派员准时参加。如招标人决定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或公开答疑会(如需要)均不需要点名或签到。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6. 知识产权

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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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6.3 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6.4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7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5 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2章 评标办法 第3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4章 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编制深度 第5章 设计有关资料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7.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将澄清的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重大建设项目、特殊建设项目招标人拟组织召开公开答疑会,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1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相同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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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通过网站和有形市场发布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则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但若招标文件是以无记名方式发出的,则无须回签确认收到。

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设计费报价货币应采用人民币,若出现必须采用其它货币进行报价的情况,应同时附以人民币表述,并以人民币表述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组成。 11.1 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表;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工程设计费报价表;

(6) 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如有时)、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

程设计情况表;

(7) 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8)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9) 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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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要求:

技术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设计说明; (2)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3)设计计划及安排 (4)工程设计方案

12.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 招标人只允许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报价方案,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

12.2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人须知第17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

12.3 投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2.4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

13. 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

13.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设计范围、设计周期、以及设计服务内容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13.2 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投标人须知第13.1款所确定的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

13.3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下浮率填报,其设计费下浮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下浮率范围。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设计费下浮率签订合同,最终设计费根据年度设计实际任务,按实结算。

本招标项目发包的最高限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3.4 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的,其为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的全部工作的费用也包含在设计费中;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其为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现场服务的费用也都包含在施工图设计费中。

13.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设计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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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勘察费(包含测量费)、设计费全部统一填报在设计费下浮率中,勘查测量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中,勘查测量费用不在另行计算。 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 人民币 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

14.2 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期前1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所有支付均使用 人民币 。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

16.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第16.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6.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获得退还保证金。

16.4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6.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16.6 具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方法如下:

1、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太仓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2、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工程建设保证金专户 账号::31120100310500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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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开标前提交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3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程序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转账、年度保证金方式,但不接受任何形式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需携带转账单、基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详情具体可咨询窗口受理电话:0512-53545135;

年度投标保证金代管账户为:

账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8112001013100266375。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单项投标保证金代管账户为:

账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工程建设保证金专户。 账号:311201003105006789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5、招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⑴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自动办理投标担保退还手续。 ⑵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备案后,凭《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单位收据,到服务中心办理投标担保退还手续。

6、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

⑵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⑶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

⑷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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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5 投标文件之技术标文件不分正副本,以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相关签署要求为准。 17.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的技术标类型为暗标时,以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相关签署要求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

18.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必须分别包封; 18.2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 18.2.1封套的封面标识:

(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 (3) 投标文件的内容(如商务标文件等);

(4)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 18.2.2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18.2.3本工程技术标书面格式为暗标。暗标的密封及打印格式为:

(1)、在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的名称、代号及代表投标单位的各种符号及页码、页脚、页眉、目录、空行等标记,不须标明正本或副本;

(2)、技术标中所有内容(文字、表格等)均需用黑色墨水打印(图片打印墨水不限),其格式应为:纸张大小A3纸,所有文字均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出现加粗、倾斜、下划线、方框、阴影等文字,图表中文字大小不限),1.5倍行距;装订应采用白色蜡线,装订线距左边1CM,共三孔,孔距为9CM,最上端孔距纸边6CM;封面、封底后贴;

(3)、暗标封面、封底均采用A3白纸;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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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

20.2 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0.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项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22.2 开标程序

22.2.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2.2.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22.2.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检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核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如上述交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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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处理;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4)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并对暗标技术投标文件有无标记、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及格式要求提交等进行检查;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2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

23.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派代表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

23.3 招标人可委派(或委托)1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应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家应当从评委库(相应专业类别)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行回避制度;

23.4 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项目所对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为主,合理分配各专业专家比例;并避免多数专家隶属于同一个单位。

23.5 市重点工程或特大型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邀请部分国内知名专家参与评标。招标人应将邀请的全国各地知名专家名单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抽取并通知。

23.6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集体推荐1名评标专家(非招标人代表)为主任委员,并由其主持评标工作。 23.7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负责监督本部门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 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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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评标原则

24.1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25. 评标过程保密

2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 评标

2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 26.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

2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者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六)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七)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十一)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二)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十三)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十四)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表决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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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

26.5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招投标管理机构其他各项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

27. 评前告知事项

招标人应在正式评标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评标专家决策参考。 27.1 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 27.2 规划设计意见书 27.3 招标文件

27.4 招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合同授予

28.

