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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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适应农村的新变化

◎何邶文

教学对象: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学员对我国农村正在发生的新变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教学提示:教学过程中可适当引用教学参考之内容; 教学时间:1.5小时

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素质如何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发挥,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作为农村党员干部只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不断适应农村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才能真正站在时代前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人(教学提示:此处可参考2007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可引用教学参考之一内容)。

一、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农村发生的新变化(板书)

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在中央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决策、新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一系列明显而积极的趋势。

第一,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在全党全国基本形成共识,统筹城乡发展在许多方面得到体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度增加,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在加快形成。“多予”有了良好开端,“少取”迈出了历史性步伐,“放活”正在积极推进(教学提示:此处可引用教学参考之二、之三内容)。

第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展开,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区域化布局、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进展,绿色生产、节约生产和清洁生产开始起步。农村二、三产业从注

重外延增长转向注重内涵发展。农村劳动力中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不断上升。农村经济增长更加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第三,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各项改革措施综合配套推进,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触及的矛盾越来越深,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已经实现。农村综合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即将普遍推开。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农村信用社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第四,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农民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各地政府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方式有了明显改进。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正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受到重视。

第五,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受到重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农村电网、道路、饮水和沼气等建设取得积极成果。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水土保持和土地沙化治理继续加强,很多地方农村生态环境趋于好转。 第六,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开始更多地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得到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继续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取得进展。

第七,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乡村治理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村务公开普遍实行,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保护和尊重。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县乡政府更多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层干部的工作任务、方式和作风逐步转变(教学提示:此处可引用教学参考之四、之五内容)。

第八,农村人才资源发生新变化。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农村人才资源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村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力

外出务工经商,有的在发达地区学技术、学管理,而后回乡创业。随着乡村工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成为企业职工,一部分农民则成为农民企业家。因此真正在农村从事农业的人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们在看到广大农村发生这些重大积极变化的同时,还要看到目前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对此,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看到我国人均自然资源较少,而且相当长时期内耕地缩减、淡水短缺、人口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还在继续恶化。持续提高农业产出水平,确保粮食安全,确保生态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国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低,相当大程度上仍在靠天吃饭。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严重滞后,与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与城市的差距也还很大。农村上学难、看病贵、社会保障水平低、公共设施薄弱等问题相当突出,严重制约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增收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最近两年农民收入虽然增加较多,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依然是最为突出的矛盾。如果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破解这一难题,将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板书)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离不开这个战斗堡垒,而决定新农村建设成败的是组成这个“战斗堡垒”的广大农村党员。农村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就要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方面做出努力。

1、努力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强化“领头人”的本领

首先,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党员要带领群众深化改革,发展市场经济,不仅要思想好、作风好,还要有真本领。要自觉拿出挤劲和钻劲,学习实用技术,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专业化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经验,按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办事,生产出

市场需要的优质、高效产品。

其次,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主法制等在内的综合性目标,涉及到农村的方方面面。从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讲,由于广大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低,很多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不能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由于科技文化素质先天不足,决定了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法规知识较少,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差,势必影响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教学提示:此处可引用教学参考之六内容)。

农村党员学习科技文化知识,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各地情况不一样,每个人的文化基础不同,生产经营的项目不同,这就应从本地实际出发,从个人实际出发,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学习的内容和重点。适应发展什么项目,就学什么技术,把学习内容与寻找致富的路子有机结合起来,使学到的科学文化知识,切实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农村党员不仅要勤于学习,还要善于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农村党员一般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农活多,时间较紧,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困难,必须合理安排时间,持之以恒,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到自学与参加培训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大胆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2、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村民自治全面启动,标志着农村新的治理结构的确立。在这种治理结构中,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最基层的组织,在村级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发挥着核心作用。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种全新的农村治理结构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然而,这种治理结构的作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党员参政议政意识的增强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如果这种意识和能力不提高,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就不可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农村党员如何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呢?最有效的方法是学习与“参与”相结合。

