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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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监督,保证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执行与我公司的经营活动、成本费用控制密切相关,全体员工应以集体利益为己任,积极配合,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权决策和管理各部门各项经营活动。下设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职能机构。财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全面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经纪律和违章处罚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管理我公司财务工作。 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严守机密,工作认真负责。对财务人员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或工作失误,致使本单位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未经总经理审批,擅自挪用资金或支付款项;利用帐户替他人套取现金的,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总部财务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未经总经理签字审批,财务一律不得开支、报销、做帐。总经理外出时,由受权人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1、 2、 奏。

各经营部零星开支2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

日常零星开支200元以上的报总部审批,严禁越权审批和先斩后

第九条 营业过程中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应将自己负责的款项及时回笼。对到期未能收回的款项,应主动向总部反映客户方资金占用情况。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收回款项后如需向客户支付劳务费的,应填写《劳务费申请表》交总部审批,由总部另行安排他人处理,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不能参与 劳务费的处理事宜。

第十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财务人员私自借款私用。员工因公出差、购物、招待等借款,应填写借支单,经权限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借支,当事人应及时报销,严禁拖欠公款。

第十一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2、 3、 4、 5、 6、

员工工资,各种岗位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员工报销的相关费用。

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十二条 日常现金收支管理 一、现金收支管理

1、零星开支在出纳的库存现金中支付,现金不足时,可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不得以白条抵现或坐收坐支。

2、出纳在收付现金时必须认真审查现金收付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有权

拒绝支付。

3、保险柜内现金不得超过二千元。现金出现问题由出纳负责。 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现金出纳工作,实行内部牵制原则。一切货币的收付,物资的进出,以及其他财务手续的处理都必须有三人以上经手(分别为权限经理、当事人和证明人)以便彼此制约、相互监督。以现金支付回扣必须有第三人的证明,不能只有经手人的签章,还要有证明人的签字。

2、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 出纳应将每日现金实际盘点数与现金日记帐余额相核对,保证帐币相符,若不符合由出纳负责。同时还需与会计账面金额相核对。

3、对收入付出凭证,应分别在记账凭证上和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等戳记。

4、出纳收到货币资金时,应向当事人提供收款收据,以防恶意不入帐。 第十三条 工资发放:公司定于每月5号发上月工资。由财务人员将员工工资领款单交权限经理签字审批后将款项支出。

第十四条 费用报销条款

1、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享受以下差旅待遇。

(1) 市内出差实报实销车船费及误餐费(5元/次),凡已在食堂就餐 的,不得报销误餐费。

(2) 员工市外出差,在途补贴费和住宿标准为(见附表): 员工跟领导一起市外出差,食宿标准可跟其领导一样,但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凭发票实报实销,超标准自付。

生活补贴 住宿标准 (3) 总部批准。

(4)

员工出差期间招待费应先审批后开支,否则不予报销。

总经理 80元/天 100元/天 部门经理 60元/天 60元/天 普通员工 40元/天 40元/元 员工出差以乘火车、轮船、汽车为主,其他交通工具须事先报

2、 费用报销程序:在报销单上详细注明费用发生起止时间、地点、金额、经手人、事由五项内容,并注明报销时间和总金额,交部门主管(或财务主管)审核后报权限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公司零星开支及其他费用报销必须单据齐全,先经财务人员审核单据再报权限经理签字审批后才能支出。时间定为每天下午3点后(如遇特殊情况需总部审批)。

第四章 存款管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出纳办理各项银行结算,应坚持领用签发手续,按时报帐,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当天收讫的支票和现金,当天存入资金帐户,不得有拖延行为。

第十七条 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及时掌握公司帐户收付存款情况,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积极主动查对未达帐项。

第五章 财物管理

第十八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生产使用设备;或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为固定

资产,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按二年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十九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新增办公设备和用品,须由财务部登记管理,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由领用人或财务主管进行保管,并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负责,损坏丢失按价赔偿。对于公司财物不得任意损坏、挤占、挪用或占为己有。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每年都要做一次盘存报表清查并编制盘存情况表,对损坏及丢失的固定资产做出说明交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应由当事人填写书面申请单报权限经理审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视同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如损坏或丢失要追究使用者的经济责任。低价易耗品按一次全额摊销核算。办公用品的领用与管理同低值易耗品,月末进行盘点清查。

第二十一条 销售商品都必须签定销售合同,做到款到发货。各经营部应积极做好销售工作,定期支付总部货款。长期拖欠货款或销售业绩欠佳的经营部将由总部决定对其整改。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产品必须填写出库单才能发货。出库单上应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经权限经理签字核准。绝对禁止无单发货,出现问题由保管员负责。

第二十三条 为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库管、财务和生产部门每月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月末做出库存商品报表,帐实必须相符。如发现仓库商品短缺、丢失,应追究库管的经济责任。对滞存在库时间较长的商品,应主动向总经理书面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第二十四条 商品的销售因种种原因出现退货现象,退货时应在相应的出库单上冲红再注明退货字样,并填制退货单位、商品数量、金额、退货原因等内容。

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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