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几点看法

更新时间:2023-06-06 20:0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几点看法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几点看法

人们总想把指令性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取二者之长,避二者之短,于是提出了各种结合的设想。曾经提出过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本身有其不确定的含义。有一些人看来,它就是指令性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所谓“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都被包容于这个提法。自从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人们的认识有新的突破,主张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的人越来越多。本来,在一些人的心目中,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就是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为了避免一些麻烦,才未公开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罢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相当明确,在这个提法下,无须再在本无解的指令性计划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个问题上绞尽脑汁去求解了。

说二者的结合是无解的,因为二者相互排斥,不能兼容,无法结合。在指令性计划经济中,是由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去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它之所以能实现这种调节,在于通过制定并实施具有法律意义的指令性计划,将资源集中于自己的手中,并借助强制性的行政服从,直接指挥在行政上隶属于自己的,没有自主权、没有自身利益的企业的一切活动,从而按照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在市场经济中则与它相反,是由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去调节资源的配置的,市场之所以能实现这种调节,在于竞争,各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按照市场的信号,在利益的激励和约束下相互竞争,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硬要把指令性计划与市场结合在一起,无论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都只能是一种“板块结合”并且必定会引发“交通问题”,发生一部分车靠左走,一部分车靠右走的交通混乱。当前,在新旧体制并存阶段,随时都可以看到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存所引发的各种混乱。因此把我国实行“渐进式”改革所必需的经历的这个双重体制并存的阶段看作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显然是不恰当的。这种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不可能长期保持下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仅是一个提法问题,而且是对一种新的经济体制的清晰的概括。它明确地确定我们要建立的经济体制是单一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说,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都要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而不是像以往有些人设想的那样,国民经济的一块由指令性计划调节,从指令性计划中划去一块让市场去调节,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资源都要经由市场来配置以实现配置的优化,而不是像以往在有的文件中所说的那样,将土地、矿产、劳动力、银行等资源和要素划在商品的范围以外,它们不由市场而由指令性计划配置。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涵盖着整个国民经济。

就市场经济这一点说,我们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市场经济没有多大区别。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何在呢?区别主要有二:(1)所有制结构有所不同,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而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中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2)收入分配有所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财产所有的差别是造成人们收入差别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我国,财产所有的差别不应成为构成人们收入差别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应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保持公平。那么,这两点区别是否会障碍我国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几点看法

场的发育和正常运作呢?如何才能使它们不致于障碍市场的发育和正常运作呢?这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而且是远远没有研究清楚的问题。我想,有两点需要考虑:

第一,发展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从发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采说,单一的国有制是不适当的,因为单一的国有制不会有真正的市场。这是由于在国有制经济内部各个企业之间彼此不是独立的利益的主体,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关系。发展多种公有制、多种所有制结构则是市场发育和正常运作的需要。就这个问题,多年前我写过文章,这里从略。同时,如果公有制占主体,即在所有制结构中占绝对的比重,对于形成竞争性市场也不利。其实为了保持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重要的不在于公有制所占的比重,而在于公有制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所谓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简单地说,就是一些自然垄断部门、以社会公益为目标的部门、某些基础设施部门、难以盈利的部门和某些经济命脉部门,需要保持公有制,其中某些部门企业可以保留国有制,公有制掌握了这些部门就居于主导地位,有助于政府有效地实行对经济的必要干预和引导,纠正市场的失效,使国家经济得以更为稳定和协调地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基础上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走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的路子,我们就可以建立社会主义有指导或有调节的市场经济,一方面使市场得以发育并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它可能减弱市场机制所可能带来的负面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第二,实现在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下的收入的公平分配。从发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说,不允许收入有较大差别就不会有强的利益的激励,也就不会有效地竞争,而没有竞争自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市场,没有竞争也不会有效率的提高。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确实会带来财产和收入方面的差距扩大。这是很难处理好的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需要使收入公平分配,同时又要使市场能正常运作,促使效率提高。这是可能逐渐做到的。在经济由不发达走向发达的历史时期,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合乎规律的现象,我国正处在这个历史时期。同时,在以平均主义分配为特征之一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以及在市场的发育和走向完善的阶段,收入差距也必定会扩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达到共同富裕的政策正是适应了这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的。在这个历史时期,在体制转换阶段,在市场发育和走向完善阶段,也要注意解决收入的公平分配问题,但只要能使人们的基本需要逐步满足、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收入差距的扩大应该是允许的,甚至是必要的,当然与此同时也应采取一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调节收入分配,不使收入差距悬殊,以便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这个时期和阶段,保持收入的公平分配应以能促进市场的发育和正常运作,促进效率提高为前提。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加快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基本需要逐步得到满足,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同时逐步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

对上面的问题,这里我只能简单地谈谈,不可能展开。但是,这些问题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注意研究解决的。

(原载《金融时报》1992年8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qj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