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卫函04号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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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卫函[2008]04号
关于召开《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 统一劳动定额》审查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近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并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下达的《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送审稿)已经完成。经请示标准定额司和城市建设司,定于2008年2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审查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审查《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送审稿)。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2月28日,27日报到,会期一天。 地点:北京新疆饭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饭店总机:68335599。
三、参加人员
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执行和使用《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有关事项
1.与会同志差旅费和住宿费自理;会议不设接站,请与会同
志自行前往报到。
2.《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送审稿)可在我协会网站www.cause.org 下载。
3.接通知后,请与会同志认真研读《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送审稿),以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4.欢迎其他城市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月27日前反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5.请于2月20日前将会议报名回执传真至我协会秘书处。
中环协秘书处联系人:肖卫
电 话:010-68002665,13901079524 传 真:010-68002667 电子信箱:caues2008@sina.com
附件:1.会议报名回执 2.与会单位名额
3.《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送审稿) 请在我协会网站www.caues.org下载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二??八年二月一日
抄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城市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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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审查会议报名回执
(2008年2月28日 北京)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电 话 邮编 传真 姓 名 职务或职称 性别 移动电话 标准间 ( ) 合住间 ( ) 住宿预订 拟住日期:2008年2月 日— 月 日 日期: 到 达 时间: 航班/车次:
请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此回执传真至中环协秘书处 传真:(010)68002667 电话:(010)680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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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审查会议名额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自定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自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2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 1大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1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1金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1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成都市城市管理局 1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1榆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吴忠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1西宁市城市管理局 1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1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及有关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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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3(请在www.caues.org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
统一劳动定额
(送审稿)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修订编制组二○○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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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主、参编单位和修订编制组
主编单位: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顾 问:
李子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巡视员) 郝圣锟(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理事长) 卢英方(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巡视员)
梁 超(上海市环境集团副总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
编制组人员: 组 长:冯肃伟
副 组 长:吴仁勇、黄金源、朱子仪
