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1】258号附件: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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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企业综合 管理 企业综合 管理 企业综合 管理 企业综合 管理 GQJZ101001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未在规定期限办理资质变更 手续 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 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 书和执业印章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 用档案信息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 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 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 资质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 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的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 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 施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 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 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企业记分 人员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 2 企业负责人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五 罚款1千元-1万元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七条 罚款1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 条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 罚款1万元 2 2 企业负责人 部令第 153 号)第二十六条第 设部令第 153 号)第三十七条 罚款1万元-3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 (七)项 罚款3万 4 4 企业负责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2 2 企业负责人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一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六 罚款1千元-1万元 罚款1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 条第一款 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 1 企业负责人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 责令改正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 条 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政许可,并给予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 告,申请人在1年内 3 3 企业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条 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企 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罚款1万元 1 1 企业负责人 2 2 企业负责人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四 罚款1万元-3万元 罚款3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 条 条 罚款5万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罚款5万-10万元 2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专职安全员 第十七条第二款 》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企业负责人 罚款10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5万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罚款5万-10万元 2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专职安全员 第十七条第二款 》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企业负责人 罚款10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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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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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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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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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 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 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 明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 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 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 理移交手续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万元 罚款5万-10万元 罚款10万元 罚款5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三款 》第六十一条第(四)项 罚款5万-10万元 罚款10万元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十五条第(一)项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2 3 1 2 1 2 3 1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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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三款 》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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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 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 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 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罚款10万—30万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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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万元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第六十五条第(二)项

4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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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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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验 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

罚款10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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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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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

罚处理 责令改正 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 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 或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 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 架设设施 罚款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一款 》第六十五条第(三)项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4 4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4 4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2 3 1 2 3 1 1 2 3 1 2 3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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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万—30万元

罚款30万元 责令改正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或未附具安全验算 结果 罚款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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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万—30万元

罚款30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隐瞒有 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 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 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警告 号)第六条 号)第二十七条 罚款10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罚款10万-50万元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号)第二条 号)第二十四条 罚款50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罚款10万元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罚款10万-50万元 罚款50万元 号) 第十八条 号)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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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安全管理 GQJZ102012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 施工单位隐瞒或者谎报、拖 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破坏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2 2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撤销许可证 号)第二十七条 号)第二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 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 责令改正 第五十一条 条 责令改正 安全管理 GQJZ102015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现场监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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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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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3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GQJZ102016 GQJZ10201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第六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第六十二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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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 第六十二条

逾期未改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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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即从事相应工作

责令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 第六十二条 逾期未改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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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施工单位现场一般作业人员 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 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 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 、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 和灭火器材 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 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 装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 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模板等

自升式架设设施验 收合格后登记 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 的工艺、设备、材料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责令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 第六十二条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 第六十二条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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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GQJZ1020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 第六十二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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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 第六十二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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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 第六十二条

安全管理

GQJZ10202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 第六十二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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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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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 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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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对有关 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 细说明 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 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 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 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1 1 企业负责人 2 2 企业负责人 3 3 企业负责人 1 1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

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2 3 4 1 1 1 2 3 4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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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六十四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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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第六十四条

安全管理

GQJZ102031

安全管理

GQJZ102032

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业安全 作业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罚款5万元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罚款5万-10万元 罚款10万元以上 号)第八条 号)第二十五条 责令改正 罚款1千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罚款1千-3万元 办法》(市政府令[2001]72号) 理办法》(市政府令[2001]72 第二十一条 号)第三十八条 罚款3万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33

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 、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 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安全性能 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 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 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3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六十五条

罚款10万-20万元 罚款20万元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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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未为施工现场从事 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 害保险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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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安全管理 GQJZ102037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 术或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 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登记 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 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 全设施和装置 认定依据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 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第 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七条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2 1 2 3 4 1 2 3 1 2 3 1 2 3 1 1 2 1 2 3 4 1 2 3 1 2 3 1 2 3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

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五)项 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 责令改正 处合同价款1倍的罚 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处合同价款3倍的罚 罚款5千元 罚款5千-1万元 罚款1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41 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 装、拆卸作业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审核安装 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三条 二十九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十一条第(四)项 三十一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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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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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第五十九条

安全管理

GQJZ102040

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 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 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九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条 二十八条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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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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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并限期改正 号)第四条 号)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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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安全管理 GQJZ102044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企业负责人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16 8 项目负责人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 (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四 并限期改正 条 条 专职安全员 罚款5千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罚款5千-1万元 2 2 专职安全员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五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企业负责人 条 二十八条 罚款1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5千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罚款5千-1万元 2 2 专职安全员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八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企业负责人 条 二十八条 罚款1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5千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罚款5千-3万元 2 2 专职安全员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企业负责人 二条 二十九条 罚款3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5千元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罚款5千-3万元 2 2 专职安全员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企业负责人 二条 二十九条 罚款3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罚款5千元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二条 二十九条 罚款5千-3万元 1 2 1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安全管理

