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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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受教育部高教司农林医药处委托由中国药科大学草拟第一稿 2007年7月:在江苏镇江征求意见修订第二稿 2007年11月:在南京邀请18所院校召开征求意见会修订第三稿 2007年12月:对广东药学院进行试点评估修订第四稿 全国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讨论稿)

二○○七年十二月

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

1 标准

类型 一级指标 1.专业目标 二级指标 1.1专业设置 1.2培养目标及要求 2.1学生质量 2.2社会评价 3.1课程设置 3.课程体系 3.2实践教学 3.3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4.1师资数量与结构 标准 4.师资队伍 4.2教学水平及教师发展 4.3科研水平 5.1教学经费 5.支持条件 5.2教学设施 5.3图书资料 6.1招生 6.学生发展 6.2就业 6.3学生指导 7.教学管理 7.1管理制度 7.2质量控制 权重 0.5 0.5 0.6 0.4 0.3 0.4 0.3 0.5 0.3 0.2 0.3 0.4 0.3 0.3 0.4 0.3 0.5 0.5 2.教学质量 1.7个一级指标中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一级指标中C≥3或核心指标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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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准内涵

1. 专业目标 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地区与行业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及医药科技进步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

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充分,有科学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符合专业规范要求。 1.2.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等方面工作的专门技术人才。 1.2.2 培养要求

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授予理学或医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应达到的培养要求如下: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学生要达到国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要求以及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药学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人际交流的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2)掌握药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掌握与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与药学相关的化学、生命科学、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与实验技能

掌握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药物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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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能力。

(4)掌握药学相关方面的知识及能力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能够了解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熟悉药事法规、政策;熟练应用至少一门外语。

2 教学质量 2.1 学生质量

具有较合理的知识结构,较扎实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本专业基本知识点和基本技能可参考《全国药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知识点》和《全国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基本技能手册》)。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和其它各类有意义的第二课堂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2 社会评价

本专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学生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培养机构对该专业毕业生评价较高,社会舆论对该专业反映较好,毕业学生对本专业给予正面评价。

3 课程体系 3.1 课程设置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主要包括下列五类课程体系: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化学基础课程体系;生物学与医学基础课程体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要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学习空间,设置必要的选修课程。本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包括化学基础课程、生物学与医学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可参考《全国药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知识点》。各类课程体系分述如下:

3.1.1 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

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和大学英语课程。

3.1.2 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

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主要包括高等数学、数理统计、大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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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 3.1.3 化学基础课程体系

化学基础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课程。 3.1.4 生物学与医学基础课程体系

生物学与医学基础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人体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基础、生物化学和临床医学概论课程。 3.1.5 学科专业课程体系

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和生药学课程。

以上课程体系中的课程是药学专业必须开设的。各校可参考《全国药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知识点》,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行设置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名称。还可以根据专业定位及专业培养方向不同设置各自的特色课程体系。 3.2实践教学

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具有满足药学教育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课程、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本专业必须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要不断改革实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创造条件让大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其它各类实践创新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学校除在校内开展实践外,还要在医药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药学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在实验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得到锻炼。 3.2.1 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人体解剖生理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生物化学实验、药物化学实验、药剂学实验、药理学实验、药物分析实验、天然药物化学实验和生药学实验。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 3. 2. 2 实验教材

应选用国家规划的实验教材或自编的有特色的完整的实验教材。 3.2.3 实验学时

应形成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主干课程实验课学时与相应理论课学时之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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