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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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

一、 生平简介

王守仁(1472-1529),汉族,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生于明朝中叶政治腐败、社会动荡、学术颓败之时,阳明子试图力挽狂澜,拯救人心,乃发明“身心之学”,倡良知之教,修万物一体之仁。是中国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家、佛家、道家,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

王守仁出身在官僚地主家庭,他的父亲王华官至南京吏部尚书。他自幼就抱有“读书学圣贤”的志向。弘治五年中浙江乡试,弘治十二年考中进士,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后改兵部武选清史司主事、正德元年(1506年),他因得罪太监刘瑾,被贬谪贵州龙场驿任驿丞。刘瑾死后,被提升任江西庐陵县知县,后又升任都察院左金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地,曾多次主持镇压农民运动和少数民族起义。利用宣传教育手段到处发布告谕,制订乡约,开办社学、书院等,从思想上控制和麻醉人民。他概括他一生干了两件事:“破山中贼”、”破心中贼”,并深感“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他曾任南京兵部尚书,封为“新建伯”,死后溢号“文成公”从祀孔庙。

他在做官从政的同时,从未放弃教育活动。这虽然是他“破心中贼”的手段,然而由于他多年从事教育活动,系统地阐发了教育理论,。对于我国封建教育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

早在弘治十八年(1505年),王守仁就开始讲学、授徒,倡言“身

心之学”,叫人“先立必为圣人之志”。他与翰林庶吉士湛若水(1466~1560)结交,“共以倡明圣学之事”。在他贬谪龙场后,开创“龙同书院”,后又在贵阳的书院任主讲。在北京、江西和南京做官期间,曾兴办社学,修建斌溪书院、阳明书院,又集门人于白鹿洞书院,还在浙江设立稽山书院,从事兴学、讲学共23年。尤其在他50岁后,从嘉靖元年到六年期间(1522~1527)他曾专门在稽山书院、龙泉寺中天阁聚众讲学,从事著作。当时四方游学之士多集合于余姚一地,听讲者不断增多,“环坐而听者三百余人”,可谓盛极一时。王守仁的学术和教育思想,不仅在中国影响很大,而且远播海外;弟子门人遍布各地。他的著作中,反映教育思想的主要有《传习录》、《大学问》等。其学术思想在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国家乃至全球都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心即理”、“致良知”学说和教育作用、目的的主张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点为基础的。他的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心即理”、“致良知”说。

“心即理”这个主观唯心主义观点是南宋陆九渊提出来的,他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王守仁对此极为推崇并大加发挥。

王守仁认为,宇宙万物都靠心的认识而存在。万事万物都不在心外,而在内心之中。他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充分表达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完全否认了客观世界的存在,陷

入唯我主义。

王守仁不承认有客观存在之理,反对朱熹“即物穷理”的思想,认为“心”与“理”是合二为一的。他说:“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除“心”外一无所有。理在心,而不在外。所以他说:“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

王守仁从“心即理”出发,把内心修养作为教育的根本问题多次提到“存心”、“尽心”、“明心”、“收其放心”、“求得其心”一类的修养方法。他说“君子之学,以明其心,其心本无味也;而欲为之蔽,习为之害,故去蔽与害,而明复,非自外得也”。又说:“君子之学,唯求得其心,虽至于位天地,育万物,未有出于吾心之外也。”学问之道就是求得其心,这是因为“心外无事、心外无理,故心外无学”。因此,王守仁关于教育作用的主张,即是明心、存心。求得其心,即是去人欲、去习染,即是存天理、去人欲。

王守仁认为教育目的是“明人伦”,而他的理论基础则是“致良知”说。

王守仁认为人人都有“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的“良知”,也就是“天理”’。但“良知”在圣人和一般人之间是不同的,圣人之所以为圣,是因为天理纯全,良知常在;而一般人的良知常被私欲所蒙蔽,有如晶莹的明镜,往往被尘埃所染,处于不显露的状态,要想除掉私欲,恢复本心,必须有个为善去恶的“致良知”的工夫。他