组 员:王雅兴、郭有宽、李日春、苏绍师、葛钦铭、徐月仙、陈迅之 参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石家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沈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济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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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6年11月30日以建人[1996]606号文,颁发了《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劳动定额》,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定额》对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优化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深化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改革,促进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劳动定额》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全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新技术、新设备在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的广泛应用,作业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作业组织、生产手段、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作业对象和劳动力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现代化服务的需要,出现了新兴的城市清洁产业,中央实施加快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振兴东北的战略,地区间城市的差距正在缩小,特别是贯彻中央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广大城镇的市容环境卫生也需协调发展。因此,原《劳动定额》与形势的发展已不相适应,修订劳动定额已成为更好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组织,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劳动效率的紧迫任务。为此,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建标造函[2007]41号文,下达了“关于请部分单位承担《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修订工作的函”,印发了《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修订方案,要求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为主编单位,组织修订《劳动定额》编制组,开展修订编制工作。并以北京、天津、广州、重庆、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武汉、长沙、福州、贵阳、西安、太原等城市市容环卫部门为参编单位,协同做好《劳动定额》修订、编制工作。
编制组根据建设部定额标准司和城市建设司的要求,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指导下,依靠各参编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认真回顾总结原《劳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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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十多年实践经验;针对新情况,开展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和实地测定,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修订工作。修订、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本着对原劳动定额不适应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已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充实、完善;对新发展的作业服务内容,进行创新发展,力求使修订后的劳动定额更适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编制组根据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确定重新编制修订的劳动定额为《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修订的《劳动定额》,贯彻了如下原则:
1、注重调研,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额修订工作坚持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全国不同类型的城市和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不同类型城市实施劳动定额的资料,为劳动定额修订提供客观依据,使修订后的劳动定额更符合实际情况,更有适用性和操作性。
2、平均先进,分层要求的原则。劳动定额修订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的情况和差别,按平均先进水平确定定额标准,按自然因素、季节因素、环境因素、地域因素和城市的不同类型提出相应的调整系数,使修订的劳动定额对各类地区均能起指导作用。
3、兼顾小城镇,和谐发展的原则。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劳动定额修订要充分考虑和兼顾小城镇环境卫生作业的劳动定额和组织管理的需要,以符合城市和谐发展的要求。
4、管养并重,全面推进的原则。在修订劳动定额过程中,合理确定管理与作业养护人员的配备,完善各级管理人员配置,为全面推进行业定员管理提供依据。
本《劳动定额》是按原体系进行修订,在定额标准部分有各类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定额标准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定员标准,对新兴的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作业,本次作为指导性的规定,列入附录,建议该专业劳动定额标准待今后实践、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后,再正式列入《劳动定额》。 修订后的《劳动定额》是十多年来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和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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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服务深化改革成就的反映;是全国市容环卫同行贯彻实施原《劳动定额》实践经验的成果;新修订编制的《劳动定额》是主、参编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协同工作的硕果。修订工作还得到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以及浙江省的湖州市、金华市、义乌市、东阳市、磐安县,海南省的海口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东兴市,江西省的南昌市,四川省的成都市,河南省的郑州市、新郑市、登封市等城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及主、参编单位所在市的有关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深表感谢。由于修订、编制时间较紧,调研工作也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也不甚适应,加之我国城市类型众多,市情各异。因此,《劳动定额》不足之处仍有存在,恳请市容环卫同行在实施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以待今后修编时更加充实、完善。
《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修订编制组
