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某住宅小区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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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住宅小区“消防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2、《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08-94-2007)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6、其它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条例 二、总平面布置:

小区内各高层建筑间距大于13米,高层与多层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间距大于9米,多层建筑(二级耐火等级)间距大于4米。开闭所与住宅间距大于12米,箱式变压器在住宅正面时与住宅间距大于10米,侧面时大于8米,煤气调压站与住宅间距大于6米。

小区内车道宽度为8.5米和6米,道路环通,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要求。沿每栋高层住宅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并设有不小于15*8米的消防登高场地。 三、建筑单体消防设计:

住宅楼:基地内有23层住宅1栋,18层住宅6栋,16层住宅1栋,11层住宅2栋,10层住宅1栋,6层住宅3栋。

配套商业及公建:A地块北侧沿三林路设置3-5层商业,带地下车库及地下辅助用房,A地块东侧沿街坊路设置一层小商铺;A地块在4、7号楼一层设置小区物业用房等,B地块在12号楼一层设置物业用房等。

地下车库:A/B地块各设置一处独立地下车库。 23层住宅楼(4号楼):单元式高层住宅,共2个单元。一类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为70.5米。每单元一梯四户,设有两部防烟楼梯间及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地下室层高2.7米,用做地下自行车库,地上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18层住宅楼(1、2、3、5、7、8号楼):单元式高层住宅,共2个单元。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为53.85米。每单元设有一座封闭楼梯间及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地下室层高2.7米,用做地下自行车库,地上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16层住宅楼(6号楼):单元式高层住宅,共2个单元。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为48.25米。每单元设有一座封闭楼梯间及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地下室层高2.7米,用做地下自行车库,地上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11层住宅楼(11、12号楼):单元式高层住宅,共2个单元。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为34.25米。每单元设有一座封闭楼梯间及一部电梯。地下室层高2.7米,用做地下自行车库,地上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10层住宅楼(9号楼):单元式高层住宅,共3个单元。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为31.45米。每单元设有一座封闭楼梯间及一部电梯。地下室层高2.7米,用做地下自行车库,地上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6层住宅楼(10、13、14号楼):单元式多层住宅,10号楼共3个单元,13、14号楼各2个单元。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为18.5米。每单元设有

一座楼梯间。住宅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

商业:(15、16、17、18、19号楼):在A地块北部和东南侧所设置的综合商业和沿街小商铺,为1-5层,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大型商业建筑高度为20.7米,一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3.9米。

地下车库:A/B地块各设置一处独立地下车库。

A地块地下车库共有车位499个,防火分类为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除本身使用的设备用房外,另布置小区消防泵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7286.96平方米,按不大于4000平方米分5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一个以上的直接对外出口(含住宅连通口)。层高3.2米,与住宅连通口层高2.700米,通过连通口,住户可直接进入住宅楼。

B地块地下车库共有车位99个,防火分类为三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面积3236.69平方米,不大于4000平方米,设1个防火分区,四个对外出口(含住宅连通口);地下车库层高3.2米。 四、消防给水 1.消防水源:从市政道路接入两根DN250给水管,供单体生活和消防用水。 2.消防水量

3.室内消火栓: 20L/s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0L/s 5.室外消火栓:30L/s

6.消防系统:为临时高压制,由设于地下车库水泵房的消防泵从消防水池吸水,供单体消防用水。

各单体按规范设置室内消火栓,以满足有二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住宅室内消火栓箱采用双阀双出口组合式消火栓箱,公建和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箱采用单出口组合式消火栓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处,设减压稳压型消火栓。室外按设水泵接合器二套。 7.喷淋系统

建筑面积超过3000m2且小于5000m2的商铺按中危险I级计,喷水强度为6L/min.m2,地下车库按中危险II级 计,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均为160 m2。

车库坡道处设置72℃易熔合金喷头,其余部位设置68℃玻璃球喷头。未吊顶处设置直立型喷头,有吊顶部位设置吊顶型喷头。每层和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水流指示器。

喷淋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由地下室水泵房设置的喷淋泵直接从消防水池中吸水供单体消防用水。室外设水泵接合器两套。 8.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

地下室设150m3消防水池,供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系统灭火使用。 4#楼屋顶设18m3高位消防水箱和局部消防稳压设备,以保证火灾初期消防用水量。 9.灭火器设置

住宅按A类轻危险级设置3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商铺按A类中危险级设置3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地下车库按B类中危险级设置4Kg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0.室外消火栓设置

按规范以不大于120M间距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系统用

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 五、消防电气

1、由供电部门提供两路10KV电源同时供电,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提供全部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2.本工程二级负荷包括消防设备配电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消防负荷配电分支线路采用阻燃耐火电线穿管暗敷。 3.消防设备双电源未端自切供电。

4.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处设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变电站、消控中心、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处设应急照明。

5.本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按一级保护对象设计,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小区各单体内设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等;火灾自动报警采用二总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火灾应急广播采用多线制。

6.在地下室、消防电梯前室、楼层疏散走道等处按要求设置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及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 六、防烟排烟 1.防烟设施

住宅部分的楼梯间为均采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方式,其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小于2m2。无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设有加压送风口,以维持前室25~30Pa的正压。 2.排烟设施

地上各个房间均采用自然排烟措施,其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地下车库防烟分区单个面积小于2000m2,防烟分区服从防火分区。采用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米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按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补风采用机械补风。机械排烟和机械补风系统利用平时车库机械送排风系统。 3.控制设施

所有排烟风机均与其排烟总管上280℃熔断的排烟防火阀联锁,当该防火阀自动关闭时,排烟风机停止运行。火灾时,消防控制中心自动停止空调设备和与消防无关的通风机的运行,并根据火灾信号控制各类防排烟风机、补风设备等设施的启用。

4.防火材料与设备的选择和使用

机械加压送风机采用混流风机,送风管道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排烟风机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排烟风机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合用的机械排烟系统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符合排烟系统要求。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阀、管材和保温材料的设置和选用符合消防规范和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1pp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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