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黄家策等同志异地挂职锻炼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22 21:24: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晋委教〔2010〕36号

关于选派黄家策等同志异地挂职锻炼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培养意见》(晋委教干【2009】1号),为加强对全市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培养,自2009年起市委教育工委共选派22名校级领导分三批到省内外名校挂职锻炼,达到了培养锻炼的目的。今年秋季,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再选派9名领导干部到省内外名校挂职锻炼。现将第四批外派挂职锻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学校和挂职干部

上海格致中学:黄家策(晋江一中) 许文艺(侨声中学) 上海华东模范中学:王劲松(平山中学) 施养胜(南侨中学) 福州第一中学:徐明杰(养正中学) 陈鸿群(季延中学)

— 1 —

上海格致初级中学:黄琳琅(东石中学) 林时超(慎中实验学校) 北京中关村第四小学:肖子富(磁灶教委办) 二、挂职之前的交接

1.挂职学校介绍。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领导向挂职干部简要介绍挂职学校情况,并明确有关挂职要求。

2.工作职责移交。在保留现任职务和工资福利的基础上,挂职干部应将工作职责委托给其他校级领导,受托人应切实承担责任,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职责移交应以学校名义书面报请市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执行,委托期在挂职结束后终止。 3.财务审批授权。挂职干部为学校法人代表的,应办理财务审批相关授权手续。挂职干部所在学校应召开行政会通报挂职干部工作职责委托和财务审批授权情况。 三、挂职期间的工作

2010年9至2011年1月,挂职干部正式在有关学校挂职锻炼一学期,期间应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签署三方协议。挂职干部与市委教育工委、挂职学校签署《挂职锻炼三方协议书》。

2.办理有关手续。挂职干部抵达挂职学校后,应及时配合学校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3.开展挂职工作。挂职干部配合挂职学校严格执行《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和《挂职锻炼三方协议书》

— 2 —

有关规定。

4.定期汇报情况。挂职干部要保持和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联系,定期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教育工委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市委教育工委还将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不定期地对挂职干部进行跟踪考察。

四、挂职结束后的要求

挂职结束后,挂职干部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后续工作: 1.总结汇报。挂职干部在2011年1月31日前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市委教育工委将有关总结材料归入干部档案。

2.交流展示。挂职干部在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安排下,通过讲座和座谈会的形式,在一定层面汇报交流挂职工作体会。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推动工作。挂职干部要把学校实际和挂职体悟结合起来,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体现挂职锻炼成效。市委教育工委将挂职结束后的工作实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 4.经费报销。有关事项按《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文【2005】86号)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事项按《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培养意见》(晋委教干【2009】1号)及《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实施方

— 3 —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4 —案》执行。

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题词:教育 挂职锻炼 黄家策等 通知 抄送: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印发

— 6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1c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