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政府采购调研提纲(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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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院政府采购调研提纲

一、调研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起-11月23日

二、调研地点

全校

三、调研方式

1、各部门、二级学院自查报告及汇总表

2、资料查询

3、面对面问答

四、调研对象

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采购直接责任人、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

五、调研目的

了解学院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可能遇到的廉政风险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学院政府采购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六、调研范围

1.项目论证。是否进行立项申请、项目提出是否上会进行民主决策,二级学院的各项目是否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是否出具论证报告。

2.采购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学院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是否进行公开采买,是否公示,是否到相应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招投标文件要求于实际签订合同知否一致等。

3.合同执行。是否严格依照合同项下的条款执行,是否存在合同期限已过但仍在执行的问题以及合同管理等问题。

4.支付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是否存在提前付款、未扣留质保金等情况。

七、资料分析

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重点分析所调查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实质,引起警示,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篇:学院政府采购调研提纲

一、调研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起-11月23日

二、调研地点

全校

三、调研方式

1、各部门、二级学院自查报告及汇总表

2、资料查询

3、面对面问答

四、调研对象

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采购直接责任人、政府采购办工作人员

五、调研目的

了解学院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可能遇到的廉政风险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学院政府采购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六、调研范围

1.项目论证。是否进行立项申请、项目提出是否上会进行民主决策,二级学院的各项目是否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是否出具论证报告。

2.采购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学院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是否进行公开采买,是否公示,是否到相应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招投标文件要求于实际签订合同知否一致等。

3.合同执行。是否严格依照合同项下的条款执行,是否存在合同期限已过但仍在执行的问题以及合同管理等问题。

4.支付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是否存在提前付款、未扣留质保金等情况。

七、资料分析

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重点分析所调查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实质,引起警示,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篇: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规范程序 加强管理 建立科学有序的政府采购机制

按照局党组有关要求,就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以汇报: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基本现状

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政事分设的需要,我市成立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简称采管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2003年按《政府采购法》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局脱离,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监督管理事务;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采分离”。

然而在县区一级,因为其财力不足、规模偏小、采购市场不成熟等一系列原因,政府采购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监督管理和执行操作职能集于一身,政事分设难以实现,且国家也没有明确必须分设,不过待条件成立应尽量分设。

1 市属各部门的采购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单独负责,采购单位缺乏相应独立的机构专门处理采购事宜,并且没有懂政府采购法的专业人员参与,这在采购计划的申报、招标评标活动、合同履约都有一定制约性。

二、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从2002年正式启动政府采购改革,9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深化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亿元达到了2009年的**亿元,2010年1-11月份采购规模达到**亿元,9年累计完成采购规模**亿元,节约资金**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规范有序、职责分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依法理顺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之后,我们加快了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步伐,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的出台了一些法规制度,涵盖了多个领域。

在规范采购基本操作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先后制定了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直机关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接待)、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政府采购资金等管

2 理办法,此后又不断在工作实践中完善,使目前的采购行为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在规范采购人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工作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并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制度,规范了履约验收和分散采购行为,先后出台了贯彻政府采购法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加大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在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方面,制定了《**市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情况,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规范采购供应商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了供应商的经营行为,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安全运行。目前,入网供应商2217家登记注册,其中包括四川长虹、大唐电信、北大方正等国内著名企业。

在规范自身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内部监督制约暂行规定》及配套管理制约机制,针对每个环节,实习了评委名单保密制、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使采购过程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同时,还建立了

3 工作岗位AB制。

(二)采购程序逐步规范

一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每年年初,我们都会下发《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本级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时,必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对各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由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后送预算科终审,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再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采购计划。

二是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对采购人报送的月份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和分类,向政府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和当月采购计划。

三是采购中心组织招标活动。采购中心接到采购计划后具体操作采购事宜:第一是发布公告,按照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大庆市政府网及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或相关人员可以从以上媒体中查阅到近期所有的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等;第二是制定招标文件;第三组织招标、评标。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中心人员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到市监察局的专家室抽取评标专家,并由专人负责通知专家在开标前到达现场。整个抽取过程,监察室

