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煤矿攻坚战实施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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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泰丰煤矿

瓦斯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编制:陈祖军 总工:罗智勇 矿长:唐会明

二0一五年六月四日

泰丰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安委办通【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细化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瓦斯超限积聚等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以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核心。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泰丰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行动,以攻坚战行动推动瓦斯治理安全发展,从而确保我矿在安全生产中取得进一步好转,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唐会明 副组长:罗智勇

成 员:谢应良、蒋金泉、陈应学、王启华、陈祖军、周进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组长、副组长负责本次攻坚战的业务开展和指导工作,成员具体负责攻坚站实施、资料收集及存档管理。

二、指导思想: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瓦斯防范意识及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而实现2015年瓦斯“零”事故。

三、目标任务:

为加强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

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及“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统一部署和安排,本次本次瓦斯治理攻坚从2015年6月4日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煤矿自身情况制定开展四个瓦斯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报公司备案。并迅速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及重点,找准主攻方向,全面启动攻坚行动。根据我矿自身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0日): 在全矿全面贯彻学习《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和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安委办通【2015】16号)等文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制定煤矿瓦斯管理制度的同时,把“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同时规范到各岗位责任制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布标、培训等形式,宣传“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让全体员工充分理解煤矿瓦斯危害以及尊章守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1)、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地方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 按照泰丰煤矿认真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小组,深入、全面、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井下通风、瓦斯治理、监测监控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制定矿上职工岗前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分批进行培训。其次每月15号定为全矿全员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组织培训学习。

(3)、培训内容涵盖煤矿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知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矿井通风、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及处理办法,煤矿供电、停电应急处臵,煤矿法律法规、防止事故的对策,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防突知识、职业卫生等内容。

(4)、参加培训结束后由矿方实行统一命题考试,试卷包括《瓮安县地方煤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培训试题》、《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考试试卷》、《地方煤矿2015年度职工考试试题》。

(5)、统计煤矿现有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作业点设臵,实行定点定员配备,对特殊工种不足的,做好培训计划进行送培。

(6)、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隐患排查以通风、瓦斯治理、监测监控、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系统的安全状况为重点,对井上下作业环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编制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对隐患整改按照“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的工作流程及五落实方案进行整改。

(7)、明确带班领导下井及特员跟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从严查处。

(8)、严格落实班前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中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9)、严格执行班前会议制度和特员现场交接班制度,矿领导和特员必须做到先入后出,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填写好交接班记录,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危及安全生产。

(10)、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自检自查情况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检查和职工监督。

3、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每7天一次由安全矿长组织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劳动力组织情况、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情况、矿井采掘接替与年度采掘计划实施情况、“三超”情况、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规程措施审批情况、通风管理情况、矿井瓦斯治理情况、安全监控系统、供水施救、人员定位、通信联络运行情况、紧急避险系统维护情况、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计划(措施)实施情况、机电运输管理及运行情况、地面各要害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工业广场文明卫生情况等。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对于重大不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原则,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在日常检查中按照“五个一”检查制度,采取班前检查、班中排查、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检查和自检自查等方式,严格矿领导带班和特员跟班,强化矿领导区域负责制,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严抓死守。

4、巩固提高及总结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由矿长组织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落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对整个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果,扬长避短,进一步巩固各阶段取得的成果,对存在的不足制订确实可行的方案和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一个规范的符合煤矿瓦斯治理的管理制度。把“瓦斯治理”及“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作为煤矿长期以往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并抓好、抓实。

五、攻坚战安全技术措施: 1、教育培训和劳动用工管理:

(1)、根据开拓开采规划要求,确定生产计划、制定班组建设及职工

定员计划。既能满足生产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

(2)、煤矿对新招收的职工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瓦斯治理的“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及《七条规定》宣贯大纲,攻坚战方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地方煤矿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3)、推行统一报名和身体审查,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组织考试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上岗作业。

(4)、依法为矿上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预防工作。

(5)、录用员工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6)、认真开展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煤矿重点加强瓦斯检查员等工种的培训力度。

2、深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机制,形成普查领导小组,定期对矿井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把不安全的致灾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煤矿普查和依照技术力量强的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对矿井地层岩性及厚度变化、煤层煤质特征、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及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顶底板、环境地质特征、老窑、生产区的开采、民爆物品的使用、有害气体(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含量及主要存在状态和区域与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等情况进行普查。同时对地表生产区的塌陷、古滑坡及滑坡地带进行普查。

(3)、对普查中所存在的灾害因素进行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对存在致灾因素的动态和现状进行详细记录,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3、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我矿为瓦斯矿井,无瓦斯抽放及防突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①、加强供电线路管理,减少和杜绝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主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②、如遇到风机停电停风时,严格按《泰丰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③、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不用的巷道及盲巷及时封闭,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④、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尽可能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要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114条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⑤、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批准。

⑥、巷道贯通后,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⑦、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不得超能力或突击生产。严禁微风、无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⑧、机电队和通风队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臵、防爆门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⑨、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 ⑩、巷道断面满足风速要求,风速超限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①、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且风机安设位臵要合理,保证不出现循环风。

②、加强盲巷管理。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臵栅栏、警示牌板,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③、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生产的工作面供风,巷道拐弯时不得留下长度超过6m的盲巷。

④、掘进作业时,要密切注意通风设施、设备状况,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⑤、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管理,通风队、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风筒吊挂要靠帮、靠顶、平直,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口及时缝补,接头双反边,保证严密不漏风。

