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动物防疫法》执法实施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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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动物防疫法》执法实施情况汇报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使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通过近年来省、市不断的出台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使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动物防疫法的要求;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是广大消费者的需要;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现结合《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将金川区三年来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动物防疫法》实施的现状

(一)全面完成兽医体制改革。在国家、省、市农牧部门的重视下,近年来金川区依法治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2007年,我区根据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内设机关综合股室和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下设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金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人员20人,其中:金川区兽医局6名、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9名、金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主要负责全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医、饲料管理、动物防疫等行政执法工作,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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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以及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的查处等。

2009年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成立了金川区兽医局双湾镇兽医站、金川区兽医局宁远堡镇兽医站,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各镇兽医站分别加挂了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双湾镇分所和宁远堡镇分所牌子,实行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归属于各镇农业中心直接管理,业务上受区兽医局指导。各镇兽医站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是区兽医局为应对中央和省级检查要求自挂的牌子,区编办未下文件。我区现辖2个乡镇27个行政村,共有正式兽医工作人员27人,村级动物防疫员22人,屠宰检疫人员9人,有检疫出证资格的官方兽医6人。

(二)切实抓好基础免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个百分之百”“五个不漏”的动物防疫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坚持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召开动物防疫专题动员会议,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将防疫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内防外堵”,实行分片包干整村推进集中免疫,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平稳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常年适时补针,不断强化日常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重点抓好了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羊痘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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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施动物标识制度,不断完善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彻底消除了免疫死角,实现了强制免疫注射的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挂标率达到100%、免疫档案填写正确率达到100%、免疫档案的完好保存率达到100%。三年来,全区共免疫猪瘟12.12万头,免疫密度为99.81%;免疫口蹄疫101.81万头(只),免疫密度为99.93%;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37.05万只,免疫密度为99.35%;免疫新城疫137.22万只,免疫密度为98.39%;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1.8万头,免疫密度为98.59%;免疫羊痘70.57万只,免疫密度为99.21%;免疫羊三联四防70.51万只,免疫密度为99.13%;免疫小反刍兽疫69.85万只,免疫密度为98.27%;驱治内外寄生虫65.83万头(只)。为了将疫情控制在源头,我区每年结合防疫工作,派专人指导养殖大户、小区、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圈舍场地消毒,三年来,消毒面积达45.75万平方米,有效杀灭病原,减少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

(三)努力提高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我区制定了《金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完善了疫情应急处理程序、控制措施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了防止因突发事件而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全区成立了由高、中级兽医师,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组成的防控应急队伍。对全区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监测,一是在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加大疫情监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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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做好动物疫情监测统计和分析,及时作出分级预警。二是建立和健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监测制度,将疫情报告的重点前移,抓难点、抓薄弱环节,保证散养畜禽的发病死亡情况能够及时上报、及时确诊。三是严格疫情报告。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条例》,依法按程序报告动物疫情,严禁谎报、漏报、瞒报和不按程序报告动物疫情。在2009年宁远堡镇马家岸村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由于报告及时,应急预案启动迅速,使疫情迅速得到了控制和扑灭,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好评。四是加强物资储备库建设。各类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组织人员投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中。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我区为了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在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的同时,招聘了检疫人员9名,补充强化工作力量,保障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年来,我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始终做到有目标任务、有工作计划、有监管措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率达100%,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13起,结案率100%。一是检疫率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2.4万头、鸡11万羽、牛4581头、羊11万只、其它610头(只、条),对检出的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生猪12.4万头,牛7599头,羊16万只,检出不合格动物368头(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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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管理创新。根据省农牧厅《甘肃省动物经营运输防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我区贩运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进行现场备案登记,由贩运人员提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运载车辆有效证件,签订《动物贩运防疫承诺书》,并颁发《金川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运输单位及个人备案登记证》,对已取得合格证的贩运人员每年度进行审核一次,现备案登记195人,审核通过118人。三是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对辖区内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实行“一人一场,专场包抓”制度,技术人员在包场过程中指导督促做好养殖档案填写、调入隔离、检疫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各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人员主动作为,配合开展包场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规模养殖场下发《金川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明白书》,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积极推行《动物出栏健康保证书》制度,落实养殖场(户)的防疫责任主体。同时,监督辖区内养殖场做好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三年来,全区养殖场共无害化处理奶牛43头,肉牛7头,羊792只,生猪307头,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是强化证章标志及“两员”管理。证章标识管理责任明确,由专人负责,专库(柜)、专帐管理,领取、发放、回收、销毁登记规范。我区现已全面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电子出证操作规范、内容准确。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检疫员、防疫员管理,健全了检防人员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保证了检防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坚持执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强化对检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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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交易大厅门前、无害化处理坑,可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控,监控录像可保存回放。