二○○八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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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适用范围????????????????????????????12 2 引用标准????????????????????????????12 3 有关规定????????????????????????????12 3.1 工作内容???????????????????????????12 3.2 劳动消耗量的单位和定额时间构成????????????????14 3.3 劳动定额的概念????????????????????????14 3.4 工作量计算规则????????????????????????15 3.5 其他具体规定?????????????????????????17 4 定额标准表???????????????????????????18 4.1 道路清扫(除雪)、保洁?????????????????????18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21 4.3 粪便收集和运输及收集站管理??????????????????26 4.4 公厕管理保洁?????????????????????????28 4.5水域保洁???????????????????????????28 4.6废弃物处理??????????????????????????30 4.7机动车辆清洗保洁???????????????????????33 5 定员?????????????????????????????34 5.1 作业服务单位人员定员标准??????????????????34 5.2 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各类人员范围的划分标准????????????37 附录A(参考件) ??????????????????????????39 A1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39 附录B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作业方法和规定?????????????42 B1 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42 B2 其他设施的保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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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垃圾收集质量要求???????????????????????44 B4 垃圾转运质量要求???????????????????????45 B5 垃圾处理厂(场)的通用质量要求????????????????46 B6 居民粪便收集质量要求?????????????????????47 B7 公共厕所卫生质量要求?????????????????????47 B8 粪便转运质量要求???????????????????????49 B9 粪便处理通用质量要求?????????????????????50 B10 处理粪污水的化粪池的质量要求?????????????????51 B11 公共场所废物箱及周围环境的保洁要求??????????????51 B12 公共场所公厕环境卫生质量要求?????????????????51 B13 公共场所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要求???????????????51 B14 公共场所的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理要求??????????????51 B15 公共场所的清扫和保洁质量要求?????????????????51 B16 公共广场保洁质量要求?????????????????????52 B17 机动车清洗保洁质量要求????????????????????52 B18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要求????????????????53 B19 垃圾粪便收运方法及规定????????????????????54 B20 安全生产要求?????????????????????????54 修订说明?????????????????????????????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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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1 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水域环境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置,设施保洁,机动车清洗,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养等作业。是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 2 引用标准
《劳动定额术语》(GB/T 14002—92)。
《工时消耗分类、标准时间构成》(GB/T 14163—93)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6]21号)。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3 有关规定 3.1 工作内容 3.1.1 道路清扫、保洁 3.1.1.1 道路人工清扫
使用清扫工具,清除地面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公共广场、步行街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维护道路整洁。 3.1.1.2 道路人工保洁
使用清洁工具,对地面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公共广场、步行街等路面在清扫后进行巡回保洁。 3.1.1.3 道路机械清扫
使用清扫机械,清除地面道路、地下通道、高架道路、公共广场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
3.1.1.4道路机械冲洗、洒水
使用装水车辆和机械对地面道路、地下通道、高架道路、公共广场等路面进行喷、洒、洗,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粘污物以除污降温。 3.1.1.5 道路除雪
使用除雪机械和工具及除雪融剂,清除道路、天桥、广场等处的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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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废物箱保洁
使用垃圾收集器具和保洁工具,对地面道路、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步行街等处设置的废物箱内的废弃物进行清除、收集和保洁箱体。 3.1.2 垃圾收集、运输
使用作业工具和运输车辆对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装饰垃圾、大(粗)件垃圾等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实施分类收集的地区,要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收集和运输。作业结束后清洁作业场地,保养工具和车辆。 3.1.3 垃圾转运
使用专用设施和机具设备,将运入转运站的垃圾,经集储、压缩后,转运至垃圾处理(置)场。
3.1.4 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站、转运站保洁
使用保洁器具,清除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及责任范围内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并消毒灭蝇,保持垃圾收集容器、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3.1.5 粪便收集、运输 3.1.5.1 粪便收集、运输
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居民、单位和公共厕所产生的粪便进行清除、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作业结束后清洁作业场地,保养工具和车辆等。 3.1.5.2 粪便收集站保洁
使用保洁工具,清除倒粪站、贮粪池等粪便收集站(点)及责任范围内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并消毒灭蝇,保持设施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3.1.6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为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使用者提供服务,并使用保洁工具,对公厕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灭蝇,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3.1.7 水域保洁 3.1.7.1 水域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保洁器具与设施,清除水域内的废弃物,对水域环境进行清洁维护。一般可分为水面保洁、岸线保洁、船舶(码头)废弃物收集作业等。
a) 水面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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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器具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 b) 岸线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和专用器具,清除附粘在河道驳岸、防汛墙及其他固定设施等处的废弃物。
