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镇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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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镇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

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汲取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0?331号)和12月1日全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目标,全镇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开展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灾隐患发现登记率100%、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全镇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鸣镇消防安全“四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乐光辉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茂珍、副镇长彭树森任副组长,副镇长王成祥、副镇长向朝鑫、组织委员张永锋、宣传委员谭文联、安监办主任易云川、建管办主任赵洪益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专项行动中的组织、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内,由安监办主任易云川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敏、吴劲松为副主任,

安监办其他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四大行动”的日常相关事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

(二)组织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提高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全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搞好消防安全大宣教。我镇将针对近期火灾事故中暴露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每周通过宣传车、开设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时间、范围和整治重点。

二是搞好启动仪式。我镇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重点要求辖区在建施工场所、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此次启动仪式,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能够引起广泛关注。

三是开展好消防演练。配合现有的消防车及各种消防设施,我镇将在专项行动期间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我镇的应急救

援能力和逃生技能。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2.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3.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

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4.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场镇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街道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易燃易爆场所(加油加气站等)。

(1)经营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2)经营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

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7)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8)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6.在建施工工地

(1)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线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是否及时消除;

(2)明火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是否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是否具有一定的消防设备;

(4)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5)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

(6)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坚决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su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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