GQJZ102045

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 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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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 位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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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标 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 件

安全管理

GQJZ102048

安装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装单位将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 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 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 核后,未告知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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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万元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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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千元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1 使用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 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 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2 使用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 械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 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3 使用单位未设置相应的设备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 备管理人员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4 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 发生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止 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 患,就重新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GQJZ102050

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五条 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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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千元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6 使用单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机 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 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十一条 三十一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8 施工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 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 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第 十一条 三十一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罚款5千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59 施工单位未审核使用单位制 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十一条 三十一条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GQJZ102055

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八条 三十条

安全管理

GQJZ102057

施工单位未向安装单位提供 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 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 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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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有多台塔 式起重机作业时,未组织制 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 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未 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 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或对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施 工单位未编制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 案,或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 施工现场未设置施工标志牌 、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制度板 施工现场未设有居民来访接 待场所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 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 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千元 罚款5千-3万元 罚款3万元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GQJZ10206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 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 十一条 三十一条

安全管理

GQJZ2020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 理暂行办法》(建质〔

2010〕5 管理暂行办法》( 建质〔2010 责令改正 号)第三十七条 〕5号)第三十七条

1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

GQJZ20200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 理暂行办法》( 建质〔2010〕5 管理暂行办法》( 建质〔2010 责令改正 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5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办法》(市政府令[2001]72号) 理办法》(市政府令[2001]72 第八条 号)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办法》(市政府令[2001]72号) 理办法》(市政府令[2001]72 第九条 号)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四条 罚款1千元 罚款1千-5千元 罚款5千元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1

1

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 管理 施工现场 管理 施工现场 管理 施工现场 管理

GQJZ103001

1 2 3 1 1 2 1 2

1 2 3 1 1 2 1 2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GQJZ103002

GQJZ103006

GQJZ1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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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有违 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 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 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 建施[2009]140号 )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认定依据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 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 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 号 ) 处罚处理依据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 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 [2009]140号 )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施工现场 管理

GQJZ203001

责令改正

1

1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10400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 六十四条

罚款2% 罚款2-4% 罚款4% 责令改正 罚款2% 罚款2-4% 罚款4% 责令改正 罚款2% 罚款2-4% 罚款4%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罚款10万-20万元 罚款20万元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罚款10万-20万元 罚款20万元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质量管理

GQJZ104002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建 筑材料、不合格建筑构配件 和不合格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六十四条

质量管理

GQJZ10

4005

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工程 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的其他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 六十四条

质量管理

GQJZ104006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建筑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 行检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六十五条

质量管理

GQJZ104010

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 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 六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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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责令改正 罚款10万元 质量管理 GQJZ104012 拖延或不履行保修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 六十六条 罚款10万-20万元 罚款20万元 责令改正 质量管理 GQJZ104014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条 (建设部令第91号)第三条 、第十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第十八 (建设部令第80号)第十八条 条 《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市政府令第80号)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 十三条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一条第 (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三)项 《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市政府令第80号)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三条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 )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 )第五条第(一)项 罚款5千元-1万元 罚款1万元-3万元

质量管理 GQJZ104015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不向 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违反规定使用粘土实心砖 未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持有授权 委托书,或虽持有授权委托 书,但委托书中未明确其代 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 未按规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责令改正 罚款1-3万 罚款3万 责令改正 罚款1-3万 罚款3万元 责令改正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4 4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4 4 项目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

GQJZ104016 GQJZ104017

质量管理

GQJZ204001

责令改正

1

1

质量管理

GQJZ204002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03

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 中未细化保证工程质量的具 体措施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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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质量管理制度未由施工企业 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 单位,或未经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后便执行 未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 部门,或未配备专业齐备且 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 员 未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 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 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 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 或未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 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前,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 责人未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 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 检查记录签字认可,或合格 后未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 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 认可 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施工 质量未由其质量检查员和技 术质量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 后形成检查记录,或未报发 包单位检查验收 对分包工程检查记录未按照 经总承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和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合 格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监理 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签 字认可的程序便进行下一道 认定依据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四)项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

象 1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质量管理

GQJZ204004

质量管理

GQJZ204005

1

1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06

1

1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07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1

1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08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六)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六)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令改正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1