首先,要通过学习和其他各种形式与途径,提高广大党员的参政意识。农村

党员除了进行基本的文化学习外,还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民主法制教育,充分认识到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村集体经济的兴旺发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其次,通过学习和党员的积极“参与”,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农村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主要是指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党员通过学习,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懂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原则及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把握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进行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在此基础上,一是要提高参政议政的语言表达能力,把自己的观点表述清楚、明白,取得大家的认同;二是要提高把握政策、了解实际,把二者结合起来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能力;三是要提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四是要提高民主监督能力,对党务不明、政务不明、财务不明、事务不明等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强化党务公开,强化村务公开,使广大党员和村民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切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有序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才能保持农村的稳定,才能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3、要努力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建设新农村中敢为人先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质。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那么,这个政党就缺乏生机与活力,这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就会停滞不前。就共产党员个人来说,如果一个党员不能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说明这个党员的政治品质不合格。所以说,农村党员要做到政治品质合格,必须要有开拓创新意识,当农民群众对新生事物难以接受或一时认识不到位时,党员要敢于带头,敢为人先,做出榜样。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树立创新意识,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农村各项改革,才能尽快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在提高创新意识的基础上,农村党员还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带头致富,带领农民群众致富。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强的。有很多农村党员思想解放,敢闯敢冒,成为先富起来的户;有的积极兴办企业,成为企业家;也有的成为农村承包大户,实行规模经营,带动一方经济和社会的发

展。这些人,就是在实践中闯出来的,在实践中锻炼中提高了自己的素质,提高了自己的能力,闯出了一片新天地。

一个党员一面旗,旗举到哪里,群众就跟到哪里。党对农民群众的凝聚力、吸引力,主要来自于广大党员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对于农村党员来讲,其先进性既要体现为带头贯彻党的惠民政策,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又要体现为利用自身的致富技术、经验和实力,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带头扶贫济困,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和帮助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共同致富的领头雁。 4、提高促进和谐的能力,在建设和谐农村中体现先进性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涉及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影响稳定。这就需要农村党员干部既要做发展的推动者,又要做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不断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把先进性落实到维护社会稳定上。农村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各种矛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一旦发生矛盾,切忌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多做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使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引领农村新风尚,在树文明乡风,建设和谐农村中体现先进性。 总的来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党员要不断提高把握党的政策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不断提高观察市场动向、适应市场变化、在市场经济的大风大浪中应付自如的能力,不断提高处理各项事务的能力以及创新、改革、管理的能力。只有这样,农村现代化的尽快实现才有希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有希望。

思考题:1、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哪些新变化? 2、在我国制约农村发展有哪些深层次的矛盾? 3、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 教学参考

之一: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

干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四年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意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既体现了持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又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无论是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农业的深层次问题,都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中央确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要特别注意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增加农业投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设施支撑;二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创新支撑;三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完备产业体系,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支撑;四是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支撑;五是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贯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坚决防止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和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健康推进,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之二:以城带乡:城市向农民敞开大门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同等工业化程度的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的时期是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若城镇化率按

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计算,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7%,城镇总人口8.28亿,比2002年增加3.26亿(包括城镇人口自然增长0.37亿)。这意味着从现在到2020年,将有2.89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数量之大,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过的。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之外,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和尖锐,也将使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增大。而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以城带乡,须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应统筹考虑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将其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增加投入。 以城带乡,须使农民在城市有长期稳定的生存手段,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农民工占二、三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高达46.5%,其中,占第二产业就业人员的57.6%,占建筑行业就业人员的80%。他们中许多人尽管已在城市居住和工作多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由于收入低,无法实现在城镇买房定居的愿望,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很难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整城市建设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之三:何谓工业反哺农业?

工业反哺农业,是对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一种概括。这里的工业泛指非农业部门和城市,而农业则涵盖“三农”。工业反哺农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经历过由农业哺育工业转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一般来讲,在工业化发展初期,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为了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需要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时,要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除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家还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到工业对农业反哺期时,如果及时加强农业、反哺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协调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反之,如果继续忽视农业,就会出现农业萎缩、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从我国工业化的发展过程看,新中国成立后,为迅速摆脱经济落后的局面,我国采取了重工业超前发展战略。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1952年,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50多美元,农业劳动力份额达83.5%,农业净产值的比重为70%。在这样的基础上搞工业化,农业必然成为筹集工业化资金的主渠道。据测算,1979年以前的29年,农业部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约4500亿元。这种向工业倾斜的政策从全局和整体看是必要的、有效的,问题是延续时间过长,使本来就落后的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得不到应有的改善。不仅如此,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体制,还使城乡之间人员不能自由流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实际上被排除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之外。由于实行农村农业人口与城镇非农业人口两种户籍制度,造成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结构的失衡。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关系得到逐步改善,但农业和农村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次要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社会地位等方面仍不平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未从根本上改变,因而造成工农业发展失调和城乡发展失衡的局面没有扭转,城乡差距依然悬殊。

我国是否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阶段?回答是肯定的。从工业化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为40%。这四项指标表明,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不仅与我国工业化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而且是由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的。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承受风险最大的弱质产业。我国人口60%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从历史经验来看,农民安居乐业对于国家的稳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国家长治久安也才有可靠的保障。