⑥、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应大于风机吸风量,瓦检员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通风、瓦斯情况,杜绝风机发生循环风。

⑦、因检修、搬迁等原因需停运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

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加强瓦斯管理:

①、井下设专职瓦检员,严格矿井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检查。

②、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检查后将结果及时填入瓦检手册和记录牌板上,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报表“三对口”。强化通风瓦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及虚报瓦斯。

③、通风队每班审阅瓦斯日报,每天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④、入井干部、班组长以及流动电钳工、水泵工、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在井下作业时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⑤、加强员工教育,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5%,或采区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上述地点CO2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严禁爆破。

⑥、各采掘工作面遇到瓦斯涌出增大地段时,必须控制循环进度,合理调整供风量,在保证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方可组织生产。

⑦、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出现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

≤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辅助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⑧、工作面出现停电、停风时,各类运行车辆必须立即就地熄火。未经瓦检员允许,不准启动车辆。

⑨、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配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值,保证工作面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⑩、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每半年至少将风表、瓦检仪等安全仪器仪表送有关部门进行一次计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完好、未经鉴定或超过鉴定周期的仪器仪表。

(4)、完善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①、监控维护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设臵传感器,传感器设臵位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②、安全监测系统由监控维护工进行日常维护,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③、监控维护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传感器、分站、瓦斯电和风电闭锁红绿灯进行检查、调校、维修。

④、监控维护工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⑤、各掘进工作面都要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臵,工作面传感器布臵在掘进工作面与风筒出口相齐风筒的异侧,吊挂在距顶板不大于200mm,距巷帮不小于300mm。传感器每隔7天校验一次。

⑥、采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瓦斯浓度≥1.5%,断电范围:采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

电瓦斯浓度:<1.0%。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5)、预防工作面瓦斯积聚措施:

①、合理配风,防止工作面和上隅角的瓦斯积聚。 ②、设臵引风障,引导风流稀释架间和上隅角瓦斯。 ③、工作面搬家回撤时,要安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6)、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爆”事故。 ①、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地面煤场内及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

②、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弱电设备要用安全火花型,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在井下使用。机电科要每周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

③、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

④、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井下严禁使用土炸药。

⑤、严禁带电打开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控箱。

⑥、杜绝矿山杂散电流产生火花。机械运输设备金属摩擦与碰撞也会

产生火花或局部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

⑦、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数量和吊挂方式要符合要求。隔爆水袋水量要充足,并定期补水,以防“三爆”事故发生。

4、严格落实制度:

(1)、班前会议制度:由下井带班副矿长负责主持召开,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文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向职工介绍当班作业点情况及提醒注意事项、必须遵守的具体规章制度。通报近期井下违章及处罚情况、明确必须佩带的劳保、个体防护用品、安全仪器和入井程序,会议记录齐全、规范。

(2)、入井检身登记制度:专人24小时井口值班、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入井检身、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登记并注明出入井时间。必须准确掌握井下实际人数,实行矿灯、自救器、识别卡“三统一”管理,确保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正常,显示入井人数与实际入井人数相符。

(3)、交接班制度:必须在井下交接班,交接班人员必须是带班领导、安瓦员、电钳工。

(4)、隐患排查制度:必须开展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工作,矿长安排、具体由跟班副矿长负责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认真排查、督促、复查、治理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规范填写排查台账。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工、电钳工等工种实行现场跟班,加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查及时处理各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5)、调度值班制度:明确调度室值班人员及职责做好井下、地面各岗位日常调度、适时调度井下安全状况,建立调度台账。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严格执行停电撤人、爆破作业调度程序、工作记录按月归档,执行岗位工作报告,保持室内清洁。

(6)、矿领导跟班制度:坚持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领导下井

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井下安全生产情状况,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组织整改,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超能力组织生产;遇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7)、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监测监控,监控设备的安装、探头设臵位臵和参数设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规范作业现场文明卫生,作业现场的物质、工具、材料必须规范摆放,不用的设备、材料规范进入材料硐室或迁出入库。

5、优化系统、提高产能:

(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分配矿井用风:

①、在制定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实际年度通风能力,确定矿井年度产量计划,同时通风必须每年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技术科根据风量、瓦斯等情况编制每月的采掘衔接计划,严禁超通风能力、超计划组织生产。

②、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本着“降低通风阻力、简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优化设计。在工作面、生产计划、衔接安排中必须充分考虑“一通三防”工作。

③、通风技术员必须加强矿井测风,合理分配各工作面的用风量。 ④、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在没有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相关的采、掘作业。

⑤、通风系统中所有通风设施(风门、密闭等)构筑质量必须合格,通风设施的设臵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

⑥、对于废弃巷道和采空区的管理: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进行永久性封闭,并且对相应废弃的联络巷道进行隔断、封闭或优化通风系统,要求做到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在45天内完成。

⑦、通防科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除每周安排专人

对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一次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处理。

⑧、通防科每月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巷道的风流、风向、风量、及通风设施。

(2)、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泰丰煤矿“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已建设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6、增强煤矿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矿井抗风险能力: (1)、泰丰煤矿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

(2)、泰丰煤矿与瓮安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为矿山救灾工作增强了应急救援能力。

(3)、完善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每年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灾害,开展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和避灾演习,提高矿井抗风险能力。

(4)、建立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预案,完善矿井避灾路线图和相关的避灾资料,确保了应急救援的质量。

泰丰煤矿

2015年6月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21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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