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5每周必练1答案解析(理史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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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备战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每周必练一理史宪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新起点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一(理史宪)

答案及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题干中所列法条,规定“被告人可以?也可以?”,明显属于授权规范,选项A不正确。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在非确定性规范中又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本案中所提供的选择是确定的,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2、答案:A

解析:法律推理可分为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是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估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选项A说法正确。某国法官运用司法判例来对其审理案件进行判决,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对基本一样的案件作出基本一样的处理,这属于归纳推理,即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B项错误。设证推理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论,但是它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是不可放弃的。因为法律人在听到或看到一个案件事实后,马上就会给自己的“法感”或“法的前理解”假设一个对该案件的处理结果,然后根据这个假设寻找法律,最后确定一个合理的、有效的法律决定。这就是说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将会运用到设证推理。因此C项说法错误。法律推理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但是来自于判例中的法律规则,在我国目前还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因此D项错误。

3、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因为义务性规则分禁止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而A项属于禁止性规则,所以A项正确;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是禁止性规则;D项是委任性规则。

4、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我国古代的契约制度。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但是其并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到了宋代才有这种划分。质是买卖奴隶、牛马等较大标的所使用的契约;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较小标的使用的契约。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ACD正确。

5、答案:D

解析:《德国民法典》在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其变化体现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特点。因此A项正确,不选。《德国民法典》在肯定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同时,开始限制所有权绝对原则。因此B项正确,不选。《德国民法典》在坚持契约自由原则的同时,也进行适当限制。因此,C项正确,不选。《德国民法典》在肯定过错责任的基础上,承认无过错责任;而非“在肯定无过错责任的基础上,承认公平责任原则”。因此D项错误。

6、答案:B

解析: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故A正确。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故B错误。经过罗马法复兴,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故C正确。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正是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地位平等原则,故D正确。

7、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宪法的特点。法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是《人权宣言》,所以A选项错误。法具有可诉性的特征,宪法也是法,所以宪法也具有可诉性。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其可依不同标准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违宪制裁,是根据宪法的特殊规定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承担违宪责任、承受违宪制裁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在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行使违宪制裁权的机关。制裁形式主要有:撤销或改变。所以C选项错误。宪法包含的两部分内容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占据支配地位,因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所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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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知识。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设性委员会,有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另一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性委员会。因而A选项错误。B选项,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可见,只有法律委员会才能审议法律草案,而其他专门委员会只能提出意见。因而,B选项的说法不妥。C选项,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5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由此可见,各委员会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大会表决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由此可见D选项错误。

9、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人事任免的相关规定。《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故此D选项为正确选项。但是本题涉及对宪法第80条正确理解的问题,联系宪法第62条全国人大的职权、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选。这是全国人大的职权。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0、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所以A选项错误,当选。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所以B选项不当选。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所以C选项不当选。该法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D选项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法对科技进步也会产生巨大的作用,表现之一便是,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确立国家科技事业的地位以及国际间科技竞争与合作的准则,所以“克隆人类胚胎”在英国合法化,意味着法律能够管理科技活动,故A项当选。法对科技进步产生作用的第二个方面的表现,即是:法律对于科技经济一体化特别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促进克隆技术的发展,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具有积极的作用。其作为人大通过的国家计划,属于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也具有法律的作用,所以B项是应当入选的。科技进步对于立法、司法、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论都会产生影响。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的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据此,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应当入选。法对科技活动产生作用的第三方面表现,为:在知识经济时代,法律具有对于科技活动和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抑制和预防作用。科技活动的社会效果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新手段,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科学技术的失控、滥用而引起种种社会公害。所以对于克隆人技术,必须进行法律控制,以避免给社会文化、伦理道德等各方面领域带来不良的影响,故D项也是正确的,它体现了国际法在控制克隆人上的作用,应当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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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由于形成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在形式和内容方面都有很多差别。具体表现在法的渊源、分类、法典编纂、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序、法律术语以及概念上的差别。

3、答案:A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与政治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认为法在本质上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而非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所以D选项错误。

4、答案:A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的规范作用。教育作用是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评价作用是对他人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评论。选项中没有体现出教育作用和评价作用。

5、答案:AD

解析: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故选A、D项。

6、答案:BC

解析:A错误,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 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B正确,《永徽律疏》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C正确,《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D错误,《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

7、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内容。大多数考生对ABD选项入选应无疑问,关键是C项。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不等于民族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而不是绝对的民族自治。

8、答案:AD 解析:本题属于记忆性知识点考查。1993年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①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写进宪法,②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③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形式确定下来;④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⑤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故选A、D项。B项为198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C项为1999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9、答案:AC

解析:该题考查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限。《宪法》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所以A选项正确,当选。《宪法》第6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没有此任职的限制,所以B选项不选。《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对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此限制,所以D选项不选。

10、答案:A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国家机构的职能。《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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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A 选项当选。该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四)解释法律??”所以B选项正确《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国务院总理领导审计机关而不是国务院,所以C选项错误。《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由国家主席宣布。国务院宣布的是省内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D选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移植。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因此D项可排除。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2、答案:ABC 解析:该题考查法的渊源。任何国家的法的正式渊源都不可能为法律实践中的每个法律问题都提供一个明确答案,法律人为了给法律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就需要诉诸寸法的非正式渊源。所以A选项正确。当适用某种正式的法的渊源会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占有支配地位的要求发生冲突,这就需要诉诸于法的非正式的渊源。所以B项正确。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政策。如《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驾遵守国家政策。”所以C选项正确。 普通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所以D选项错误。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故四选项皆正确。

4、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设立的异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4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l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可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可以设立的法院是终审法院,所以A选项正确。

5、答案:AD

解析:A错误,《德国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B正确,《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C正确,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D错误,德国法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尔曼法因素,但也继受了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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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3y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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