1

分包单位企 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09

1

1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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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未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 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 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 未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 出处理意见,或未督促工程 项目部落实整改 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 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未依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 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 过程进行检查,或未形成检 查记录 未按规定程序形成施工检查 记录 对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工程质 量管理培训教育学时少于30 学时 未建立并执行工程质量数字 图文记录制度 认定依据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三条第 (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

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二条第 (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三条第 (五)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 建发〔2010〕111号)第四条第 (二)项 处罚处理依据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 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第五 条第(一)项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责令改正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 1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0

质量管理

GQJZ204011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2

责令改正

1

1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3

责令改正

1

1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4

责令改正

1

1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5

责令改正

1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质量管理

GQJZ204016

责令改正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1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 标 《招投标法》第三条 《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5-10‰ 罚款10‰

1 2 3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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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2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 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 避招标 《招投标法》第四条 《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5-10‰ 罚款10‰ 罚款5万元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招投标法》第五十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条 罚款5万-25万元 罚款25万元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4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招投标法》第三

十二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5-10‰ 罚款10‰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5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5-10‰ 罚款10‰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6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 《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罚款5-10‰ 罚款10‰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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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07 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谋取中标 《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罚款5-10‰ 罚款10‰ GQJZ105008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招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五条 责令改正 罚款1万元 GQJZ105009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罚款1万-5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1万元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0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 视待遇 《招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罚款1万-5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1万元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1 招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共同投标 《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罚款1万-5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1万元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2 招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罚款1万-5万元 罚款5万元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1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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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3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 标人 《招投标法》第四十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罚款5-10‰ 罚款1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业承 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项 目,发包单位在所有投标被 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 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业承 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项 目,发包单位向他人透露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的名称、数量,泄露可能影 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 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 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 转让给他人,违反本法规定 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 分包人再次分包 为规避招标将工程项目分解 后擅自施工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 包单位 罚款5‰ 《招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罚款5-10‰ 罚款10‰ 罚款1万元 《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罚款1万-10万元 罚款10万元 罚款5‰ 《招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罚款5-10‰ 罚款10‰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责令改正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4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18

GQJZ105019

GQJZ10502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条 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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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2%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21 违反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 级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五条 六十条 罚款2%-4% 罚款4% 罚款2%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22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五条 六十一条 罚款2%-4% 罚款4% 罚款0.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23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 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五条 六十二条 罚款0.5%-1% 罚款1% 罚款2%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25 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 人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二条 六十二条 罚款2%-4% 罚款4%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GQJZ105026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合同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5-10‰ 罚款10‰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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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工程承发 包及合同 履约管理 劳务管理 GQJZ105027 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5-10‰ 罚款10‰ GQJZ105028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 的合同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 标人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改变中标结果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 同实质性内容 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 分包合同备案手续而未办理 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政府投 资项目 《招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 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 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 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 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 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 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 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 部 89 号令) 第四十七条 《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 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 市[200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 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政府令第200号)第三 条 《招投标法》第六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八 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八 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八 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八 十一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 89 号令) 第四十七 条 《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 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 》建市[200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 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政府令第200号)第 七条 责令改正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1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2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3 3 项目负责人 1 1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GQJZ105029

警告

1

1

GQJZ105030

警告

1

1

GQJZ105031

警告

1

1

GQJZ105032

警告

1

1

GQJZ105034

责令改正

1

1

GQJZ205001

责令改正 60人以下,罚款50030000元,责令改正 60人以上,罚款 30000元,责令改正

1 2 3

1 2 3

GQJZ106001

建筑业企业使用零散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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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1版)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施工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 建设工程或拖欠分包工程款 、拖欠劳动者工资,致使发 生极端、群体性事件 未将劳务管理体系图、劳务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劳动 力管理员工作职责、劳务作 业人员培训制度等在项目部 上墙明示 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未每 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 工作例会” 劳务作业发包人未设置专职 劳动力管理员 劳务分包企业未配备与劳务 作业发包人项目部相对应的 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企业允许未持有省级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职业 技能岗位证书的的施

工作业 人员上岗作业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本市从事 资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 动,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 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责令改正 人员记分 分值 分值 记分对象 12 12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劳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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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 第二十七条 号)第二十七条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 条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三 条第(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 条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第二 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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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 责令改正 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 第三条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 责令改正 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 第三条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 责令改正 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 第二条第(二)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 责令改正 通知》(京建市[2009]662号) 第二条第(三)项 20人以下,责令改正 20人以上,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20人以下,责令改正 20人以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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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 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 第十四条 号)第十四条 《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 《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 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 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 [2001]595号)第一条 建管[2001]595号)第一条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 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 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 22号)第三条 2004〕22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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