4 和采购办人员全程监督。第四是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由采购中心下达成交通知书;第五是签订合同、参与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进行鉴证后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对于大型招标项目,采购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四是关于质疑投诉。为使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制定实施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户、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与渠道。

(三)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加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由初期的计算机、公务用车等大宗通用物品扩大到通用货物以及专用货物的几乎所有品种,由单一的货物类扩大到服务类等各个领域,目前正向基本建设工程领域拓展。在做好经常性支出项目采购预算审核的同事,狠抓重点支出项目的依法采购工作,特别是公益性强,涉及到民生利益的项目。

(四)政府采购效率逐步提高

我们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政府采购初期,对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过深带来的一些弊端,坚持“抓大放小”方针,对不适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实施了分散采购。建立了政

5 府采购计划催办和跟踪管理制度。对采购计划受理、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实时掌握项目进度,限期办结;对于采购计划紧急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切实防止漏办和压误。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06年我们率先在全省实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制度,制定出台了协议供货实施方案和暂行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事项,依法灵活确定采购方式。

(五)政府采购监管得到强化

首先是强化制度监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结合采购业务的实际,建立了以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使用人、定标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分离制度。其次是严格制约机制。在采购过程中,针对每个采购环节的不同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坚持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形成了各方当事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第三,引入外部监督。为了增加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凡是大型招标采购项目,我们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购过程,并与市公证处达成协议,将司法公正引入采购活动。同时,将电子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向市监察局全部开放,以供随时监督。第四,实施现场监督采购方式。对急、特、难项目采取现场监

6 督采购,请市监察局、专家、用户代表和采管办一同到生产地和展会现场实施招标,既节省招标时间,节约大部分资金,又可实地勘察设备,效果很好。

三、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缺失

几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我市也结合实际,加强了制度建设。但由于政府采购环节较为复杂,涉及的范筹广泛,有些方面仍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据。例如,在促进节能和环保方面作用有限、国货界定不明晰、保护“创新”的政策功能发挥不利,这些在具体实施的程序上和操作细则上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出台相关办法,加以解决。

(二)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监管法规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现今实施政府采购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是《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布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只是大的条框,《政府采购法》还存在盲区,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制度的滞后性使采购监管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受

7 到制约。

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制约手段。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处理结果很难执行到位。例如对于不良供应商“告黑状”现象,由于没有自上而下的具体处罚细则,在实际监管中我们难以掌握处罚的尺度。当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造成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处理难、执行难,使得对于有些处理结果不了了之,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是监管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队伍薄弱,不适应监管要求。目前,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设臵情况看,国家、省委处级单位,地市科级单位居多,而政府采购中心的设臵在国家和省均为厅局级单位,地市级均为处级单位,这种设臵无形中形成了“小机构管大部门”的格局,使监督管理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另外,高素质人才是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但是目前采购监管机构人员匮乏,尤其是法律人才缺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深入。

(三)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性弱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采购单位对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8 编报预算和细化项目预算。尤其是大项目及突发项目更无法编制预算。

二是与相关制度衔接不紧。目前,部门预算要求提前半年编制,但下一的工作计划,各预算单位都是在当年年初进行布臵,许多专项支出由于目标任务不具体,细化不了,预计不准。而且,不可预见性的支出项目也导致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履约不到位

一是个别供应商受利益驱使,对涨价产品以缺货为理由拒绝供货,对降价产品则不主动调整价格,导致部分品目的政府采购价格偏高,影响了协议供货制政府采购的深入实施;二是个别供应商对于他们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兑现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单位用户不满意。三是协议供货涉及面广、周期长、环节多,前期市场调查摸底的工作量大,人手不足。这些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难题。

(五)公开招标所占比例较低

一是程序性原因。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算批办及供货时间,仅从发布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最短不得少于20天,对于采购单位应急项目时间上难以满足;二是计划原因。有些采购单位采购计划的临时