c) 滩涂保洁
使用保洁作业船或人工清除、收集滩涂(河滩、湖滩、海滩)废弃物。 d)船舶(码头)废弃物收集
使用保洁作业船及专用机具(或人工),清除、收集各类船舶、码头产生的废弃物。 3.1.8 废弃物处理 3.1.8.1 垃圾处理
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取焚烧、填埋、堆肥等处理工艺,将运进处理场(厂)的垃圾,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使之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3.1.8.2 粪便处理
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将运进处理场(厂)的粪便,采取生化等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使之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予以排放或利用。 3.1.9 机动车辆清洗、保洁
使用专用设施和工具,对机动车辆外部污物进行清洗,对车箱内部进行保洁。 3.2 劳动定额概念
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生产活动时,在人力利用方面应遵守的标准。劳动定额分别有产量定额、时间定额和人员定额。 3.2.1 产量定额——单位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量的限额。
3.2.2 时间定额(亦称工时定额)——生产一定数量产品或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
3.2.3 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3.2.4 人员定额——按一定专业技术素质要求,对操作设备配置各类人员所规定的限额。
3.3 劳动消耗量的单位和定额时间构成
3.3.1 本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单位,根据不同的作业内容和劳动对象,以“产量定额”或“时间定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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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定额时间构成
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宽放时间(技术性宽放时间+组织性宽放时间)、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即: T=Tzj+Tz+Tzk+Tjzk
式中 T——定额时间 Tzj——准备与结束时间 Tz——作业时间(有效工时) Tzk——作业宽放时间
Tjz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 3.4 工作量计算规则 3.4.1 道路清扫保洁
3.4.1.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量(下同)以面积(㎡)计算。见下图: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量计算示意图
边沿石 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 分隔标志 机动车道 分隔标志 隔离设施 机动车道 人行道 非机动车道 边沿石 B1 B2 B3 C1B4 B8 C2 B7 B6 B5 注:凡标字母区域为道路实际清扫保洁面积。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公式
∑A=L ×(B1+B2+ B3+B4+B5+B6+B7+B8??)+(C1+C2)×%)
式中:∑A—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
L—道路单边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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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5—道路人行道宽度(无人行道的B1=0、B5=0);
B2、B6—道路设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无分隔标志的视作2m宽度) B3、B7—道路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机动车道一侧的2m宽
度。
B4、B8—道路设隔离设施的两边2m的宽度。 C1、C2——需折算的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的面积。 3.4.1.2 人行道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3.4.1.3 非机动车道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3.4.1.4 道路无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人行道边沿石向路面中心延伸2m宽度计算,其余车行道路面的面积按60%折算。 3.4.1.5 道路有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车行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a)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分隔标志(无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宽度12m以内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40%折算;12m以上的按30%折算。
b)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设有隔离设施的,隔离设施机动车道一侧的以2m宽度计算。其余机动车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的计算方法同a。
3.4.1.6 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步行街的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3.4.1.7 冬季道路积雪、结冰的清除以全面积计算。
3.4.1.8 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和高架道路机扫的作业量单位以长度(km)计算。
3.4.1.9 废物箱保洁定额时间单位以(min)计算。 3.4.2 垃圾收集、运输
3.4.2.1 垃圾收集、运输作业量单位以(车次)计算。 3.4.2.2 人工上门收集作业量单位以(户)计算。 3.4.2.3 垃圾收集容器保洁作业量单位以(只)计算。 3.4.3 粪便收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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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便收集、运输作业量单位以(车次)计算。 3.4.4 水域保洁
3.4.4.1 使用作业船,登轮(岸)清除、收集废弃物作业量以(艘次)计算。 3.4.4.2 使用作业船,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作业量以面积(m2)计算。 3.4.4.3 清除收集船舶废弃物、清除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以收集量(t)计算。 3.4.4.4 岸线、滩涂保洁作业量按长度(m)计算。
3.4.5机动车辆清洗保洁以时间(min)计算。机械自动洗车的时间定额根据不同的洗车机械功能设定。 3.5 其他具体规定
3.5.1 垃圾、粪便运输时间已含运输道路5%以内坡度的因素,若坡度超过5%时另行处理。
3.5.2 各地在实施本定额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的确定,可根据本地区的道路、交通、车流量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5.3 按等级标准设置的公共厕所,应按照文明管理的要求,安排男性和女性保洁人员,对男厕和女厕分别保洁。 3.5.4 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处理实行人员定额。按技术规范、工艺要求、作业方式和设备配置确定操作人员和场地辅助人员。
3.5.5 本《定额》按每周40小时工时制,每一班次8小时标准工时制计算(简称“五工二休”)。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每一班次按6.5h(简称“六工一休”)或其他工时制的,需经当地劳动(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其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根据管理需要,生产作业时间超过一个班次,应另行计算班次,安排生产作业人员。 3.5.6 其他规定与说明