(四)加大监管力度,狠抓痕迹化管理。全面落实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坚持推行规模养殖防疫承诺制,落实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备案登记,严格防疫条件审核,对防疫条件不合格的及时责令整改,提高养殖业综合防疫水平。细化分工,实行技术人员包村包干制度,指导规范投入品使用,督促落实防疫制度和养殖档案。强化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推进畜禽贩运人员登记备案及培训、落实动物经营运输防疫承诺制,防止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入。坚持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拍照留底,做到无害化处理补偿有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督查。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同时,每季度对各镇分所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各镇分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全面落实。三年来,共计监督检查两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35次,填写监督检查记录35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抓住本辖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探索解决办法,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中做了大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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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有些条款实施处罚难度大,前有规定后无处罚条款,还有些问题在法律中没有规定或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等等,影响了《动物防疫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亟待修订和完善。

(一)防疫责任主体不明确,依法防疫意识有待提高。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第一责任人。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村组无动物保定人员。养殖场对动物防疫认识不高,相当一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不熟悉,拒绝免疫、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疫情发生后,隐瞒疫情,阻碍执法现象严重,病死动物尸体不能依法处理,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了农村动物防疫工作执法困难;同时受经济条件和农村“重养轻防,轻防重治”传统思想的影响,动物防疫观念淡薄,许多人还没有自觉接受动物防疫的自觉性,防疫人员上门防疫被拒之门外,甚至遭围攻、谩骂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防疫员队伍不稳定,人员报酬低。村级动物防疫员收入较低,没有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普遍存在收入偏低的情况,虽然近几年来,政府加大了补贴力度,但与同类型的其他职业相比较,仍然属于低收入水平。加之我区养殖数量大,劳动强度大,同时承担产地检疫等工作,工作环境艰苦,防控压力重,工作环境差,对于年轻同志的吸引力不强,懂技术、有知识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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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不稳定。

(三)检疫经费未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检疫收费取消后,检疫专项经费未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范畴,动物检疫监督运行经费不足。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到场到户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疫检验所需的试剂、试纸;检疫出证所需耗材;检疫监督车辆所需油料,检疫人员培训所需费用严重不足,难以维持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当与落实。由于现在人畜共患病频繁发生,兽医从业人员感染疫病的风险增加,加之我区有人感染人畜共患病的事件,对兽医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影响。而目前兽医从业人员享受的仍然是参照农业部1991年制定的兽医卫生津贴60元/月标准,难以适应当下兽医工作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现已下发至我区,望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努力解决兽医工作人员兽医卫生津贴保障问题。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常识,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防控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并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经营人员的依法防疫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他们积极配合兽医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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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诊疗、控制扑灭等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严格执法、依法防疫的长效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确保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兽医人员补贴制度。政府要把检疫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初工作预算中去,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各级兽医从业人员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建立目前实行的市区镇三级补贴的政策措施基础上,大力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努力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报酬。同时仍然要完善和修订防疫员补贴制度,提出切实可行更加科学的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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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uu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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