9 性和随机性较大,缺乏超前意识,造成时间上的紧迫;三是需求不准确,影响开标;四是个别单位有意规避公开招标。

(六)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缺乏正确认识 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全面,对采购范围等认识不到位,认为只有数量多、金额大的货物才要实行政府采购,小件、零星物品及工程、服务等则不需要政府采购;而且,认为政府采购手续繁、时间长,不够方便。由于以上的原因,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行难度进一步加大。

(七)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不准确

采购单位的项目申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但是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货物或工程,有些项目负责人往往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申报的采购项目提出准确需求较为困难,导致采购需求不够具体、细致,致使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八)各单位财务人员参与力度不够

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最有力的手段就是采购资金的拨付,而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是唯一使用这个手段的部门。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主管整个采购过程,财务人员只有在合同完成后起到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的作用,远远达不到规范政府采购财务秩序的作用,因此政府采购工作需要财

10 务部门的大力参与与支持。

(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太少,缺乏动态监管措施 受我市城市规模较小、高校较少的制约,目前存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太少,缺乏动态监管措施的问题,往往是一个专家在一定时期存在重复使用的现象,无法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

(十)县区采购水平有待提高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区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县区采购水平有待提高。

(十一)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有重置,工程采购很难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现在工程招投标也组织货物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拟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采购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事宜。

11 (二)坚持应采尽采。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对同一采购项目在一个财政内不得采购两次以上。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集中支付及采购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资金。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科学制定市本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三)严格规范管理程序。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完善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

(四)加大预算约束。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

12 门预算,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无采购预算,将不予采购。

(五)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一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严格随机抽取,倡导自动语音通知。二是政府采购评标方法,推行密封评标。三是政府采购人员素质,建立人员资格考试、人员等级晋升制度,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员,加强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制度。五是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六)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二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三是依法加大政府采购的检查处理力度。

13 四是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七)完善政府采购功能。认真研究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政府采购购买国货的制度,明晰政府采购购买国货的标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调节区域经济发展,落实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等方面的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支持地方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先购买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循环经济,落实科学发展观。

(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建设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九)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应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

第四篇: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国家经济调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我区实行政府采购改革以来,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初步理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也暴露出一些

问题。今年4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由我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XX市XX区和XX市政府此案够的管理体制、组织实施、采购方式、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调研。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区、XX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推行采购预算制度,政府采购计划性强。青浦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较好实施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一律不进行采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将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科学化。一旦涉及项目明细的调整包括采购方式、采购金额、采购项目等,需要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调整程序。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政府采购计划将同步下达预算单位。

2、建设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高。青浦区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应用实施电子集市采购,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5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13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1个镇、街道办事处、12家区属公司都已经纳入电子集市,对列入青浦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协议采购项目通过电子集市平台议价、反拍、团购等方式实施采购。深圳市目前已建设了较为先进和完备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接预算指标和计划编制,下联国库集中支付,可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审核、发布公告、招标、投标、评标、询价、投诉、监管等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操作、管理和监控,实现了从预算和计划编制到采购执行与支付完成链条的电子化运作。

3、实施政府采购预选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圳为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的时间长、货源少、价格高等问题积极探索改革政府采购的相关做法,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商场供货、战略性合作伙伴、跟标采购、公务卡采购等一系列高效实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模式。一是政府预选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了家具、装饰修缮、会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因公出国(出境)经办代理和法律服务等预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从预选供应商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同时,建立商场供货预选制度,采购人可以在中标商场自行按需采购,商场按照协议提供优惠折扣价格,既方便了采购人,又确保了采购货物的价格优势。二是推行公务卡采购制度。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结算流程,深圳市积极探索和推行公务采购卡制度,在政府采购中逐步扩大公务卡结算的使用范围。三是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对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标准统一的通用类项目的采购,深圳明确提出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实行竞价采购,并把竞价采购作为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还设立了跟标采购方式,通过建立跟标信息库,对于一些紧急需要、采购需求与被跟标项目一致、公开招标成本较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施跟标采购。

4、改革评审程序,赋予采购人必要的自主权。为改变原有评审专家拥有定标权力但责任承担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制定者但没有选择权、采购满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实施了“评定分离,各司其职”评标定标办法,将最终中标供应商的决定权交予采购人,这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上的首创与改革。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仅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由采购单位从中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给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和评价体系。青浦区、深圳市对政府采购的合同履约和验收环节采取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验收、采购人要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青浦区对一些采购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邀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共同验收。同时,青浦区、深圳市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支付等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几点想法