3.5.6.1 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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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2 本《定额》标准表中未标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数的,人工作业按7h计;机械作业按6.5h计。 4 定额标准表
4.1 道路清扫(除雪)、保洁 4.1.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工作内容:准备工具、路面清扫保洁、垃圾运送、工具清洁保养。
表1 m2/班次 项目 清扫保洁面积 编号 一级道路 3250 1 二级道路 3125 2 三级道路 3125 3 四级道路 3000 4 步行街 2750 5 公共广场 4000 6 说明:1.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道路清扫、保洁的班次定额一级道路按每人每小时清扫1300㎡、二级道路清扫1250㎡、三级道路清扫1250㎡、四级道路清扫1200㎡,步行街清扫1300㎡、公共广场清扫1600㎡。清扫时间设定为2.5小时,其余时间为该清扫面积内的巡回保洁时间。清扫时间在2.5小时以外的,班次定额由各地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计算。 3.每班次有效工时为6.5h。 4.1.2 人工清除冰雪
工作内容:准备工具、路面冰雪清除和运送、工具清洁保养。
表2 m2/h 降雪量 小雪 中雪 大雪 暴雪 项 2.5 mm以下 5 mm以下 10 mm以下 10mm以上 目 作业面积 编 号 120 7 100 8 50 9 25 10 说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h计。 4.1.3 道路机扫、保洁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安全、路面清扫保洁、垃圾运送、车辆清洁保养。
表3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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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清扫作业里程 保洁作业里程 编 号 地面道路 6 8 11 高架道路 8 10 12 说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h计。 4.1.4 机械清除冰雪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安全、安装推雪板、清除路面冰雪、拆除推雪板、车辆清洁保养。
表4 m2/ h 降雪量 项目 作业面积 编 号 中雪5 mm以下 卡车 5000 13 装载机 5000 14 大雪10mm以下 卡车 2500 15 装载机 4000 16 暴雪10mm以上 卡车 1500 17 装载机 3500 18 说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h计。 4.1.5 融雪剂机械撒布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和机械安全、装融雪剂、路面撒布、车辆机械清洁保养。
表5 车次/班次
车吨位 车次 编 号 说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h计。 4.1.6 道路机械冲洗、洒水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安全、车辆装水、路面冲洗或洒水、车辆清洁保养。
2.5t以下 4 19 5t以下 3 20
表6 km/ h 项 目 一般冲洗(洗地) 高压冲洗、洒水 19
车种(t) 5t以下 5t以上 5t以下 5t以上 作业里程 编 号 6 21 8 22 8 23 10 24 说明:每班次有效工时按6h计。 4.1.7 废物箱保洁
工作内容:准备工具、收集箱内废弃物、保洁箱体、废弃物运送、工具清洁保养。
表7 min/只
废物箱类型 三体 双体 单体 8 6 3 保洁时间 25 26 27 编 号 说明:本定额包括箱内放垃圾袋的时间,不包括间隔距离行走的时间。 系数调整:
一、人工清扫保洁
1、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阶梯,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6~0.5的系数。 2、落叶、风沙季节的道路清扫、保洁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8~0.7的系数。
3、污染特别严重、弹石路等路况较差的道路,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7~0.6的系数。
4、人流量特别密集、商业特别繁华的道路和公共广场,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8~0.7的系数。
5、车站、客运码头等主要交通集散地的道路和公共广场按一级道路等级定额乘以0.7~0.6的系数。
二、机械清扫保洁
人流量、车流量大,路况差,交通信号灯间距短的道路可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8~0.6的系数。
三、县级市及编制镇的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按相应定额乘以1.05系数。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
4.2.1 垃圾收集:人工上门(户)收集
工作内容:准备收集工具、上门收集、垃圾运送、工具清洁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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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户/班次·人 无电梯 有电梯 项 目 平房 3层 以下 7层 以下 14层 以下 21层 以下 21层 以上 别墅 收集户数 编 号 500 28 400 29 350 30 360 31 320 32 280 33 250 34 说明:1.本定额以一梯4户为准。 2.居住户垃圾采取集中堆放方式,人工收集的定额按“4.2.2.8”(表16)的定额执行。 4.2.2 机动车垃圾收集运输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安全、装载、运输、定点倾卸、车辆清洁保养。
4.2.2.1 自装卸式垃圾车
表9 车次/班次
项 目 3 车吨位 每班次工作定额 2 3 5 序 号 9 7 5 一 6 5 4 二 5 4 3 三 4 4 3 四 3 3 3 五 3 3 3 六 2-3 2-3 2 七 6 单程运距(km以内) 9 12 15 20 30以上 编 号 35 36 37 4.2.2.2 集装箱式垃圾车
表10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吨位 单程运距(km以内) 3 6 9 12 15 20 编 30以上 号 21 每班次工作定额 5 8 15 15以上 序 号 16 12 10 8 一 9 8 7 6 二 6 5 4 4 三 5 4 4 3 四 4 4 3 3 五 4 3 3 2—3 六 3 3 2—3 2 七 38 39 40 41 4.2.2.3 车箱可卸式垃圾车
表11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吨位 5 8以上 序 号 4.2.2.4 人工后装压缩式垃圾车
表12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吨位 2 3 5 8以上 序 号 4.2.2.5 机械装自卸式垃圾车
表13 车次/班次
项 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编 3 9 9 7 6 一 6 8 8 6 5 二 单程运距(km以内) 9 12 15 20 4 4 3 3 六 30以上 单程运距(km以内) 3 6 9 12 15 20 每班次工作定额 10 7 一 7 6 二 5 5 三 4 4 四 4 4 五 3 3 六 编 30以上 号 3 2—3 七 42 43 编 号 44 45 46 47 每班次工作定额 7 6 5 6 5 4 三 5 4 3 四 4 4 3 五 3—4 3—4 2—3 2—3 七 22
车吨位 3 6 9 12 15 20 30以上 号 每班次工作定额 2 3 5 8以上 序 号 4.2.2.6 人工装自卸式垃圾车
表14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 吨位 2 3 5 序 号 4.2.2.7 密闭罐状式餐厨垃圾车
表15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吨位 5以下 5以上 4.2.2.8 定点收集人工装自卸式垃圾车
表16 车次/班次