之四:我国现阶段的乡村治理结构

建国以来,我国的乡镇政权设置多有变动,乡镇基层治理结构也随之变化。我国的乡镇政权制度大致经历了乡村政权并存、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和乡政村治这四个发展阶段。就国家政权组织结构来看,中国的政权组织设置到乡为止,其下的“村委会”或“生产大队”、“生产队”等组织形式,都不属于国家政权组织的范围。

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形式:(1)一社一乡制,即把原来的一个公社改变成一个乡建制,设立乡政权,采取这种形式的乡政权占全国建乡总数的55.33%。(2)大区中乡制,即把一些较大规模的公社撤分为二三个乡,然后在县乡之间设立若干个区公所,区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领导、协调各乡政府的工作,这种形式占13.84%。(3)大区小乡制,即把原来的公社改为区,大队改为乡。区设区政府或区公所,名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实为一级政权实体。由区政府领导与协调各乡政府及各下派机构的工作,采取这种方式占32.83%。

作为当代中国乡村的基础性治理结构,“乡政村治”模式就是“乡镇政权+村委会制”。其特征,一是乡(镇)为国家的一级政权机关,其组织设置与县(或县级市)级组织相一致,采取上下对口、条块结合的组织原则。二是在乡镇以下的村庄,国家不设政权组织,而是依法设立“村委会”,由村民直选村委会组成人员。当然,村委会成员不吃“皇粮”,其活动经费和工作报酬和由村集体经济收入供给。村委会不是一般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单位。

在乡镇治理结构中,权力中心是乡镇党委。而作为乡镇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的基本作用就是组织政府,赋予乡镇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乡镇政府则是国家基层行政的主渠道,其工作的效率直接制约着国家政令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的实际效果。现行的乡政制度建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乡镇党政关系的不顺,必然导致以党代政的积弊的重现;乡镇组织的条块分割,必然制约着乡镇政府整体施政能力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乡镇人员的超编、机构膨胀,必然加重国家财政以及农民负担;乡村关系的不顺、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既削弱乡镇政府能力和行政效能,也不利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因此,提高乡镇的施政能力和行政效率是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的目标。

之五: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导致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农民首先摆脱了过去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束缚,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而过去行政性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组织,因失去组织生产和管理农民的功能而丧失了存在的基础。这时候,农村地方基层组织体系处于瘫痪状态,过去旧的体制的解体导致了农村社会的“权力真空”。这时候农村基层群众组织——村民自治制度应运而生。一般认为最早的村委会产生于广西宜山县(今为宜州市)屏南乡的合寨村(1984年前为合寨大队)。1980年2月,在合寨大队所属的果作自然村,为了治安防盗和自我管理,生产队队长韦焕能提出建立村民委员会,他和邻近的5个生产队队长一道通知农民开会,每户一人,选举村委会。韦焕能当选为村主任。1980年7月14日,他同85户村民一道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封山公约。实行村务的民主管理和村民的自我教育。后来又修建了两座小桥,开辟了一条机井路,安装了电视转播器,从而开始实现了村民的自我服务。村委会产生后,逐渐扩大社会职能,成为农民对基层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进行自我管理的自治性组织。到1982年底,村民委员会在全国不少农村地区得到发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组织。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方设立的居民委员会

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些规定为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于是1987年11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部法律依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责、生产方式、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以及村民会议的权力和组织形式作了比较具体、全面的规定,从而使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的群众自治制度和直接民主制在法律上正式确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开始破旧立新,开辟新路,获得长足发展。 1988年6月,民政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乡村选举,村民自治开始进入制度化运作阶段。自1990年以来,全国广泛开展了村级选举示范活动。1992年底,各省都实行了农村基层选举。到1997年底,全国绝大数省份都已进行了两届选举,福建、黑龙江、河北、内蒙古等已进行了四届选举。全国60%以上村庄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于是1998年11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部法律总结了村民自治十年来的经验,较以前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更加完善。因此,农村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制度通过试验,逐步建立框架,村民自治制度得到发展和完善。

“村民自治”的含义包涵四个方面:民主选举,即直选;民主决策,即通过村民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日常工作;民主管理,通过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章立制实现规范化管理;民主监督,即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建立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之六:当前和今后农村改革五大主攻方向

――认真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抓紧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稳定渔民水域滩涂使用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带动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规模和范围。启动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重点推进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推进农业

科技进村入户。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规模,实施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办好农民科技书屋,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今年力争粮食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力争单产增长1%以上。加快发展马铃薯产业。继续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扩大标准化养殖小区补贴规模。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继续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包装标识制度。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对外开放。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机构于今年6月前顺利组建完成。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综合治理。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注册品牌,开展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活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48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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