定标方式

28.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排序后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29. 中标通知

29.1 定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进行中标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中标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

29.2 公示期间无异议,招标人需在15日内向招标办提交设计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办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报招标办备案。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3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和招标人根据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0.3 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 7 天内,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

31.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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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

31.2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

32. 补偿和奖励

32.1 招标人应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

32.2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后续设计服务合同,因此,招标人对其方案设计不再另行给予补偿和奖励。

32.3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设计方案的补偿对象、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优秀方案的奖励金(如有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投标人取得补偿(或奖励)之后,所投设计方案及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6.3款和第6.4款的约定。

33. 招标项目监管部门

名称: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地址: 215400 联系电话: 0512-53522704 传真号码: 0512-53522704

33.1 监督机构

33.2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 太仓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 215400 联系电话: 0512-53545133 传真号码: 0512-53545133

33.3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215400 电话号码: 0512-53518644 传真号码: 0512-53518644

3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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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有关投标人须知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

第 22 页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 评标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商务标评委2人,技术标评委5人,评委由太仓市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确定参与评标的单位。

商务标 (70分) 设计项目组(20分) 项目负责人 8分 3、获奖情况、信誉 6 企 业 (15分) 以往业绩 3 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得1分;有二项的,得2分;有三项及以上的,得3分。 投标人近五年道桥类工程设计项目(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有一项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多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 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 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得基本分2分,具有二项以上(含二项)得3分; 近五年有一项负责的道桥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项(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得1分,最多得3分; 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加2分(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持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配有道路、桥梁、排水,其中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其他专业负责人 以上得2分,最高得6分; 12分 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得2分(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持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技术实力 6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3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3分。 得分 (分) 第 23 页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得分 (分) 设计费 (35分) 价格标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5分) 展与建设条件认识 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建设规技术标 (30分)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分) 模分下等分别评分 1、 基准价确定方式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浮动率为基准价下浮45%至50%,超出范围不得标; 2、 除规定被宣布为废标外,其余投标人的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7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基准下浮率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5分 3、 各投标单位填报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下浮率相同可得满分35分,各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下浮率相比每上浮偏离1%,扣1.5分,每下浮偏离1%,扣1分,中间以插值法计算。(下浮率为相对下浮率,例如评标基准下浮率为45%,如投标单位填报下浮率为46%则为下浮1%,扣1分)。 4、 计算时基准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 1分 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基本状况、规划的概况、空间2分 环境等方面的认识程度 总体的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2分 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2分 对项目的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 5分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描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 交通组织方案合理,交叉设计方案合理 横断面设计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合理 路基、路面结构方案合理 2分 工程设计方道路工程方2分 案(15分) 案(8分) 2分 1分 第 24 页

1分 桥梁工程方案(5分) 1分 3分 1分 排水工程方案(2分) 2分 其他附属工程等 总体布置是否合理 桥梁安全性、实用性、经济性 桥梁环保、美观 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 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3分 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注:1、技术标得分按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准

2、技术标以****1街为总体设计依据,其他道路不作为评审依据。

2、定标办法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第 25 页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

? 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1人,专家 _6人;

□ 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 _人, 专家_ _ 人; □ 3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_ 人, 专家 _ 人;

由招标办工作人员在开标前通过评委抽取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1、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 26 页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27 页

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第 28 页

第五章 设计有关资料

(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设计参考资料如下: a) ?? b) ??

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提示: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可以由业主提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宗地图、2红线图、3规划设计意见书、4控规、城市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内容、5该项目周边情况、6现状情况、7图片资料、8可研或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输入业主所提供资料的名称。)

第 29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格式

第 30 页

(用于商务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文件

投 标 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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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商务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五、工程设计费报价表;

六、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如有时)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八、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目录、序号和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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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的 (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设计的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设计费投标报价。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代表本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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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注册类别: 注册编号: 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费 投标下浮率 (固定下浮率)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内完成初步设计;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用于招标; 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 提供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用于施工;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盖执业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应与“五.工程设计费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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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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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 ,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为 (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职务: 授权委托人: (签字) ;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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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设计费报价表

项目名称 设计费 投标下浮率 (固定下浮率)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填报设计费下浮率,其设计费下浮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下浮率范围(最高下浮率为50%,最低下浮率为45%)。 2、结算时具体费用按照设计费相关标准计算(勘查测量费用不在另行计算,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第 37 页

六、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

说明: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原件备查。

2.为了评标委员会能够准确评审,请投标人提交可以得分的相关证明资料并自估得分值。但实际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准。

投标人自己估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分)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资料 自估得分(分) 以往业绩 获奖情况、信誉 第 38 页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设计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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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说明: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原件备查。 2.为了评标委员会能够准确评审,请投标人提交可以得分的相关证明资料并自估得分值。但实际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准。

投标人自己估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分)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资料 自估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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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6n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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