20 每班次工作定额 3 3 2 2 单程运距(km以内) 20以上 编 号 55 56 7 6 5 一 5 5 4 二 3 6 单程运距(km以内) 9 12 15 20 30以上 23 19 16 10 一 11 10 9 7 二 7 7 6 5 三 6 5 5 4 四 5 4 4 4 五 4 4 3 3 六 3—4 3—4 3—4 2—3 七 48 49 50 51 编 号 3 3 3 六 2—3 2—3 2—3 七 52 53 54 每班次工作定额 4 4 3 三 4 3 3 四 3 3 3 五 23
项 目 3 车吨位 6 单程运距(km以内) 9 12 15 20 30以上 编 号 每班次工作定额 0.5 2 3 5 序 号 4.2.2.9 拖拉机
表17 车次/班次
项 目 3 车吨位 每班次工作定额 0.5 1 2 3 4 序 号 4.2.3 非机动车垃圾运输(人力车)
表18 车次/班次
项 目 车吨位
9 7 6 4 一 6 5 5 3 二 5 4 4 3 三 4 4 4 3 四 3 3 3 2 五 3 3 3 2 六 2—3 2—3 2—3 2 七 57 58 59 60 单程运距(km以内) 6 9 12 15 20 30以上 编 号 8 7 7 5 4 一 5 4 4 4 3 二 4 4 3 3 3 三 3 3 3 3 2 四 3 3 3 2 2 五 3 3 3 2 2 六 2 2 2 2 2 七 61 62 63 64 65 1 单程运距(km以内) 2 3 4 5 编 24
0.25 0.3 0.5 序 号 9 7 6 一 每班次工作定额 5 4 3 4 3 3 4 3 2 二 三 四 3 2 2 五 号 66 67 68 4.2.4 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容器管理、保洁
工作内容:检查设施设备安全、启动机械、场地及设施保洁、机械维护保养。
4.2.4.1 垃圾压缩转运站看管、保洁
表19 台/班次
项 目 1(台) 定 员 编 号 4.2.4.2 垃圾房(间)、收集容器保洁
表20 座/班次
项目 保洁数 编 号 垃圾房(间) 14 71 垃圾收集容器 42 72 1 69 压缩机 2(台) 2 70 说明:每班次按有效工时7小时计算,垃圾房(间)每保洁1座30分钟;垃圾收集容器每保洁1只10分钟。 4.2.4.3 垃圾转运(中转)
工作内容:称重、计量、控制和操作机械、压装废弃物、场地管理、场地和设施保洁、机械检修和维护保养。
表21
工种名称
使用设备 操作内容 定员数 编 (人/班或台班) 号 25
计量工 计算机 操作工 地磅称 计算机 车辆过磅记录 主控制室操作计算机系统、程控监视等 指挥车辆卸料或操作液压机压装 操作天车 1 2 2 1 1—2 1 1 按车辆、设备维修任务量配置 1—2 按需要配置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压 装 卸料平台液压机 操作工 天车司机 场 地 管理工 场 内 车辆驾驶 运 输 车辆驾驶 机修工 电 器 维护工 辅助工 天车 场内、控制指示灯装载区、卸车区调度 等设备 自卸汽车、洒水车、进行场内牵引移位、保洁扫路车等 等 运输车辆 机械、工具 电工工具 简易工具 垃圾转运 对设备进行维修、检修等 对配、变电设施和照明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垃圾分拣、场区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 系数调整:
一、人工上门(户)收集
(1) 如低于一梯4户的按相应定额乘以0.9~0.8的系数;高于一梯4户的,按相应定额乘以1.2的系数。
(2) 有电梯的楼层,超过30层以上的,可按21层以上的定额乘以0.9的系数。
(3) 别墅中的联排别墅可按别墅定额乘以1.3~1.5的系数。
二、垃圾运输以一个装车点为准。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m以内),按相应的定额乘以0.95的系数。
4.3 粪便收集和运输及收集站管理
工作内容:检查车辆安全、装载、运输、定点倾卸、车辆清洁保养。
4.3.1 机动车运输
表22 车次/班次 项 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编 3 6 9 12 15 20 车吨位 号 每班次工作定额 26
2 3 5 序 号 20 16 12 一 11 10 8 二 7 7 6 三 6 5 5 四 5 4 4 五 3 3 3 六 83 84 85 4.3.2 拖拉机
表23 车次/班次 项 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编 3 6 9 12 15 20 车吨位 号 每班次工作定额 0.5 1 2 4 序 号 18 15 13 11 一 7 7 6 6 二 5 5 5 4 三 4 4 4 4 四 3 3 3 3 五 3 3 3 3 六 86 87 88 89 4.3.3 非机动车运输(人力车)
表24 车次/班次 项 目 单程运距(km以内) 编 1 2 3 4 5 车吨位 号 每班次工作定额 0.25 8 5 3 3 2 90 0.3 7 4 3 3 2 91 0.5 4 3 2 2 2 92 序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说明:如畜力车拉运按相应产量定额乘以1.5系数。 4.3.4 粪便收集站管理保洁
工作内容:准备工具、管理倾倒、设施保洁、保养。
表25 座/人·班次
项 目 管理保洁(座) 编 号 双 体 5 93 单 体 10 94 说明:既有倒粪口又有小便池设施的称为“双体”,只设倒粪口或小便池的称为“单体”。 系数调整:粪便运输以一个装车点为准。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500m以内),按相应的定额乘以0.01的系数递减。
4.4 公厕管理保洁
工作内容:准备工具、保洁和消毒、服务和管理、清洁和保养。
表26 人/座·班次
项 目
一~三类公厕 流动公厕 27
定员数(人/座) 编 号 2 95 1 96 说明:1.公厕内设有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服务的,定员数可增加1人。 2.车站、码头、广场、旅游景点、商业繁华地区公厕每班次使用超过500人次以上或公厕实行收费的,人员定额数可增加1—3人。 3.旱厕、简易公厕实行巡回保洁,保洁的座数由各地根据路线远近的情况自行设定。 4.严寒季节,清掏冻粪时,定员数按需要增加。 4.5 水域保洁
4.5.1 船舶(码头)生活垃圾收集
工作内容:动车、开航、靠轮、登轮、收集吊卸废弃物、清洁冲洗甲板、返航。
表27 艘次/航班
航程km以内 项 目 货 轮 客轮 10万吨以上 30 7 9 14 21 36 7 12 一 25 8 11 16 24 40 8 13 二 20 9 13 18 27 44 9 14 三 15 10 15 20 30 48 10 15 四 航程30km 编以外每增 号 10以下 5km减少数 5万吨以上 5千吨以上 1千吨以上 1千吨以下 5千吨以上 5千吨以下 序号 11 17 22 33 52 11 16 五 1 2 2 3 4 1 1 六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说明:客轮收集艘次按0.8层次折算;邮轮收集艘次按层次折算。 4.5.2 船舶(码头)生活污水、扫舱垃圾收集
工作内容:动车、开航、靠轮、登轮、连接抽吸装置、抽吸生活污水、清洁冲洗甲板、返航。
表28 t/航班
项目 生活污水 扫舱垃圾 序号 整。 4.5.3 清扫作业船机械清除漂浮物 工作内容:动车、开航、操作清扫机械、收集漂浮物、吊卸漂浮物、清洗甲板与清扫机械、返航。
航程km以内 35 21 12 一 30 24 14 二 25 27 16 三 20 30 18 四 航程35km以外编每增5km减少数 号 3 2 五 104 105 说明:扫舱垃圾定额按劳动力和装卸机械配置、起舱废弃物易难程度等因素调 表29 m2/航班
28
项目 20 航程km以内 15 10 5 航程20km以外每增5km减少数 编号 106 107 150PH以上 230,000 240,000 250,000 260,000 150PH以下 95,000 100,000 105,000 110,000 序号 一 二 三 四 10,000 5,000 五 4.5.4 保洁作业人工清除打捞漂浮物 工作内容:动车、开航、水面巡回保洁,打捞漂浮物、吊卸漂浮物、清洗甲板、返航。
表30 m2/航班
项目 40PH以上 20PH以上 20PH以下 非机动船 双体浮筏 序号 定员(人) 3—5 3 2—3 2 1 一 4.5.5 岸线、滩涂保洁
工作内容:动车、开航、高压冲洗、清除粘附(滞留)废弃物、返航。
保洁面积 100,000 75,000 50,000 30000 — 二 编号 108 109 110 111 112 表31 m/航班
项目 机动保洁作业船 防汛墙保洁 4000 —— 一 护坡保洁 3000 2400 二 河滩保洁 2500 1500 三 海滩保洁 —— 5000 四 编号 113 114 人工 序号 系数调整:
1、夜间作业,船舶垃圾收集艘次数乘以0.8系数
2、沿岸码头或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艘次数为上岸作业次数,收集量较大的可乘以0.7~0.5系数。
29
3、水生植物漂移季节,清除打捞作业面积可乘0.75~0.25系数。如发生水生植物大面积漂移应作应急保洁处理。 4.6 废弃物处理 4.6.1 垃圾填埋
工作内容:称重、计量、卸料、推铺、压实、覆土,渗沥水处理,沼气导排、环境监测、设施保养。
表32 人/班