(一)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要按照构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1.完善监督机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采购文件备案、采购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选取、合同履行等各环节的审查把关和常规性检查;审计部门要把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贯穿于正常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之中;区监管办(交管办)、财政、审计、监察、工商、质监、检察院等综合监管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监管水平,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或综合检查。

 

 2.健全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黑名单”),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查处的供应商(或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曝光,维护政府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对被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处理的评审专家,也要列入“黑名单”。

3.加强项目验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的监督,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对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应建立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抽查验收;对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探索建立相关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对供应商不按招标采购时的承诺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以采购需求标准为基础、以采购预算为约束、以采购计划为载体的需求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采购活动不断向需求科学性、程序合规性、过程规范性、结果合理性转变。

1.探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我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的,也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

2.实施集约化政府采购管理。将分散在各个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定期汇总整合”,将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需求实行“统一打包招标”的集约化政府采购。不断提高单次政府采购的规模,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归口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大港公司、区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等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要逐步改变层层下达资金、由基层单位分散采购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由教育、卫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门归口集中采购模式。

(三)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1.延伸监管对象。要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精神要求,对区属国有及控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专设临时机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所涉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2.拓展采购范围。对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洁、物业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要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对涉及工程的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的发包以及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的,要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的办法措施。

(四)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以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

1.开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需求随任务下达、采购文件自动生成、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支付标书费及保证金等功能。同时,系统要同步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监察系统。

2.扩大电子反拍系统的应用范围。在目前对计算机及外设、复印机及速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壁挂式及嵌入式空调、正版办公软件等协议采购货品实行电子反拍的基础上,逐步向墨盒、纸张等办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产品采购活动推广。

3.建立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着手建立北仑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的整个过程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保证了专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公正、公平。

第五篇:政府采购讨论会发言提纲

扬长避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机制,加快物资采购速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资产处贾蔚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活着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该法实行以来,我单位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累计参加政府采购额达到700多万元。通过参加辽宁省政府教育厅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集中采购,我们感到:政府采购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现将本人的一些认识向各位报告,不妥之处,请多多指教。

一、 政府采购的利处

1、有利于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有利于保护现有采购人员,避免许多外界干扰

3、敦促学校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的计划性

4、确保采购资金到位,保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 政府采购的弊端

1、牵涉行政部门太多,采购运作时间长、程序繁琐

2、割断学校作为直接用户与企业的联系,不利于所购设备的日后维护

3、采购渠道加长,学校资金负担加重

4、经销商信誉不好,加大企业供货风险,最终导致供货价格提高

5、先拨款后审批,影响学校融资渠道的顺畅,

6、厂家没有积极性,售后服务不到位

三、 政府采购的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1、集中采购适应于通用性强、标底描述清楚、明确的物资采购,如: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

2、分散采购适用于专业性强、批量小、标底难以描述的物资采购,如:进口设备、新型教学科研设备、土建新型材料等。

四、 当前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定点、定品牌采购,导致学校广大教师、学生的不满;

2、政府采购涉及面过宽,导致实际操作难度加大;

3、学校自行采购标准太低

4、运作速度太慢,无法满足学校的要求,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进度

五、政府采购机制的完善

1、建立定期、定内容的分工机制

教育厅高校仪器设备采购中心应建立定期工作机制。可以将每周二定为与各高校联系日,各校负责政府采购的老师,可以选择周二将审批表报送杜老师; 杜老师每周四向财政厅报批手续。

2、财政厅尽量合署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当前,要申请政府采购审批,必须经过财政厅三个处:教科文卫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建议财政厅合署办公,以便提高办事效率。

3、简化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提高采购速度;

建议财政厅每月公布一次采购参考信息,以便高校临时需求,追单采购。

4、增加省教育厅负责政府采购的人力,加快办事的速度。

5、运用现代化手段,实行电子认证和签字,建立网上审批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v9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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