说:“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因此“致良知”也就是“存天理,去人欲”,以实现“明人伦”的教育目的。他所谓的“人伦”即是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观念,他明确地说:“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而已。唐虞三代之世,教育惟以此为教,而学者惟以此为学。”其实质就是要求教育培养具有封建道德观念的“顺民”,维护封建伦常的社会秩序,以图巩固明王朝的统治。 二、关于教育内容的主张

为了实现其教育目的,他认为凡是有助于“求其心”者均可作为教育内容,读经、习礼、写字、弹琴、习射,无不可学,但在“胜私复理”方面各有其用。

关于读经的作用,王守仁的看法与朱熹的意见是有区别的。朱熹认为,圣人教训具在经书,为学之道必须穷理,穷理之要,必在读书。而王守仁认为,经书是“常道”即永恒而普遍的道理,然其根源仍在本心。他说:“‘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犹之产业库藏之实积,种种色色具存于其家,其记籍者,特名状数目而已。”所以“六经”不过是“本心”的账簿而已。但读经也很重要,其作用是寻求帮助,寻求方法,复明本心的常道。就像病人服药是为了治病,跛人走路需要拐杖一样。因此他主张,读书时必须与自己的心结合起来,他说:“且如读书时‘良知’知得强记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欲速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夸多斗靡之心不是,即克

去之。如此,亦只是终日与圣贤印对,是个纯乎天理之心,任他读书,亦只是调摄此心而已,何累之有?”

关于写字、弹琴、习射,他认为对于陶冶本心很有价值。 王守仁说:“吾始学书,对模古帖,止得字形。后举笔不轻落纸,凝思静虑,拟形于心,久之始通其法。??乃知古人随时随事,只在心上学,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

“故君子之于射以存其心也。是故燥于其心者,其动妄;荡于其心者,其视浮;歉于其心者,其气馁;忽于其心者,其貌惰;傲于其心者,其色矜。五者心之不存也,不存也者不学也。君子之学于射,以存其心也。”

王守仁根据这种教育内容的主张,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训蒙教约”,其训练标准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目。所设科目为歌诗、习礼、读书三项。歌诗可以“精神宣畅”、“心气和平”;习礼可以“礼貌习熟”、“德性坚定”;读书可以“义礼浃洽”“聪明日开”。每日课程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凡习礼歌诗之类,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乐习不倦,而无暇及于邪僻。” 三、教学原则和方法 (一)知行并进

王守仁在哲学上曾提出“知行合一”说,这是与其“心即理”、“致良知”说密切联系的又一哲学观点,也是他“致良知”的方法之一。王守仁针对朱熹“知先行后”和“外心以求理”的观点,提出

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论中的基础意义。

知行问题是《传习录》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也反映了王阳明对朱熹以来宋明道学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进一步研究。

朱子主张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虽然继续了朱子重行的传统,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评朱子也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与理为二。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说知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心之本体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

就是行。由这个认识出发,如果知而不行那只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紧密相联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说。在当时社会上、在理学发展中的确有知而不行的情况存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对时弊有纠偏的意义。但是他强调知行合一说不是仅仅针对时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说明“知行之本体”。知行合一说强调道德意识本来就存在于人心中,这是道德的自觉性。它也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认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道德的实现。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认识论方面的意义,但它首先讲的是道德修养,对于后者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没有深入研究。

王阳明的“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要强调道德的自觉和主宰性。他说:“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人心能够知晓行为的善恶,也能自觉地去为善,这就是本心的“明觉”,这是对程颢思想的发展。《传习录》中对人心的“虚灵明觉”有很多讨论。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心外无理”及其他学说,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并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现。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人心的明觉在程颢和朱熹处都有论述。

在《传习录》中,王阳明也讨论了程颢提出的“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他指出,圣人有这个境界,因此他们看天下的人没

有内外远近之分,均施之以仁爱之心。他进一步提出,天下之人的心和圣人之心是相同的,只因为有了私欲,所以反爱为仇。在王阳明看来,仁不仅是修养要达到的境界,也是人心之本体。王阳明对仁的解释偏重在道德修养方面。程颢所谈的仁和张载的“合内外之道”一样,兼有知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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