工种 名称 计量工 计算机 操作工 推土机 驾驶员 压实机 驾驶员 挖掘机 驾驶员 场内车辆驾驶员 管理工 除 害 消毒工 绿化工 污 水 处理工 环 保 检测工 电 器 维护工 机修工 辅助工 使用设备 地 磅 称 计 算 机 推土机、铲运机 压实机、刮平机 挖掘机、装载机 自卸汽车、洒水车、喷药水车、扫路车、排泥车 备 人工喷药器 绿化工具 渗沥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环境监测设备 电工工具 机械、工具 简易工具 操作内容 车辆过磅及记录 主控室自动控制管理 操纵推土机械对垃圾推平、铲运平整 操纵压实机械压实垃圾或复土压实 操纵挖掘、装载机械进行填埋前挖土或装载覆盖土 进行场内运土覆盖、道路保洁、喷药消毒等 填埋卸土现场指挥,压实质量监督,辅助设施铺设等 喷药消毒、灭蝇灭鼠等 场地绿化、管理 沉淀、曝气池管理、生物处理等 负责场地及周围大气、水质、沼气监测 对电器设备和线路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负责工程机械、车辆维护保养 场区周围保安、保洁等 人 员 定额数 1/台班 2/台班 1/台班 1/台班 1/台班 1/台班 3/作业单元/编号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场 地 场内指挥、控制指示灯等设台班 3/作业单元/台班 1/10亩 按处理设备规模配置 2~3/台班 125 2/台班 按设备维修任务时配置 按处理规模和生产需要配置 126 127 128 说明:1.作业单元指填埋场区设计作业区面积; 2.按工程设计设备的配置数配置操作人员。
30
4.6.2 垃圾堆肥
工作内容:称重、计量、分拣、贮存、给料、发酵、出料、磁选、滚筛、破碎、成品运输、整理清洁场地。
表33 人/班次 工 种人 员 编使用设备 操作内容 名 称 定额数 号 计量工 计算机 操作工 筛 分 操作工 传送机 看管工 发酵仓 操作工 翻 堆 操作工 地 磅 称 计 算 机 垃圾预处理、后处理设备 传送皮带机 发酵仓、通风、排风机 铲车或其他翻堆机械 车辆过磅及记录 主控室自动控制管理,计算机操作 负责滚筒筛、振动筛、硬料分选、磁选机等运行 看管传送皮带机正常运行分拣垃圾 发酵仓进出料、送(排)风、测温、化验等 操作翻堆机械翻堆,发酵垃圾 场内道路冲洗保洁,进料、堆垛、二次堆肥运输、堆肥出场等 打药水消毒,灭蝇,灭鼠等 污水排放管道及处理设施管理 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小型零件加工 对配电器设备和线路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场区保安、保洁、绿化等 1/台班 2/台班 1/台班 1/台班 3/台班 1.3/台班 1/台班 按需配置 按设备 配 置 按 设 备维修任务量 配 置 2/台班 按处理规模和生产需要配置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场地车辆卡车、装载车、洒水车、喷驾 驶 员 药水车等 除 害 洒药车、喷药器具等 消毒工 污 水 处理工 机修工 电 器 维护工 辅助工 污水处理系统 机械、工具 电工工具 简易工具 说明:按工程设计设备的配置数配置操作人员。 4.6.3 垃圾焚烧
工作内容:称重、计量、预处理、给料、焚烧、炉渣处理、飞灰处理、污水处理、烟气利用与净化。
表34 工 种名 称 计量工
使用设备 操作内容 人 员 定额数 1/台班 编号 141 31
地 磅 称 车辆过磅及记录 计算机 操作工 巡检员 烟 气 净化工 计 算 机 等 静电除尘器 中央控制室自动控制管理 巡回检查 除去粉尘 除去有害气体 操纵天车进行装卸料 灰池排灰 卸料平台投料操作管理 操纵通风机等 设备、管线、仪控、电机维护保养 污水排放管道及处理设施管理 环境监测 对电器设备和线路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操作锅炉等设备的运转 操作蒸汽发电机组等 场内运输、保洁等 3/台班 4/台班 2/台班 2/台班 2/台班 1/台班 1/台班 1/台班 6/台班 按设备和规模配置 2/台班 按需配置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水处理工 水洗净器 吊车司机 天车起重机 飞 灰 操作工 卸 料 操作工 泵房操作工 维修工 污 水 处理工 环 保 检测工 电 器 维护工 锅 炉 操作工 发电机组值 班 工 场内汽车驾 驶 员 推灰器、撇灰器 垃圾料斗 通风机等 机械、工具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化验、仪器设备 电工工具 锅炉 发电机组 场内车辆 2~3/台班 154 2/台班 1/台班 按处理规模155 156 辅 助 工 简易工具 消防、保安、保洁、绿化等 和生产需要配置 157 说明:设备按工程技术设计要求配备,再按设备的配置数配置操作人员。 4.6.4 粪便无害化 工作内容:称重、计量、固液分离、生化处理(厌氧、兼氧、好氧、沉淀)消毒、排放,浮渣,沉渣处理,场地及环境保洁。
表35 工种 名称 粪便处理操 作 工 使用设备 有关工具 操作内容 计量,按工艺流程控制处理过程、运行记录等 人 员 定额数 编号 2~3/台班 158 32 计算机 操作工 泵 房 操作工 化验工 维修工 电 器 维护工 锅 炉 操作工 辅 助 工 计 算 机 等 有关工具 化验仪表设备 机械、工具 电工工具 锅炉 简易工具 主控室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管理 泵站、鼓风机操作管理 化验、检测 设备、管线维护保养 对电器设备和线路系统进行维修、管理 锅炉操作 保安、保洁、绿化等 2/台班 159 1~2/台班 160 1~2/台班 161 2/台班 2/台班 2/台班 按需要 配 置 162 163 164 165 4.7 机动车辆清洗保洁 4.7.1外体清洗
工作内容:车辆定位、人工清洗、揩干。
表36 min/辆 小轿车 项 目 定额 15 17 15 定员 2 2 2 小型面包车 定额 20 24 15 定员 2 2 2 中型面包车 定额 33 54 19 定员 2 2 2 编号 手工水洗 干洗 蒸汽洗 166 167 168 4.7.2外体机械清洗
工作内容:车辆定位、机械清洗、揩干。
表37 min/辆 小轿车 项 目 机械操作 人工揩干 定额 按设备功能设定 5 定员 1 2 小型面包车 定额 按设备功能设定 7 定员 1 2 中型面包车 定额 按设备功能设定 10 定员 1 2 编号 169 170 说明:不同洗车机械的洗车时间按其功能设定,一般机械洗车约10分钟。
33
4.7.3 机动车辆保洁、养护
工作内容:1.车内养护:皮椅清洁、车内各部位养护、消毒杀菌。 2.车外体美容:上光打蜡、去氧化层、轮胎增黑、封釉。
表38 min/辆 项 目 上光打蜡 去氧化层 轮胎增黑 封 釉 皮椅清洁养护 小轿车 定额 30 120 5 50 60 定员 2 2 1 2 1 小型面包车 定额 30 150 5 60 120 定员 2 2 1 2 2 中型面包车 定额 40 270 5 80 150 定员 2 2 1 2 2 2 1 编号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车内养护 80 1 100 2 130 杀菌消毒 1 1 1.5 1 2 说明:车内养护指除皮椅清洁养护外的车内所有部位清洁养护。 5定员
5.1 作业服务单位人员定员、划分标准 5.1.1 全部职工定员比例
表39
人 员 分 类 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一、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其中:1、直接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2、附属、辅助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二、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其中:1、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2、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三、其他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人数 500人以下 1000人以下 1000人以上 编号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100 75以上 55以上 18~20 17~20 12~14 5~6 4~5 100 79以上 60以上 17~19 15~17 10~12 4~5 3~4 100 82以上 65以上 15~17 13~15 10~11 3~4 2~3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说明:1.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五另行配备。特大城市和旅游、开放城市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2.各种环卫机动车辆的驾驶员每班次人数按1.1~1.2配备。车辆修理工按每辆车0.85~1人配备(修理工包括轮胎工、电瓶工、汽修工、汽电工、水箱工、泵工、镀工、车工、钳工、刨工、磨工、板金工、镗工、漆工、缝工、检验工等;车辆维修不含大修)。 3.本定员按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每一班次按8小时计算(简称“五工二休”),实际定员数中还应包括轮休(按1.4比例配备)等人员。
34
4.根据《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单位在编制定员时,应考虑相应的人员增加因素。 5.1.2 作业车辆定员
表40 人/班次 项 目 车 种 道路机扫 道路除雪 融雪剂撒布 道路冲、洗、洒水 编驾驶员 定 员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跟车工 定 员 1 0 0 0 1 2 2 3 0 0 0 0 2 2 3 4 0 0 0 0 2 3 4 1 1 1 2 3 4 1 1 1 3 4 0 0 0 号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35
作业方式 机械清扫 机械清除 机械撒布 机械冲、洗、洒 自装卸式 车吨位 2.5以下 5以下 2 3 5 5 8 15 15以上 2 3 5 8以上 2 3 5 8 2 3 4 5以下 5以上 0.5 2 3 5 0.5 1 2 3 4 0.25 0.3 0.5 机 动 车 垃 圾 收 集 运 输 拖拉 机垃 圾收 集运 输车 非机动车 垃圾 收集运输
集装箱式 人工后装压缩式 机械装自卸式 人工装自卸式 密闭罐装式餐厨垃圾车 定点收集人 工装自卸式 人工装自卸 人工装卸
机动 车粪 便收 集运 输 非机 动车 汽、柴油车泵吸自卸 拖拉机 运输泵 吸自卸 人工收集运输 2 3 5 0.5 1 2 4 0.25 0.3 0.5 1 1 1 1 1 1 1 1 1 1 0 0 0 1 1 1 1 0 0 0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5.1.3 水域环卫作业船舶定员 表41
项目 300PH以上 300PH以下 水域 环卫 作业 船 150PH以下 100PH以下 40PH以下 20PH以下 非机动船 水上清扫作业 船 300PH以下 150PH以下 作业范围 船舶废弃物收集 船舶废弃物收集 船舶废弃物收集 船舶废弃物收集 水面漂浮物打捞 水面漂浮物打捞 水面漂浮物打捞 水面漂浮物打捞 水面漂浮物清扫 水面漂浮物清扫 人员定额 驾驶 2 2 2 2 1 1 1 2 2 一 轮机 2 2 2 1 1 1 2 1 二 水手 5 4 3 3 2 1 1 3 3 三 编号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序 号 说明:1.以上人员均按每航班8h配备,持续航行8h以上或16h以上,应按海事部门规定增加驾驶和轮机人员。 2.环卫作业船水手工兼保洁工。 5.1.4 填埋场劳动定员(人) 表42 日处理规模 Ⅰ级(1200t以上) Ⅱ级(500~1200t) Ⅲ级(200~500t) 劳动定员 按比例增加 50~70 30~50 编号 242 243 244 Ⅳ级(200t以下) ﹤30 245 注:填埋作业为两班制有独立污水处理厂的取上限;填埋作业为单班制,又未设污水处理厂的取下限。
5.1.5 堆肥厂劳动定员(人)
36
表43 类型 Ⅰ类(300~600t以上) Ⅱ类(150~300t) Ⅲ类(50~150t) Ⅳ类(≤50t) 劳动定员 55~70 35~55 20~35 ≤20 编号 246 247 248 249 注:① 表中数据不包含堆肥产品深加工处理工序人员配备; ② 表中数据不包含堆肥残余物处理处置工序人员配备;
③ 对混合收集的城市垃圾设置人工分选,前处理和后处理工序多的堆肥厂取上限;
④ 对于未设置前处理或采用静态堆肥的堆肥厂取下限。
5.1.6 焚烧厂劳动定员(人)
表44 类型 劳动定员 编号 Ⅰ类(1200t以上) 120~150 250 Ⅱ类(600~1200t) 80~120 251 Ⅲ类(150~600t) 50~80 252 Ⅳ类(50~150t) ≤50 253 5.2 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各类人员范围划分标准 表45 管理与专业技术直接生产工人 辅助生产工人 和服务人员 道路清扫(保洁)工 粪便清运工 粪便收集设施保洁工 垃圾保洁工 垃圾装卸工 垃圾综合利用工 垃圾处理工 公厕保洁工 环卫机动车驾驶员 装卸机械驾驶员 推土、铲运机驾驶员 挖掘机驾驶员 压实机驾驶员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皮带输送机操作工 污水处理工 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 水手 废弃物非机动作业船操作工 其他人员 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但从事的工作与单位工作基本无关的人员,即:脱产学习、病伤假、借出在外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出国援外人员,待退休、待工人员、留职停薪人员等。 计算机操作工 场地管理工 除害消毒工 环卫化验工 粪便净化处理工 汽车维修工 汽车发动机维修工 汽车底盘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汽车维修电工 汽车维修漆工 汽车维修轮胎工 汽车维修钣金工 缝工 铁工 泵工 材料工 汽车油料工 钳工、镗工 车工、铣工 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政治工作、专业技术等管理工作人员、脱产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和服务于职工生活的食堂工作人员、文化教育人员,医务、保健人员、保安、消防工作人员、绿化、勤杂人员等,从事生活福利服务的工作人员等。 37 船舶驾驶员 船舶轮机员 车辆清洗工 车辆美容工 车辆清洗机械操作工 建(构)筑物清洁保养工 刨工、磨工 电工、电焊工 气焊工 冷作工 天车工 电瓶工 木工、瓦工 仓库保管工 扫帚绑扎工 38
附录A(参考件)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
A1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
使用专用设备和器具,对各类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或涂刷,以去污保洁。 A2 工作量计算规则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按平方米(㎡)计算。 A3 其他具体规定:
A3.1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养定额均不含作业准备时间和撤场的时间。 A3.2 建(构)筑物完工后的第一次清洗称为“开荒”,“开荒”定额可根据完工后的建筑物污垢程度按重垢0.7—0.8计算。
A3.3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按照不同建(构)筑物的类型定期进行清洗或粉刷,玻璃、金属板类应每3—6个月清洗一次;贴面砖、石材类应每年清洗一次;水泥、涂料类等其他材质的应2—3年清洗或粉刷一次。建(构)筑物3—6个月清洗一次的为一般清洗,6个月以上清洗一次的为重垢清洗。 A3.4 本定额为建(构)筑物高度180米以下的吊板式作业清洗定额。 A3.5 特殊形态建(构)筑物的清洗定额,根据建(构)筑物的形状和污垢程度及作业难度确定。
A3.6 每个作业面劳动量单位设定为1.5平方米(高1米×宽1.5米)。 A3.7 建(构)筑物外立面高度有效工时率:25m以下时为60%,60m以下时为 75%,100m以下时为85%。 A4 清洗保洁定额表
工作内容:检查设备工具安全安装吊具、调配清洗剂、清洗外立面或涂刷。
A4.1 石材类
表43 ㎡/班次
25m以下 项 目 60m以下 100m以下 180m以下 编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号 180 180 290 290 230 230 340 340 290 290 400 400 320 254 320 255 39
大理石 230 (光面) 花岗岩 230 (光面)
烧毛石 170 150 220 180 220 230 350 280 256 说明:大理石、花岗岩、毛面定额按光面0.7计算,蘑菇石定额按烧毛石0.7计算。
A4.2 玻璃类
表44 ㎡/班次
25m以下 项 目 带框幕墙 玻璃幕墙 窗玻璃 百叶窗 60m以下 100m以下 180m以下 编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号 235 275 150 85 180 210 130 70 290 330 200 100 240 265 150 90 330 410 220 120 280 320 180 100 400 500 270 140 320 257 400 258 210 259 110 260 A4.3 贴面砖类
表45 ㎡/班次
25m以下 项 目 釉面砖(光面) 马赛克 60m以下 100m以下 180m以下 编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号 220 140 180 115 250 160 220 130 310 220 260 170 360 240 290 261 200 262 说明:釉面砖毛面定额按光面0.65计算。 A4.4 金属板类
表46 ㎡/班次
25m以下 项 目 60m以下 100m以下 180m以下 编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一般 重垢 号 155 180 120 230 260 170 180 200 150 290 310 210 230 250 180 340 360 240 270 263 290 264 200 265 彩钢板(平板) 195 铝板 不锈钢板 200 150 说明:彩钢板、异型板定额按彩钢板(平板)0.7计算。 A4.5 水泥涂料类 表47 ㎡/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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